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样本
2024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样本(7篇)

2024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样本男方: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男女双方于____年在_____地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子女抚养:婚后有生育一儿一女,儿子_____,现年_____岁,女儿_____,现年_____岁,离婚后归男方抚养,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儿女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中解决,即女方放弃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冲抵儿女抚养费,视为女方已将儿女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男方。
2、财产分割: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协议:(1)住房情况:位于_____地房屋一套。
房产证号:_____,房权证_____字第____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要求分割,该处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及还贷均与女方无关。
(2)家具、家电:____归男方所有;____归女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体弱多病,离婚时,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
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男方签署意见: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女方签署意见: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样本(二)男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现住址:_____。
女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现住址: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现因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男方_____与女方_____自愿离婚。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1950年《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以共同生 活时所得财产偿还;缺乏资力的原配偶,有分得财产的权利。1980年《婚姻法》 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 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夫妻约定 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完善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引入专业的婚姻财产规划师和律师,我们能够更好地为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提供保障。
4、离婚财产分割不公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状况千差万别,有时会出现一方拥有 巨额存款、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而另一方却一无所有。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 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往往存在分割不公的情况。这使得一些人在离婚后无 法得到应有的财产权益保障。
三、完善措施
1、更新立法理念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夫妻财产制立法应该从维护夫权、父权和男权 的价值取向转变为维护夫妻双方平等、公正的价值取向。在制定法律时应该注 重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尊重双方的意愿和选择,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 定。
9、对知识产权收益的认定标准缺乏法律依据。《婚姻法》仅对已经实现的科 技成果收益予以调整而对尚未实现的科技成果收益则未予调整缺乏可操作性。
10、对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的处理缺乏具体规定。《婚姻法》对分居期间各自的 收入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参考内容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夫 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的制度。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可 以是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于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 当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4年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标准样本(二篇)

2024年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标准样本甲方: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乙方: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一、甲方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现金及存款,第二部分为车辆。
1、现金及存款:_____家园____号楼____单元____室为夫妻共有房产,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售,出售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一次性归还银行贷款¥_____万元,剩余所得¥_____万元,其中定金¥_____万元及首付¥_____万元由乙方收取,除此之外,还有甲方银行卡内现金¥_____万元,乙方银行卡内现金¥_____万元,以上共计¥_____万元。
如果未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则夫妻共同财产的现金部分按¥_____万元计算。
2、车辆:速腾_____AT(车牌号京_____)购于____年,为甲方与乙方的夫妻共有财产。
二、财产分割约定:经双方协议,如果未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现金部分的分割方式为: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
车辆经双方约定,于____年____月份~____月份出售,出售所得甲方与乙方各得_____%。
自_____家园____号楼____单元____室出售后,甲方与乙方分开生活,不再产生共同消费。
甲方发生的消费、投资、买房以及赠予他人等行为,财产分割时按原始价值计算并归至甲方所有;乙方发生的消费、投资、买房以及赠予他人等行为,财产分割时按原始价值计算并归至乙方所有。
三、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上约定均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标准样本(二)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甲方:(丈夫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妻妻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婚姻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种财产一律归各自所有。
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

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引言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关系。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建议。
1. 强化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目前,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保护尚不够完善。
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建议:•制定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性质。
•加强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力度,确保夫妻共同财产不受第三方侵犯。
•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的登记制度,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统一登记机构,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2. 完善夫妻个人财产的保护机制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
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个人财产的权益,建议:•明确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和性质,避免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
•加强夫妻个人财产的保护力度,确保夫妻个人财产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
•完善夫妻个人财产的登记制度,建立夫妻个人财产的统一登记机构,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3. 引入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婚前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前双方已经拥有的财产。
为了更好地保护婚前财产的权益,建议引入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和性质,避免婚后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权益的重要证据。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减少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纠纷,提高离婚程序的效率。
4. 完善夫妻财产分割的程序和标准夫妻财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建议完善夫妻财产分割的程序和标准:•制定明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明确分割的权责和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夫妻财产分割的标准,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加强夫妻财产分割的执行力度,确保分割的有效实施。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由于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以来都是以男性为主导,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历史上长期以来都是以男性对财产权的掌握为主,而女性一直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从现状和完善两方面来分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
首先,现状方面,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的财产归属原则是原财原则,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完全独立,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
这种制度使得婚姻关系成为一种经济关系,夫妻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成为婚姻关系中重要的问题。
另外,中国的财产制度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导致夫妻财产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些不良现象,如婚姻中的经济不公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等都充分说明了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
其次,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进行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夫妻在经济上的平等,同时也能够避免夫妻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
财产登记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准确确定财产的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应该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
夫妻财产制度应该保护婚姻中较弱势的一方的利益,防止夫妻之间出现不公平情况。
最后,要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从法律、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
法律方面,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和相关政策,保护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权益,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并规定相关的财产分割原则。
经济方面,应加强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鼓励夫妻共同参与经济活动,提高夫妻间的经济独立性和平等性。
文化方面,应加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教育,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性,促进婚姻关系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
只有建立起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才能够建立公正、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
夫妻财产制度论文模板范文

论文标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探究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首先,本文对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概述,包括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接着,分析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财产纠纷、法律适用不一等。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包括强化法律保障、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完善财产分割机制等。
一、引言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共同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制:夫妻各自婚前的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1)财产纠纷较多:由于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实践中夫妻财产纠纷层出不穷。
(2)法律适用不一:不同地区、不同法官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
(3)财产分割机制不完善: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机制不够合理,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强化法律保障: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原则,减少纠纷发生。
(2)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完善财产分割机制:建立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机制,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司法解释和指导:统一司法实践中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五、结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维护夫妻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的重要举措。
夫妻财产制度论文模板参考
论文标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探析摘要: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涉及到夫妻双方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通过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探讨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夫妻约定财产等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一、引言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夫妻财产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因此,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内容1.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2.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的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3.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夫妻双方的自愿原则,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1.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容易引发纠纷。
2.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空白,如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性质、知识产权的期待利益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3.夫妻财产制度的司法解释不够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细化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法律的操作性,减少纠纷的发生。
2.填补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空白,对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性质、知识产权的期待利益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3.加强对夫妻财产制度司法解释的完善,确保司法实践中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更加公正、合理。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及其完善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及其完善引言夫妻财产约定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我国《婚姻法》着眼中国具体实际,本着约定先于法定、夫妻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保护弱者利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维护第三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夫妻财产制度。
其中夫妻财产约定制不仅是调节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涉及交易安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不断更新,在夫妻财产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也逐渐被人们所认同。
、夫妻财产约定制概述(一)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制所谓夫妻财产约定制, 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契约、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在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以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做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或所做的约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约定自愿决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夫妻对财产权利民主行使的结果,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
目前,世界各国大多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及特点1.我国现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2001 年《婚姻法》(修正案)第19 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17 条、第18 条的规定”。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摘要: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夫妻关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我国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本文将围绕婚姻法中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论述,并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国婚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在由陶毅主编的《婚姻家庭法》一书中对“夫妻财产制度”是这样定义的。
夫妻财产制度,解决的是在夫妻关系发生前后双方财产的归谁所有、如何管理、怎样使用、如何分割、怎样处分等一系列问题,以及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与清偿等问题的法律规定。
一、对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有关规定的探析我国于2001年4月通过了新《婚姻法》,立法者明确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了夫妻财产的范围,弥补了我国原有婚姻法的一些漏洞,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是指在夫妻关系发生前后对财产的分割、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时,若双方产生纠纷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关夫妻财产的制度。
至于为何要设立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度呢?是为了满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夫妻没有约定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或约定无效时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法定财产制度是对约定财产制度的必要补充,使婚姻法更加具体、明确。
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旧法相比,完善了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避免了旧婚姻法中因立法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
法定财产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发挥婚姻家庭的保障职能,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同时也符合立法的精神。
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的迫切需求,如今夫妻婚前贷款买房的现象越来越多,《婚姻法解释(三)》适应需求,对此现象引发的财产问题作出了有关规定。
其规定了“在结婚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若在房产登记时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仍可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按份共同拥有。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范本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范本夫妻财产制度,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不仅关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更关系到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长期立法和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范本,以期为婚姻家庭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一、法定财产制:保障家庭稳定与公平法定财产制是指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制度。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体现了夫妻地位平等、共同生活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家庭稳定和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种处理权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财产管理,还体现在重大财产处分上。
为维护家庭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又避免了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
二、约定财产制:尊重意思自治与财产权益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确定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的制度。
约定财产制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我国法律充分认可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即可按照约定处理共同财产。
这种约定财产制有利于解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降低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同时,约定财产制也符合现代社会个人财产权益保护的要求,体现了夫妻地位平等的原则。
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维护夫妻独立性与权益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留各自独立的财产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将一方或双方的特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一制度既维护了夫妻的独立性,又保障了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实践中,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降低财产纠纷的发生。
四、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 强化法律宣传,提高夫妻财产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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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模板
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内容摘要] 夫妻财产关系作为社会微观的最基层的财产关系, 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 其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容忽视。
本文主要针对现阶段中国实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以及满足个人特殊经济需要的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并就一些争议的问题在实际运用中所体现出来的不足进行探讨和思考, 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同时要加强立法保护及完善, 最终维护婚姻的巩固和家庭的和睦。
[关键词] 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立法完善
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是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 承担着物质生产、生活消费、人口生产、养老育幼等多种社会职能。
夫妻财产关系又成为夫妻关系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它涉及到男女结婚后对各自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和处分等问题。
因此,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 我们要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 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理念去把握夫妻财产关系, 并将它正确运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当中。
中国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深刻地影响着夫妻财产
制度。
1950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方面, 排斥夫妻财产约定的适用, 在法律上规定了单一的夫妻财产制, 即规定夫妻双方所有财产不分婚前、婚后一律属夫妻共同所有。
1980年的《婚姻法》能够说是一部承前启后《婚姻法》, 表现在仍以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为主, 但改一般共同共有为婚后所得共同制, 并开始允许夫妻之间就财产做出约定, 夫妻关系的双方对于财产的权属有了选择的自由。
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婚姻法》, 对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 形成了以夫妻法定财产制为主, 夫妻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两制并存的夫妻财产制格局, 适应了现代婚姻立法潮流, 提升了夫妻财产制的地位, 同时对夫妻个人财产制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认定、适用范围
夫妻法定财产制, 中国习惯上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
它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外, 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财产制度。
对此, 我们要着重把握两点: ( 一) 这里的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即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其中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时间, 也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但恋爱或订婚期间, 则不包括在内。
( 二) 所谓”所
得”, 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
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财产所有权( 如继承已开始) , 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 如婚后遗产才分割) , 该财产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反, 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 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 一般从两方面考虑: 一是从主体考虑; 二是从财产范围考虑。
从主体方面看, 只能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由此决定了夫妻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
从财产的范围看,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 1) 工资、奖金; (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 4) 继承与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5)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中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反映了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 有利于实现男女平等原则, 也符合中国国情。
它保障婚姻家庭共同生活, 特别注重保障经济能力较弱的女方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实现夫妻家庭地位的事实上平等, 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反映了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并注重对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的保护的立法宗旨。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的认定
夫妻约定财产制, 亦称为契约财产制, 是指夫妻经过协商就婚前财产所得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责任以及婚姻终止时财产清算, 分割达成协议, 并排斥或部分排斥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
根据新《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包含婚前约定和婚后约定两种情况。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有两方面的内容: ( 1) 对内效力即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
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 是行使财产处分权的一种表现, 因此婚姻法明文规定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夫妻双方依法达成协议, 非经双方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而是要认真遵守, 如约履行。
一旦夫妻离婚时,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 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以处理。
( 2) 对外效力即约定财产制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新《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特别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见新《婚姻法》为了维护诚实信用的交易法则, 保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以防止有些夫妻借财产约定逃避债务而作出此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