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禁止补课规定(最新)-完整版

教育部禁止补课规定(最新)-完整版第一,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根据2015年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禁止学校组织有偿补课,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6种行为。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将受到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
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师要发挥表率作用,家长也要积极配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第二,管控各种变异违规培训方式。
针对新出现的“高端家教”、“众筹私教”、“分时段补课”等变种补习方式,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全面监管检查等手段严厉整治,堵截变异违规培训方式的蔓延。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打击新型违规培训方式。
第三,加强对重点场所和机构的监管。
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特别是重点机构的全面监管。
严令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坚决防止其成为违规培训的温床。
对居民楼、咖啡厅开设的培训点也要积极监管。
相关部门要定期公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发布典型违规案例,增加震慑力度。
第四,强化家长和学生的教育引导。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妥善安排孩子的课外生活。
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理性选择孩子的课外活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过度依赖校外补习。
学校要组织家长会,面对面解答家长疑问,增强家长的主体意识。
第五,分类规范校外培训。
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指导,严禁其开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频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综上,孩子课外补习活动将全面规范。
这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加强教育引导,为孩子营造一个快乐、轻松的校外学习环境。
2015年7月6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答记者问-推荐下载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答记者问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教育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有偿补课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有偿补课问题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严禁有偿补课刻不容缓。
有偿补课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背道而驰,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反过来加剧应试教育的不良竞争。
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和知名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滋生教育腐败。
有些教师为了追求名利,本末倒置,热衷于有偿补课,把在学校的本职工作当副业,将有偿补课当主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败坏校风校纪。
极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方式,强迫所教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败坏师德。
有偿补课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损害教师和教育行业声誉,社会反映强烈。
教育部高度重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并将其列为我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有偿补课的不同主体和形式,研究制订了《规定》。
并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就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2.问:教育部出台《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偿补课显然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禁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划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师德红线。
此外,国外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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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偿补课的规定.txt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严禁进
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有偿补课指的是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利用自己的
职务便利,通过收取费用给学生提供额外的补课服务。
教育部认为,有偿补课不仅可能导致学校间、教育工作者间的不公平竞争,而且
容易加重学生的负担,使得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
教育部希望通过这一规定,促进公平的教育环境和均衡的教育
资源分配。
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该规定,不得允许教育工作者从事
有偿补课活动,确保学校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如果发现有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教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应当自觉遵守这一规定,不仅为了避免违法行为,更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健康的研究环境。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宣传和执行这一规定,共同努力营造一
个良好的教育氛围,让孩子们能够享受到公平、高质量的教育。
202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202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
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1。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共 同 阅 读 一 本 教 育 经 典 著 作 , 围 绕 一 个 教 育 话 题开 展一 次读 书沙 龙活 动 。 历 经 7年 发 展 , 读 书 会 多 位 核 心 成 员 根 据 自 己 的 研 究 旨趣 、 工 作 岗 位 , 成 立 了 新 的
“ 阅 读 与成 长 共 同体 ” , 即 新 的 读 书 分 会 ,作
“ 民 间的 、
草 根 性 ” 的 读 书 会 ,成 员 相 约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
缴 定 》 就 中小 学校 和 在 职 中小 学教 师 有 偿 补课
行 为 作 出 六 条 禁 令 :一 是 严 禁 中 小 学 校 组 织 、 要 求 学 生 参 加 有 偿 补 课 : 二 是 严 禁 中 小 学 校 与 校 外 培 训J 机 构 联 合 进 行 有 偿 补 课 :三 是 严 禁 中 小 学 校 为 校 外 培训 机构有偿补课 提供教育 教学设施 或学生信 息 ; 四是 严 禁 在 职 中 小学 教 师组 织 、推 荐 和 诱 导 学 生参 加 校 内 外 有 偿 补 课 : 五 是 严 禁 在 职 中 小 学 教 师 参 加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或 由其他 教 师 、 家 长 、 家长 委 员会 等 组 织 的有 偿 补 课 :六 是 严 禁 在 职 中 小 学教 师 为校 外 培 训 机 构 和 他 人 介 绍 生 源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
并 将 这 些 经 典 书 籍 阅 读 经 验 传 递 下 去 ,组 建 了二级 共 同体 。
( 摘 自 《 中 国教 育 报》 2 0 1 5年 4 月 l 4日 )
物
小 学 教 师 有 偿 补 课 的规 定》 (以 下 简 称 《 规 定 》) , 并 就 有 偿 补 课 专 项 治 理 工 作 进 行 安 排 部 署 。 教 育 部 指 出 , 治 理 有 偿 补 课 是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 落 实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的 必 然 要 求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中
【范文】学习《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
体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了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里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这个规定让我们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立德树人,教书育人。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教师光荣,教师的伟大,教师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我们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一、背景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教育
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
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二、政策目标
1. 坚决杜绝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2.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三、政策内容
1. 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安排补课,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2.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 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进行举报。
4.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 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希望各中小学和在职教师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暑假 伊始 , 市教育局 、 市 文 明办 、 市 团委等单位 联合开展 了 均 衡 发展 ” 的相 关业务 知识 , 测试 内容 以国家教 育 方针政 策 、 教 育 “ 百万学 生看 发展” 主题教育 活动
。
法律 法规 知识 、 义务 教育均衡 发展 基本理 论 、 韩 城教 育基本情 况等
《 规 定》 就 中小学校 和教 师有偿补课 行 为作 出处罚 规定 : 对于 违 建立 了七大板块 3 3 个 社 团 ,以乡土特 色 为主 的柳 编艺 术社 团 , 不 反上述规定 的 中小 学校 , 视 情节轻 重 , 相应给 予通 ̄ P . : I L L 评、 取消评 奖 仅深受 学生喜欢 , 还赢得 了柳编艺人 、 学生 家长的大 力支持 ; 相公中 资格 、 撤 销荣 誉称 号等处 罚 , 并追 究学 校领导 责任 及相 关部 门的监 学不仅 建设 了书画 、 体育、 文学 、 摄 影等八 大类 学生社 团 , 开设 相关
教 育部对各地 教育部 门做 好《 规定》 的贯彻落 实提 出具 体要 求 : 多个 , 为学 生提供 了丰 富的课程 资源 。
一
是加 强组织领导 , 落 实主体责任 ; 二是开展 专项督 查 , 严格 责任 追
据 统计 , 全 区通 过 “ 1 2 3 4 5 ” 市 民服务 热 线 反 映教 育 相 关 问题
究; 三 是强化 宣传 教育 , 注 重正 面 引导 ; 四是严 格教 师管理 , 接 受社 的 , 从 原 来的 每天 8个 左 右 , 下 降到 了每天 2个左 右 , 且 以咨 询 为
会监督 。通过 加强师德考核 、 构建监督 体系 、 畅通 举报 渠道 , 切实建 主 。在 市 、 区群众满意 度调查 中 , ; - o - j - 东教 育工作也位 居前 外培训 机构 或 由其他教 9 币 、 家长、 家 长委 员 学 校 内涵发展 的重点 。“ 原来 一些农村学 校受资源 、思 想观念 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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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师[2015]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教师[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
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