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考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制改革也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泡沫、市场调控不力等,这些问题均与房地产税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因此,对我国房地产税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一、税制改革背景分析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放开,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
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制却显得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房地产税制的缺失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加剧了土地财政的现象;另一方面,现有房地产税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如税种繁多、税负不公、征收难度大等,严重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税制改革必要性探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房地产税制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失灵和过度投机;其次,通过合理的税制设计,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稳定房价,保护消费者利益;再次,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降低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最后,房地产税制改革还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方向与措施建议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简化税种,降低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计税依据,确保税负公平;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四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投资;五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四、改革可能面临的挑战房地产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改革可能会触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导致改革阻力大;其次,房地产市场具有高度敏感性,改革措施的实施需要谨慎考虑,避免引发市场波动;再次,房地产税制改革需要与其他财税改革相协调,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最后,改革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1)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1)【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
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费完善宏观调控【正文】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
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
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
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
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
一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
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
(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房产税改革引发的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考

1房地 产税 制 改革 是 一项 庞 大 的 . 系统性 工程 , 常 复杂 , 非 具体 表 现在 两 个 方面 :1 现 行 的房地 产税 包括 的税 ()
费 种 类 繁 多 。 我 国 现 行 房 地 产 税 主 要
格 2倍 ( 2倍 ) , 率 暂减 为 04 含 的 税 .%。 1对 农 民 在 宅 基 地 上 建 造 的 自有 住 房 . 免 征 家庭 全 部住 房 面 积 人 均 不 超 过 6 . 暂 0平 方 米 ; 本 收房产税。. 重庆市同时无户籍 、 企业 、 2在 无 无 市 居 民 家庭 在 新 购 一 套 住 房 后 的一 年 内 出 售 税 收 减 免 工 作 的 个 人 拥 有 的普 通 应 税 住 房 。如 纳税 人 该 居 民 家 庭 原 有 唯 一住 房 : 女 成 年 后 . 婚 子 因 在 重 庆 市 具 备 有 户 籍 、 企 业 、 工 作 任 一 条 姻 等 需 要 而 首 次 新 购 住 房 、且 该 住 房 属 于 成 有 有 件 的 , 当 年 起 免 征 税 , 已缴 纳 税 款 的 , 从 如 退 年 子 女 家庭 唯 一 住 房 的 :符 合 国 家和 本 市 有
。
人
及 税 项
居
民
到 上 两年 主 城 九 区新 建 商 品 住 房 成 交 建 筑 面 量 住 房 和 新 建 商 品 住 房 ) 积 均 价 2倍 ( 2倍 ) 含 以上 的 住房 在重 庆 市 同 时无 户 籍 、 企 业 、 工 作 的个 人 非 本 市 居 民家 庭 在 本 市 新 购 的 住 房 。 无 无 新 购 的 第 二 套 ( 第 二 套 ) 上 的普 通 住 房 含 以
关键 词 : 房产税 房地产税制 改革 设想
房产税税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

重庆仅征收房产税约 1 亿元 ,上海也不 多.靠房产税增加
二 房产税 开征 的基 本定位
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名 目繁杂 : 在取得环节 。开发商
地方财政收入可谓杯水车薪 ,恐怕连维持征收房产税 的机 构都不够 何谈让地方政府摆脱 土地财政”7不可否认 这 与试点 中房产税税 率相对较低 、征收覆盖面较窄有很大
的选择 。在通胀时代 ,将住房作为投资的首
选 ,归根结底 是由于保值 增值渠 道的匮乏 是一种无奈之举 。因此 在房产税设计 时 应考虑适当保护 中产阶级利益 中等收入群 体不断扩大 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 否则 ,
产税基本定位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补充 ,与当前房地产 税 费、 土地财政 ”并行更符合现实。
金、 资源重新进入到实体经济当中 , 只有房地产泡沫破灭 , 实体经济才能更好地转型。
支撑 起来 的 “ 土地财政 ”产 生了强烈 的 “ 路径依赖 ” 。分 年度征收房产税 所增加的财政收入只能是 细水长流 “ ,
远不及一次性征收土地 出让金见效 。
同时 , 房 产 税 也 难 以与 土地 出让 金 同 日而 语 。2 0 1 1 年
专 家认为 .可 用房产税来替代土地 出让金 .以此抑制卖地
冲 动 。 然 而 近 些 年 来 .地 方 政 府 已 对 依 靠 土 地 出 让 金
制房价 的 目的。本文 认为这 与房产税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高 ( 一般 在 1 %一 3 % 之间)有很大关系。我国开征房产税 的 目的 ,应 当是弱化住房金融属性 ,发挥调控 房价 的作用 ,让大量资
作用
上海 采用 以房产 交易价格 为税 基征 收房产税 尚可理 解 ,其可避免过高的征管成本 以及应税财产价值引发 的争 议。重庆只对主城区高端住 宅开征房产税 ,不对郊区县的
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思考

国现 行 的 房 地 产税 收 制度 并不 能 满足 房地 产 市场 健 康 发展 的要 求 ,其 存
在 的 缺 陷 已 经 暴 露 出 来 。 改 革 房 地 产 税 收 制 度 势 在 行 。
税 率 幅 度 及 减 免 税 等 要 素 。 从 征 管
一
大 , 营 . 房 快 速 膨 胀 , 全 可 以 作 经 [ } j 完
土 地 价 值 的 上 升 而 J升 , 具 有 税 源 : 不 足 且 缺 乏 弹性 的 缺点 ,不 能 发 挥
调 节 十 地 级 差 收 益 的 作 用 , 也 无 法 对 土 地 闲 置 脱 象 和 土 地 投 机 行 为 起
有 的 不 动 产 税 等 却 r 总 税 收 的 3 % 。 从 计 算 依 据 看 , 多 数 国 家 趋 0 大
剑廊 有 的调 节 作用 。
( ) 种 设 置 存 在 缺 陷 。 行 税 三 税 现
制 在 房 地 产 流 通 环 税 种 较 多 , 负 税
大 的 税 权 和 财 权 . 关 阳 , 地 产 悦 如 房
法 由 各 州 制 定 , 各 州 可 根 据 本 州 财
着 农 村 城 市化 水 平 小 断 提 高 , 些 地 一
K 的 弹 性 特 征 。 房 地 产 价 值 的 估 算
足 美 困 房 地 产 税 制 度 的 核 心 , 经 过 多 年自 己 的 房 地 产 估 价 部 ¨ , 并 形 成 系 统 的 估 价 怀 准 和 估 价 方 法 体 系 从 征 管 权 限 来 看 , 地 方 政 府 拥 有 较
已具 r城市 的功 能 , 其在 经 济 尤
发 达 地 区 , 农 村 的 房 产 规 模 急 剧 扩
对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几点思考

ACCOUNTING LEARNING155对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几点思考文/武锶芪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全面改革房产税的几个关键作用,然后提出全面推行房产税所遇到的问题及挑战,相对应的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和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也给出了改革房产税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房价收入比;税制公平近日,随着以深圳、上海为首的主流一线城市的住房价格一路飙升,国内各地一线城市、一线城市周边的城市还有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一路高企,许多居民开始透支收入和信用用于住房投机。
大量的用于发展实体经济的钱都从不同的角度流到了房地产行业中,这更加剧了住房的泡沫程度,居民的房价收入比达到了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前的2.71倍。
房产税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但改革中我们仍面临着几个问题需要攻坚,本文也相对应地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作用(一)抑制住房投机就最新数据显示,在住房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每年新增的住宅面积所能安居的人口能超额满足年城市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城市人口,也就是能满足我国住房的刚性需求,且就中国社科院2015年发布的《住房蓝皮书》来看,我国户均住房已经超过了1.05,也就是说我国现行城镇化过程中住房的改善性需求并不能得以长期维持。
而近两年多个主流一、二线城市“地王”“日光盘”的频频出现,似乎只能用“马斯洛需求层次”中的关于居民更高层次的需求来解释,也就是说住房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基本生存资料和享受资料而存在,而是作为居民的一个“发展资料”而被投机持有。
现阶段我国居民住宅的持有成本非常低,紧紧限于一个物业管理费的缴纳,而这个物业管理费相较于囤积住房而带来的巨大收益来说,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由此,房产税的改革似乎更显迫切,它能直接加大住宅的持有成本,从而起到抑制投机性需求的作用。
(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区配套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地产进行房产税的课征,同时又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外溢性很小的公共基础服务,使得纳税人的付出和受益能得到较好的关联。
有关房产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现实思考

有关房产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现实思考一、概要本文以房产税改革为核心议题,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探讨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为政府决策者和广大民众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分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当前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阶段,但也积累了大量的结构性矛盾和周期性问题的叠加困境。
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市场供需失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本文对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阐述。
房产税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改革房产税制,可以有效地抑制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房产税改革还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对房产税改革的可能方向和政策进行了探讨。
在总结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逐步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实现公平对待;加大房产税减免力度,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推动房产税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等。
这些措施和建议旨在确保房产税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
本文总结了全文的观点和结论,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展望。
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增进公众参与等方式,我们可以期待一个更加公正、高效、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新格局的崛起。
1. 房产税改革的重要性房产税改革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房产税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
推进房产税改革,对于完善财税体制、优化收入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郑景文【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大重要支撑,而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房地产税及其结构的合理性也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并由此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相应地随之蓬勃发展。
但就现行的房地产税而言,我国自从1994年进行税收改革之后一直未随发展而进行调整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无法跟上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脚步。
因此,基于全面分析研究而进行切实有效的房地产税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As a pillar industry of national economy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sustainabl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Meanwhile ,the rationality of real estate tax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and its structure will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In recent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n our country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lso began to flourish .Despite all those efforts made by the government an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considered ,we can find that the currently available real estate tax system has been unable to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de-velopment of the current real estate market for there has been no adjustments or reformes made ever since the year of 1994 .Therefore ,thor-ough researches on real estate tax which are based on the history ,effective reform on real estate tax which is based o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study is imperative .【期刊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00)003【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改革;借鉴与建议【作者】郑景文【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一、房地产税的概念及特点房地产税指的是公共主体对非公共主体所拥有的或属其支配的房地产进行征收的活动,这种征收是无偿性、强制性的,其计税的依据一般为房地产的价值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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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作者:邓静怡
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15期
摘要房产税是我国地方税系中的重要税种,但就我国现状而言,其在税制上存在着种种缺漏,使房产税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个人房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有关稳步推进落实房产税的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税制改革;房产税试点
一、引言
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的一个分支,也是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
从国外经验来看,房产税在调节房产资源、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屋的功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作为住宅,还作为一种保值增值的投资手段受到民众的普遍认可,成为个人财富的一种象征。
但房产税在我国总体税收收入中占比并不高,其所属大类“财产和行为税”在2018、2017两个年度里占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均为16.3%,其本身功能发挥有限,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个人房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税对象覆盖范围过窄
除房产税试点城市外,目前我国其他地区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且限于经营性房屋和商品房。
个人的住宅性房产、空置房产及农村的经营性用房并不在此范围内。
过窄的覆盖范围不仅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更限制了房产税本身调控市场和引导消费功能的发挥。
尽管现行房产税覆盖范围存在着诸多争议,但应该承认,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我国当时国情的。
在20世纪80年代,房屋的商品化程度很低,国家尚且需要通过“放权让利”政策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发展。
在这个时期,房屋的投资属性远没有其居住属性表现突出。
民众还处于希望有房可住的阶段,而作为可以拉动一地经济增长的房地产行业本就不应该受到税收的限制。
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房屋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房屋的投资属性渐渐得到重视,不仅是投机者,连普通家庭都致力于购买多套房产以待日后增值。
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恰恰是目前我国房价不断上涨的一个助力。
可惜的是,我国现有房产税并未对个人持有的多套住宅性房产和空置房产征税,大量房源没有投入到市场中。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发展,2019年我国的城镇化覆盖率已经突破60%,城乡之间的边界也越来越模糊。
很大一部分农村住宅型用房已经不再局限于其居住属性,反而用于门店、出租等经营性用途,再加上农村圈地建房盖厂的现象依旧普遍,再把农村房地产排除在房产税体系外显然不太合理,这不仅会导致地方政府税收的部分流失,更有可能出现滥用农业用地的现象。
(二)计税依据实际操作困难
目前,我国房产税实行的计税模式按计税余值计征划分可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两种计税模式均有一定缺陷。
对于从价计征的模式来说,其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的余额。
但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房产价格也不断上涨,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存在,30年前设定的计税依据已经不太符合我国当下经济社会情况。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采用房产的评估价值而非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或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重新估值或对房产情况进行考察调研。
同时,这些国家也建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制度。
如何设定规范客观的标准,且能够科学、公正地评估房地产价值,恰恰是我国推行房地产税改革需要攻克的重难点之一。
对于从租计征的模式来说,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租金收入。
但在很大一部分情况下,这种模式是房产税实际操作难度最大的一部分。
本来是针对屋主的房产税,却实际上通过租金转移到了租户身上,加重了租户的生活负担;更有屋主和租户为了避免房产税,对房产排查人员隐瞒房屋出租情况,或有租金“阴阳合同”现象的存在;加之各地租房市场情况不一,使得从租计征模式的真实计税依据很难把握,实际操作困难。
(三)税率设计缺乏灵活性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税率根据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计税模式,分别征收1.2%或12%的税率。
现行房产税忽视了不同收入层次和不同地域人群纳税能力的差异,实行“一刀切”税率。
这就使得无论是普通居民家庭还是房地产投机者,二者实际上在纳税比例上是相同的,而拥有更多资金的投机者就倾向于囤积大量房产,导致空置房产积压,损害了普通民众的利益。
“一刀切”税率所带来的“公平”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显得有失公平。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国家,在房产税税率的设置上均表现出了“差别化”的特征。
通过对价值较高的房产设置较高税率,对价值较低的房产设置较低税率;对房产多套持有者设置较低的税率,对收入较低的人群实行一定的免征面积优惠政策等,这样就使得部分占用较多房产资源的投机者会释放手中的部分房源,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
而对我国来说,房产价值和持有房产数目固然是“差别化”税率的参考标准,但也不能忽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一的现状,设置房产税税率的权力应该下放给各地政府,要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差异。
三、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比较
由于各省市经济情况复杂,实行全国统一的房产税改革较为困难,改革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尝试。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两地为我国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贡献了宝贵经验。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这与两地经济发展差异密不可分。
上海面积较小,有大量外来人口,房价居高不下。
为抑制本地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使房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上海模式侧重对多套房征税,以增量为主;而重庆房价压力相对较轻,政府以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为主要目的,房产税的征税面较小,主要针对高端住宅,增量存量并收。
对于全国房产税改革来说,由于各地区发展情况不一,上海和重庆模式仅能作为一种参考,最后还是要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来做决策。
四、关于稳步推进落实房产税的建议
(一)针对存量房开征的房产税要因地制宜
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虽能拓宽税源、改善地方政府的财务现状、充分发挥其调控能力,但同时因为存量房涉及面广泛,征收房产税可能在短期内会对房地产行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并不是所有城市都适合针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
对一二线大城市来说,空置房产数目较多,但还是存在着“买房难”等问题,这表明许多房屋已经成为一种投机品,房产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针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可以有效调节本地房地产市场,使投机者释放手中的部分房源,达到抑制房价上涨,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
但对于三四线的小城市来说,由于人口外流等因素,本地的房地产现状不良,房价疲软、供过于求,如果在此时贸然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反而有可能会使本地房地产行业受到严重打击,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得不偿失。
(二)房产税不宜作为经常性调控房价的手段
房价实际上与房产税并没有太大的直接联系。
从短期来看,房价确实会受到房产税的影响,如果某地房产税负较重,房价可能会变得疲软;如果某地房产税负较轻,可能会出现较多的投机现象,但这不是绝对的。
从中长期来看,一地的房价主要受到人口、经济、人口流动方向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某地人口较多、经济形势向好、人口向该地聚集,那么本地房屋需求会增多,在没有过量供给的情况下,房价会上涨;而当某地出现人口较少、人口外流等现象时,房价就会下跌。
因此,对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想用房产税来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显然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三)加大地方政府房产税立法的自主权
房地產税属于不动产,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幅员辽阔,各地区各省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情况各不相同,如果采用全国统一的房产税税制,难免会陷入“一刀切”的局面,顾此失彼。
因此,房产税需要考虑到各地差异,采取“差别化”税率。
这就要求由中央政府制定统一的税法标准,然后将权力下放,根据“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布推进”的原则,由各地方政府掌握一定的权限,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情况来划定免征面积等优惠政策,设置税率,因地制宜,促进本地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公平和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这也是分税制改革的部分要求。
(作者单位为西南大学)
[作者简介:邓静怡(1999—),女,安徽合肥人,本科,研究方向:生态经济学。
]
参考文献
[1] 安体富,王海勇.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思路[J].税务研究,2004(09):8-11.
[2] 贾康.房地产税的作用、机理及改革方向、路径、要领的探讨[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7(02):1-6.
[3] 黄璟莉.国外房产税的征收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政研究,2013(02):66-71.
[4] 陈杰.房产税试点初评与房产税改革深化的意义[J].探索与争鸣,2011(05):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