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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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用人单位转移原因为单位委派、资产业务划转、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的,转出单位工作年限须并入转入单位。

2、用人单位转移原因为“其他”的,转出单位工作年限可以不并入转入单位的工作年限,但必须提供被转移人员在转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本表一式五份,转出、转入单位各留存一份,就管中心留存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职工个人档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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