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司法考试之税法 精品

税务-司法考试之税法 精品
税务-司法考试之税法 精品

税法讲义

司法考试之税法

考试要点:

1.税法构成要素(征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

2.增值税法(纳税人、征税范围为货物外加两项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3.消费税法(纳税人、征税范围、纳税环节)

4.营业税法(纳税人、征税范围)

5.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征税所得、亏损的弥补)

6.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征税范围与免税减税范围、税率的适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7.税收征收管理法{适用范围;纳税人的权利;税务管理(税务登记、帐簿与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法定原则(滞纳金的承担、延期纳税的规定、减免税的严肃性);征管措施(核定税款、调整应纳税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离境清税、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简易保全措施、税收优先原则、代位权与撤销权、大额财产的处置报告);税款的退还、补缴与追征];税务检查;法律责任与税务争议的解决]

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对税收定义的理解: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1、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2、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3、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4、从形式特征上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性性、固定性的特征。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这三个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

(1)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这个特征是由国家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它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2)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征税,而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征税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就是由于税收的无偿性这种特殊分配形式决定的。税收的强制性表现为国家征税的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力而不是生产资料的直接所有权,国家征税是按照国家意志依据法律来征收,而不是纳税人的意志自愿缴纳。

(3)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限度性。

(4)税收的‘三性’,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由税收这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征收的特殊分配形式所决定的,它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5、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支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有如下几个特点:(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指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对经济产生影响。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对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调节;(2)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3)税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

6、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国家中,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属

性。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社会成员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社会主义税收的‘取之于民’反映社会主义税收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社会主义税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

第二节税收的要素

一、征税主体

1、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财政机关。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3、海关。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代交通管理部门征收船舶吨税。

二、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它是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

2、税目: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制定税目的方法:列举法、概括法)

3、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理单位和征收标准。它解决征税的计算问题。

2017年注册税务师税法1模拟试题(含答案)

2017年注册税务师税法1模拟试题(含答案) 1.按照现行规定,关于营业税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税法Ⅰ-单选题) A.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B.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当月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不可以在下期继续抵免 C.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有兼营行业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答案】:D 【解析】: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当月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免;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现在应征收增值税。 2.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 A.单位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 B.我国企业转让其境外所拥有的房产 C.单位将境内承租的场地转租给他人收取现金 D.境内某企业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某外国企业使用 E.某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取得的收入 【答案】:CDE 【解析】:选项A,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范围。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清算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税法Ⅰ-单选题) A.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B.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清算时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D.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清算企业原有的计税基础确定计税基础 【答案】:D 【解析】: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4.甲股份有限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共有两个存货项目:g型产成品和M材料。M材料是专门生产g型产品所需的原料。g型产品期末库存数量有1万件,账面成本为50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63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已于2009年10月6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将于2010年4月10日之前向乙公司提供2万件g型产成品,合同单价为635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期末持有M材料库存200万公斤,用于生产合同所需1万件g型产品,账面成本共计400万元,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450万元,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为250万元,预计销售2万件g型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120万元,预计销售库存的200万公斤M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20万元,则甲公司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金额为( )万元。(财务与会计-单选题) A.900 B.965 C.1150 D.1085 【答案】:A 【解析】:该公司的两项存货中,g型产成品的销售合同数量为2万个,库存数量只有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 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4、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属于司法解释 B.属于行政解释 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运用了演绎推理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6、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7、《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8、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9、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2000 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 14、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行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 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 2 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 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 B 二、多项选择题 卷三68、在我国,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属于国家所有? A、水库中的水 B、具有科研价值的化石 C、矿藏 D 林地 【答案】BC 71 、在我国,下列哪些对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 A、用材林的林地使用权 B、狩猎权 C、捕捞权 D 采矿权 【答案】AD 2002 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 6. 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 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I 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 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 有,县政府 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 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 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 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 C 13. 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一般矿产资源可以由集体所有 C?除依法由 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D. 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 【答案】 A 2003 年 17. 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201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真题18页word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 高校后勤实体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B. 企业获得的由财政部规定指定用途的流转税返还款 C. 储蓄机构代扣代缴个人利息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D. 按国务院统一规定,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 2. 经税务机关核定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的纳税调整后所得为40万元,2019年度发生 亏损32万元。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1.44 B. 2.16 C. 2.64 D. 13.20 3.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保险企业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 保险企业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B. 保险企业按规定上交给保监会的管理费,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2% C. 保险企业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的8% D. 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8%的部分, 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 4. 某内资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6700万元,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00万元,接受捐赠 收入50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该企业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是()万元。 A. 23.10 B. 23.70 C. 24.30 D. 25.80 5. 下列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 国有企业 B. 个人独资企业 C. 集体企业 D. 有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 6.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纳税人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B. 纳税人在融资租赁前发生的手续费、律师费等,准予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C. 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D. 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因购销活动发生的应收账款,准予作为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依据 7. 下列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 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与借款期间的长短有必然联系 B.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均应计入开办费 C. 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必须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D. 电信企业经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8. 某内资企业甲投资于乙企业,乙企业2019年实现税后利润120万元,向甲企业分配 股息8.5万元,甲企业所在地所得税税率33%,乙企业所在地所得税税率15%。甲企业分回股息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3.81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注册税务师税法1例题精讲及答案

注册税务师税法1例题精讲及答案 1.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 A.单位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 B.我国企业转让其境外所拥有的房产 C.单位将境内承租的场地转租给他人收取现金 D.境内某企业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某外国企业使用 E.某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取得的收入 【答案】:CDE 【解析】:选项A,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范围。 2.按照现行规定,关于营业税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税法Ⅰ-单选题) A.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B.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当月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不可以在下期继续抵免 C.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有兼营行业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答案】:D 【解析】: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是营业税

的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当月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免;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现在应征收增值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清算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税法Ⅱ-单选题) A.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B.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清算时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D.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清算企业原有的计税基础确定计税基础 【答案】:D 【解析】: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4.甲股份有限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共有两个存货项目:G产成品和M材料。M材料是专门生产G产品所需的原料。G产品期末库存数量有1万件,账面成本为50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63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已于2009年10月6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将于2010年4月10日之前向乙公司提供2万件G产成品,合同

国际公法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弧内,每题2分,共20分) 1.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称(D)。 A.国际运河 B.界河 C.多国河流 D.国际河流 2.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D)。 A.联合国大会 B.国际法院 C.托管理事会 D.安理会 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C)。 A.将月球据为已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4.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在(A)。 A.1903年 B.1783年 C.1918年 D.1957年 5.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实行(A)。 A.登临检查 B.武力攻击 C.紧追 D.诉讼 6·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B)。 A·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B.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D.1968年日内瓦公约 7·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B)。 A·《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B.《世界人权宣言》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D.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 8.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A)。 A·认证条约约文B.保留C·修正D.终止实施 9.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A)。 A.《联合国宪章》 B.万隆会议最后文件C·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D.《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 10.各国在大陆架上有(B)。 A·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C开发资源自由D.建立法律之自由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弧内,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个2分,共10分) 1.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ACD)。 A.国民待遇 B.超国民待遇 C.互惠待遇 D.最惠国待遇 2.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ABCD)。 A.捕鱼 B.收集情报 C.起落飞机 D.进行军事行动 3.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有(ABD)。 A·国际条约B.国际习惯C·联大决议D.一般法律原则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 页脚内容1

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4.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 5.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 6.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己应当承担雇用人(或雇主)责任;庚系肇事人(或者答直接侵权行为人)。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应该由破产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应当申报债权,如果对于债权有争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2015 三、(本题21分)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 页脚内容2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注册税务师税法不得不背的内容

注册税务师税法不得不背的内容3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纳税申报和财务决算固定资产的价值除特殊情况,不得调整:1、国家统一清产核资;2、将一部分拆除;3、发生永久性损害,经批准调至可回收金额;4、按实际调整暂估价值销售折扣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属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可以扣除不得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接受捐赠和盘盈的,2、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残值比例:原价5%以内无形资产摊销:不少于10年递延资产:从生产经营次月起,不短于5年分期扣除改良支出:1、达原值20%以上2、寿命延长2年以上3、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按规定还原: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以外(有时间限止的,否则不享受抵免优惠)被投资企业账务做利润分配处理时(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赠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可无限期结转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整体资产转让:公允价值销售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企业合并: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所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亏损的弥补:可弥补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占公允价值的比例)核定征收办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

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内企减免税优惠:1、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15%,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2、对三产:①农村为农业生产前后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②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③新办咨询业(含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业(含广告业)、技术服务业,自开业起,两年免④新办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自开业起,一免一减⑤新办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自开业起,减或免1年3、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5年内减或免,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减或免一年4、老少边贫地区新办企业,减或免3年5、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培训年净收入30万以下暂减免6、严重自然灾害,减或免1年7、新办劳服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60%的,免3年,30%以上的,减半2年8、高校进修班培训班暂免9、福利工厂“四残”人员占35%以上,暂免,10-35%,减半10、乡企按应缴税款减征10% 11、境外遇严重自然灾害,减或免1年12、省级批准收取会费,免13、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缴进行抵免14、政府援外、当地国家政府项目、世界银行的援建项目和国家驻外使、领馆项目,视同已缴进行抵免15、西部大开发:①国家鼓励

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析版}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11 48.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48题)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考点】自认 【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选项D错误。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径行裁判。 多项选择题: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83题)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司法考试历年民法考题分章练习汇总

司法考试历年民法考题分章练习 一、民法概述 单项选择题 (2010)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卷三单选第1题)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考点】民法的调整对象 【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选项A、D错误。“应允同看演出”与“承诺陪同旅游”都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受道德调整。 选项B错误。甲只是向乙转述一下听闻,乙作为成年人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擅自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 选项C正确。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 (2009)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行为。 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一、《税法(I)》复习技巧: 1、提前备战,合理安排时间《税法(I)》的内容虽然不是很多,但有些内容需要有消费的时间,如果在考前几天将《税法(I)》攻下来,成功的概率很小。因此,是通读新教材把知识学习一遍,合理安排时间的安排,要将有限的时间合理的分布于各章,做到重点章节多安排时间,细致的学习,避免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 2、认真通读教材,并将知识体系化,做到点面结合,重点问题一定要吃透《税法(I)》各章内容具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孤立地学学习每一章的知识,掌握的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税收原理和税收制度,很难应付综合性越来越强的考试,一定要把知识系统化、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对知识进行横向比较,找出各税种的差异和共同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3、深化记忆,多做习题由于大多数考生都是在职人员,没有太多时间学习、消化、理解教材中的内容。因此,在阅读教材基础上,多做习题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检查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4、潜心研究各年试题,将会受益菲浅可以说,各年试题都具有代表性,既能反映《税法(I)》的重点,也能体现各个税种的难点。通过研究各年试题,可以从中找出《税法(I)》考试的规律,发现学习《税法(I)》的捷径。 二、税法二的复习策略: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因此复习时,应注意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从教材的内容和结构而言,税法(II)是税法(I)的续篇,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实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税种。从教材篇幅看,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个税税种应是考试和复习的重点。由于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税法(II)的复习方法与税法(I)有所不同。考生复习时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从公式可以得出,要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首先要求出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又是由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要素决定的。 2、掌握各税种的特点,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有11项,每项都有不同规定和计算方法。如果按顺序一项一项去把握困难较大,若按照一定方法把握其特点就容易多了。在11个征税项目中,以征税期限为标准,把握哪几项所得按年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月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次征税;以费用扣除为标准,把握哪些项目按定额扣除,哪些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项目按会计核算进行扣除,哪些项目不扣除费用。然后再把握其基本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复习就容易了。 3、复习时要认真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再辅之于练习。正常情况下,阅读、理解教材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70%-80%,做练习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20%-30%。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做配套练习来验证自己对教材理解的正确程度以及对法规的具体运用能力。不能把大部分复习时间用在做练习题上,以做练习来碰考题,这是不可取的。教材每年都新增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增内容都是当年重点考试内容。 4、要加强综合能力训练。某条规定在教材中是独立的。但在运用时既综合又交叉。综合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多个税种在一个题目中同时涉及,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涉及到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的计算;二是一个纳税人同时涉及诸多业务内容,如某纳税人有自营业务、联营业务、对外投资等,计算其应纳税额时要考虑到各方面规定。 三、财务会计应考策略:考生在准备注册税分师《财务与会计》科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