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区划法介绍
作为地方政治过程的美国区划及其技术体系——兼论新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创新

体 系与 控 制 性 详 细规 划 两 者在 运 作 和 技术 上 有 着 显 著 的体 系 性差 异 , 主要 表 现 为 因运 作 性 质和 土 地 制
度 的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差 异 , 基 于 此 , 提 出新 时 期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编 制 创新 方 向性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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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区划”理念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启示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年第18卷第23期美国“区划”理念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启示□贾晨亮祁刚郭畔【内容摘要】区划起源于19世纪末德国法兰克福“分级建筑规则”,在20世纪引入美国。
1980年,美国女建筑师协会将“土地分区”规划管理概念,引起我国控规的雏形,并逐步走向成熟。
美国政府的规划管理在“区划”理念指导下由一开始的体系规则和简单划区,到后期的注重特征分区、整体单元开发和多种管控手段相结合,对我国新时期“多规合一改革”阶段城市管控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土地开发;潜力评估;存量土地【作者单位】贾晨亮,祁刚,郭畔;沈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区划起源19世纪,受工业革命影响德国社会经济飞速迅猛发展,社会经济增长占据主导地位,导致人口规模、城市建设活动持续不断增加,法兰克福市高强度、高密度建筑随意蔓延。
为遏制高强度、高密度建筑在城市的蔓延,德意志建筑师和工程师联合会,提倡分步、分级建筑规则。
1891年,法兰克福市立法通过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分级建筑规则”。
建筑规则明确划分为外围地区和中心区,以及针对相应分区在开发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并依次制定城市建设禁令和建筑体量规定。
德国法兰克福“分级建筑规则”被公认为“区划法规”在城市土地利用开发管理的开始,是现代城市规划管控的转折点。
从规划管理角度来说,该规则可视为对城市发展在整体控制、用地控制、强度控制等几方面的管控,具体内容对应实施方面的宏观规划意图落实、空间结构构建、用地功能布局、土地开发要求和开发强度控制,逐渐发展形成德国本土的区划体系。
二、德国规划控制德国联邦建造法典明确城市规划分“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
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为战略性引导规划,是管理性规划。
建设规划以法定约束力控制开发项目建设行为,是实施性规划。
(一)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利用、交通流线及设施、绿化景观系统、环境保护区以及限制开发建设的地区。
土地利用规划与我国先进城市控规编制运用的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单元规划控制管理内容类似,但德国土地之间的矛盾,毕竟,公共生活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视觉美感和便利功能是第二位的。
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美国城市规划1、规划法规体系美国的宪法在本质上是州与州之间的契约。
尽管它确立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范围,但它对州与州以下的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却未予涉及。
因此,州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都是由州来创制的。
在法律上,州政府只能将其拥有的权力分配给地方政府。
通常,地方政府的结构以及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是由州宪法、宪承和法律所具体规定的。
地方政府在执行权力的同时,也还受到联邦宪法和州宪法所保障的个人权利的引导和限制。
当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范围发生不一致时,愚终的促裁者是法院系统。
因此,地方规划工作就要考虑如果正在处理的争端提交法庭进行法律审查,法庭会作出怎样的决定。
由于美国的法院依循案例(nselaw)的原则而作出判决,因此规划工作会受到过去同类案件的处理和对法庭会作出的可能判决的揣测的限制。
在许多情况下,地方规划工作也受到法庭要求地方政府所做的事情的影响。
在美国,州与州之间在立法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别。
在许多州的法律中只允许地方政府事特定的规划行为,在其它的州中则要求社区履行相当全面的规划行为。
各个州的立法机构基本上都颁布了州政府与规划实践和内容相关的目标。
而州的授权法(state enhlinelee5slatton)往往确定了地方政府在规划方面的功能。
比如,弗吉尼亚州与规划有关的州授权法就要求所有的城市、城镇和县都需要设置规划委员会并有经过批准的综合规划。
在州的法律和宪法允许市政当局从事相当的规划行为的州,通常都指出这些法规仅仅只保酿市政当局的所作所为绝对局限于行政权力的范畴之内。
州的规划是一种专门的授权法通常是建立一个州的机构来协调州层次上的规划功能,此外也确立地方规划行为的具体内容。
这些法描述了州规划委员会的功能,并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规划过程。
这些法通常不要求编制综合规划,列出综合规划的范围,并详细说明综合规划审兆和执行的方法。
州的区划授权法往往也详细地定义区划的范围、批准区划条例的过程、区划委员会的构成及其权力和功能以及区划条例修正的方法及区划条例的例外等。
美国行政区划和中国有什么区别

美国行政区划和中国有什么区别与我国一般由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区、县、县级市等)组成城市不同,美国的市一般是在县内,平均一下,差不多每个县有7个左右的市。
美国的行政区划制度和中国有些地方相似,有些地方却很不一样。
先来介绍美国的行政区划制度:大家都知道美国分50个States(州)。
这就是一级行政区,和中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区,特区)相同。
接下来,美国的二级行政区叫County(中文翻译郡,或者县)。
我觉得美国的县和中国的县大小挺相同的。
因为美国和中国国家面积很相同,县的数量也很相同[美国总共分3144个县,中国总共分2856个县(区)]。
下面这个图显示2008年普选按县级行政区的结果和中国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在美国县是二级行政区,可是在中国县是三级行政区。
中国还有一个美国没有的二级行政区就叫市或者地级市(州,自治州,盟等)。
在中国,市比县大,可是在美国县比市大。
我觉得这个事实导致了不少外国人对中国城市人口数据的迷惑。
下面图是中国的二级行政区。
在中国,除了西部的省和区以外大部分地方都属于某个地级市。
这些地级市包括农村,山区。
我看过不少外国媒体把重庆称之为“世界人口最大你却没听说过的城市”,报告重庆市人口3280万。
我觉得这是定义和概念不同造成的误会。
3280万这个数据包括很多农人口。
按美国人对“城市”的定义来说,重庆的真正城市人口(中文叫非农人口)才是750万,远低于3280万。
中国每个地级市都有这个问题,拿我最熟悉的城市昆明为例:昆明市总人口650万,但其中非农人口才390万。
在美国,三级行政区是州政府设定的制度,不同的州有不同的制度。
我用我最熟悉的加利福尼亚州作例。
加州有58个县。
这些县之间的区别很多。
有些县人口极少(Alpine县总人口才一千多),有些却人口极大(Los Angeles县人口1000万)。
有些县面积极少(San Francisco县47平方公里),有些极大(San Bernardino县5万多平方公里)。
美国行政区划详细介绍

美国行政区划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由50个州,1个直辖特区(首都所在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个岛屿自由邦和十多个其它远洋小岛组成,每个州有较高的自治权,州议员和州长都由普选产生。
州算一级行政单位,二级单位是郡,市是最小的单位,另有印第安保留区和公立大学系统等特殊行政单位。
按照不同的理论,美国本土的48个州可以划分为七大或九大或十大区域。
其中最传统的划分方式为:新英格兰,中大西洋地区,东南地区,南方地区,中西部地区,上密西西比-五大湖区,落基山区,太平洋沿岸地区,西南地区。
划分架构美国行政区划架构为:∙五十个州,下设县和区,在依都会结构下设市、乡、镇、村及其他基层政区。
除了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外,其他各州依据美国国会法案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部份。
∙哥伦比亚特区即为首都华盛顿市,虽然哥伦比亚特区不是一个州,且在众议院仅有一名无投票权的代表,在参议院则无代表,但是特区居民仍能参与投票选举总统,在选举人团中也有投票代表。
∙印第安保留地拥有准独立地位,虽然各保留地是所在州的一部份,同样投票选举州长及必须缴交州税,但所在州的法令对各保留地则不完全适用。
∙美国海外领地。
∙海外军事基地。
∙生态保留区或学区之类的准行政区。
地区美国人口普查局把全国划分为九大地区,而地理学界常把美国划分为七大地区、九大地区或十大地区。
它们并不是真正的行政区划,但是对美国的行政有着一些影响,因此经常被列在行政区划里。
New England 新英格兰地区新英格兰地区包含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罗德岛州、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
主要城市:波士顿、纽黑文、普罗维登斯、曼彻斯特、奥古斯丁。
主要名胜:普利茅斯港、波士顿公园、瓦尔登湖、列克星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
Middle Atlantic 中大西洋地区威廉玛丽学院、弗吉尼亚大学。
Southeast 东南地区大雾山国家公园。
美国的区划

美国的区划
黄艳
【期刊名称】《北京规划建设》
【年(卷),期】1998()5
【摘要】1998年6月,我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建设及管理中的应用技术培训团”,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业培训,对美国的区划做了初步的了解.本文就美国区划的内容、管理和实施等方面做一简要介绍.一、美国区划的基本内容美国的区划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实践和发展,已经成为一个较成熟有效的控制和指导城市土地使用和开发的法律工具.
【总页数】3页(P53-55)
【关键词】城市规划;法律;美国
【作者】黄艳
【作者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712
【相关文献】
1.美国山核桃引种栽培区划研究Ⅲ 区划结果与分区描述 [J], 张日清;吕芳德;何方;栗彬
2.传统区划与区划改良——浅谈美国城市开发控制机制的核心内容 [J], 范润生
3.传统区划和区划改良——浅谈美国城市开发控制机制的核心内容 [J], 范润生
4.美国波特兰区划对我国长江经济带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借鉴 [J], 曹伟宁
5.美国"区划"理念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启示 [J], 贾晨亮; 祁刚; 郭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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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区划的制度设计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调整退休年龄,从而让更 多的人能够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退休时间。其 次,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可以提高劳动参与率和社会活力。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 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会逐渐下降,但是通过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可以让一些身体健 康、有意愿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群继续工作一段时间,
美国区划编制体系
美国区划编制体系是一种以土地使用和建筑规范为重点的城市规划体系,其 核心是通过对土地的分类和分区,来限制和控制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方向。在区划 编制过程中,美国政府会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通过磋商和妥协来制定规划方案。 区划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平衡各方利益,减少开发过程中的冲突。然而,其缺点在 于编制过程繁琐,且难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
目的
美国区划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 保障公民权利。具体来说,区划制度可以使政府更好地掌握各地的情况,更好地 制定和执行政策;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区域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推动经济发展; 此外,区划制度还可以保障公民在行政区域划分上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 平等的公共服务。
3、区域发展不平衡:虽然美国区划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区域发展不 平衡的问题,但在实践中,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不同地区之间的 发展差距依然很大,这给国家的整体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启示
美国区划制度设计的经验教训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作用。首先,合理的区划 制度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公民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处理 好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避免权责不清的情况出现。其次,财政制度的合理设计 也是区划制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必须注重财政负担的均衡分配,避免财政资 源的不合理倾斜。最后,区划制度设计应充分考虑地理、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因 素,避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出现。
美国区划

纽约市现行区划条例主要内容构成 第 1 条款: 总则 第 2 条款: 居住分区规则 第 3 条款: 商业分区规则 第 4 条款: 制造业分区规则 第 5 条款: 抵触的用途和抵触建筑物 第 6 条款: 主要机场周边高度规则和 滨水区规则 第 7 条款: 管理 第 8 条款: 特别意图分区 第 9 条款: 特别意图分区 第 10 条款:特别意图分区 第 11 条款:特别意图分区区划文本 第 12 条款:特别意图分区 内容总结: 内容总结: 1. 第一部分 总则及定义 2. 第二部分 基本分区与叠加分区 3. 第三部分 专项指标 4. 第四部分 特别规则 5. 第五部分 管理实施 6. 第六部分 区划地图
区划内容
相关解释: 相关解释: 1、规定内容: 、规定内容: 对每一个基本用途分区内的用途规则,允许 用途规则, 用途规则 用途的使用强度和使用密度以及建筑物的体 量进行详细的规定。 2、如何控制: 、如何控制: A、使用强度控制 、使用强度控制主要通过容积率 FAR 来现; B、使用密度控制 、使用密度控制则通过单位面积地块的建 筑单位数量(如户数)来实现; C、建筑物的体量主要通过建筑物界限(限 C、建筑物的体量 高、后退、天空曝光面、院落要求等)来控 制。 D、特别分区 、特别分区与此不同,在特别分区范围内, 使用更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完全独立的规则, 不受基本用途区规则的限制。 E、专项指标 、 离街停车与装卸、标牌、街道景观、城市设 计导则、人行道咖啡馆、制造业区性能标准
区划概述
美国城市的开发控制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中,区划控制 区划控制是最主要的控制途径, 美国城市的开发控制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区划控制 而城市设计控制 城市设计控制是作为区划控制的补充而逐渐兴起的控制手段。 城市设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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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区划法介绍区划法是地方政府控制土地使用的地方法规和进行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
区划法(zoning)的产生先于规划体系的形成,强调其法律效率,其发展过程是独断寻求“规划”与“法律”的结合过程。
美国“区划法”的制定管理程序最为严密,表现为由主管机构、规划委员会、调解和上诉委员会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区划法”的制定、咨询、解释、执行等不同方面的事务。
1. 美国区划法的产生与发展1.1 区划法的产生19 世纪末期,随着高层建筑飞速发展,在美国许多城市的中心区,建筑高度越来越高。
出于建筑防火的要求,1870 年许多城市制定了建筑条例(Building code) ,规定了建筑必须采用防火柱,并明确了建筑的高度限制。
1916 年,纽约市制定了第一部区划法,其主要意图是控制摩天楼高度的无序增长。
由于这些摩天楼往往铺满整个基地,遮挡了相邻的街道和建筑的阳光,引起租户大批地搬走,纽约市此损失了超过100 万美元的税收。
于是,市政府不得不开始关注这些庞然大物的问题,以避免其经济遭受负面影响。
区划法实行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城市的公共财政都从中受益匪浅。
区划条例使土地和物业的价值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保证了市政府的税收。
1916年区划条例的规定相对较简单,主要包括建筑高度与建筑退缩控制,以及土地使用用途的相容性规定等。
如工厂不能建于居住区内。
区划法实施的结果,使纽约市被划分为若干个高度区。
每个地块被赋予一定的开发权,区划规定建筑必须逐步后退,以使相邻的地块获得足够的阳光。
当建筑后退至一定高度,该层的面积达到整个基地面积的1/ 4 时,建筑可不必退缩而继续升高。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认真研究区划条例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建筑面积,精打细算的结果就是人们常看到的1930 年代纽约典型的阶梯式高层建筑形式。
1. 2区划的发展受1916 区划的影响,美国的其它城市也相继采用了类似纽约区划的法令,以解决不同建筑之间相互影响的问题。
可以说,纽约区划的发展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美国区划发展史的缩影。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采用类似纽约的区划条例,纽约区划法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如新型交通工具的发展使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交通和停车问题日益尖锐。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城市环境,如新技术的采用、人口的流动、土地利用的变化等,区划条例不得不随时进行调整。
1926年,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区划的地位和作用: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此外,它还规定区划必须随时间和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1916 区划条例经过不断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了适应了之后美国45 年城市与经济快速增长的状况,但显而易见,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区划已到了彻底检讨和改进的时候。
1961 年,纽约市在经过长达近20 年的研究和公众听证之后,采用了新的区划法。
1962 区划法引入了“容积率”的概念,以此来决定每一地块上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
以1916 和1962 区划法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根据1916 区划法,纽约市最多可容纳5500 万人口(平均的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 ,商业用地为30) ,而1962 区划法将这些指标减少了80 %。
1974 年下曼哈顿开展了又一次区划法的修订,增加了容积率奖励的内容。
如果开发商能提供公共空间,如围合的广场、行人通道、地铁站等,将会获得容积率奖励。
随着区划法的改进,土地混合使用条例、滨水区区划条例、特别意图区区划条例、开发权转移等逐步引入区划,区划的灵活性逐步加强,在美国的城市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美国的区划体系经过近一世纪以来的发展,美国的区划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系。
2. 1立法过程:区划条例的建立美国是一个高度分权的国家。
州政府具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是实施监督控制权(police power) 的最高机构,其职责是促进公共福利、健康及安全。
就区划而言,州政府再通过授权给各市政当局(municipalities) 制定土地利用条例,实现对土地利用的管理。
这种授权过程称之为“区划制定法”(zoning enabling acts) 。
各市的权力包括:制定区划法,规定在其辖区范围内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的类型及层次。
区划条例包括两种类型:功能性区划(use zoning) 和条件性区划(area zoning) 。
功能性区划指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各区域内有各自允许的土地使用类型。
如有些地区允许农业用途,有些地区允许居住用途,有些地区允许商业性用途等。
通常说来,区划的使用类型呈金字塔型分布: 工业的兼容性最大,居住最小。
如在工业区里布置居住是许可的———如果有人愿意在那里建设住宅的话,但在居住区里建设工业一般是不允许的。
条件性区划则规定地块的尺寸、建筑高度和退缩红线距离等。
这些要求因地块而异,如有些居住区可建设公寓,但有些则只允许建设单家独立式住宅。
2. 2 行政架构:区划委员会在美国,地方管理机构均由选民选出,如市政委员会等。
这些管理机构具有立法权,可制定土地利用条例,称为“区划条例”。
区划条例相当于地方法规,必须予以执行。
区划制定法要求各市政府除区划条例外,还应编制总体规划,确定不同的土地使用区,确立规划的目标,制定房地产开发的政策和标准。
其指导思想是避免不同区域之间的相互干扰。
区划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进行修订或在某些情况下采取特例的作法。
在市政委员会或其它立法机构采纳之前,总体规划与区划条例通常由规划委员会负责编制。
规划委员会由当地立法机构指定的社区成员组成。
其职责是组织公众听证会,调查并获取相关信息,制定总体规划和区划条例,并提出区划法的修订计划、执行与管理标准等。
规划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有一个由专业城市规划师组成的规划部门予以协助。
如果城市规模太小没有设立这种规划部门,则可雇佣私人规划公司来协助规划委员会编制总体规划和区划条例。
2. 3区划的更改为了建立区划条例和制定总体规划,区划制定法规定市政府可授权给区划委员会来实施区划法。
区划委员会根据特定情况给予某些地块区划条件( variance) 和特殊例外( special exceptions) ,使这些地块可不受区划条件的限制。
当然前提是该地块必须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如或是由于区划条件引起该地块经济价值的降低乃至丧失,或者必须遵守某些特定的条件。
某些地块的业主如果希望更改区划,必须向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
这样的申请称为“再区划( rezoning)”申请。
规划委员会无权修改区划,但它可以组织公众听证会,并向市政委员会或其它立法机构提出同意或拒绝该请求的建议。
通常情况下,规划委员会的意见会被采纳。
受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区划条件影响严重的业主可向法庭提出上诉。
如上诉成功,可引起区划条例的修改。
公众意见和社会团体在区划法的制定与实施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组织的社会团体常会直接影响区划法的框架和区划委员会就某些地块所作的决定。
如果社区的民众反对某些项目,开发商必须与他们进行协商并获得他们的同意或默许。
在开发商未满足邻里或社区的要求之前,他们很难获得区划委员会和市政委员会的许可。
在多数州,区划制定法要求区划中的任何改变都必须遵守总体规划,但这并不意味着总体规划是一成不变的,而关于区划的任何决定都必须与大范围的,长远的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在美国关于区划的案例裁定中,一些法庭认为市政委员会应严格遵守总体规划,而另外一些法庭认为市政委员会具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3 美国区划的尴尬: 为公众利益( Public interest ) 还是特定利益( Special interest) 服务?3. 1区划与社会分化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美国社会严重的居住分化( social segregation) 是由于不同收入的群体有不同的偏好而形成的。
例如,高收入人群喜欢居住在郊区,因为那里的建筑密度较低,环境幽静。
但这样一种现象却被忽略了:即严格的区划控制实际上加剧了社会分化。
在许多城市的郊区,区划比中心区要严格得多,如只允许建设独立式住宅,不允许建设联立式或多层公寓的规定排除了低收入家庭的介入。
某些情况下,区划甚至成为种族歧视的代名词。
蒙特劳累尔(Mount Laurel) 的区划条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蒙特劳累尔是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城市,土地面积57km2 。
根据1975年前的区划条例,11.2 %的用地为零售用地,29.12 %的土地为工业用地,虽然很多工业用地未进行开发,但根据区划的要求,这些用地不能转变为居住用地。
剩余的土地分为4 个居住区,但所有居住用地只允许建设单家独户的独立式住宅,且每一地块只允许建设一栋住宅,每个区还规定了居住地块的最小面积和住宅的最小建筑面积。
联立式住宅、公寓和流动住宅被禁止在任何地块上进行建设。
这些规定意味着只有中等或高收入者才能买得起这些住宅,而低收入者被剥夺了购买住宅的权力。
毫无疑问,这些规定的意图是保证该市房地产税收的收益,低收入者在这里不受欢迎。
此外,新泽西州的税收政策是产生这些土地利用条例的另外一个原因。
由于地方政府必须承担该区内儿童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大部分成本,因此学龄儿童越少,开支就越低。
于是,工业和商业用地颇受市政府欢迎,而居住地块必须足够大才能产生足够的税收来抵消建设学校的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该市的土地利用条例通过对卧室数量等的限制,将学龄儿童较多的家庭排斥在外。
不容乐观的是,该种类型的区划条例并不只在蒙特劳累尔实行。
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许多市不顾该区域范围内的多种住宅需求,通过区划条例将低收者排斥在外。
密度与最小居住面积的规定常使中高收入者集聚在郊区,因为在那里建公寓一般是不允许的,于是低收入者只好住在拥挤和破败的市区公寓里。
在芝加哥,市政委员会代表了某些特定团体的利益,他们对密度控制具有绝对控制权。
1957 年以来,在芝加哥的4 个高收入居住区内,密度控制降低了25 个百分点。
大多数的高收入居住区有强有力的社区组织,他们直接影响区划条例的修订。
芝加哥市湖滨区允许的建筑层数原为40层,但当地的社区组织鼓动他们的代表去游说市政委员会,最后使该区的建筑.层数降低为15~25 层。
高昂的房价挤走了低收入者,使得湖滨区成为高中收入者的聚居地。
3. 2区划与经济发展区划管理的本质,是对土地经济利益的严格控制。
它可以保护已开发的房地产不受其它类建设用地的侵入而贬值,可以规范土地市场,创造稳定的建设投资环境,防止土地投机和管理中的腐败现象。
无可否认,区划对城市经济尤其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区划的规定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作为美国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的房地产税就是以区划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区划的分类和规定直接影响着美国房地产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也与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
因此,区划的制定、修改和变更等极为敏感,必须遵循公开的法定程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