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兼职讲师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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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兼职人员的管理,规范兼职会计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会计兼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对兼职会计人员实行岗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工作需要。

第二章兼职会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兼职会计人员的招聘需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进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招聘活动。

第五条兼职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关会计专业学历;(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五)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兼职会计人员的录用由财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结果和岗位需求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用人员。

第三章兼职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第七条兼职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国家会计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日常会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二)参与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三)协助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成本控制等工作;(四)按时完成财务报表的报送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及时性;(五)积极参与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六)完成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兼职会计人员的工作要求:(一)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和国家会计法规,保持职业操守,不得泄露公司财务信息;(二)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三)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四)与全职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五)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第四章兼职会计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第九条兼职会计人员的薪酬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由财务部门提出薪酬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讲师管理规定

讲师管理规定

讲师的管理规定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内部资源的整合,为企业的知识管理和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奠定基础。

建立并不断优化公司内训师团队,为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平台,实现内部培训讲帅体系化管理。

提高内训师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员工独立开发培训课程和实施公司内部培训,完普公司的培训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公司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讲师根据培训形式的不同分为职带讲师和内部兼职讲师、外部讲师。

职带讲师职带讲师多为项目主管或主管指定的人员,负责带领新入职员工快速熟悉公司、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指导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

一、任职资格1.有意愿承担且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正式员工;2.具备丰富的本职岗位经验;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协调。

二、讲师来源项目主管或具备丰富本职岗位经验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1.负责带领新入职员工熟悉公司及办公环境;2.负责为新入职员工讲授岗位职责;3.负责为新入职员工讲授及演练工作标准;4.负责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工作技能传授。

四、权利义务有义务去带新员工。

内部兼职讲师内部兼职讲师是指符合集团内部兼职讲师任职资格,经选拔后被授予集团内部兼职讲师资格的员工,以下简称内训师。

一、任职资格1.有意愿承担且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正式员工2.具备丰富的本职岗位经验3.具有良好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协调4.具有良好授课技巧,并能独立开发、编制教材。

5.选拔维度二、内训师的选拔流程(一)选拔原则1.员工自愿报名或由各公司综合部推荐,集团按照任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选拔;2.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可在部分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中指定内训师3.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经理级及以上)是内训师的重要来源,应带头进行知识的收集、整理、开发、传授、分享,成为员工发展的倒是和企业业务、管理、文化的传播者。

(二)内训师选拔流程1.发布通知由集团人资中心发布正式的内训师选拔通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纪业务发展,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的激励、考核机制,培养高素质的财富管理队伍,更好的服务广大投资者,提升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证券营业部对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的资格管理、合同管理、培训管理、薪酬考核管理、风险管理等,以及对非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参与营销工作的激励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节财富管理中心组织架构第三条营业部财富管理中心组织架构图:备注:区域总监、区域经理即区域团队由投资顾问、财富顾问、理财经理、服务经理、客户经理、经纪人六类人员中任意一类或多类人员构成。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类及岗位人员构成。

(一)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类。

1、财富管理中心岗位分为前台岗位和后台岗位:前台岗位:经纪人、客户经理序列、理财经理序列、财富顾问序列、区域总监及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后台岗位:服务经理序列、投资顾问序列、区域经理及财富管理中心经理;2、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为“投资顾问序列”、“服务经理序列”、“财富顾问序列”、“理财经理序列”、“客户经理序列”、“经纪人”、“管理序列”七类:投资顾问序列:指由原理财部投资顾问各个级别以及由服务经理序列转岗后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为投资顾问助理、投资顾问、高级投资顾问、资深投资顾问、首席投资顾问五大级别;服务经理序列:指由原理财部客服专员及未取得投资顾问资格的其他理财部员工,分为服务经理、高级服务经理、资深服务经理三大级别;财富顾问序列:指由取得投资顾问资格的理财经理序列转岗后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为财富顾问助理、财富顾问、高级财富顾问、资深财富顾问、首席财富顾问五大级别;理财经理序列:指由原市场部高级客户经理级别以上人员转岗后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为理财经理、高级理财经理、资深理财经理三大级别;客户经理序列:指不管理团队,仅从事营销展业行为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分为见习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五大级别;经纪人:指取得经纪人资格受公司营业部的委托,作为代理人为公司介绍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产品销售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为目的,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提取薪酬的人员。

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兼职讲师管理制度1.目的甑别优劣,激发培训创造力,吸引更多人参与。

2.范围公司兼职讲师,包括总部兼职讲师和门店兼职讲师。

3.授课要求3.1 接受培训部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讲授培训部规定的知识。

3.2 对培训教材充分熟悉和理解,在培训时做到脱稿。

根据培训内容和受训学员的特点使用授课技巧,使培训氛围轻松快乐,使学员学有所得。

3.3兼职讲师在培训时,穿着必须大方得体,不得穿过于休闲或奇装异服上课。

手机必须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非特殊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3.4兼职讲师将培训情况反馈至培训部,以帮助达到良好培训效果。

3.5培训后,跟踪和辅导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熟悉和运用。

4.选拔4.1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从事管理或销售工作,熟悉公司制度,表达能力强,自信心较强,喜爱培训工作。

4.2 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均为总部兼职讲师,每一部门至少有两名兼职讲师。

4.3 门店兼职讲师由培训部到门店寻找或由门店推荐,由培训部进行专业知识和表达能力的测试。

5.总部兼职讲师管理5.1 级别评定5.1.1学员评价得分(80%)评定期内学员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得到的平均分。

5.1.2培训部评议得分(20%)培训部按照总课时、讲师职务、对培训工作的配合程度、对课时的控制、课程的完整性、培训后对学员的辅导情况进行打分。

5.1.3学员评价得分与培训部评议得分相加,即为该总部兼职讲师的评定分。

5.1.4讲师等级:高级讲师90(含)分以上中级讲师85(含)-90分初级讲师80(含)-85分实习讲师80分以下5.1.5培训部对总部兼职讲师级别每半年评定一次。

5.2 激励与考核5.2.1讲师补助:总部兼职讲师可以享受课时补助.5.2.2除不需要考试的培训内容外,培训部在培训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及格率达到80%(含)以上,课时补助全额发放,考试及格率低于80%,每下降10%,课时补助减少10%,课时补助低于60%,按60%计发。

5.2.3初级以上讲师,每一个考评年度必须开发或修改本人2-4课时课程。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暂行)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 XX 分公司兼职讲师的管理体制,规范兼职讲师的职责,明确兼职讲师的定位,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兼职讲师是指经过XX 分公司选拔考评并聘用为兼职讲师的人员。

凡本公司有关兼职讲师的选拔、评聘、考核、异动、奖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包括兼职讲师的职责、兼职讲师的选拔、兼职讲师的管理等。

第二章兼职讲师的职责一、对公司政令的宣导和企业文化的传播;二、承担公司相关培训的授课任务。

三、根据培训需求编写培训教材及制作相关教案。

四、根据培训需求建立考试题库,批改试卷。

五、每月提交一份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六、支援各支公司、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从实际出发,每一季度向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培训管理岗提出教育培训合理化建设。

八、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对现有培训进行调整。

第三章兼职讲师的选拔一、公司内选拔的兼职讲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品质优良,作风正派;2、热爱公司、热爱寿险工作、热爱中国人寿教育培训事业;3、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有一定的教学经历;4、从事寿险工作 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22 周岁到 35 周岁之间,特殊情况者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相貌端正;6、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及感染力;7、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8、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

二、兼职讲师选拔范围:1、系统内所有在编员工;2、系统内营销团队组训及其他从事代理人教育训练的人员。

三、兼职讲师选拔方式:(一)申报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并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兼职讲师推荐表》;2、经所在部门考察,个险销售部审核后,同意面试,并提交一份完整的授课大纲、教案(PPT )及《培训需求调查报告》一份。

3、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负责组织兼职讲师选拔、聘用的各项工作。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兼职培训讲师在教育培训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他们能够灵活地组织教学活动,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学员提高自身的技能和能力。

然而,由于兼职培训讲师的工作性质特殊,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讲师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的背景1. 兼职培训讲师的定义兼职培训讲师是指在工作、学习之余,利用个人专业技能和知识,为企业、机构等组织提供培训服务的人员。

他们可以是在职教师、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等,能够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2. 兼职培训讲师的特点兼职培训讲师具有以下特点:(1)工作时间不固定,需根据自身情况和学员需求灵活安排培训时间;(2)缺乏稳定的工作保障,大多数讲师是按课时或项目计酬;(3)自身教学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需要针对不同讲师进行管理和培训。

3.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管理混乱,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导致管理不到位;(2)讲师教学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讲师能力不足,影响教学效果;(3)讲师待遇不公,缺乏统一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因此,建立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既可以规范讲师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也能够保障讲师的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三、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兼职培训讲师的招募和选拔(1)根据培训项目需求,制定招募方案,明确招募数量、招募条件和岗位要求;(2)发布招募信息,广泛宣传,吸引优秀的兼职培训讲师加入;(3)组织面试和试讲,综合评估讲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工作经验,确定合格讲师名单。

2. 兼职培训讲师的培训和考核(1)对新入职讲师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概况、培训要求和规章制度;(2)定期组织讲师业务培训,提升其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3)建立讲师考核机制,定期对讲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规定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的执业风险,保护投资者、公司和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及《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是指财富管理中心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公司和社会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等风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并完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和信息监控手段识别、评估、揭示、控制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减少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构建以经纪事业部为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主要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营业部落实和执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该体系划分为公司总部层级和营业部层级。

第五条经纪事业部负责营销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及风险制度的制定,同时负责对营业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考核;营业部负责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控制及风险事件的处理工作,提高财富管理中心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

第六条营销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营业部具体落实。

(一)经纪事业部。

1、根据公司风控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完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管理系列制度;负责建设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控制系统,指导、监督、检查、评估、考核营业部层级的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管理,处理风险事件。

2、负责营业部的业务环节中有关防范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制度、流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协助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财富管理中心人员相关风险进行专项检查,督导营业部监督、防范财富管理中心人员风险并报告相关风险。

兼职讲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兼职讲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公司培训体系,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兼职讲师队伍,使兼职讲师评聘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总部颁布的讲师管理方法现特制定符合上海分公司的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条兼职讲师的职责1、服从培训部统一的培训工作安排,完成公司培训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分享小辉哥业务培训及个人工作经验;积极承担各门店人员的辅导工作;2、积极参加培训部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教学研讨活动,如教学研讨、专题讲座、录像观摩、工作研讨等工作;3、及时反馈各门店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4、主动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理论,提高自身授课能力;5、遵守小辉哥礼仪,宣导小辉哥企业文化,维护讲师专业形象;6、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二条兼职讲师的职级兼职讲师的职级设置分为A、B、C三个级别。

第三条兼职讲师的权利与激励1、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讲师教学研究活动,主要内容有:教学研讨、专题讲座、读书心得研讨、户外活动、录像观摩等;2、讲师职级晋升;3、获得讲师津贴;4、接受讲师培训和讲师技能研修;获得各种新课程听证、学习的优先权;5、优先获得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评优、表彰活动的机会第四条兼职讲师的讲师津贴标准对于兼职讲师讲授公司制定或自我开发的培训课程,采用导师津贴制,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课时1课时180分钟)第五条兼职讲师津贴发放程序1、各兼职讲师每月按照培训部制定计划完成培训,并经培训部与受训门店确认其培训质量达标,方可获得本次培训的课时津贴。

每月初领取上月讲课费,人事部按照公司的财务流程在所属财务部进行报帐。

2、培训部指派兼职讲师外出授课,兼职讲师可报销来回门店之间的相关车程费用,培训部对此费用发放表进行备案。

3、兼职讲师对自身所在门店进行培训,则不享受课时津贴的补助。

第六条兼职讲师的行为规范1、兼职讲师须按课程规定时间上、下课;2、一经安排授课后,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培训组织人;3、上课前按照大纲规定充分备课,准备授课讲义;如是讲师自我开发的课程,课程讲义要向公司培训部上报,经审核备案。

公司内部讲师管理规定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有效的选拔、培养和激励,建立一支专业的内部讲师团队,从而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落实公司培训计划,传承知识与经验,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内部讲师。

3.相关资料4.《培训管理制度》作业程序与权责4.1作业程序:参见附件14.2作业权责4.2.1总经办:1)审批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2)审批内部兼职讲师的考核、晋级和优秀讲师评选结果;3)审批内部兼职讲师的各项补贴、福利和团体活动经费;4)裁决内部兼职讲师的任免。

4.2.2人力行政中心:1)起草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内部兼职讲师的甄选与培训工作;3)协助内部兼职讲师开发课程;4)组织实施内部兼职讲师的考核、晋级和优秀讲师评选工作;5)组织实施内部兼职讲师的各类团体活动;6)负责内部兼职讲师档案的管理。

4.2.3各中心、事业部第一负责人:1)担任内部兼职讲师,承担内部兼职讲师的职责;2)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内部兼职讲师候选人;3)鼓励和支持内部兼职讲师积极参与授课。

4.2.4内部兼职讲师:1)协助人力行政中心建立公司培训课程体系;2)根据公司内部培训计划按时开展培训;3)负责开发符合员工培训需求的课件并不断完善;4)负责培训过程中学员考勤和纪律的管理;5)负责培训后效果的评价和确认。

5.管理重点5.1内部兼职讲师的甄选5.1.1为保证各部门员工均有机会接受培训,公司为每个业务单元及能力模块(如商品、零售、市场、财务、人力资源、办公自动化、职业素养、通用管理等)均配置二至三位内部兼职讲师。

5.1.2甄选时间以人力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

5.1.3候选人资格条件1)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2)具备讲师的工作热忱和兴趣;3)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4)公司正式员工。

5.1.4甄选方式1)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第一负责人直接作为内部兼职讲师人选;2)其他内部兼职讲师候选人由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第一负责人推荐或员工本人自荐,通过《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表》(附件2)提出申请,人力行政中心审核其资格无误后,作为内部兼职讲师候选人。

内部兼职培训讲师管理规

内部兼职培训讲师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内部高素质稳定的讲师队伍,使其更好地通过培训开发员工潜力、提高工作绩效、传播公司文化、促进员工职业化,同时,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形成规范化的培训讲师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评定所有内部兼职讲师及其负责由管理部备案和统一安排讲授课程。

第3条管理部负责内部讲师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负责讲师辅助考核监督,并为授课、讲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开展工作。

第二章内部讲师定义与管理职责第4条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公司内部除负责原职位工作职责外,还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教学任务员工。

第5条内部兼职讲师根据行业背景、专业知识、授课技巧等方面综合评定分为四级,分别为储备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第6条内部兼职培训讲师来源:⒈各部门管理职人员负责培养下属及负责领域员工,是内部兼职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⒉技术部门的优秀专业、尖子或职能部门优秀专业人员是员工业务培训主要来源。

⒊特殊优秀专业员工或有专门特长,或曾经从事教学或具备教学能力的员工。

⒋每一个课室必须至少有一名内部培训兼职讲师;员工人数在百人以上的需至少两位以上。

第7条内部兼职培训讲师工作职责:⒈根据管理部人事部门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专长,开展内部课程开发;⒉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公司管理部完善公司培训体系;⒊负责配合管理部完成所属部门培训需求调查、开展员工培训和本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等工作;⒋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将制作教案PPT应交管理部备案,逐步优化并负责制作内容的优化、资料收集及教学评估的工作;⒌负责学员的考勤、考核工作,制作培训学员书面考核或实践操作考核,必要时可以委托管理部人员阅卷。

第8条内部讲师对专业性较强内部课程,不能接受其他公司的教学邀请,对公司培训方面的资料,包括教材、教案、方法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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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兼职讲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培训体系,培养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兼职讲师专业队伍,
使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兼职讲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兼职讲师是指经本人申请并由经纪事业部审核,人力资源部聘任的担负营销服务
培训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聘任
第三条 兼职讲师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兼职讲师的选拔与聘用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兼职讲师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公司相关业务;
(二)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三)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从业年限2年以上,忠诚于公
司,表现积极,职业形象良好。

所在部门确认 参加人力资源部正式每一年聘任一次 (评定初、中、高级) 本人申请
经纪事业部、人力
申请人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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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选拔考核确认后,由经纪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择优录用为兼职讲师,由人力资
源部组织兼职讲师上岗培训,结训后由人力资源部聘任为兼职讲师。经纪事业部进行内部培
训或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第七条 兼职讲师经正式聘任后,享受相应的兼职讲师待遇。
第八条 兼职讲师聘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经经纪事业部评议,可以续聘或解聘;对于在聘任
期内不称职者,可中途解聘。
第九条 兼职讲师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为公司服务的;
(二)违反证券法规、劳动合同规定,受到公司纪律处分的;
(三)未能按规定通过年度考评的,或年度考评结果不符合续聘条件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兼职讲师的职责为:
(一)根据经纪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完成各营业部的各种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应
包括: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岗前培训、从业资格培训、营销技巧培训、服务意识及礼仪、晋升
培训等;
(二)在营业部负责人或团队主管指导下帮助本营业部完成各类培训任务;
(三)及时反馈本营业部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参与编写各级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培训教材;
(五)宣导xx证券企业文化,维护兼职讲师形象;
(六)总结公司经营经验和各营业部的培训成果,研究、开发和研讨各类培训课程,参
加经纪事业部组织的各类培训。
3

第十一条 兼职讲师的培训辅导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经纪事业部统一安排管理,各营业部
每月将需求和安排情况报经纪事业部备案。经纪事业部制定财富管理中心人员培训计划,明
确兼职讲师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

第四章 考核与待遇
第十二条 对兼职讲师进行每年一期的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终止、续聘、晋级、评奖
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兼职讲师每考核年度承担课时不少于20课时,其中营业部自行安排的培训不
得少于15课时。
第十四条 兼职讲师的考评分四个部分:
(一)兼职讲师接受经纪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二)兼职讲师所在营业部对其工作的评价;
(三)兼职讲师参加各种自修活动的成果评估;
第一、二项各40分、第三项20分,满分100分
(四)表现优异者可获加分:参加公司统一安排课程的,10课时以上每1课时可加1分;
开发课程并经经纪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推广可加2分;授课和参加各类培训全勤可加5分。
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将不再继续聘任。
第十五条 兼职讲师的职级分为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讲师、高级讲师、资深讲师。任合
格相应级别合格兼职讲师1年且1年平均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可晋升上一级兼职讲师。当
年度被评为“优秀讲师”的兼职讲师在次年度晋升为上一级兼职讲师。
第十六条 兼职讲师的待遇。
(一)参加公司优秀讲师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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