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的针对我国乡村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提升乡村环境整体素质和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乡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问题,提升乡村整体卫生水平。
3、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美丽乡村的氛围。
4、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确保乡村环境卫生水平持续提升。
5、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推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
6、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乡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报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三、实施方案1、成立乡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力度开展垃圾清理、废弃物回收等工作。
3、加强对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传播乡村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5、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环境指标监测评估,及时掌握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进展情况。
四、预期效果1、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整体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乡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3、乡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率有所提高。
4、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提高了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工作保障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的作用,形成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合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5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55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5日成都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为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实推动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根据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厕所革命”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覆盖,全面消灭旱厕,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到2020年,全面完成58.6744万户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9.0459万户,2019年完成24.894万户,2020年完成24.7345万户。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绿色发展。
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要求,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色镇(街区)、川西林盘保护修护、土坯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等重大项目结合,统筹推进,切实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二)坚持应改尽改。
按照2020年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提升全覆盖、全面消灭旱厕的总目标,坚持村民为主、政府引导,全域推进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提升。
(三)坚持因地施策。
改厕模式上,各地要选择适合本区域的三格化粪池、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站)等不同模式。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新政办〔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新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为切实提高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打造生态优美、卫生整洁、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形象和品位,确保顺利通过省“洁净城市”验收,根据《石家庄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活动、石家庄市加快“4+4”现代产业发展大会和我市“四城同创”动员大会部署,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主要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国(省)干道两侧重点区域残垣断壁、积存垃圾、“白色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城区沿街建筑立面不整洁、广告牌匾不规范、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垃圾围城”、“垃圾搬家”、“垃圾下乡”等卫生脏乱差问题,通过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城乡容貌靓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优美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一)整治范围: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两侧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河道沿线,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
(二)整治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30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铜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日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陕建发〔2015〕211号)精神,切实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治理“脏、乱、差”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清洁城市为人民”“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原则,大力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不断推进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整治目标(一)城镇容貌干净整洁。
从根本上治理群众关注的垃圾处理、扬尘控制、市容管理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达到“以克论净”的中卫标准(每平方米灰尘不超过5克,垃圾不超过5分钟捡走),群众对城镇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全覆盖的城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通过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模式,积极推进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到2016年底,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州市“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8〕60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州市“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州市“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8〕60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青州市“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青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0日青州市“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美誉度,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今冬明春一段时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清洁城市”专项整治行动。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整治,市镇联动、分工负责”的原则,聚焦存在问题,坚持整治与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和内容,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打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助推“四个城市”建设。
二、整治范围及问题集中整治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内的重点区域秩序乱、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脏乱、道路广场坑洼不平、路面不洁、设施脏旧、占道经营、施工工地(含围挡、渣土车等)管理不规范、广告牌匾凌乱、卫生死角及绿化带内脏乱差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及标准(一)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对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交通周边,东夷文化广场、市府前广场、森林公园等公共广场绿地以及南阳河、北阳河等滨河两岸,泰华、中百、人民商场、亿丰宜家、义乌小商品城等重要商圈,偶园街等特色街区、景区,重点学校和医院周边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逐一制定治理整治方案,采取强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各类问题,做到城市主要道路(含人行道)地面平整无破损残缺,行道树无死树枯枝,绿化带内无垃圾,绿植清洁,道路两侧老旧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
2018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2018美丽乡村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2018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实现城乡发展协调和人民生活幸福。
首先,实施美丽乡村规划。
通过编制乡村规划,科学布局乡村空间,统筹规划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生态环境等各项资源,确保乡村建设有序进行。
同时,注重保护传统文化和历史遗迹,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宜居乡村。
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乡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同时,推动农村互联网覆盖,促进信息技术在乡村的广泛应用,提升农村发展的数字化水平。
再次,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村企业,带动乡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此外,加强乡村环境保护。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用水。
最后,加强乡村治理和社会服务。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提高乡村自治水平。
加强乡村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2018美丽乡村实施方案是一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将为我国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垃圾围村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以下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普遍较低,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宣传栏设置、宣传画册发放等方式,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治理。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例如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措施,有效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三、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绿色产业,推广生态农业、生态畜牧业等,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
同时,加强农村绿化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园林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保障。
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会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全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乡村环境整治方案
乡村环境整治方案(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造山清水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秀美乡村,特制订此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1.整治时间。
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突出治理“脏、乱、差”问题,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
2.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是县道、乡道沿线积存垃圾,各村村道沿线以及塘边、河边、桥下等重点路段裸露垃圾,村内生活垃圾及景观塘、沟附近的白色垃圾。
二、主要任务及原则1.点面结合治“脏”。
以村镇主干道、公路沿线为整治面,重点治理垃圾死角、道路路面、村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广场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以农户为整治点,重点整治室内室外、房前屋后、院坝街沿等清洁卫生,做到家家户户整洁有序。
2.奖惩并举治“乱”。
开展文明劝导行动,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群众解决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畜禽乱跑、棚圈乱搭、广告乱贴、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等环境卫生顽疾,对不文明行为全天侯执法,通过思想教育、强制制止、罚款惩戒等措施,形成环境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良好局面。
3.加大投入治“顽”。
各乡镇要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建保洁员队伍,并配备保洁车辆,实行农村垃圾镇上集中统一收集清运集中处理,彻底解决过去“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屋外脏乱差”的恶习。
三、时间安排1. 7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实施集中专项整治;2. 9月1日至9月30日巩固提高;3. 10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为组员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改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为贯彻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改三年行动方案〉旳告知》(中办发〔2023〕5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有关深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漂亮中国海南篇章旳决定》(琼发〔2023〕25号)精神,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本省农村人居环境,增进农村社会文明友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旳目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定(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旳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决策布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紧实行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旳期待,按照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定,以建设漂亮宜居村庄为目旳,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高为主攻方向,与“漂亮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题整改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镇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紧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具有海南热带特色、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旳农民幸福美好新家园,谱写漂亮中国海南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规划先行、示范引导。
以“多规合一”成果为根据,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改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全面推进与集中连片综合整改示范相结合,创立农村一流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旳总体规定,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不一样地区旳整改目旳、重点、措施和原则。
充足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发明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辨别轻重缓急,重点整改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等4个生态关键区,以及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人居环境。
优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设乡村公厕,推进农户改厕,重点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旳水电路气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改,防止大拆大建。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50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晋城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为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山西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通过建设施、补短板、整环境、治污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消除污水垃圾污染,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一)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
现有污水处理厂设施规模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要加快推进新建和改扩建。
2018年,完善金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金匠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阳城县、沁水县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要按照污水处理规模适当超前的原则,进行新建或改扩建,以满足长远发展需要,避免造成环境事故。
高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项目推进,陵川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要如期完成改造,确保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国资)委;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三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即优先考虑特色小城镇、全国重点镇,优先安排环境敏感区、集中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考核断面所在河流沿线范围内的建制镇,优先安排经济条件较好、当地政府建设意愿较高的建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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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素质明显提高,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工作目标
从18年到18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有明显改善,两年内有显著改观,三年内产生根本性的变化。
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争取到 18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具体要求
1.今年,各镇(街)的自然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普及率达60%以上,公共垃圾池(桶)普及率达80%以上。
2.每条自然村至少有1-2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全面实施死亡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制度,各镇(沙坪街道、桃源镇、云乡镇除外)年内至少要建立1-2个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防止疫病的流行。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鹤府办〔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人畜分离”,严格控制排泄物的直接排放。
5.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
当前,我市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等。
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
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有工作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工作机制。
市新农村办要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建设局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大农村改厕等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市政局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进入马山垃圾场的具体事项,以解决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环保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
农业局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工作。
水利局要认真研究农村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问题,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并实施;会同建设、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