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细则(20200426202636)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20200426202636)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20200426202636)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

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

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3 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术/销售/维修工/文员等)

5.3.1 月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

者申请奖励,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50元/人。(原始数据由各部门主管自行收集,并给合《不合格品通知单》及《质量月度报告》进行最终评定)

5.3.2 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3.3 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

表彰。

5.4 管理层的奖励

5.4.1 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

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不合格品通知单》、《客户投诉记录表》和《质量月度报告》,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4.2 工艺纪律检查月度统计,表现优秀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奖励30元/人。

6、处罚细则

6.1、操作员工的处罚

6.1.1 未送首件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6.1.2 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6.1.3 未落实自检,造成本工序制品批量不合格而流入下工序者,给予处罚30-50元/次,并承担相应

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6.1.4 未对来料/上工序制品进行确认导致本工序加工出现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20元/次。

6.1.5工艺纪律检查月度统计中,表现较差的员工,给予处罚30元/人。

6.2 专职检验员的处罚

6.2.1 未按相关标准进行来料检验/首检/巡检/终检,造成检验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代表反馈不合格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

6.2.2 工艺纪律检查月度统计中,表现较差的员工,给予处罚30元/人。

6.3、管理层的处罚

6.3.1 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管理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6.3.2 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

情节扣罚50~100元。

6.3.3 工艺纪律检查月度统计,表现较差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处罚30元/人。

6.4 质量成本损失处罚

因批量不合格导致产品返工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处罚返工产品价值的2%;因批量不合格品报废或客户投诉索赔等造成的成本损失,由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承担10%,具体责任人员的处罚上限为个人薪资的50%。

6.4.1 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6.4.1.1 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由操作员100%承担责任;

6.4.1.2 首件确认错误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40%,检验员60%。

6.4.1.3 未按规定频次进行巡检和自检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50%,检验员

50%。

6.4.1.4 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品批量性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责任,其部门自行

协调处理。

6.4.2 流入下工序发现的不合格

6.4.2.1 因来料检验错误,造成不合格物料流入生产线使用时,则由IQC与供应商共同承担;

6.4.2.2 未按规定频次进行巡检和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且下工序员工未及时发现产生不可

逆后果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本工序操作员40%,检验员40%,下工序相关人员20%。

6.4.2.3 操作员未按标准自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且下工序员工未及时发现,责

任分配比例为:本工序操作员70%,下工序操作员30%。

6.4.2.4 因批量不合格遭到客户投诉,其责任分配比例品质部60%,生产部40%,因个别产品存在外

观缺陷遭到客户投诉,其责任分配比例操作工60%,外观全检操作员40%。

7、奖罚程序

7.1 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责任部门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

并及时知会品质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副总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7.2 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质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

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生产副总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7.3 有关部门及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在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予以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8、执行奖罚的原则

8.1 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8.2 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8.3 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

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8.4 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最终由质量负责人及公司副总裁决。

8.5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副总或总经理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8.6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质量奖罚处理单

年月日部门职务姓名

奖罚原由:

当事人确认:

奖罚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奖罚规定》条款项有关规定

奖罚内容:

□奖励¥: 元□罚款¥: 元

申请人品质部批准财务部

备注:1.流程:各部门/单位责任人申请品质部会签确认副总批准财务执行奖/罚

2.当事人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以按正规程序申诉;若情况属实,仍拒签,可由其上一级主管代签.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制度编码: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目的 为确保本组织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督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让顾客满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打造特制定本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1.2.2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产品质量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当事人工作行为的考核; 1.2.3 按规定进行的新品研发试制、新工艺试验等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纳入本质量管理考核范围; 1.2.4 如其他考核制度高于本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1.3 职责 1.3.1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以及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 1.3.2 各分厂/部门负责落实、实施公司质量办法,负责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实施; 1.3.3 责任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 1.3.4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根据公司决定落实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3.5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争议决定的最终裁定。 1.4 处理流程及要求 1.4.1 质量事故报告 1.4.1.1 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2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告技术质量

保证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4.1.2 一级、二级和三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一级质量以下事故的,夜班微信、短信先告知) 1.4.1.3 当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置单》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供书面报告,夜间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一级质量事故以下微信、短信告知)、次日白班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和相关领导。 1.4.2 质量事故分析 1.4. 2.1 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2 一级和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3 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技术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4 四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质量主管主持专题会议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5 质量分析会通知到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1.4. 2.6 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拿出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和处罚奖励处理建议报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定,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进行通报。 1.4.3 考核的信息来源 1.4.3.1 产品实物质量信息——主要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监控、成品放行抽查、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三方监造和监督、巡检抽查、外部质量异议以及其他内外部对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部门例会、质量日报/周会/月会材料)的发现等信息; 1.4.3.2 质量体系运行信息——主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内外审及现场体系、工艺、规程、规范等实际操作情况检查与发现、员工举报或投诉及来自用户方的顾客满意反馈等信息。 1.4.4 总要求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焊接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会签表

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华云新材料3350MW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华云电厂项目部 2016年10月27日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相关文件依据 (1) 三、焊接专业质量保证体系 (1) (一)焊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 (二)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2) 四、相关规定 (7) (一)焊工上岗 (5)

(二)焊材管理 (6) (三)焊接工艺 (9) (四)焊后热处理 (13) (五)焊接质量检验 (19) (六)焊接资料 (21) 五、焊接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22) (一)质量处罚规定 (22) (二)质量奖励办法 (24) (三)管理要求 (24) 附录 表1焊接质量罚款通知单 (25) 表2焊接质量奖励通知单…………………………………………………………………………26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焊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更好地发挥经济杠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调节作用,本着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项目部根据各工地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订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包铝工程#3机组焊接质量管理。 本工程由于分包队伍众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安全质量意识较差,进而使管理增加一定困难,本台机组为350MW超临界机组,材质比较繁多复杂,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希望各分包队伍及项目部各级领导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相关文件依据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 819-201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438-200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 679-201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质量管理奖励实施办法

质量管理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制,运用经济杠杆强化质量管理,激励员工更好落实各项质量工作,提高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以此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奖励的实施及标准 第四条公司每年度对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相关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单位。 第五条对被评为公司质量管理先进的单位,除按照《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外,公司还将推荐至集团股份公司进行评比、表彰。 第六条质量管理奖励的对象及标准: (一)对获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 1.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5万元; 2.对获得地市级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4万元; 3.对获得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3万元,凡连续三年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公司将授予“质量管理模范单位”称号,并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 1.对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2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1万元; 3.对获得地市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5000元;

4.对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2000元。 (三)对获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 1.对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5000元; 2.对获得省部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3000元; 3.对获得地市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2000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1000元; 5.对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500元。 (四)对评为优质工程的单位奖励 1.对被评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主要承建单位奖励10万元,对主要参建单位奖励5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5万元; 3.对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2.5万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2万元; (五)对评为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集体的奖励 1.对被评为国家级优秀QC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的单位奖励1~2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优秀QC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的单位奖励2000元~5000元; 3.对获得地市级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1500~2000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1000~1500元; 5.对获得公司级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300~1000元。 (六)其它奖励 其它上级文件规定奖励的奖项,根据其文件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公司组织的单项活动规定奖励的奖项,根据其文件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要坚持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 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 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1.0目的 为规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其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树立实物质量与部门效益、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损益赔偿观念,以适当的经济手段调动和发挥各部门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稳定和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细则。 2.0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奖惩的实施和管理。 3.0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3.2 相关部门 执行本细则之规定。 4.0术语和定义 采用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术语、定义以及IRIS:R02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术语、定义。5.0质量管理奖惩基准分 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要求,采用扣分和加分的方式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和奖励,考核或奖励分值合计不大于100分。 6.0 质量管理考核原则 6.1 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的考核项目,按扣分高的条款执行考核,不重复考核。 6.2同一事件同时违反两次(含两次)以上,每再发现一次加倍考核。 6.3 核定属百分数的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时,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6.4 某一考核项目如有关联责任单位时,按扣罚直接责任单位分数的50%予以扣罚;如关联责任单位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按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扣罚。 6.5 当本工序单位发现上工序单位流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指可发现或处理的质量问题)时,则直接责任单位为上工序;如本工序单位将该产品未进行处理就流到下工序单位时(无论本工序单位加工或不加工),则将追究本工序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而上工序单位则成为关联责任单位。 6.6 任何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或虽是客观原因造成但自检仍可以发现的质量问题没有处理擅自流入下工序造成返工(修)(指经返工后成为合格品的或可降级使用), 均视为责任返工(修)。 6.7 某一产品发生3件(含3件)以上同类质量问题,视为批量质量问题;相同或类似产品质量问题在一个月连续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视为惯性质量问题。 6.8 实际指标不足一个单位时,按一个单位计算。 6.9 铁道部、南车集团对公司实施质量管理考核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必要时,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组织实施质量改进。 6.10 属于产品在装配和运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和客户服务相关的考核,按照《客户(产品运用质量)投诉和客户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质量管理考核。 6.11 涉及产品实物制造现场的质量考核,应遵循先提醒再考核的原则。 7.0 质量管理考核实施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治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职员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落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治理体系运作的治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咨询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咨询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舞职员钻研业务知识,别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赋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1发觉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幸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赋予50元/次奖励4.1.2发觉躲藏的质量咨询题,及时提出幸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赋予50元~2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减少(挽回)损失额的5%赋予奖励4.1.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用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及成本消耗落低等方面有成效的赋予50元~1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制造效益额的5%赋予奖励4.1.4反映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上的缺陷,经技术部确认符合的赋予50元/次奖励4.1.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大于97%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车间1000元奖励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6月度生产班组一次检验合格率大于98%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班组成员50元/人奖励4.1.7当月发往顾客处产品无质量别良反馈的当月赋予品质部200元奖励4.1.8后道工序发觉前道工序已流转产品质量咨询题,经品管、技术确认属实的赋予40元/次奖励 4.1.9发觉公司质量治理体系存在别符合项并向行政部提出,经确认属实者赋予100元/次奖励4.1.10每月的体系稽查中体系维持最佳部门赋予部门人均20元奖励4.1.11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别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视其妨碍程度大小由总经理或管代批准赋予特别奖励5质量事故 5.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处罚 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依照造成事故的归类赋予别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方法为下列一项或几项: a、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判、行政处分、落级、留职察看、辞退; b、绩效奖金及计件工资按比例扣罚。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1编制工艺文件与实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奖罚实施细则 1、综合评比奖罚制度 集体奖罚:根据每月进行的质量大检查结果,结合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情况给予奖罚,作业班组以集体形式,不限名额并根据工程质量综合情况给予奖惩。对于质量控制工作综合评定好的作业班组每月给予奖励1000?3000元;对于质量 控制工作一般的作业班组给予不奖不罚;对于质量控制工作综合评定差的作业班组每个作业班组每月给予罚款1000?3000元。 个人奖罚:根据每月进行的质量大检查结果,结合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对作业班组进行集体奖罚的同时,也对个人进行奖罚,奖罚名额可根据综合评定情况酌情增减。 对获得奖励的作业班组,从该作业班组中选1?2名优秀班组长给予奖励 200?500元,主管该作业班组工作面的现场施工管理员给予奖励300?800元。 对于不奖不罚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及主管该作业班组工作面的现场施工管理员亦不奖不罚。 对被罚款的作业班组,该作业班组班组长不给予罚款,但主管该作业班组工作面的现场施工管理员给予罚款300?800元。 2.8.2、被责令、通报的处罚制度 凡是被项目管理公司责令停工的、责令返工的或通报批评的(包括现场直接责令、电话责令以及书面工作指令)必须进行处罚。 被项目管理组组长责令整改或质量通报: 一次;限二日内上交书面整顿、整改回复,对责任人处500?800元罚款。 二次;限二日内上交书面整顿、整改回复,对责任人处1000?2000元的罚 款。 三次:在接到责令后,必须全面停工,按经理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视质量事故的大小处1500?2500元的处罚,若情况恶劣的,清退出场,并延迟一个月以上不予结算。 被项目管理公司现场工程师责令整改或质量通报: 一次:限二日内上交书面整顿、整改回复,对责任人处400?600元罚款。 二次:限二日内上交书面整顿、整改回复,对责任人处800?1000元的罚款。 三次:全面停工整顿,按经理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处1200?2000元的罚款,若情况严重,应清退出场,并延期办理结算。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97193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调动各层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实施质量奖惩,达到全员参与质量管理,顺利完成公司质量目标以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定义了质量事件与质量隐患、处理程序及实施质量奖惩的依据、标准、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做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实施相应奖励或惩罚。 第二章工作职责 2.1质量控制部为本管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文件的编写、更新、修改和解释工作; 负责制定质量绩效考核方法及质量奖惩标准,并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指标的统计与汇总; 2.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纠正和改进,配合质量控制部对质量考核指标、质量事件与隐患的处置及奖罚提出意见和建议; 2.3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质量事件与隐患的处置及奖罚进行批准,交财务管理部执行;定期对质量考核指标进行审核或批准; 2.4财务管理部负责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考核结果实施奖金分配。 第三章定义和标准 3.1质量事件定义 质量事件是指产品(餐食)或服务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程度,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名誉受损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分为一般质量事件和严重质量事件。 A、一般质量事件:事件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且造成一定名誉影响的,或外部检查(质量相关的)整体评价是不合格的。 B、严重质量事件:事件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客户投诉要求赔偿金额在10000元以上 的;或给顾客造成人身伤害的;或经新闻媒介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或经政府机构检查发现重大事件的。 3.2质量隐患定义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质量管理及奖罚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及奖罚实施细则 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 德泽水库枢纽工程 批准: 审核: 编制: 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德泽水库枢纽工程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质量管理奖罚 实施细则 目录 一、质量奖罚总则.................................................................................1 二、钢筋工程质量奖罚细则.....................................................................3 三、模板工程质量奖罚细则.....................................................................4 四、混凝土施工质量奖罚细则..................................................................5 五、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奖罚细则............................................................6 六、成品保护质量奖罚细则.....................................................................6 七、其他项目质量奖罚规定 (9) 一、质量奖罚总则 为贯彻和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及相关质量法规法则,实施《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强化员工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

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制度--201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公司内所有产质量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所有部门及人员以及对外分包工序件的质量管理) 三、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奖惩的最终批准。 2、质量部: 2.1负责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 2.2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的判定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拟定,组织召开质量会议、质量改进、异常评审、改进及纠正措施执行及效果跟踪验证。 3、其他部门:质量改进及质量异常的呈报、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并责任部门填写《预防/纠正措表》报质量部门 四、质量事故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a、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b、生产指挥错误;

c、违反工艺纪律; d、操作不认真负责; e、检验员漏检错检; f、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g、材料混杂或发错; h、运输保管不善; i、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五、质量事故等级 1、轻微质量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质量异常,数量不超过10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质量问题;不合格数量≧10为一般质量异常,不合格数量≦10≦5称为单个不合格,单批≦5,全部不合格也为一般质量异常。 2、一般质量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不合格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1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故 (1)引起客户强烈抱怨或罚款,给顾客造成停产。 (2)因质量问题顾客退货。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2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1)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

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第十二条在公司组织的年度优秀项目经理评比活动中,因项目管理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 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保险柜工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三、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及生产各车间、班组积极做好配合。 2. 生产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四、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4.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4.1.1.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4.1.2.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4.1.3.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1.4.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1. 5.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4.1.6.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4.1.7. 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4.1.8. 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4.1.9.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4.1.10.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4.1.11. 生产线员工未经允许随意在仓库对产品拆包的; 4.1.12.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4.1.13. 其它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 五、奖励细则 5.1、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1.目的 为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奖惩额度,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定义 3.1 批量不合格:指连续100个单位产品不合格或特定批中超过15%的不合格; 3.2 质量事故: 3.2.1产品批量不合格、报废,导致浪费人工、材料等或影响交期的生产质量事故; 3.2.2因产品质量异常造成的客户强烈投诉、批量退货(返工)事件。 3.3 质量管理连带责任: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总经办: 4.1.1质量奖惩的最终核定(有争议时); 4.1.2质量事故处理的核定。 4.2 品质部经理:一般质量奖惩事项的核定; 4.3 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4.4 品质部: 4.4.1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评审; 4.4.2质量会议的主持; 4.4.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进、验证; 4.5 工程部IE:工时核定; 4.6 相关部门: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4.7 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5.奖惩分类: 5.1奖励: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岗位晋升; 5.2惩罚:口头警告、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6.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类别通报表扬/口头警告嘉奖/警告记功/记 过记大功/记大过晋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直接责任 人●● ●●●●直接主 管◎ ◎◎◎ ◎ 上二级主 管 ◎◎◎ ◎ 备注 1、无论奖惩,直接主管承担轻一级的,上二级主管承担轻两级的,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2、奖惩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依具体办法,未明确的依上述要求执行。 7.质量奖励办法: 7.1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有功人员通报表扬或记嘉奖: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一、目的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保险柜工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 员。 三、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及生产各车间、班组积极做好配合。 2. 生产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四、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4.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4.1.1.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4.1.2.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4.1.3.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1.4.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1. 5.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4.1.6.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4.1.7. 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4.1.8. 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4.1.9.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4.1.10.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4.1.11. 生产线员工未经允许随意在仓库对产品拆包的; 4.1.12.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4.1.13. 其它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 五、奖励细则 5.1、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 元/ 次;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 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 元/次; 5.1.4. 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 予奖励10 元/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80 元/次。 5.1. 6. 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工作者;由所属部门的主 管及质检员共同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30 元/人。(原始 数据来源于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FQC 检验报表》,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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