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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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精选集体合同模板集锦8篇集体合同篇1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资本主义国家的集体合同工人或职员的组织(一般是工会)与企业主或企业主联合会签订的关于出卖劳动力的条件的协议书。
在18世纪末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雇佣劳动者团体与工厂雇主签订的劳动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的萌芽。
它是工人为反对个人雇佣契约苛刻的劳动条件而要求签订的。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Collective 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
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1、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6份范本)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6份范本)第1篇企业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24企业职工工资专项集体甲方:_____乙方:_____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_____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经_____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l、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_____。
2、企业内部工资标准:_____。
3、企业工资分配形式:_____。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人应达到____XX元,比上年增(减)___XX元,同比增(减)____%。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置和发放:_____。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_____。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
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
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
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______%的经济补偿。
集体合同范本(5)

哈尔滨市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首席代表姓名:首席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总工会制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哈尔滨市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三、哈尔滨市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使用本合同书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减或修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提示:第三章劳动报酬可协商条款包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水平调整、工资结构、本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基数、特殊情形支付的工资等详细内容,以上内容也可以在专项集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在本合同书第十章第三十七条中写明。
五、签订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工会应加盖公章,双方首席代表应本人签字;未建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一方由首席代表签字即可。
根据国家及哈尔滨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工会(以下简称工会)/职工方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约定,尊重并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一方依法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引导职工履行本合同各项约定,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条双方承诺,当发生突发事件如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等情形时,应就共同关心且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新增事项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时开展协商,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妥善解决影响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江苏集体合同格式文本

江苏省集体合同(格式文本)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 _ (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________(职工方名称)1《中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法》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劳动用工管理第一章保障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第一条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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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有关集体合同集锦四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姓名或法人:联系电话: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
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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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精选集体合同范文6篇集体合同篇1时间:20xx年3月1日下午地点:公司小会议室出席人数:50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主持人:记录人:主要内容:本次会议双方代表经过充分协商和表达当事人意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作为集体协商合同主要内容。
1、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工资的分配制度。
2、工资水平:企业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共决机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必须根据效益情况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具体增长幅度可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企业经营者每年进行一次协商谈判。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生产正常情况下,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3、工资支付:企业应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应在每月10 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职工工资和拖延工资发放。
如确因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职工说明原因,拖延时间不得超过15天。
4、工作时间: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职工每周不超过5天半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与工会商量,征得同意,且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并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费。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
5、休息休假:按国务院规定,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二天,每年享受十天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工资照发。
职工按规定可享受事假和探亲假,职工可享受公休假,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6、企业要建立劳动安全责任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
7、实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证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尽量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工工伤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规定执行,每2年组织职工体检一次。
集体合同(2018年修订)--工资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2018年修订)(参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行政方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本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报酬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尊重和支持工会履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五条工会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管理制度。
海南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7篇
海南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7篇篇1(参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劳动者福利为宗旨。
第三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分配原则与制度第四条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五条企业在确定和调整工资分配方案时,应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保障劳动者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协商权。
第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工资支付。
第三章工资标准与调整机制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岗位技术含量、工作责任、工作负荷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标准。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等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第九条企业在调整工资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劳动者实际生活的影响,确保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第四章加班加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在安排加班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工作时,应征得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工资。
第五章试用期及见习期工资规定第十三条企业在试用期和见习期内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试用期和见习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试用期和见习期结束后,企业应根据劳动者表现和能力,合理确定其岗位和工资标准。
第六章工伤及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第十五条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1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经征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意见,我们制定了《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
)
——结束——。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最新文本
企业集体合同甲方名称:企业性质: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名称:职工人数: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和工会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签订本合同必须由工会和企业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
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各项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六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七条企业招聘职工必须在本合同的规范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须在职工上岗之前订立;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补签劳动合同。
工会要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订立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内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第九条职工在企业工作满8年,或者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以上,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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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1 / 12 集 体 合 同 文 本 (国有、集体)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2 / 12 企业名称: 经营性质: 职工人数: 企业地址: 上级单位: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企业工会主席(委托人): 企业协商代表人数: 职工协商代表人数: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3 /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X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北京X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双方行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第三条 工会是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动员和引导职工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 第五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本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企业用工、劳动关系确定 第六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4 / 12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招收录用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就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协商,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工会依法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自觉履行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应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企业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企业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一条 企业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解除合同应事先通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 本企业职工一次 人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应与转岗职工办理转岗手续,并代表集体输出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务输出协议,确保转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5 / 12 第十四条 企业或联营单位等因生产、经营情况需要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本企业转岗职工上岗就业。 第十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企业遵循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并根据各工种、岗位的劳动条件,对企业的贡献大小以及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合理确定和调整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报酬,以岗定薪,薪随岗变,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薪金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企业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以“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职工的收入应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减而增减。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对经企业认定为待岗的职工,企业应实施生活保障,保证支付的每月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并随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待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在病休期间,企业应当支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6 / 12 付病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十条 企业每月 日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依照规章制度对违纪者进行罚款,扣罚后剩余部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企业应当支付其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 休息 休假 第二十二条 企业依据《劳动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经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应依法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7 / 12 4、加班工资基数:按劳动者当月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第二十四条 企业特殊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对在此种岗位工作的职工,分别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企业和职工双方工作、休息不受影响。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职工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应按规定发放工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具体休假办法执行企业有关规定。
第五章 保 险 福 利 第二十七条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为基数,按时足额为全体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8 / 12 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为职工上缴住房公积基金。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职业病或患病;非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退休、退职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等情况,凡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企业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三十条 企业应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职工集体福利水平,按企业相关规定、标准提供集体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企业每 年为全体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防癌普查。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关心困难职工生活,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困难职工提供帮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三条 企业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改善劳动条件、环境,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集体合同文本(-国有、集体) 9 / 12 任制,制定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操作规程。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劳动工作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实保证职工生产和工作安全。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第三十五条 企业必须按工种和岗位特点为有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定期发放;对从事餐饮服务业的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并落实各项费用。 第三十六条 职工要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学习掌握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第三十七条 企业和工会应密切配合,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对特殊岗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依法参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会要依法支持企业强化劳动安全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配合企业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协助企业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的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