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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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

农业专项资金是国家和地点政府用以解决“三农”咨询题和支援农业进展建设的专项支出。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范畴规定严格,往往规定的十分具体,涉及面十分广泛,具有专门强的针对性。因此,强化农业专项资金治理对保证农业的稳固和连续进展,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依照统一部署,结合自己的学习和近几年来农业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实际情形,对农业专项资金治理作简要汇报。

一、农业专项资金设立

为规范农业专项资金治理,确保把农业专项资金管好用好,真正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财政部于2001年印发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治理规则》(财农[2001]42号),从农业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是制定各项农业专项资金的一个统领性文件。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随着国民经济进展,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将大幅度增长,各级政府将新增设各项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平、公布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

集中使用的原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对拟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应进行认确实调查研究,对设立专项资金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用途、支持对象、支持范畴、起止时刻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论证,要聘请政策研究、农口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反复研究确定,确保专项资金的时效性、连续性、有用性、可操作性。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的要求,对每一项新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必须制定相应的资金治理方法,包括资金使用范畴标准、扶持对象、资金申报、下达拨付程序、监督治理等。方法印发后方可安排分配专项资金,做到用制度管钞票、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实现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治理的规范、安全、有效。

每年编报部门预算时,农口部门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财政局农业科将需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内容报送同级预算编制部门审核批复。农业专项资金执行到规定的期限应自动停止,到期后如需连续执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

二、专项资金项目治理

对农业专项资金,上级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建立了规范严格的项目申报、立项、治理制度,并将项目申报质量与资金安排挂钩。因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直截了当关系

到向上级争取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的申报部门,确实是申报项目所在地的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在县乡。市级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除做好本级申报项目外,重点应做好对县区项目申报的组织、审查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

近几年来,上级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逐步进行了规范,改变过去自下向上请示汇报的路子,对每一项农业专项资金依照资金使用方法规定,每年将资金使用范畴用途、补助标准、扶持对象、扶持重点及其他要求以项目申报指南形式予以公告。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再自下向上申报项目,从而杜绝了项目申报的随意性。

对上级下达的项目申报指南,各级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要结合相关资金治理方法对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专门是市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应对易显现咨询题的环节,在下发通知时提出补充要求,提高项目申报效率和质量。

对市级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要及时制定、公布申报指南,明确资金的用途,补助标准、治理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透亮度。专门是要依照以往年度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咨询题,在公布项目申报指南时,及时进行改进,以适应进展需要。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部门和单位

农业专项资金的申报部门,是指申报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

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即项目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本单位的组织形式、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农民收入、农业农村进展的奉献,往常实施农业项目的绩效等有关情形。农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对以经济效益为主、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以公司制为主。

2、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提报的材料要紧有:

一是标准文本。申请有关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合格的项目标准文本及必要的附件。

二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保证项目申报文件的真实、科学和完整,对一些重大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河道治理和节水灌溉等重要水利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生产进展资金项目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够托付专家或社会中介组织编写。同意托付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是申报文件、农业财政项目治理责任书以及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3、申报和审查程序

申报部门即申报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按照财政治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文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文件的合规性负责。

2004年,市财政局以临财农[2004]1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责任制治理方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上报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层层签订农业财政项目治理责任书,明确各级财政的责任。农业财政项目治理责任书格式如下:

省级农业财政项目治理责任书

农业处(局):

现将我局号文件《关于申请项目的请示》上报。文中所报项目,经审查真实、可行。你处安排项目资金后,我们将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治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并对此负责。

项目责任人:(签字)

申报文件签发人:(签字)《临沂市市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责任制治理方法》还明确指出“项目联系人是指所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的具体项目责任人,项目联系人必须对申报项目原始资料的真实性、正

确性、可行性负责,保证项目实施正确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发挥效益并同意对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同时,要将项目实施情形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书面材料。”。市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包括市财政对市级项目申报单位)填制《财政支农项目考察报告书》,明确各方责任。

县区项目文本上报后,市财政和涉农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或托付专门的项目评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对上报的文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对审核中发觉的咨询题,要组织县区认真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达到规定要求,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项目申报成功率。

对项目标准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重点后面还要做单独讲明。

评审终止后,依据项目评审报告,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治理,择优选择上报。农业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依据专家或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三)项目实施

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治理,项目单位依照财政部门和涉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实行责任制治理,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涉农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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