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合同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篇1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代理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其保险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代理事项1. 乙方代表甲方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潜在客户宣传、推广、销售甲方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等。
二、代理期限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如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视情况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甲方的保险产品,尽力促成保险业务成交。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4. 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 甲方按照实际成交保险业务的金额及业务难度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标准另行约定。
5.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五、保密条款6.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 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篇2甲方: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平安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平安保险公司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平安保险公司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姓名](注:如为自然人则填写姓名即可)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专业保险代理资格的公司,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感兴趣并有意成为其代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平安保险赔偿协议书模板

平安保险赔偿协议书模板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营的保险公司,乙方是甲方承保的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双方就乙方因特定事件所遭受的损失向甲方提出赔偿请求,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1 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1.2 保险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3 保险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4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1.5 保险责任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1.6 保险事故发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7 保险事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8 保险事故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1.9 乙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1.10 甲方核定赔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1.11 赔偿款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12 赔偿款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1.13 其他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1.14 双方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赔偿责任的确认2.1 甲方确认,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事项。
2.2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1.10款约定的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
2.3 乙方确认,甲方的赔偿金额是基于乙方提供的损失证明和甲方的核定结果,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第三条赔偿款项的支付3.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1.11款和1.12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赔偿款项。
3.2 乙方应在收到赔偿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款确认书。
平安保险有关合同书

平安保险有关合同书甲方(委托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采购保险服务相关产品或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等。
1.2 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第二条合同价格2.1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在服务期限内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
4.2 如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第五条付款方式5.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
5.2 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行为所涉及金额的_______%。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乙方拟向甲方投保相关保险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保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产品乙方同意向甲方投保以下保险产品:1.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4.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保险责任及条款详见附件。
第二条保险费支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保险费金额×逾期天数×__‰。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甲方自收到乙方全额保险费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乙方在投保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如因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甲方无法正确评估风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通知乙方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甲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5篇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机动车辆购买乙方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定义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就其机动车辆向乙方投保车险的相关事项,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
车险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车牌号:[车牌号],车辆型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发动机号])向乙方投保车险。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
三、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因保险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 乙方对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洪水等)及盗窃等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具体保险责任以平安车险条款为准,甲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 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具体金额],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逾期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自动解除。
若甲方需要恢复合同效力,需缴纳相应滞纳金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六、赔偿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2. 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处理。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乙方将在收到完整索赔材料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核定并通知甲方处理结果。
3.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及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
对于超出部分,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4. 若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拒绝赔偿并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且逾期超过三十日;3. 保险标的因灭失、转让等原因不再需要保险;4.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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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相关文档一、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的合同。
2.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等内容。
3.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保险条款1.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约定保险责任的依据。
2.保险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有模糊、歧义的内容。
3.保险条款的修改,应当经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1.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保险费率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比率,是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应当根据保险风险的大小、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保险市场的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四、保险期间1.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
2.保险期间可以按照年、月、日计算,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计算。
3.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需要继续投保的,应当与保险公司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五、保险责任1.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2.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具体范围由保险条款规定。
3.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对于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1.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
2.一次性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方式。
3.分期支付是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方式。
七、保险金的支付方式1.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支付和转账支付两种。
平安保险物损赔偿协议书

平安保险物损赔偿协议书甲方:平安保险公司地址:XXX电话:XXX乙方:被保险人地址:XXX电话:XXX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障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物损损失。
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在物损赔偿方面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赔偿标准1. 物损赔偿标准以被保险物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
2. 物损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a) 火灾引起的物损;b) 水灾引起的物损;c) 盗窃、抢劫引起的物损;d) 自然灾害引起的物损。
3. 物损赔偿不包括以下情形:a) 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b) 未按要求保管和维护导致的损失;c)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范围内的损失。
第二条赔偿流程1. 乙方在发生物损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警方报案、损失清单、照片等。
2. 甲方会派出理赔专员进行勘察和评估,以确定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3. 在勘察和评估结果出来后,甲方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赔付。
4. 若乙方对赔偿结果有异议,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申诉和处理。
第三条保险责任限制1. 若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赔偿限制或终止保险合同。
2. 物损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范围内的物损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本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保险合同终止。
2. 如有违反本协议,双方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安万能险合同书样本

平安万能险合同书样本甲方(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经营的保险公司,乙方愿意向甲方投保万能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乙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乙方本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险金额由乙方在投保时确定。
第二条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若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2. 若乙方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但须满足合同约定的等待期要求。
第三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自乙方投保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止。
第四条保险费1. 保险费由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在投保单中约定。
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五条犹豫期乙方在收到保险合同后,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内,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1. 乙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于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提出保险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申请及证明材料后,将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支付保险金。
第七条责任免除甲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影响甲方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2.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3. 被保险人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身故或全残。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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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1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 核辐射、核污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 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 知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合同2 编号:____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____保险公司_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及时将所有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益;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