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环境保护活动。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范围包括江西省鄱阳湖全部湖体及其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第三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生态保护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八条加强鄱阳湖湿地保护,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禁止擅自开垦、围垦湿地,禁止非法占用湿地。
第九条加强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十条加强鄱阳湖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合理控制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的繁殖和生长。
第十一条加强鄱阳湖周边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非法猎捕、采集、买卖、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8•【字号】九府厅发[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7]41号)沿鄱阳湖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九江市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九江市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鄱阳湖资源生态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孟建柱书记、吴新雄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2007年4月25日省政府召开的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从4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为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挥,成立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廖凯波副市长任总指挥长,肖明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长,市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水产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科技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负责人员为成员,并在市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水产局分别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沿湖各县(区)及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和执行机构,并抽调得力人员开展这项工作。
综合整治期间,工作组人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门承担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这次专项行动要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超常规的手段,出重拳、使硬招,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一)坚决制止围堰堵河行为。
一是限定治理时限。
凡是在河道及滩地、蓄洪区、滞洪区圈圩垦殖或堵河并圩的,必须在5月15日之前组织平毁,恢复原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生态化发展现状及展望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生态化发展现状及展望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美丽中国”,这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
2009年12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得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表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成为中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江西省是一个欠发达省份,最大的优势是生态环境。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设立,旨在促进江西通过整合资源、探索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中部崛起和经济、生态、社会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生态化的重大意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江西崛起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产业生态化作为一种更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模式,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
(一)产业生态化可以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大多数国家会遇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两难博弈,这一问题不解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而产业生态化是解决这一两难问题的一把钥匙。
对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排名靠后的江西来说,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进行产业生态化建设,不仅能使江西有效避免由于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而且能够为经济发展质的提升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对江西而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实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又要保证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在这种背景下,产业生态化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二)产业生态化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新思路产业生态化的实质是在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再生的基础上,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它根据生态经济区相关原理,结合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来管理和运营传统产业,以达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目的。
而要达到产业生态化的目标,就要努力开发新能源,创新减排技术,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制度创新和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转变。
鄱阳湖保护措施

鄱阳湖保护措施
鄱阳湖是中国的最大淡水湖,也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
为了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1.湖泊水质监测:建立湖泊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鄱阳湖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污染问题。
2.湿地保护:鄱阳湖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采取湿地保护措施,包括湿地保护区设立、湿地生态补偿等,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功能。
3.生态修复:实施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增加、水生植被恢复等,改善湖泊生态系统功能。
4.水资源管理:制定鄱阳湖水资源管理规划,合理配置和利用湖泊水资源,保障湖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用水需求。
5.水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工业和城市污水治理,控制污染源,减少湖泊水环境污染。
6.生态保护教育:加强鄱阳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湖泊保护的良好氛围。
7.法律法规保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鄱阳湖保护的法律监管,依法惩治湖泊资源破坏者。
这些保护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行为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适用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准入与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项目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应当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环境准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建设或运营。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和排污许可第六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单位、个人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土壤、大气和固体废物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放,并经排污许可管理。
第四章生态修复与保护第八条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时,应当合理规划和布局,保护和恢复湿地、水生态、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
第九条对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破坏性开发建设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修复和恢复。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第十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单位、个人应当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第六章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十二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和生活区域应当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新总体规划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新总体规划2002-11-27 16:40:58 新华网江西频道1 总论1.1项目背景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最大淡水湖棗鄱阳湖西北角,处于长江中下游、江西省北部,是样性十分丰富的国际重要湿地。
保护区于198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8年5月经国务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2400公倾,栖息着鸟类312种,数量多达数十万只。
鄱阳湖自然保冬候鸟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世属罕见。
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越冬白鹤群体所在地,白鹤种群数量占95%以上。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也是迄今发现的世界上最大的鸿雁越冬群体所在地,数量达6万只以上。
鄱自然保护区内栖息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种,二级保护动物48种(其中包括4种哺乳动物),有13种鸟国际鸟类保护组织列为世界濒危鸟类。
保护区建立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为有效地保护越冬水禽,保护区在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社区共保护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特别是通过实施GEF项目和搬迁工程项目,保护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基础设施和设备正在逐步完善,各方面都在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区以来长时间的投入不足,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仍然与国家级保护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各方面的未完全步入规范化、现代化、集约化发展轨道,在区划布局、保护设施、科研设备、人才培养、机构设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社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为加速保护区的建设步伐,提高保护区管理建设更有效的管理和保护系统,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总体规划,以实性保护和维持以白鹤为主的迁徙水禽及其栖息地的完整性;达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谐一致的自然资源用的最终目标。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5)《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管理办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0)《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规定》;(11)《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

第 2 第 4期 3卷 21 00年 8月
江 西 金 融 职 工大 学 学 报
J u N o in x F n n e C l g o m f a g i i a c ol e J e
Vo | l23 NO. 4 Aug 2 0 . 01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
的角度提 出了一些措施 , 力图通过流域综合 治理 的方式彻底 解决鄱 阳湖 的生态环境 问题 , 寻求一条经济社会 和环
境 和谐 发 展 新 路 子 。
关键词 : 鄱阳湖 ; 流域 ; 综合治理 ; 态环境 生 中图分类号 :145 F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2— 5 7 2 1 )4— 04一o 17 55 (0 0 0 0 6 4
、
鄱 阳湖 湖 区生 态环 境 现 状
( ) 一 森林植被破坏严重
从5 0年 代 末 到 8 代 中期 , 阳湖 区周 围 森 林 植 被 连 0年 鄱
续3 0多年不断被砍伐 , 森林资源遭受 严重破坏 。8 代 以 0年
后, 虽然有所 好转 , 是 , 但 在经 济利润的驱动 下, 砍滥 伐现 滥
同时 , 由于森林植 被覆 盖率低 , 阳湖 流域水土 流失严 鄱 重, 滨湖地区现有 水土 流失 面积 约 5万公 顷 , 中轻 度有 其
1.9万公顷 , 13 中度有 l.9万公顷 , 9o 强度有 3 8 .6万公 顷 , 极
鄱阳湖湿地规划

鄱阳湖湿地规划鄱阳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其湖面面积达3,800平方千米,也是中国最大的湿地保护区之一。
由于其为鸟类和水生动物提供了丰富的栖息环境,因此被誉为“鸟类王国”和“鱼米之乡”。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湿地面积不断缩小,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和破坏,湖水质量和生态环境也不断恶化,这对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规划和实现要求。
为了进一步保护鄱阳湖湿地,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当地政府制定了一份“鄱阳湖湿地保护和恢复规划”,旨在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提高湿地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维护鄱阳湖湿地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中,政府提出了以下三个核心目标:一、保持湿地面积。
通过增加湿地修复和保护区,保持原有的湿地总面积,保护湿地重要生境和野生动植物群落,促进湿地的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推广湿地生态文明建设,完善鄱阳湖湿地旅游开发、观鸟、生态农业等一系列生态旅游产品,增加经济收益,同时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促进与当地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加强湖水治理和综合污染防治。
政府将从源头、过程和终端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鄱阳湖流域的污染源治理、水量调度和水环境维护等工作,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损害,保护湖区水资源和水生生物,切实维护湿地的生态安全。
以上三个目标尤其突出了本规划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保护鄱阳湖湿地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点。
随着近年来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也吸引了更多的人们关注保护鄱阳湖湿地的问题,并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如:一、加强湖岸带域的植被覆盖和人工沙滩的建设,防止造岸湖区过度开发损伤生态系统。
二、发展小型水利工程,优化利用流域水资源,加强对河管的治理。
三、加强入湖口水质监测和溯源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减少湖区内污染物的累积,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水质安全。
四、加强社区环保教育,提高当地群众对保护湿地的意识认识,营造保护环境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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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编制说明
由省发改委地区处牵头编制的《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专项规划。
根据《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10]),本《规划》作为重大专项规划之一纳入我省“十二五”规划体系中。
《规划》编制工作自2011年4月启动以来,得到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环保厅的领导和要求下,省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及时成立了规划编制组,着手组织编制《规划》,以指导鄱阳湖流域的水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鄱阳湖流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各设区市发改委的积极配合和有关专家学者的鼎力相助,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反复进行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已形成《规划》送审稿。
现将《规划》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工作背景
鄱阳湖流域是鄱阳湖水系集水范围的总称。
鄱阳湖水系是由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五大河流及各级支流,加上清丰山溪、博阳河、漳田河、潼津河等区间来水,以及其他季节性的小河溪流和鄱阳湖组成,鄱阳湖流域占江西国土面积的94%。
保护好鄱阳湖这“一湖清水”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人民的重大历史使命,对促进江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全省乃至整个长江中下游水环境安全
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确保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关于“积极开展鄱阳湖等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省环保厅也高度重视环保“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着手编制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包括11个专项规划)及其前期研究,其中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是专项规划之一。
二、规划思路简述
通过介绍鄱阳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概况,了解目前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现状,分析“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问题和压力。
规划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维护并改善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为目标,以调整社会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为主要手段,抓重点,攻难点,强化区域环境综合管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优先保护,限制开发,严格监管,促进鄱阳湖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规划目标为以流域水生态环境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稳定发挥各项生态功能为总体目标,构建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使鄱阳湖永保“一湖清水”。
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统筹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五河一湖”源头保护区和湖体核心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流域整治、
调整产业结构与优化产业、城乡布局,节水减排和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论述,并根据鄱阳湖流域目前存的问题着手,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涉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乡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五河一湖”源头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监管能力建设等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
三、规划编制过程
(一)成立规划编制组织领导机构
江西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0年4月成立了以厅长邓兴明为组长,纪检组长罗小璋为副组长的“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和工作组,由厅规财处总负责,厅生态处牵头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工作,省环科院为具体承担,环评处、污防处、总量处、环监局和相关市县环保局协助配合规划报告编制的具体工作。
(二)《规划(初稿)》编制阶段
《规划》的形成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0年4月至2010年6月前期准备、明确责任阶段,第二阶段是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确定框架、集中起草阶段,第三阶段是2010年12月至今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阶段。
规划编制组在深入调研、广泛收集鄱阳湖流域环境现状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鄱阳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鄱阳湖流域实际情况,对“十一五”
期间鄱阳湖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目前仍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了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并与江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确定了鄱阳湖流域“十二五”期间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经过与省发改委进行衔接后编制完成了《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初稿)》。
目前,已完成规划文本初稿的编制。
《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共分六个部分,提出了四项具体规划目标,九大主要任务和八大重点工程项目。
四、关于《规划》的编制特点
(一)始终贯彻“一个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保障鄱阳湖流域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防控结合的治理方式,减少污染物总量;着力推进生态市县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污染物处理能力;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流域环境管理能力;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实现鄱阳湖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和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二)着重把握“三个抓手”。
《规划》以污染物减排、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为抓手,以点带面,围绕“三个明确、四个突出”即:明确思路定位、发展目标、重点项目,突出特色、突出特点、突出破解难题、突出内容完整,开展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三)注重做好“五个衔接”。
一是与国家宏观政策相衔接。
作好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作为首要任务,把水污染物减排作为主线,着眼流域实际情况,全面推开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
二是与省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重点做好与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江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三是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
全面回顾“十一五”以来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压力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和总结经验,为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四是与行业区域专项规划相衔接。
加强总体规划与各行业专项规划、各设区市专项规划的衔接。
五是与重大项目建设相衔接。
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十二五”规划项目库。
五、规划的目标、指标设置的说明
——水质控制指标:
(1)鄱阳湖湖体水质有所改善,富营养化趋势得到一定控制,主要河流赣江、抚水、修水、饶河、信江入鄱阳湖水质达到Ⅲ类;鄱阳湖湖体水质保持Ⅲ类以上;鄱阳湖出湖水质达到Ⅲ类。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Ⅲ类;主要入湖河流(控制断面)及湖体水质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达到85%以上;省界、市界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Ⅱ-Ⅲ类。
指标说明:根据《2010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中数据,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并结合《江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规划水质控制目标。
——生态安全指标:
(1)森林覆盖率达到63%以上。
(2)鄱阳湖天然湿地面积(平方公里)达到3100平方公里。
指标说明:根据《2010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中数据,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并结合《江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规划水质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指标:
鄱阳湖全流域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量较2010年有所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5.8%(其中农业下降8%);氨氮排放总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9.8%(其中农业下降8%)。
指标说明:根据《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江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规划水质控制目标。
——污染控制目标:
(1)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5%以上。
(2)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指标说明:根据我省现有污水处理厂规模和数量确定,并结合《江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规划污染控制目标。
六、规划的重点工程及资金概算
治理项目总投资317.56亿元。
按近、远期划分。
近期投资100亿元,远期投资218亿元。
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
则,本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涉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乡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五河一湖”源头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监管能力建设等八大类,共1050个重点工程项目。
资金筹措来源包括国家、省、设区市及企业和社会投资。
除争取国家支持外,这些工程需要各级政府调动各种资源,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