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各公司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对外设立、变更、终止民事、经济、劳动、行政关系的协议。

2.1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等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2.2 各公司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及各对应签订公司责任人。具体负责合同管理过程中有关审查、协调、处理、上报、文本管理等事宜。

3.1 各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于本制度。

4 合同和签订

4.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4.2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公司职工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经上级领导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4.3 签约人在签约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我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定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5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1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职责范畴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5.2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尽量采用统一合同文本。5.3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的表达要清楚、准确。

5.3.1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5.3.1.1 首部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5.3.1.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各项条款和标的,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必须写明。5.3.1.3 结尾部分,注意各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合法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5.4 签定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或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5.4.1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或限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则应经总经理、董事长或上级领导审批后再付。5.4.2以现款为主,尽量不赊销或代销,如确需赊销或代销且赊销金额较大的(10000元及以上),都应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再签订。

6采用招标的,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在招标前确定好标底,应向尽量多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标。

7 参与投标,事先应取得上级领导的批准同意。投标前,要考虑到参与投标和中标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多方面影响。要有针对性的投标,不可盲目。

8 签订投资合同(协议)应先做好估算和风险预测,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后签订。

9任何员工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10 合同的审批

10.1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各级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必要时,具体经办人员可根据所属公司总经理(负责人)、上级领导的指示,将合同送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查。

10.2合同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0.2.1 各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按规定须事先上报上级领导审查批准外,由该公司负责人负责审批,并报集团杭州办公室原件备案一份。

10.2.2 标的额在50000元以下(含)的工程合同,由各公司总经理(负责人)审批。

10.2.3标的额50000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由各公司董事会签审批。10.2.4 其他诸如联营、合资、合作、涉外、担保合同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请示审批的其他合同由各公司董事会签审批。

11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1.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约、履行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责任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11.2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等。

11.3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损失等。

12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有关政府部门见证、批准,或报有关单位鉴证,或请公证机关公证。

13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3.1 申报。各部门的签约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一式二份的《合同签约申报表》(附表1),并报所属公司负责人审核(事先经上级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及时补办手续)。需报董事会审批的,应由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随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13.2 审核。对送审的合同,经由有关领导认真审阅,必要时,可先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有关领导在《合同签约申报表》上批示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报集团杭州各公司办公室留底,另一份《合同签约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员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14 合同的履行

14.1 合同依法成立且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的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14.2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14.3 各部门负责人及签约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4.4 为保障合同中权利的实现,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订立合同的担保协议。具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5 订立担保合同(协议)时,要根据合同的类型和性质来慎重确定担保方式,使公司可能造成的潜在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5 合同的变更、解除

1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公司经办人、负责人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或合理范围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15.2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从严控制。

15.3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和本制度有关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执行。

15.3.1经有关部门见证、批准或有关单位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司备案。

15.3.2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协议),变更、解除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15.4 本制度特别规定,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各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对合同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变更、解除约定一律视为无效。

15.5 合同的变更、解除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有关条款应

继续履行。

15.6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情况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15.7 不得借变更、解除合同的名义,实际却从事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活动。

16 合同纠纷的处理

16.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

16.2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由签约单位处理。涉及相关联的,可以协商或由总经理上级领导指定某人为主负责处理。公司签约当事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16.3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6.3.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明确规定的,以国家行政法规及政策和合同条款为准。

16.3.2 以双方协商为主要解决途经。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基本利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16.3.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合情合理解决。

16.4各公司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应的工作,不相互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16.5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6.5.1承办人事先填写一式二份的《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附表2),并按本制度有关合同的审批程序报批;

16.6 合同纠纷的提出,以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16.7 经上级批准,由法律顾问、法务人员或受托部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或人员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6.7.1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有关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16.7.2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标等有关凭证;

16.7.3款项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16.7.4有关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16.7.5 有关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16.7.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16.8 对于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6.9 各公司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部门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或人员收执。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该文书的了解和履行。16.9.1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仍没有履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对策,尽快解决。

16.9.2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配合有关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6.9.3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应认真检查对方当事人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16.9.4 双方当事人如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和解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16.9.5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当事人或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交公司办公室归档,以备查考。

17 合同的管理

17.1 公司对合同实行专业归口、分级管理的运作模式,并建立、健全法人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及基础管理规定。

17.2 本公司合同的分级管理模式具体是:

17.2.1整个公司的合同管理由集团集团杭州各公司总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17.2.2 职能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

内的合同签订、履行等工作。

17.3 本公司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7.3.1 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公司的各类合同;

17.3.2对须报有关单位审批、见证、鉴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17.3.3 负责公司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17.3.4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17.3.5 负责搞好本公司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

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17.4 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的职责是:

17.4.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规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17.4.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负责;

17.4.3对须报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17.4.4 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17.4.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属于公司档案规定范畴的资料应立即上交归档。

17.5 对接受法人委托的有关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7.5.1 思想素质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拒腐蚀,不贪污受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17.5.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圆满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无遗留问题。17.5.3 法律意识强。对《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法律法规能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律知识。

17.6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确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人数,具体人选由上级领导决定。

17.7 公司对法人委托人进行业务监督,根据其业务能力、思想表现,法定代表人可根据上级领导指示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范围等决定。

17.8 受托人对法人委托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

17.8.1 因工作需要,使用空白合同书、空白委托书的,有关手续办理,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17.8.2 法人委托人因工作调动或业务完成时,应及时向公司交销法人委托书等资料。

17.9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刻制合同专用章。具体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17.10 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具体人员应当做到:

17.10.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次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具体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17.10.2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公司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并结合有关岗位人员到位情况,逐步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正确、及时、完整。

17.10.3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附表3)。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报表填好后报公司办公室。

18 违反制度责任

18.1 违反规定,签约人员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签约的人员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处以合同标的额1~5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同时,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

18.2 违反规定,出现问题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有关当事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18.3 违反规定,未经上级导批准同意,盲目招标、投标,以至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作除名以外,追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8.4 违反规定,签约人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的,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

18.5 违反规定,越权审批或无权审批的,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18.6 违反规定,非特殊情况,不按审批程序办理合同审批或不经审批而签订合同的,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8.7 违反规定,因当事人主观过错造成合同没有全面履行或实际履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损失额的1~5倍并通报批评。

18.8 违反规定,部门负责人和签约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汇报,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8.9 违反规定,当事人未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玩忽职守,不严格要求对方执行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通报批评。

18.10 违反规定,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处以私利所得1~5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

18.11 违反规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相互推诿、指责、埋怨,相互不沟通、不加强联系,意见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18.12 违反规定,逾期提出合同纠纷或不提供合同纠纷的证据材料,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18.12.1如与对方当事人串通谋利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严加惩处。

19 法人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19.1 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代理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9.2越权代理,未及时报告或未获批准的;

19.3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妥善保管法人委托书而遗失,或将法人委托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影响合同签订、履行和公司利益的;

19.4与对方串通签约或招标、投标,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19.5 其他应受处罚的情形。

20 公司其他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20.1.1 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代理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1 越权代理,未及时报告或未获批准的;

20.3.1 违反规定,未妥善保管法人委托书而遗失,或将法人委托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影响合同签订、履行和公司利益的;与对方串通签约或招标、投标,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20.4.1其他应受处罚的情形。

21 公司其他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留用察看直至除名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21.1.1 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代理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故意将合同资料毁损或借给无关人员的;

21.2.1无理阻碍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的;

21.3.1非特殊原因产生合同纠纷而当事人因主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21.4.1出于个人因素而对合同经办人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21.5.1 其他应受处罚的情形。

22 附则

22.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修订并负责解释。

22.2 本制度如存在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相冲突现象或有未尽事宜,经上级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另行补充规定。

22.3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具体程序,按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2.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风险管控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3) 第三章风险辨识 (5) 第四章风险分析 (6) 第五章解决方案 (7) 第六章风险评估报告 (10) 第七章报告与预警 (11) 第八章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11) 第九章监督与考核 (13) 第十章风险管控文化 (14) 第十一章附则 (14)

第一部分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持续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按类型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控,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控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控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风险管控策略、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控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开展风险管控力求实现以下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风险管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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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直属机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战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风险损失,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辨识与评估、选择风险管控策略、制定并实施风险管控方案、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实施评价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总经理 委员:董事会成员 (二)主要职能 1.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指导重大风险

管控工作; 2.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计划、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4.组织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 5.审议公司范围内重大决策、投资等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6.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24429 5F6D 彭M33721 83B9 莹-g24706 6082 悂 7.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风险管理办公室 公司成立风险管理办公室,与审计部合署办公,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任:公司分管领导 副主任:审计部部长 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计部分管副部长、审计部风险管理专责人员。 (二)主要职能 1.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拟定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3.负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重大风险管控情况; 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单位专项风险评估工作; 5.负责组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专责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起草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7.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风险管理专职人员与岗位职责,完善风险管理流程。 第三章风险辨识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 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 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 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一管理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风险管理概念:损失/不确定性等 风险管理的特征:客观性/普遍性/偶然性/可测性/可变性风险的类型:环境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企业做大个人的管理能力显得非常渺小,只有通过科学的控制才有效。 风险可以事先管理,企业时时刻刻承担着风险如同人的一生活着就有风险都可能得病。 二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皆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 内部控制整体架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 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五要素a内部环境(治理结构/机构设置/责权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b风险评估(不相容岗位设置:会计与出纳分开,管物与管账分开,采购谈判价格与供应商分开,责权分离。授权审批控制即所有人都有审批权,会计系统控制即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财产保护控制即企业资产盘点,预算控制即全面预算管理)

c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 d信息与沟通(各种信息的收集方式与渠道,电子信息的应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三企业各类风险:a货币资金风险:货币资金即企业现金与银行现金,货币资金的安全必须岗位不相容才能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好说明公司持续稳定,货币资金应日清或第三人清查或审计清查。对企业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全部印鉴,经授权人签字后使用印鉴,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规定现金开支范围/专人定期核对银行帐/定期不定期盘点 b应收账款风险:客户到期不付款或无能力付款,前期要正确评估客户的资信程度,如同银行贷款程序,千万别把业务员培养成只会卖货不会收钱的业务员,商务谈判能力决定着应收款。应收账款的监督应每季或半年做应收账款的信用等级风险评估(有表格),应收账款的增长率不能高于主营业务增长率(否则公司吃老本倒闭),超过4年的坏账应放入计提坏账会使企业净资产优良。应收账款如何摊销?账龄法:一年以内提2-5%,二年以内提10-20%,三年以内提30-50%,四年以内提50-80-100% c预收款的内部风险控制:责任分工与授权,销售与发货控制,收款控制。 d存货风险管理:价格变动风险,产品过时风险,自然损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 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 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 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 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 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 应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 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于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若为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871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 of small compan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怎么样拟定看看下面吧!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

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完整篇.doc

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规范风险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工作是由公司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公司内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风险控制过程。风险管理工作是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开展的一项高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目标: (一)识别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 (二)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并不限于:经济并有效的使用资源;防止资产流失;信息的可靠性与整体性;与政策、计划、程序、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第二章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内容

一、目标制定 第四条公司目标的制定和分类应有利于使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识别 公司风险管理的不同方面。目标应包括四类: (一)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和预期相联系并支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预期的实现。 (二)经营目标。经营业绩目标和盈利能力目标应与公司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相联系。 (三)报告目标。有效的报告应包括公司内部的报告和外部的报告,同时包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四)合法性目标。公司业务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 二、事项识别 第五条公司管理者应对具有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识别。对公司有正面影响的事项,应采取行动抓住机遇。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事项,在风险的评估和应对阶段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六条风险事项包括外部事项和内部事项。公司应重点关注如下风险事项和风险源:需求风险、技术风险、资源风险、管理风险、沟通风险、环境风险等。 三、风险评估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

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 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 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 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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