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全市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协调会
发展绿色建筑 促进经济转型——访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兵生

记者:张市长,最近几年太原市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上有了很大的突破,成为全国绿色节能的典范城市,请您向全国的兄弟城市介绍一下太原市的先进经验。
张兵生:作为资源大省的省会城市,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煤炭资源大省、文化旅游强省、绿色转型重省”和“三个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厅有关节能减排总体部发展绿色建筑促进经济转型——访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兵生本刊记者凤鸣署,在以推动绿色建筑带动绿色转型的实践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着力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双百”、“双控”,建筑节能取得新成就。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打造“双百”工程。
目前,新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50%标准的执行率都达到100%;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国家、省下达210万平方米任务,我市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建筑成片化改造81.22万平方米,并且建立既改项目能耗监测平台,全部实行分户控制、按栋计量。
二、加大培育推广力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新突破。
我市大力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制定《太原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发展应用规划》,实施了一批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近年,我市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面积超过新建建筑面积的8%,达369.6万平方米,去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186万平方米,形成污水源、土壤源、浅层和深层地热“四轮驱动”的格局。
三、推广清洁能源,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我市大力实施“油改气”工程,对改用清洁燃料煤层气的车辆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目前公交车已改装1000余台辆,可节油约3000万升、节省费用5400万元。
加大煤层气加气站配套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煤层气供气网络。
大力开展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工作,已有34万户居民和企业用户完成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
支持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尊敬的领导:作为本市的一名普通市民,我对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有一些意见,特此向您提出如下建议:一、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1. 加强工程项目审批、立项和施工的全过程监督,让市民更清晰地了解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2. 公开招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项目承包商的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二、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1. 设立独立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 加强对承包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提高施工单位的专业水准和责任意识,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三、保障施工现场安全1. 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开展定期的施工安全培训和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考虑1. 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2.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关注项目对周边社区的影响1. 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工程项目对他们生活的影响。
2. 在施工过程中要减少对周边社区的噪音、扬尘等污染,确保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上是我对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一些建议,希望领导能够认真考虑并加以实施,让我们的城市建设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谢谢!六、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1. 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监督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避免出现浪费和滥用现象。
2.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和监控,定期公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鼓励科技创新和绿色建筑1. 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材料,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环保性能。
2. 鼓励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动城市建设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八、注重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1. 在项目选址和规划时,充分考虑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增加。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9•【字号】石政函[2013]73号•【施行日期】2013.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3〕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9日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实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设计阶段)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营阶段),由低至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建筑节能市即在建设领域内、建筑全寿命周期中,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标准规范,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规模化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绿色建材产业化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建筑节能整体水平及基本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郑州市第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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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玉溪推动可持续发展方案

玉溪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转变城镇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加紧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行意见》(财建[2023]167号)、《有关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镇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告知》(国办发[2023]l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镇建设厅有关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实行意见的告知X云政办发[20231l号)等文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该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一、总体规定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规定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程度地节省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合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友好共生的建筑。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应以维护玉溪市城镇生态安全,提高都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都市管理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提高资源运用效率、减少碳排放为立足点,以绿色建筑稳步健康发展为重点,倡导因地制宜的理念,增进玉溪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建设友好宜居、产城融合、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1.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城镇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进玉溪市内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与棚户区改造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原则,以点带面,分区域、分阶段在全市逐渐推行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原则;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装配式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力度,体现建筑节能规定;建设绿色都市,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大力强化建筑节能,建设海绵都市、智慧都市、节水型都市;推进都市修补、城镇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强都市、乡村的活力和宜居性。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分布状况、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重视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合适性和经济性,制定适合本市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及政策,走一条绿色优先、集约节省、高效便捷、特色彰显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武城建〔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委),市建筑节能办、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689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2018年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及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城建〈2018〉35号)精神,经研究,拟定于7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检查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标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督促各区落实2018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检查内容(一)建筑节能各区(开发区)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8号)情况,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严格建筑节能监管、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措施和实际效果。
(二)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情况,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监督,在工程验收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相关要求情况,推进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情况,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以及各区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等。
(三)装配式建筑落实市城建委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18)2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75号)的执行情况,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试点示范和产业基地建设情况。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解读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3月14日,住建部发布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倡导绿色施工,完善建筑节能体系。
何为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使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
“十三五”推进领域及重点全面推进:从城镇扩展到农村,从单体建筑扩展到城市街区(社区)等区域单元,从规划、设计、建造扩展到运行管理,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
推进重点:建筑整体及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及舒适度改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主要目标(一)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
(二)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
(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
主要任务(一)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
修订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环节的节能性能;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探索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制度;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
(二)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
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创新某某、精致某某、幸福某某”。
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增85万平方米。
2.201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3.“十二五”期末,建立较完善的绿色建筑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形成具有某某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重点任务(一)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和省、市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地气候特点,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当地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在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二)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绿色建筑要求。
规划部门编制完善城乡规划时,应坚持绿色、低碳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绿色交通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水资源利用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绿色建筑推广运用和生态城市规划建设。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
附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基本分类按建筑物用途,对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按表1-1确定分类。
表1-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建筑按用途分类类别 建筑物用途 冷热源利用特点A 写字楼、办公建筑、交通建筑 空调系统,且日部分时段应用文化、体育建筑空调系统,且日少部分时段负荷最大、间有少量卫生热水商业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空调系统,间有少量卫生热水医疗建筑、旅馆建筑空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24h应用B 学校建筑(采用房间空调器) 空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均定时段应用2 编制依据2.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2.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GB 50189-2015;2.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2.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2013 ;2.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年版);2.7《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50-052-2016; 2.8《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设计标准》DBJ 50-115-2010;2.9《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适应性评估标准》DBJ50-117-2010;2.10《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技术规程》DBJ50-199-2014;2.11《“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科〔2016〕53号;2.1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3 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的认定3.1《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7.1.1(2)条中“公共建筑冷热源来自区域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包括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冷热源站、燃气冷热电联供冷热源站和工业余热利用冷热源站。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1•【字号】新政办[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3]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1日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市,是推进节能减排、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宜居新乡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建设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四节一环保”工作,着力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实现人、建筑、自然的和谐相处,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