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管理制度

拱桥乡卫生院

医护人员管理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医护人员须持证上岗,标志佩戴齐全,护士实行坐班制。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八)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九)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

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十) 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十一)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十二)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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