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车辆分类_L类_M类_N类_类_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 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二、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1类车辆定义

m1类车辆定义1、汽车m1 是什么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3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5t的载客车N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
N2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3.5t,但不超过12t的载货车辆。
N3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12t的载货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2负责道路车辆标准的制定与管理,国际标准中只有车辆术语标准而没有分类标准,ISO 3833:1977《道路车辆类型术语和定义》成为所有国际标准制定中车辆名称共同遵循的标准,ISO标准在术语的使用方面做得非常规范,基本上不存在不同的标准中出现概念相同的不同的术语或术语相同概念不同的情况。
在ISO 3833术语标准中,标准的层次划分清楚。
道路车辆分为汽车、挂车、汽车列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在汽车中分为乘用车、客车、商用车、专用车、全挂牵引车、半挂牵引车。
然后在每一类下以车辆的结构或用途给出不同类型的车辆名称。
m1类车辆定义 1车辆“型式认证”基本采用法规中的车辆分类。
主要分为:①M类即载客四轮车,依据车辆载客人数以及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M1、M2、M3三类。
②N类即载货车辆,依据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N1、N2、N3三类。
③O类即挂车,依据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04四类。
④L类即两轮或三轮车辆,依据发动机排量、车速及功率分为L1、L2、L3、L4、L5、L6、L7七类。
⑤G类即越野车,G类车不是单独的一类,是M、N类中的一种。
欧洲各国车辆注册因各国关注的对象不同,而车辆分类不同。
我国界定车辆类型的术语标准解读

我国界定车辆类型的术语标准解读
李玉刚 1
李云伟 1
冯会健 2
1.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2.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 (武汉) 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56
摘要:做好车辆类型划分是基础管理、设计、生产、销售和市场统计等各方面的现实需求,随着我
国汽车工业产品和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车辆类型不断出现。据此,对新版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37301—
收稿日期:2023-10-12
DOI:1019999/jcnki1004-0226202403001
1 前言
2022 年底,我国修订后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
盖当前的汽车市场应用需求,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委员会组
术语和定义第 1 部分:类型》
(GB/T 37301—2022)国家
大离地高度不大于 16 m
b两厢式乘用车无内部贯通要求。
包含驾驶员不超过 7 座
无专门要求(9 座)
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纯电
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
动汽车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除外),且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
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据运行距离的不同,又区分为长途、城市、城间等应用场
c越野车型依据车身结构可分别参考三厢式或两厢
景,而且相互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因此结合相关标准
d多用途面包车不分级。
环境)的常见客车类型进行了规定。
式分级。
及行业使用需求,对道路上使用(即不考虑机场等内部
·3·
2024 年第 03 期
总第 322 期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和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三轮
(三轮汽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00mm,宽小于等于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000kg,车长小于等于5200mm,宽小于等于1800mm,高小于等于2200mm。三轮汽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产品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国产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记载的乘坐人数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b不适用于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拖拉机牵引的挂车。
c机动车实车的车长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其他技术资料记载的机动车车长的公差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越野客车a
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者两厢式,所有车轮能够同时驱动,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等技术参数按照高通过性设计的载客汽车
载货汽车b
普通货车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包括具有随车起重装置的栏板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厢式货车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具有载客装置的摩托车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具有载货装置的摩托车
侧三轮摩托车
在二轮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全挂车
普通全挂车
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全挂车
厢式全挂车
载货部位为封闭厢体结构的全挂车;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ga802----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教学文案

G 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精品文档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前言本标准的第 4、6、7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与GA802—2008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增加了“道路车辆”的术语和定义(见 3.1)——修改了“机动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2,2008 年版的2.1);——修改了“汽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3,2008 年版的2.2);——修改了“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3.1、3.3.2、3.3.3,2008年版的 2.2.1、2.2.2、2.2.3);——增加了“中置轴挂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4.2);——修改了“半挂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4.3,2008 年版的2.5.2);——增加了“汽车列车”、“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中置轴挂车列车”、“半挂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见3.5、3.5.1、3.5.2、3.5.2.1、3.5.2.2、3.5.3);——修改了“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6,2008 年版的2.4);——修改了“有轨电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8,2008 年版的2.3);——修改了“特型机动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9,2008 年版的2.8);——增加了“拼装车”、“非法改装车”的术语和定义(见 3.12、3.13);——修改了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中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说明(见表 1,2008 年版的表1);——增加了“机动车实车的车长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其他技术资料记载的机动车车长的公差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规定(见表 1 的注c)——增加了“面包车”、“专用校车”、“车辆运输车”、“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中置轴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等机动车结构术语的说明(见表 2);——修改了“普通客车”、“专用客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厢式全挂车”、“仓栅式全挂车”、“自卸全挂车”、“厢式半挂车”、“仓栅式半挂车”、“自卸半挂车”、“低平板半挂车”等机动车结构术语的说明(见表 2,2008 年版的表 2);——增加了“货车、全挂车和半挂车的载货部位为非栏板结构时,若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结构术语确定为‘载货部位的结构特征+自卸’,如‘平板自卸’”的规定(见表 2 的注c);——修改了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分类(见 6.1,2008 年版的第 5 章);——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中,修改了“运送幼儿”、“运送小学生”的说明,增加了“运送中小学生”、“运送初中生”的说明,删除了“其他校车”的说明(见表 3,2008 年版的表3);——增加了“生产经营性车辆”的说明(见表 3 的注a)。
机动车分类标准

机动车分类
一、按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二、按照公安部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对机动车进行分类,车辆类型是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1.机动车规格术语
机动车规格术语见表2-1
2.机动车结构术语
机动车结构术语见表2-2
表2-2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
3.机动车使用性质术语
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见表2-3
表2-3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
4.1车辆类型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相加确定,规格术语在前,结构术语在后,如“大型普通客车”、“中型罐式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等。
但低速货车的结构术语在前,规格术语在后,如“普通低速货车”、“厢式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等。
轿车按照其规格术语确定为“大型轿车”、“小型轿车”和“微型轿车”。
4.2无对应的规格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结构术语确定,如“轮式装载机械”。
4.3三轮汽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其车辆类型统一为“三轮汽车”。
除三轮汽车外的其他汽车,其结构特征无对应的结构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机动车规格术语及最相近的结构术语相加确定。
4.4有轨电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其车辆类型根据规格术语确定,如“大型有轨电车”。
4.1.1.1.1.1 - -
三、按照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依据座位数及最大设计总质量对汽车及挂车进行分类;依据速度及和发动机气缸的工作容积对两轮及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进行分类。
1.汽车及挂车分类
汽车及挂车分类表见3-1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见3-2。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者两厢式,所有车轮能够同时驱动,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等技术参数按照高通过性设计的载客汽车
载货汽车b
一般货车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包括具有随车起重装置的栏板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厢式货车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仓栅式半挂车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仓笼式或栅栏式的半挂车;载货部位的顶部应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的、不能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
罐式半挂车
载货部位为封闭罐体结构的半挂车
平板半挂车
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半挂车
集装箱半挂车
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半挂车
自卸半挂车c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且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半挂车
汽车
载货汽车
重型
最大同意总质量〔以下简称“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中型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轻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下同〕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分类
说明c
汽车
载客汽车a
大型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小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00mL的载客汽车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

表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表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续)表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续)1 机动车使用性质术语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
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已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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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1. 发动机相关术语:
- 排量(Displacement):指发动机内活塞往复运动时所形成的气缸容积。
单位通常以升(L)
表示。
- 马力(Horsepower):是衡量发动机输出功率的单位,通常以英制马力(HP)或度(PS)表示。
- 扭矩(Torque):指发动机输出的转矩,通常以牛·米(Nm)表示。
2. 车辆性能相关术语:
- 加速度(Acceleration):指车辆单位时间内的速度增加量。
- 最高速度(Top speed):指车辆能够达到的最高速度。
- 燃油经济性(Fuel efficiency):指车辆在单位距离内的燃油消耗量。
- 制动距离(Braking distance):指车辆从制动开始到完全停下所需的距离。
3. 车身结构相关术语:
- 车身类型(Body type):指车辆的外部结构类型,如轿车、SUV、MPV等。
- 车门数(Number of doors):指车辆侧面的门数量,通常用2门、4门等表示。
- 座位数(Number of seats):指车辆内部的座位数量。
4. 驾驶辅助系统相关术语:
- ABS(Anti-lock Braking System):防抱死制动系统,防止制动时车轮锁死,提高制动安全性。
- ESC(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通过传感器和控制单元,提高车辆
行驶的稳定性和操控性能。
- 倒车雷达(Parking sensors):通过超声波或雷达技术检测车辆周围障碍物,辅助倒车操作。
- 自动驻车系统(Automatic parking system):通过车辆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停车操作。
5. 车辆安全相关术语:
- 主动安全(Active safety):指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操控性和驾驶者反应能力,减少事故发
生的可能性。
- 被动安全(Passive safety):指车辆在事故发生时通过特殊设计和安全装备,减少乘车人员
受伤和保护车辆结构的安全性。
- 气囊(Airbag):车辆上设置的安全装备,在碰撞时通过充气迅速膨胀,起到缓冲撞击力的
作用。
这些术语类型和定义可以帮助理解和描述机动车的不同方面,从而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
需求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