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及规范 (1)
临床输血作业流程及管理工作细则

临床输血作业流程及管理工作细则一、引言临床输血是救治患者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输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输血操作流程,加强输血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临床输血作业流程1. 输血申请(1)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2)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
(3)首次输血患者或曾输过血的患者(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
(4)门诊病人每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2. 输血科(血库)操作(1)血库工作人员接收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2)血库工作人员根据配血结果,选择合适的血液成分,准备输血用血。
(3)血库工作人员核对输血用血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等。
(4)血库工作人员将输血用血及输血申请单交予取血护士。
3. 输血操作(1)取血护士与患者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取血护士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输血结束后,取血护士填写输血记录,并将输血用血标签贴于病历上。
三、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细则1. 输血科(血库)管理(1)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
(2)输血科(血库)应严格执行输血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3)输血科(血库)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2. 临床医师管理(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
(2)临床医师在决定输血治疗前,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一、临床输血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遵循“安全输血六要素”,即正确的血液检验、适宜的血液配型、合适的血液筛查、正确的输血途径、规范的输血标本管理和合理的输血替代治疗。
2.个体化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输血治疗方法和输血产品。
3.多学科合作:在输血管理中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包括临床医生、输血科医生、输血科护士等的合作。
二、血液需求评估与审批1.严格的输血指征:明确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盲目输血。
2.患者的血液需求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血红蛋白水平等参数,评估是否需要输血。
3.输血产品的审批与申领:确保患者得到合适的输血产品,输血科医生对血液的审批和申领程序必须遵守。
三、输血前检查与相关准备1.输血前相关检查:对患者进行血型与配型、免疫学检查、临床检查等相关检查,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输血前的相关准备:包括建立静脉通路、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具等。
四、输血操作的规范要求1.输血途径的选择: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输血途径,如静脉输血、动脉导管输血等。
2.输血速度的控制:根据患者的耐受能力和输血产品的特点,控制输血速度,避免输血过快引起输血反应。
3.输血过程中的监测与护理:在输血过程中,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相关的指标,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其他不良事件。
五、输血后的监测与护理1.输血后的监测:输血后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血压、体温、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输血后的护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输血后的护理措施,包括监测液体平衡、观察并处理输血反应等。
六、不良反应的处理与报告1.输血反应的处理:对于发生输血反应的患者,要及时处理,如停止输血、给予抗过敏药物等。
2.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对于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要及时进行报告,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临床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 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 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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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 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 记录。
临床安全输血管理制度、技术 操作规范及流程
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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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输血制度
1、确定输血后,双人核对输血医嘱、采血标本。
2、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共同核对输血记录单和血袋信息是否一致, 双方持配血单与输血科报告单共同查对:姓名、性别、科室、床 号、住院号、血型、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类型、条形码、血袋号、 血量、及保存血的外观、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等,双方共同签 名。
3、按照输血查对制度进行查对后方可输血。
4、输血过程中加强巡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不 良反应按《输血反应报告与处理制度》的流程处理。
5、输血结束后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随病历保存,完善输血 护理记录及各种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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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查对制度
1、采血时的查对:双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年龄、采血标签及 真空管,如同时采集二名以上患者血样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 一次一管”的原则,逐一核对,分别采集。
注核对者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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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记录输血过程,将输血记录单(交叉 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回报单并返还输血 科保存。同时,将空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低温保存24小时,如无 输血纠纷,则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临床输血操作规范及管理细则

临床输血流程及管理细则一、临床输血申请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签注率100%。
345、(1)(2)(3)6、患者17**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采集: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2、采集血样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可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 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患者意识不清时,通过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
3、申请输注红细胞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分别贴在EDTA抗凝和有促凝剂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2管);申请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贴在EDTA抗凝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1管)。
4、采集患者血样:成人每管3-5ml,儿童至少2-3ml,新生儿至少1.5ml。
5、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全名签字。
6、在采集血样时必须避免下列情况:①防止血样溶血,有溶血时必须重新采集。
②如患者正在输液,严禁从输液管中抽取血样。
③如患者需应用右旋糖酐或(和)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治疗时,应在输注药物前采集血样备用。
倘若输注库)。
1取血。
2341(1)由2(2(a)输注前将血液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b)所有血液制剂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应告知患者或(和)亲属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症状,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开展的患者输血治疗和血液制品使用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临床输血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输血安全知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临床输血工作,对临床输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输血科是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技术部门,负责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临床输血管理第九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合理选择输血治疗方案,并遵循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第十条临床医生在开具输血医嘱时,应当注明输血种类、剂量、输血速度和输血时间等,并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风险。
第十一条临床护士应当严格执行输血医嘱,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和血液制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当定期对输血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输血治疗方案。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四条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血液制品供应情况,合理采购和储备血液制品。
第十五条输血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当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浪费和滥用。
医院输血科规范管理临床输血规范化管理
三级综合医院输血科还应开展的项目
疑难血型鉴定 疑难配血实验 抗体效价测定 抗体鉴定
1)报告单发送时间及签收 检验报告单发送及时,从收到标本至发出报告
单的时间: ①平诊或择期输血发报告﹤24小时, ②急诊输血的发报告﹤1小时(临床输血采集
标本、送检及送达报告单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输血检验标本、检测及报告单送到必须按规定
血库标准化离心机
BASO 2002-2型微电脑控制 血库专用离心机是专门为凝 聚胺交叉配血试验的要求设 计的
本机与凝聚胺介质试剂配套使 用,用于交叉配血试验、血 型鉴定及不规则抗体的筛查 等
贝索标准化离心机特点
计时准确 绝对离心力与相对离心力转换功能 微电脑控制,可预设10-20组工作参数 具有不平衡补偿及不平衡保护系统 停机快,特有的自动刹车功能 温度稳定,特有的通风降温设计 双保险防开盖功能 静音防噪设计 即时启动功能
4)三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开展新 生儿溶血病检查及患儿换血配血试验
(5) 发血(或取血)是否规范 1)发血:配血合格后,由医务人员到输 血科(血库)取血,取血和发血的双方 必须共同查对相关项目,准确无误时, 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发现血袋或 血液不合格时,一律不得发出。血液制 品发出后不得退回
(7)建立和使用临床输血计算机信息管 理系统,如LIS系统等
湖北省输血科(血库)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七)业务管理
检查指标
1、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及操 作规程,严格临床用血管理
(1)临床输血岗位职责制 (2)输血技术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输血科工作制度
2.是否制定并实施血液接收、核查、保存、 发放、收回、报废、输血相容性检测及相 关实验诊断的操作规程,确保临床用血安 全:
临床输血操作技术规范及注意事项
临床输血操作技术规范及注意事项前言为达到临床合理安全有效输血的目的医生—合理有效输血科—安全有效护士—安全有效一、取血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携带取血箱及血液领取单到输血科取血。
2)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科室、床号、病案号、血型及血袋号、血量、血液品种、有效期、配血结果。
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
3)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血。
①标签破损。
②血袋破损、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界面出现溶血。
④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有絮状物等。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二、输血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发热患者体温降至38℃以下时方能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护士(至少一名注册护士)携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实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血袋号、血型、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输血前应先告知患者或亲属输血期间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患者意识清楚时,要求患者回答自己姓名,年龄等相关内容,若意识不清,手腕标签或家属说明身份。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存。
输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从冷藏取出到开始输注,室温停留时间<30分钟。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持续6小时以上时,应更换输血器。
原因:(1)内容物沉淀过滤器,影响滴速压。
(2)有细菌污染可能,引起输血不良反应。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前15min要慢(2ml/min),并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
临床输血管理及规范
新颖冰冻血浆(FFP)输注时的本卷须知是哪些 ?
(1)FFP不能在室温下放置,使之自然融化,以免有大量纤维蛋白被析 出;
(2)融化后的FFP应尽快输用,以免血浆蛋白变性和不稳定的凝血因子 丧失活性;
(3)输注前不必做ABO血型穿插配血试验,也不要求ABO同型输注, 但应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容。相容关系为AB型血浆可平安地输给任 何型的受血者;A型血浆可以输给A型和O型受血者;B型血浆可输给 B型和O型受血者;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受血者;
涤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尤其是核酸检测技术 ,大大降低了受血者病毒感染的几率和输血不良 反响发生率。
第二页,共46页。
血液平安管理
“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平安督导检查工作:进一 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平安。
督导内容.质量管理。重点检查县级医疗机构输血科 〔血库〕根底设施建立、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 百问答和血液平安知识的掌握、人员培训等情况。
第三页,共46页。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标准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标准和血站质量管理标准的出 台,使血液产品质量和平安得到保障。
但是针对临床输注过程的质量和平安还无法得到实 在的保障。
鉴于目前临床用血中出现的不容乐观的实际情况, 尽快研究出台合适国情、省情的“临床输血质量管 理标准〞 显得非常迫切。
第四页,共46页。
第七页,共46页。
临床用血管理〔血样采集与送检〕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 管,当面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 /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 血科,双方进展逐项核对,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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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穿插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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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多,造成床边浪费,(放置时间太久造成有效 成分失效)
患者家属取血,不进行核对盲目签字 双查双对制度的落实 输血反应汇报不及时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 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 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 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 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严格不合格的血液出库,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 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等,确 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 输血器进行输血。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 写患者输血反应汇报单,并反馈输血科保存。 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输血科将输血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反馈给供血单 位。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 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录病 历,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输血时怀疑为溶血性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及 时报告上级医生,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做以下检查: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 理盐水;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前一袋血输尽后, 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 注;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性污染性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 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 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核对检查。
用血浆补充血容量和蛋白的情况普遍存在,导 致血浆供需矛盾突出,真正符合输血浆指证的 患者却无足量血浆输注。
医生对成分输血仍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术中 失掉的是全血,只有输全血才合理,所以仍在 用全血纠正和补充血容量。
医院虽然成分输血率很高,但是存在搭配性输 血。
临床输血指证掌握不严(过度输血、滥用血浆) 成分血基本知识不掌握,不会应用。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治疗的,由经治医师申请, 经血液科会诊、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 人员签字同意,由医院输血科人员指导实施。 (《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 签的试管,当面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 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 集血样。
(1)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 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2)尽早检测尿常规及蛋白含量; (3)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血型。用保存于
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 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血型、不规则抗体及 做交叉配血试验; (4)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5)输血后6小时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红细胞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 及血清抗A、抗B凝集素效价。
但是针对临床输注过程的质量和源自全还无法得 到切实的保障。 鉴于目前临床用血中出现的不容乐观的实际情 况,尽快研究出台适合国情、省情的“临床输 血质量管理规范” 显得非常迫切。
输血前传染病的检查不全或不查
血型双管双查制度执行力不够,不提前备血,不完全 抗筛是输血安全的重要防线
申请单填写不完全、不规范,
临泉华康医院 侯彩平
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
自愿无偿献血:提高了血液来源的安全性;
输血传播性疾病的筛查:核酸检测技术的应用 ,使HIV的危险几率只有1/2,000,000;
输血前检查逐步完善:ABO、RhD血型鉴定、不 规则抗体筛查、交叉配血试验;
成分输血的合理使用:白细胞滤除、辐照血、 洗涤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尤其是核酸检测 技术,大大降低了受血者病毒感染的几率和输 血不良反应发生率。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与输血申请单 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确认 。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 内的。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 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 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 误后方可经行交叉配血。
配血试验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此 标本能代表病人当前的免疫学状态。近期输血 或妊娠可刺激机体产生未知的抗体;不同的疾 病状态也可影响病人配血试验的结果,所有这 些改变发生的时间是不能预测的,故一般不能 用上次配血时留下的、已超过3天的标本做配 血试验。在特殊情况下,如病人近期无输血 (配血试验后未输血)或妊娠,病人的血管条 件差而采集血标本困难也可例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 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 血点参加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 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 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配血合格后,由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持配血单(卡)或 处方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 院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 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 可发出。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度冰箱 ,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安全。
督导内容.质量管理。重点检查县级医疗机构 输血科(血库)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血库人 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和血液安全知识的掌握 、人员培训等情况。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质量管 理规范》的出台,使血液产品质量和安全得到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