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6号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班”学生选拨办法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班”(简称“试点班”)学生选拔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重人文、强实践”为主线,深化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选拔一批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学生,作为临床医学专业综合实验改革培养对象,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着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基础扎实,熟练掌握临床技能,具有胜任力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专业人才。
二、选拔原则1. 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相结合;2. 信息公开、流程规范。
三、选拔方案学校对2012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学生进行宣讲与咨询,包括“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内容,“试点班”的培养方案及学生选拔办法。
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经过初试、资格审查、面试,最终确定“试点班”入选学生。
学生选拔方案如下:(一)选拔范围和人数从我校2012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学生中选拔36人组成“试点班”,单独组班教学。
(二)选拔程序1. 学生自主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日,在基础医学院学生办报名(报名表见附表)。
2. 初试。
所有报名学生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分为英语考试和综合考试。
英语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考试以临床医学专业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无机化学、细胞生物学4门课程内容为主,均为选择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 资格审查。
大一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的学生,大一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合格的学生,依据初试成绩选前50名学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测评。
4. 综合素质面试测评。
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临床技能学教学实践中Mini-CEX评价的效果

临床技能学教学实践中Mini-CEX评价的效果作者:王元松王红巧周缜刘兆刚陆兴熠刘成玉来源:《青岛大学学报(医学版)》2021年第04期[摘要]目的分析临床技能学教学实践中小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EX)评价的效果。
方法在临床技能学教学实践中,采用“示教-训练-评价-再训练(反馈-改进)-再评价”教学模式,对91名医学生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等进行教学与Mini-CEX评价,分析Mini-CEX评价的教学效果和师生满意度。
结果 91名医学生3次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的Mini-CEX评价得分逐渐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96.718~106.377,q=6.240~16.763,P[关键词]临床技能学;形成性评价;小型临床演练评估;教学方法;临床工作能力[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5532(2021)04-0613-04小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EX)是一种评价医学生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技能的形成性评价方法,也是一种基于工作场所评价的评价方法[1-4]。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着力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5-6]。
为了进一步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我们在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班开设了临床技能学课程,并建立以重实践、重过程、重反馈、重反思的临床技能学教学形成性评价体系[7-8],现将Mini-CEX评价效果分析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1.1研究对象2017—2019年秋季学期,学习临床技能学课程的2014~2016年级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班医学生91名,男40名,女51名。
其中2014年级30名,2015年级31名,2016年级30名。
1.2方法1.2.1教学安排按照卓越医生班培养方案,开设临床技能学课程[7],课内学时32学时,课外学时(开放实验室)32学时。
3个年级开课时间(第7学期)、授课教师、评价教师、教学内容、教学与评价方法、评价内容一致,并对每位授课教师和评价教师开展12学时的课前培训。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教育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由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部分构成,两者的区别在于认证的对象和认证的主体。
院校认证由地区性或全国性认证协会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证,是为了评判整所院校的教育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由专业协会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计划进行认证,评估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某种专业是否符合预先制定的基本标准,为进入专门职业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医学专业认证特指医学行业的专门协会和医学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对医学领域的相关专业进行的质量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进入医学行业所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并能根据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逐步改进。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已经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
(二)认证的基本要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机构是认证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认证标准是医学教育质量要求的基本规定,也是医学教育认证、评价的参照体系和行为准则。
由于医学教育认证的地域范围、理念以及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世界各国的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涵盖了医学教育全过程,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学生、师资队伍、教育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
应该说明的是,标准的确立并非意味着教育计划和内容的严格划一,而是以承认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差别、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权为宗旨,因此各医学院校在遵守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的总体原则下有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度来展现自身特色。
同时,为鼓励医学院校进行持续改进,国际标准不仅设定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
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广泛认可的医学教育标准当属WFME于2012年修订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2012版)》,这一标准已成为区域或国家标准的模板,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学教育标准。
PBL教学模式

PBL教学模式什么是PBL?PBL是Problem based learning的简称,即基于问题的研究。
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不同,PBL教学模式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
PBL医学教学模式是医学生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在辅导教师的参与和引导下,围绕某一复杂的、多场景的、基于实际问题的专题或病例进行问题的提出、讨论和研究的过程,其核心是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讨论为主体,教师是引导者。
PBL教学模式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的McMaster大学首创,目前已为国际上诸多医学院校采用。
据WHO报告,全球目前大约有1700余所医学院采用PBL教学模式,且这个数目还在增加。
近年来,我国部分医学院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这一新兴的教学模式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培养学生自主研究能力,提升学生综合思维和创新能力,有着传统教学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符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对医学生培养模式的要求。
PBL的实施PBL的全面实施需要决策者的观念更新、足够的经费投入、讲授场地和硬件设备的准备、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立、学生的准备、丰富的图书资本和网络资本等。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即案例(或问题)的准备、教师的培训、学生的培训和硬件设施的准备。
案例(或问题)的准备。
优秀的案例是PBL实施的基础。
国内各院校案例的起原有所不同,有的是全面引进外洋原版案例(如浙江大学),有的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自主编写案例(如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PBL讲授中心病例撰写小组认为,一个成功案例必须具备5个R,即Revealing(揭示——能够揭示工作的素质),Refreshing(趣味——具有趣味性、戏剧性等),Relevant(相关——充分的、自然的关联),Reassuring(确定——有一定的谜底),Realistic(真实——案例的骨架是真实的,加以适当修饰)。
案例要主题鲜明,紧密结合讲授内容,文笔流利,场景具有冲击力,内容安排合理,便于使用。
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试行))(中大研字〔2012〕23 号)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大研字〔2012〕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遵循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原则。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建设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满足国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标准的、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具有中南湘雅特色的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临床专科毕业论文六篇

临床专科毕业论文六篇临床专科毕业论文范文1一、“双轨合一”讨论生培育模式的背景专业学位讨论生教育是依据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育专业力量较强、职业素养过硬、能够在实际工作发挥制造性的高层次、应用型特地人才而设置的。
2021年以来,我国大力进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讨论生教育,并逐年扩大招生规模。
2021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看法》(教高[2021]6号),明确了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育体系”作为全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工作的重点。
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讨论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看法》(教学[2021]5号),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讨论生培育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全面改革考试内容,促进科学选才。
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指导性培育方案的通知》(学位[2021]9号)(以下简称指导性培育方案),明确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的培育目标与要求等十一条指导性看法。
自2021年起,全部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培育方式需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达到培育单位学位授予要求按期毕业的讨论生可以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即“四证合一”,实现了临床医学人才培育机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与创新,实现了讨论生学历与力量协同进展。
二、“双轨合一”讨论生教育的实践1.招生和资助政策改革与实践。
我校于2021年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21年首次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
以往专业学位讨论生招录标准偏低,除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外,临床医学成人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甚至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也可申报。
我校于2021年9月确定的首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讨论生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包括了本科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在录用结束后(2021年6月)国家公布了《关于推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讨论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看法》,根据要求,纳入规培范围的应为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因此当年已录用的1名同等学力考生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6月的《关于对2021年录用的不符合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学历要求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培育工作处理看法的通知》转为根据学术学位讨论生培育方式培育,毕业时仅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高[2012]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12.05.07【实施日期】2012.05.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临床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临床实践教学欢革探'素与实践丛明I肖建英1高航2曲巍1(1.锦州医科大学,辽宁锦州121001; 2.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锦州121001)【摘要】本文以锦州医科大学为例,介绍了锦州医科大学在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探索临床实践教学改革的经验与体会,旨在寻求既符合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又有利于培养医学生医学岗位胜任能力的最佳医学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临床医学专业;医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J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0166(2021)06-0096-05doi:10.3969/j.issn.1003-0166.2021.06.014《国家中长期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在教育发展战略主题上应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更加注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卩]。
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科学,现代医学教育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培养未来的医生具有适应迅速改变的卫生保健环境并进行医疗实践的能力⑵。
高等医学教育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以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开展以临床医生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已经成为医学高校的工作重点⑶。
其中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为岗位胜任力的核心⑷。
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文件中强调在实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开展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要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严格临床实习过程管理。
医学实践教学是保证和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关系到学生毕业后从事医学工作的专业技能水平。
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尤为重要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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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教育综合改革意见目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2)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3)(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3)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3)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3)(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3)3.改革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3)4.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4)5.改革长学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4)6.改革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 (4)(三)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 (5)7.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5)8.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5)(四)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6)10.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 (6)(五)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 (6)11.建立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6)12.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 (7)四、组织管理和试点安排 (7)(一)组织管理。
(7)(二)改革试点与建设项目 (7)1.开展五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7)2.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7)3.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7)4.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 (8)5.建立国家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8)6.建立国家转化医学平台 (8)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相对稳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总体规模。
“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服务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缩减招生数量。
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逐步优化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
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医师;适应国家医学创新和国际竞争对高水平医学人才的要求,深化长学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少而精、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适应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需办好三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培养农村实用型助理全科医生。
(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3.改革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以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深化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
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和评价考核方法,将医德教育贯穿医学教育全过程。
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定体系,加强医教结合,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基层见习,严格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实现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4.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建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制度。
着力推动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训,为培养大批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5.改革长学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长学制医学教育改革,加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为医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宽厚的基础;改革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创新思维能力;建立导师制,强化临床能力培养,提升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促进医教研结合,培养医学生临床诊疗和科研创新的潜质;推动培养过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医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培养一批高层次、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6.改革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
围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3 +2”(三年医学专科教育加两年毕业后全科医生培训)的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教学计划,探索集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培养大批面向乡镇卫生院、服务农村医疗卫生需求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医生。
(三)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
7.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明确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责任和义务。
研究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临床教师编制管理办法;严格临床教学职务的聘任制度,把教学工作水平作为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提升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鼓励建立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队伍。
8.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附属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和支持;加大投入,在“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中加强对附属医院教学、科研的支持;加大对附属医院在医学教育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医学专业学位工作等方面政策支持。
附属医院要加强医疗服务、教学、科研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教学和科研水平。
高等医学院校要大力加强社区和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增强医学生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基层防病、治病的能力。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建设;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集医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四)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9.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层级和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履行好对医学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切实利用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学科汇聚、综合实力较强的办学优势,大力推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医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学教育的功能,促进医学院(部、中心)与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与医学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10.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
教育部、卫生部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医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教育部、卫生部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医学院校,推动卫生人才培养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五)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
11.建立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为依据,以学校自评为基础,教育部门和卫生行业共同组织实施的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十二五”期间,总结经验,研究借鉴国际医学教育规范,进一步完善符合国际医学教育规范的我国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完成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建立健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准入制度。
12.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
逐步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的实践能力培养质量。
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为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四、组织管理和试点安排(一)组织管理。
1.完善教育部、卫生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2.教育部、卫生部成立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专家组,负责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咨询和检查评估工作。
(二)改革试点与建设项目。
1.开展五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教育部、卫生部根据区域教育、卫生规划要求,确定若干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五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一批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的示范性改革成果,带动其他医学院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2.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教育部、卫生部依托举办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结合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确定若干所高校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3.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各省(区、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卫生人才服务需求,推荐若干所举办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承担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中遴选改革试点,探索满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