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考试题库和答案

江苏法官考试题库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以上都是答案:D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行为?A. 故意杀人B. 贪污受贿C. 正当防卫D. 非法拘禁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A. 起诉B. 调解C. 审判D. 执行答案:A4. 下列哪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指导不服的D.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A. 立案侦查B. 提起公诉C. 开庭审理D. 判决执行答案:A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的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 未到法定婚龄的D. 以上都是答案: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列哪项是法定继承的顺序?A. 配偶、子女、父母B. 子女、父母、兄弟姐妹C.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D. 以上都是答案:A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休假的权利C. 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D. 以上都是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上都是答案:D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哪项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以上都是答案:D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列哪项是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A. 独占实施权B. 许可权C. 转让权D. 以上都是答案:D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商标侵权行为?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B.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C.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D. 以上都是答案:D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项是公司的组织机构?A. 股东大会B. 董事会C. 监事会D. 以上都是答案:D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项是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 混淆行为B. 商业贿赂行为C.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D. 以上都是答案:D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是消费者享有的权利?A. 知情权B. 选择权C. 安全保障权D. 以上都是答案:D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项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A.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 污染者负担C. 公众参与D. 以上都是答案:D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哪项是土地使用权的类型?A. 国有土地使用权B. 集体土地使用权C. 个人土地使用权D. 以上都是答案:A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B.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C. 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D. 以上都是答案:D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哪项是税务机关的职责?A. 税务登记B. 税款征收C. 税务检查D. 以上都是答案:D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A. 进出口货物的权利B. 技术进出口的权利C. 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利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C. 保卫祖国、尊重社会公德D. 参加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答案:ABCD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些是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答案:ABCD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诉讼当事人地位平等C. 法院独立审判D. 保障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答案:ABCD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审查原则B. 公正、公开原则C. 效率原则D.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答案:ABCD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C. 法院独立审判D. 保障辩护权答案:ABCD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哪些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的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 未到法定婚龄的D.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答案:ABCD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列哪些是法定继承的顺序?A. 配偶、子女、父母B.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C. 孙子女、外孙子女D. 以上都是答案:ABCD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下列哪些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休假的权利C. 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D. 参加工会的权利答案:ABCD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些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BCD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哪些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保护作品完整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员额考试题目和答案

员额考试题目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员额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A. 提高工作效率B. 优化人员结构C. 强化责任意识D. 以上都是答案:D2. 以下哪项不是员额制改革的基本原则?A. 公平公正B. 竞争择优C. 论资排辈D. 动态管理答案:C3.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新进人员主要采取哪种方式?A. 直接任命B. 公开招聘C. 内部选拔D. 推荐上岗答案:B4.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现有人员主要采取哪种方式?A. 直接转任B. 公开招聘C. 内部选拔D. 竞争上岗答案:D5.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如何处理?A. 直接解聘B. 降级使用C. 转岗培训D. 以上都是答案:D6.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优秀人才应如何激励?A. 提供晋升机会B. 提供培训机会C. 提供物质奖励D. 以上都是答案:D7.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工作绩效不佳的人员应如何处理?A. 直接解聘B. 降级使用C. 转岗培训D. 以上都是答案:D8.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如何处理?A. 直接解聘B. 降级使用C. 转岗培训D. 以上都是答案:A9.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应如何激励?A. 提供晋升机会B. 提供培训机会C. 提供物质奖励D. 以上都是答案:D10.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工作能力不足的人员应如何处理?A. 直接解聘B. 降级使用C. 转岗培训D. 以上都是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1. 员额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A. 人员分类管理C. 薪酬制度D. 考核评价答案:ABCD12.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新进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哪些步骤?A. 发布公告B. 报名审核C. 笔试面试D. 体检考察答案:ABCD13.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现有人员的转岗程序包括哪些步骤?A. 岗位空缺B. 报名申请C. 考核评价答案:ABCD14.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考核评价主要依据哪些因素?A. 工作业绩B. 工作能力C. 工作态度D. 工作纪律答案:ABCD15.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晋升机会B. 培训机会C. 物质奖励D. 精神鼓励答案:ABCD16.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约束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降级使用B. 转岗培训C. 经济处罚D. 纪律处分答案:ABCD17.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退出机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自愿离职B. 强制解聘C. 退休离职D. 病退离职答案:ABCD18.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培训发展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岗位培训B. 专业培训C. 管理培训D. 技能培训答案:ABCD19.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基本工资B. 绩效工资C. 奖金福利D. 社会保险答案:ABCD20. 员额制改革中,对于人员的岗位设置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岗位类别B. 岗位等级C. 岗位数量D. 岗位职责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21. 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

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引入员额制法官,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作为选拔员额制法官的关键环节,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重要性、设计原则以及可能的考题类型。
首先,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员额制法官是司法体系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
因此,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必须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考生的法律知识、专业能力和判断力。
只有通过公正、科学的考试,才能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员额制法官,确保司法体系的高效运行。
其次,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既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又要考察其理解和应用能力。
试题过于简单会导致成绩的泛滥,无法区分考生的真实能力;试题过于复杂则容易导致考生的挫败感和失望情绪。
其次,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实际性,能够反映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和难点。
这样的试题能够更好地考察考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多样性,涵盖不同领域和层次的知识。
这样的试题能够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些可能的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类型。
首先是案例分析题。
这类试题会给出一个具体的案例,要求考生根据所学知识和经验,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类试题能够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判断力,也能够反映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其次是论述题。
这类试题会提出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要求考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述。
这类试题能够考察考生的思维深度和逻辑严谨性,也能够反映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最后是选择题和填空题。
这类试题相对简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虽然简单,但选择题和填空题也是不可或缺的考试组成部分,能够帮助评估考生的基础能力。
综上所述,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至关重要。
员额法官民主测评表

员额法官民主测评表摘要:1.民主测评表的背景和目的2.民主测评表的内容和评价标准3.民主测评表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分析4.民主测评表对于员额法官的重要性5.民主测评表的优缺点分析正文:一、民主测评表的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员额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为了加强对员额法官的考核评价,提高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我国实施了员额法官民主测评表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员额法官的工作表现,促进法官队伍的优化和司法公正的提升。
二、民主测评表的内容和评价标准民主测评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能力:包括案件审理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
评价标准主要是依据案件审理的正确率、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2.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服务意识等方面。
评价标准主要是根据法官的工作量、案件质量、当事人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3.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等方面。
评价标准主要是依据法官的违纪违法记录、廉洁自律表现、当事人评价等进行评估。
4.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对助手的指导帮助等方面。
评价标准主要是根据法官在团队中的表现、同事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三、民主测评表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分析民主测评表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测评表:根据员额法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测评表,明确测评内容和评价标准。
2.分发测评表:将测评表分发给参与测评的人员,包括法官同事、助手、当事人等。
3.填写测评表:参与测评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测评表上对员额法官进行评价。
4.统计测评结果:收集测评表,统计各个方面的评价得分。
5.结果反馈:将测评结果反馈给员额法官本人,让其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
四、民主测评表对于员额法官的重要性民主测评表对员额法官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工作积极性:通过民主测评,员额法官可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
重磅丨李浩、孙国祥、周佑勇:从员额考试谈法官的思维方式和裁判方法(下)

重磅丨李浩、孙国祥、周佑勇:从员额考试谈法官的思维方式和裁判方法(下)【桂公梓按】5月27日,江苏高院许前飞院长主持召开司法讲堂。
李浩、孙国祥、周佑勇三位教授结合在江苏法院法官首批入额考试中的命题和阅卷情况,以“法官的思维方式和裁判方法”为主题进行了精彩讲演。
全省法院法官通过视频直播收看了三位老师的授课。
作为会务人员,我全程旁听了这次授课,并有机会在会后反复研读三位老师讲课的文字版实录(另一个原因是领导要求我进行文字整理-_-),愈发感觉受益匪浅,收获良多。
故征得许院长和三位老师同意,将本次授课的文字实录分享在此,供各位法律人学习揣摩。
(因全文较长,故分上、下两部分推送)另多说一句:虽然本公众号几乎不谈业务,但其实我也是热衷于钻研业务的!欢迎各位同我探讨法学理论、审判实务范畴的各种问题,我会拣我会的部分与你们交流……(想看到这次江苏法官入额考试的试卷??请点击)李浩、孙国祥、周佑勇:从江苏法院法官首批入额考试情况谈法官的思维方式和裁判方法(2016年5月27日江苏高院司法讲堂实录下半部分)许前飞:下面欢迎东南大学法学院周佑勇教授给我们做报告。
周佑勇:谢谢许院长。
同样非常荣幸能够利用这次机会深度对接司法实务,全程参与本次全省法院系统首批法官入额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
我是和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倪志凤、南通市中院高鸿专委共同负责行政法试卷的命题工作。
民事、刑事和行政这三份试卷的命题小组都是分别由来自于学界的一位专家和来自于实务界且分别是省高院和市中院的两位资深法官精心组合、共同把关,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一大亮点与创新。
刚才两位教授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谈到作为民事法官、刑事法官所应当具备的专业思维和裁判方法,这些思维和方法同样也适用于行政法官,只不过侧重点和专业度不一样。
我总的一个体会是,这次法官入额考试有一个最大的创新和亮点:就是通过写一份裁判文书,综合测试法官各个方面的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
首先,为什么只考一份裁判文书?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这“一份裁判文书”的考试?我的看法是,法官以专司审判为职业,这次法官入额考试作为对法官的职业技能测试,理所当然重点应当测试的是作为法官这一职业所应当具备的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
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

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是法学领域的一项重要考试,对于想要成为合格法官的人来说,这是一道必经之路。
本文将从试题的难度、考试内容的变化以及备考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难度一直以来都备受考生关注。
试题的难度不仅体现在题目的设计上,还包括对法律知识的要求和应试能力的考察。
一般来说,试题会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此外,还会涉及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判断,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
因此,考生需要在备考过程中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内容在不断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更新,考试内容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
试题往往会围绕当前热点问题展开,考察考生对新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
此外,考试还会注重对实际案例的考察,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和对案情的分析能力。
因此,考生需要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积累实际案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再次,备考策略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
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情况,合理分配每个科目的复习时间,注重重点和难点的攻克。
其次,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通过解析典型案例,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
同时,多做模拟题和真题,熟悉考试的形式和要求。
此外,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找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辅导,提高备考效率和质量。
最后,考试中的应试技巧也是备考的重要一环。
首先,要注意审题。
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题目的要求和限制,避免在答题过程中偏离主题。
其次,要注重答题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在回答问题时,要注意组织语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答非所问或语言不通顺的情况。
此外,要注重答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内容或给出错误答案。
综上所述,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难度较高,内容也在不断变化。
考生需要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并注意应试技巧的运用。
法官考试题及答案

法官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答案:D2. 在我国,法官的职责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审理案件B. 执行判决C. 维护法律尊严D. 监督行政行为答案:B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制度?A. 公开审判制度B. 辩护制度C. 无罪推定原则D. 死刑复核制度答案:D4.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项不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申请回避C. 提供证据D. 强制执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的诉讼D. 对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提起的诉讼答案:B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制度?A. 调解制度B. 保全制度C. 审判监督制度D. 行政复议制度7. 在我国,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正无私B. 廉洁自律C. 尊重当事人D. 追求效率答案:D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刑罚的种类?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罚金答案:A9. 在我国,下列哪一项不是法官的基本素质要求?A. 法律知识B. 判断力C. 沟通能力D. 体力答案: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下列哪一项不是法官的任职条件?A.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 年满二十三周岁C.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D.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C. 保卫祖国、尊重社会公德D. 参加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答案:ABCD12. 在我国,法官的职责包括以下哪些?A. 审理案件B. 执行判决C. 维护法律尊严D. 监督行政行为答案:AC讼中的基本制度?A. 公开审判制度B. 辩护制度C. 无罪推定原则D. 死刑复核制度答案:ABC14.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申请回避C. 提供证据D. 强制执行答案:ABC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的诉讼D. 对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提起的诉讼答案:A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6.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1. 背景介绍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是江苏省司法厅主办的一项重要考试。
通过此考试,评选并选拔合格人员加入江苏省法院系统,担任法官职务。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评分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江苏省司法厅对考试出题和评分情况进行了相关说明。
2. 考试出题过程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的出题工作由江苏省司法厅主办,该厅会组织专门的考题编写小组进行出题。
出题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步骤:2.1 题库建设考题编写小组会根据法官从业需要,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套严谨、完整的题库。
题库的构建需要注重法律知识体系的全面性、难度适中性以及应试技巧的体现。
2.2 出题组成出题组将根据考试的要求,从题库中选择相关考题。
出题组成员一般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家组成,以确保考题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一般而言,考题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
2.3 题目抽取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随机性,出题组会在考试前进行随机抽题。
抽题的过程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确保每个考生所抽题目的难度、分值等方面都具有相同的机会。
3. 评分标准与过程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的评分工作是考试中重要的环节,为了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准确,评分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评分标准确定评分标准是评分工作的关键,一般由主考官或评分组组长确定。
评分标准需要明确具体的评分要求和分值设置,以便评卷人员进行标准化评分。
3.2 评卷人员培训为了保证评卷人员对评分标准具有一致的理解和应用,江苏省司法厅会组织评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培训内容一般包括评分标准的详细解释、实例讲解和模拟评分等环节。
3.3 评分过程评分过程中,评卷人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答卷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记录在评分表中。
评分过程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严格的纪律性,评卷人员需独立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4 评分复核评分复核是为了确保评分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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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全省首次法官员额制考试已经结束。
根据省院政治部要求,本次考试采用根据给定材料撰写判决书的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为了让选择参加民商法考试的同事们了解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各考点设置的理由以及评阅试卷的思路,就出题与评分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一、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对通过司法考试、具有三年以上审判经验的助审员而言,以一纸试卷来考察法官各项能力难以完全避免片面性。
完全考法条记忆,或者完全考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更适合作为考察在校学生知识掌握水平的方法或者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准入门槛,用来考察具有一定审判经验却整日案牍劳形的法官则不甚客观公平;案例分析、或者以给定案例条件撰写裁判文书的形式,虽然能够考察法官的裁判思路,但审判实务中从来不会有一份已经被准确归纳的现成事实放在法官面前,供法官轻松判断,这种考试方式难以反映出法官证据分析、事实归纳能力以及审判经验丰富程度。
让试题形式尽可能接近法官日常工作样态,可能是相对比较合适的考试方式。
而根据卷宗材料撰写判决书,正是法官每天的重要工作内容,能够比较充分地展现法官的基本功。
因此,我们设计了包含起诉状、答辩状、各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庭审笔录在内的“微型卷宗”,将撰写一份判决书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分散在卷宗里,让法官象工作一样完成考试。
二、考点设置的思考及评分标准一是考察法官对诉辩意见的归纳意识。
对诉辩意见进行适当归纳,是一份有质量的判决书基本撰写要求。
试卷案例中,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出的主张可以被概括为四点:(1)原被告之间成立了一份收割机买卖合同和保证合同;(2)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3)被告未在履行期内交付标的物,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4)原告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被告一提出的答辩状虽然很长,但概括起来只有三层意思:(1)认可原告提出的前三点事实;(2)不能履行的原因在于标的物与他人共有而他人反对交付;(3)请求调低违约金。
被告二的答辩状只提出了两个主张:(1)主合同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并导致从合同无效;(2)即便从合同有效其亦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们在试卷中设置了相对口语化、层次不甚分明、个别语句前后重复的诉辩意见,用来衡量法官的归纳意识。
如果法官能够按照上述层次进行归纳,不仅文理更加通顺,条理更加清晰。
但有近三分之一的考卷没有作出归纳,甚至连前后重复的语句都照抄不误,不仅影响判决书的严肃性,也因为照抄那么多原话而手酸。
二是考察法官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准确度。
试题案例的争议焦点应该有三个:一是主合同效力是否因被告一的无权处分行为导致无效;二是被告一关于调低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三是保证合同的效力以及被告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
法官归纳争点容易犯的两个错误在答卷中都有体现。
一是遗漏争点。
有的法官遗漏了合同效力这一全案逻辑推演前提性的争点。
二是归纳得过于宽泛,导致争点归纳失去明确判决书说理重点的意义。
答卷中,有的将被告二的保证责任问题归纳为“被告二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而根据被告二的答辩意见,他还提出了先诉抗辩权问题,这就不是“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所能囊括的了。
三是考察法官对有争议证据的分析意识与能力。
在合伙关系是否成立问题上,被告方举出了合伙协议、汇款记录、购机发票三份书证和合伙人的证言,原告对于上述证据并未明确表示认可。
换言之,该部分事实并非各方均无异议的事实,需要法官对证据作出分析认定。
部分法官对被告对合伙关系成立的举证从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进行分析,也有的法官未作任何分析迳行作出认定,导致得分出现差距。
四是考察法官运用审判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在考题中设置了原被告双方就收割机在收割季节每日收益的不同陈述,并在分别支持原被告的证人证言内容中设置了不同的陈述角度。
支持原告关于每日14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有曾经经营收割业务的经历,但弱点是当年没有从事收割业务。
支持被告关于每日12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证言的优势是当年和前一年都亲自从事收割业务,弱点是并非经营者而是受雇于人。
不少法官选择支持其中一方陈述,但因没有阐明不支持另一方的理由而被扣分;但是,有的法官成功地回避了选边站队的风险,以“双方证人对收益的陈述仅仅相差200元,而因收割机经营业务收益因经营方式、成本不同而存在此种幅度的差异属于正常现象,双方证言均予以采纳,据此酌定每日收益为1300元”的理由作为判决依据。
这是丰富审判经验在判决书中的具体体现。
五是考察法官对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掌握程度。
前述关于收割业务每日收益的双方证人与事实的接近度各有优势也各有弱点。
我们尊重法官对此形成的心证,也赞赏回避风险的审判经验和智慧,但是,还应当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进行举证责任分配。
关于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该指导意见,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应当分配给违约方。
为数不多的法官对此作出了很精彩的回答:“双方的陈述和证人证言均未形成证据优势,难以判断哪一种主张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应当由违约方即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由于原告自认每日收益为1400元,对该主张本院予以采纳。
”可能有的法官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2009年有过这样的指导意见,但是这不应当妨碍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来得出同样的结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这个规则应当被法官内化于心,一位受过长期训练、有过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应当具备这种“法感”。
六是考察法官对重要实体法的了解和掌握水平。
由于规定本次考试为大民事法官采用同一份试卷的闭卷考试,我们选择了最具共性的买卖合同,涉及的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担保法第五条、第十九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十九条,均为合同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常用或者非常重要的法条,在考卷中占据了重要的评分比例。
在答卷中,大部分法官能熟练运用上述法条进行分析说理。
但也有部分法官对这些法条缺乏应有的了解。
在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上,少数法官显然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这种非常重要的裁判规则;一些法官虽然知道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但出现了仅支持实际损失30%的理解错误;个别法官甚至张冠李戴,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理解为违约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即不应调整。
七是考察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程度。
2010年以来,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直是全省民商事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燃灯精神的具体要求。
要件裁判方法的要义在于,任何请求权要获得支持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请求权基础。
答题中不少法官沿着“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卖方向买方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的路径进行说理。
但是,并非卖方一旦违约就一定导致买方即产生返还货款的请求权,返还货款请求权必然以解除买卖合同为请求权基础,更加严密的思路是“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合同解除——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
不少法官遗漏了这个答题点,这也反映出部分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关于合同解除的事由,以下两种答案我们都认为是正确的:一是认定卖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买方获得解除权;二是认定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
有的答卷认为卖方的违约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使买方获得解除权,这种逻辑的严密性较上述两种答案稍逊一筹,因为收割机并非一次性使用物品,当季不能收割小麦不等于之后收获季节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另外,对于合伙关系的认定问题,有的法官以“合伙关系是否成立对合同效力认定与被告民事责任承担不产生影响”的理由对相关证据不予分析,我们认为这也能体现出这位法官较好的要件分析意识。
八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案件过程中的思维缜密度。
确有部分法官因为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关于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影响的裁判规则,导致在违约金调整、从合同效力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上出现偏差。
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有的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前提下,认定违约金条款亦无效从而不产生调整违约金问题,并进一步认定从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赔偿责任。
而有的法官一方面认定主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却将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错误理解为“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违约金条款有效并进行相应调整,还有的认为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并不因此无效,仍然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们认为,前者尽管对合同效力认定错误,但保持了裁判逻辑的一致性,后者尽管在裁判结果上更加接近正确答案,但思路缜密度与前者相比存在差距,因此对后者的答案扣分更多一些。
九是考察法官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水平。
关于违约金调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仅仅是规定了在一般情形下认定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和调整规则,并不排除法官在一定情形下不受“超出实际损失30%”限制进行认定和调整。
答卷中有的法官明确提出考虑资金占用成本、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理由,在实际损失的30%以上作出调整,有的法官则考虑到由于卖方的违约也同时节省了买方本应付出的人力成本,而作出较大幅度的向下调整。
我们认为,自由裁量并非任意裁量,裁量理由应该公诸于众。
对于上述明确说明各自裁量理由的答案,我们根据裁判理由的说服力都给予了相应的分数。
十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文书细节上的仔细程度。
判决书有较为严格的格式要求,有必不可少的要素必须载明。
有的法官遗漏了诉讼费负担;有的在没有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仍然让被告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有的遗漏了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后果释明;有的在首部漏写了委托代理人等等。
虽然占分值很低,但也能反映出法官工作习惯好坏和细心程度高低。
在文书结构安排上,有的法官按照“首部——审判过程——原被告诉辩意见——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叙述——争点归纳——对有争议事实的证据分析与认定——说理——判决主文”的顺序安排文书结构,既符合阅读习惯,也节约了大量书写时间,做到了详略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