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点、线、面”三个维度精准施策加强消防综合监管,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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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新时期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新时期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摘要:针对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充分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不断建立健全当前的防火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合理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方式、提高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消防科学技术等实际举措,切实推动我国消防监督工作的提质强能,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建立更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键词:消防监督;火灾隐患;工作形式;消防宣传1、当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1.1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基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质,消防监督人员不仅需要扎实掌握消防领域的相关知识,还需要对部分易燃材料的生产制备工艺、电气设备的实际使用等多个方面的知识予以一定程度的了解。

因此,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光要有过硬的业务理论基础,还应具备一定领域内的理论综合能力,能够对辖区内部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车间、仓库;商户场所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设置、电气线路敷设、燃气管线和用具布置、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空间的合理性、安全性、合规性等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而为后续的消防监督工作奠定基础,切实保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1.2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创新机制在时代飞速发展的当下,各类新业态、新技术与新经济都层出不穷,而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方法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要求,因此,各级消防监督工作者需要主动求变,针对传统工作模式实现有效创新。

目前,仍有部分消防监督人员的工作理念相对较为陈旧,长期沿用过时的消防监督管理方法开展日常工作,最终导致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创新动力严重缺失,不但无法有效推动消防宣传普及等工作的有效推进,而且会导致社会各界对身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严重性认知不足,在实施便民利民措施、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上满足于抓一时、抓一事,治标多、治本少,距离辖区整体火灾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消防提升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消防提升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消防提升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23〕X号)精神,结合《XX 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X政办〔2023〕X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通过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推动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消防提升改造持续推进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老旧小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对象范围和指导原则(一)适用对象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23〕X号)所明确为改造对象范围的城镇老旧小区,且不适用于其中依法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指导原则。

一是精准施策,综合改造。

根据改造对象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隐患调查情况、居民意愿以及预算资金,综合统筹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配套服务等要求,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系统联动、整体推进。

整合各方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消防设施改造提升、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有条件的宜开展片区综合改造。

三是量力而行,确保底线。

确保消防安全底线,改造不得降低已有消防安全条件,要在已有基础上实现小区消防安全性能整体提升。

有条件的宜按现行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改造,确有困难的可按不低于建造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改造。

三、工作措施(一)开展调研摸底。

1、2023年上半年,各乡镇街道应完成列入本年度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消防风险隐患调研摸底,包括对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测评估。

今后每年1月份前应完成列入本年度改造计划候选名单的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

探索建立“1+4+4”消防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社会面消防管控高效化

探索建立“1+4+4”消防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社会面消防管控高效化

探索建立“1+4+4”消防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社会面消防管控高效化发布时间:2021-09-07T08:34:29.732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7期作者:万仪[导读] 摘要: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这其中也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的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消防机构的监管模式应根据新消防法的修订及现阶段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进行调整和改进,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1+4+4”消防监管模式,助推新时代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遵义 563000摘要: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这其中也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的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消防机构的监管模式应根据新消防法的修订及现阶段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进行调整和改进,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1+4+4”消防监管模式,助推新时代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引言:“1+4+4”消防监管模式,即:以“依法监管”为一个核心,以“领导行业、网格化、派出所、中介”四种监督模式为基础着力点,以“火调、科技、宣传、放管服”四种运转机制为保障的消防监管模式,全面提升社会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效。

1.全面加强依法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各地出台的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为中心,按照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特点和工作协作机制,分工实施,联合管理,强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管控。

一是联合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将消防产品、涉旅场所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同步实施,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商政办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7日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彻底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一个中心、三个结合”要求(即:以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中心,统筹结合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即日起至7月底,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逐街、逐栋、逐户、逐店集中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分类限期整改,坚决消除建筑领域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建筑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对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针对问题,分类施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8•【字号】云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加快推进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扛牢火灾防控责任(三)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结合落实林长制,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书,清单化明确省、州市、县、乡、村各级林长防区、责任、措施。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各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特点开展检查,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大多在室内活动,空调、电热毯、小太阳、暖手宝等各式各样的取暖用品使用频繁,用电量剧增。

如电气线路过载,将为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弱群体带来不安全隐患。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找准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制定针对性预防管控措施,及时解决消防重大风险隐患。

(二)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对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开展“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修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全面清洗一次油烟管道、开展一次全体员工集中培训、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三)继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冬季火灾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形成人人重视、从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示警等活动提升服务群体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了解和认可。

特别是在春节前后和春节期间要时刻注意用水、用电、用气、一氧化碳中毒、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四)严格值班制度。

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配齐消防装备器材,加强联勤联动,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初起火情。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4.29•【字号】青府办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转发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2019〕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19年4月29日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以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手段,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根本,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一般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及第二届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守住底线、补齐短板,从严从细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关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思考与建议在当今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镇、街道消防监管机制问题日益凸显,使消防工作难度升级。

由于一些地区基层火灾防控不足,小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末端防控力量,持续加强基层监管。

这不仅是对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和任务需求的响应,也是全面强化基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必要手段。

为此,必须持续不断地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从而有效降低火灾发生概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问题(一)组织管理层面。

自2020年以来,示范区将基层消防工作并入综治部门管理,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基层消防责任落实存在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检查及消防监督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责任并未得到完全落实。

部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缺少消防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村民公约”也未能有效实施,基层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管人员主要关注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而农村消防工作因点多面广而被忽视。

(二)执行落实层面。

部分镇、街道缺乏前瞻性的消防规划,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和部署,导致消防水源不足、公共消防设施老化和市政消火栓匮乏,对火灾防控很不利。

大多镇、街道依靠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但人员招募和留存困难、管理不善,人员兼职其他工作,导致训练时间不足和队伍战斗力低下。

多数地方政府未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消防工作难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三)固有问题层面。

消防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不到位,严重影响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在消防知识培训中,因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无法覆盖到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火灾风险情境。

同时,宣传教育活动的频率和覆盖范围不足,导致很多基层居民难以获得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再加之教育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和互动性,难以激发居民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使得消防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难以形成持续推进的动力,阻碍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升公众的防火避险能力,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教育模式和提高宣传效率等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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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线、面”三个维度精准施策加强消防综合监管,全面提升社会火灾
防范能力
摘要: 2023年1月6日,国家消防救援局成立,消防救援队伍作为消防安
全监管的国家队和主力军,必须要更好地融入地方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为此,自贡市自流井区积极探索新时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从“点”上
强化末端监督管理、从“线”上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从“面”上健全各级责任体系,切实提升消防综合监管能力水平,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与精细化治理有机融合,逐步建立共建共治的社会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夯实辖区消防安全基础,
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范能力。

关键词:火灾防范;综合监管;消防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
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安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自消防机构转制改隶以来,消防救援队伍勇于创新,在消防综合监管方面积极探
索与推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面对复杂的火灾防控形势,仍然面临着社会单
位自我管理不到位、基层火灾防控弱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


者结合自贡市自流井区实际,就当前消防综合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
浅显的探讨。

1.当前消防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从“点”上看,消防基础薄弱隐患大量存在,末端监管职能弱化
自流井区地处自贡市老城区,老旧小区、老旧建筑、棚改待拆、自建房等建
筑存量大,其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基础非常薄弱,自建
房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大量存在,居住人口老龄化严重,防火意识不强、
用火用电不规范,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自流井区90%以上建构筑物火灾均发生在老旧小区、老旧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 2019年
“11.07”、2022年“12.30”自流井区两起小火亡人火灾均发生在老旧小区和自
建房。

同时,社会单位受经济下行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大多单位场所经营不善,单位主体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冒险管理,在消防安全投入上大打折扣。

新《消防法》的修订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公安派出所逐步弱化了对
“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的消防监管力度;消防“双随机”工作模式的针对性不强、“尽职免责”相应制度缺失、“双随机”库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消防救援部
门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查、不想查、不愿查的现象,应急部门、
各镇(街)、村(社)区的基层防控力量和触角也没有延伸到最末端,一些小单位、小场所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1.2从“线”上看,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够清晰,行业监管力度薄弱
当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体制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机构负责综
合监管,其他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对本行业进行消
防安全监督管理。

但现实工作中,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甚至个别党政领导对消防监
督管理体制存在错误认识,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有应由消防救援部门全面负责,
尤其是在处理火灾事故时,只追究相关社会单位的责任,而没有追究属地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导致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方面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长期存在责任不清、不会监管、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本行业列
管单位的监管职责不清、重点把握不准、联动协作不到位,导致履行消防安全行
业监管职责存在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的现象。

1.3从“面”上看,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亟需明晰,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一方面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自流井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虽然明确了区政府、镇(街)的消防安全责任,但是政府在推动消防事业发展方
面还受制于经济发展,对有些影响消防工作的机制性问题以及“老大难”火灾
隐患整治无法下大力气、投入足量资金加以推动整改。

各镇(街)人少事多且无
专门机构,且人员多为兼职或临时,兼顾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防疫等多
项工作,无法有效压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致使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精力
不足,缺乏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消防业务不熟悉,加之缺乏必要
的保障和激励机制,消防工作出现“弱化”、“空转”。

另一方面,镇(街)具
有消防监督检查权,但目前还未推行消防赋权执法,镇(街)只有消防监督检查
权却无消防行政处罚权,存在“看得见、查得到、罚不了、改不掉”的尴尬局面,导致消防监管威慑力不足,不利于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2.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2.1加速构建火灾防控体系,着力破解末端防控弱化难题
充分依托安委会、消委会和消安指等平台督导公安派出所开展基层火灾防控
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构建新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尽快建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落实各镇(街)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建立消防救援部门与镇(街)工作联系指导的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镇(街)
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创建活动,用典型示范创建引
领推动达标创建工作。

要实现末端各消防工作责任主体全覆盖培训,定期、分批
次组织镇(街)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到消防救援部门开
展消防安全脱产跟班轮训。

每年定期组织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要延伸
末端监管触角,打造“一村一辅警”消防联动机制。

继续大力推动“隐患随手拍”、“12345”平台火灾隐患举报,鼓励民众查找整改身边火灾隐患。

消防救
援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双随机”的工作流程和单位库,建立差异化的监督检查和“三自主”履职履责清单。

2.2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着力破解行业责任不清难题
针对各行业部门“责任不清、边界不明”问题,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
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厘清各环节、各链条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齐抓
共管,形成合力。

要健全完善部门分析研判、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约谈等
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同时,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部门
建立“四自”(自己制方案、自己定计划、自己划重点、自己抓落实)消防工作
模式,各镇(街)实行火灾防控“四定”(定时间、定人员、定事项、定指标)
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消防救援部门分别联合各行
业主管部门发文每月“双随机”检查联合检查长效机制,以检代训,以检督改。

政法委综治部门把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员点多面广优势和积极性,把工作压实在最末端。

2.3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工作落实低效难题
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工
作机制,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
行消防安全责任。

重点发挥安委会、消委会、消安指议事协调作用,成员单位联
席会议制度化。

持续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评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范畴,消防工作单独赋分考核,实化消防考核结果运用。

同时,各镇(街)要分批次摸
排辖区火灾风险区域、单位,建立隐患整治工作台账跟踪督导整治。

要强化单位
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落实标准化、户籍化及“四个能力”建设。

要加大消防工作督导检查,目督办、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督导工作要瞄着风险抓、奔着问题去,真正做
到“检查一个单位、带动一个行业,排查一片区域、推动一级政府”。

同时,要
加强火灾延伸调查工作,惩戒火灾责任主体,加大“两案”办理和追责力度,在
查明火灾直接原因同时,更加注重灾害成因调查,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责任追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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