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险学课程-课件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1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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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 第四章

保险学课件 第四章
信原则
第二节 可保利益原则 第三节 损失赔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 含义和目的 (一)含义 (二)目的 二、内容 (一)重要事实的申报 (二)保证 三、违背该原则的行为后果 (一)行为 (二)后果
第二节 可保利益原则
一、含义与意义
(一)可保利益 (二)可保利益原则与意义 二、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一)可保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或可实现的。 (二)可保利益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以估计。 (三)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 三、各种可保利益 (一)财产保险 (二)责任保险 (三)信用和保证保险 (四)人身保险 四、可保利益的存在 (一)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保利益始终存在,并未发生转
移或消灭,保险合同才有效。 (二)例外情况
第三节 损失赔偿原则
一、含义与内容 (一)含义: 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应按照
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或以实物赔偿,或 修复原标的。 (二)内容 二、代位求偿 (一)含义: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履行赔偿 义务后,有权取得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对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追偿。 (二)依据 (三)成立条件 三、委付 (一)含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并请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权利。 (二)要点 四、重复保险 (一)含义 (二)赔偿方式
第四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的概念
(一)风险分类 (二)近因内涵 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一)单一原因 (二)多个原因

保险学 第4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 第4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度增加时,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 第三,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
保险人,经保险人确认后方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以保证合同的效力; 第四,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如实申报保险 标的的受损情况,提供各项有关损失的真实资料和证明。
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1
客观告知又称为无限告 知,即法律或保险合同 对告知的内容没有作具 体的规定,只要是事实 上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状 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 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 险人。
§4.2 最大诚信原则
1
明之中, 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
2
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 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 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还 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 解释。我国的保险业务实 践中要求保险人采用明确 说明的告知方式。
§4.2 最大诚信原则
2
主观告知又称为询问回答 告知,即投保人对保险人 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 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 保人无须告知。
§4.2 最大诚信原则
❖ (2)保险人的告知。 ❖ 第一,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主动地向投保
人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的 内容须明确说明; ❖ 第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 满足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赔偿或给 付义务,若拒赔条件存在,应发送拒赔通知书。
§4.1 保险利益原则
4.1.2 保险利益的认定 ❖ 2.非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 ❖ 投保人对其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拥有所有权、占有权
、使用权和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有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该保险利益是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某种 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包括现有利益、预 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
者能够确定的利益。

保险学原理第四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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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则着重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 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生效后, 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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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李某于2003年2月3日为妻子王某购买了一份10年期人寿保险,指定 他们的儿子为受益人。保险人经过核保同意承保并收取了首期保费, 向李某签发了保险合同,其后李某每年均按期缴纳续期保费。2007 年9月1日双方离婚。2007年10月6日被保险人王某意外身故,保险 公司在处理受益人的索赔时,正确的意见是( )。 A.离婚导致保险利益消失,该保险单失效,保险公司不给付受益 人保险金 B.离婚并不影响该保险单的效力,保险公司应全额给付受益人保 险金 C.离婚使得该保单从2007年9月1日起失效,保险公司只给付部分 保险金 D.由于保险单已失效,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 险费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
(一)弃权
弃权是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 或保证条款而 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 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
保险人弃权一般因为保险人单方面的言辞或行为而发生 效力。构成保险人的弃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反告知义 务或保证条款的情形,因而享有合同解除权或抗辩权。
A.告知
B.保证
C.弃权与禁止反言 D.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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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所谓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 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 因。
近因是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 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 的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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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与禁止反言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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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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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赔偿方法
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 含义: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
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份,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
这种方法多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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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
损失≤免赔额
损失>免赔额
绝对免赔
赔款=0
差额赔偿 赔款=损失-免赔额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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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代位原则的意 义
1)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得利;
2)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
3)及时经济补偿,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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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代位原则的内容
(1)代位求偿权(又称权利代位)
代位求偿权是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 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 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 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债权)。
表现形式 责任免除 未明确说明
隐瞒重要情况 (欺骗投保人;不履 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法律后果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构成犯罪 保险公司 工作人员
情节严重
追究刑事责任
处5万-30万罚款
2万-10万罚款
限制保险公司业务 范围或责令停止接 受新业务;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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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保证的后果
(1)事故发生前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 对未来所做的保证
默示保证 (海上保险)
船舶的适航保证 不改变航道的保证 航行合法保证

保险学课件_第四章_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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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 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


(三)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 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价值是根据保险标 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是依据被保险人的 需要和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确定。
2016/2/28
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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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 1:以下哪种情况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保险利益? (1)王先生因病去世,其家人(妻子、儿女)要 承受每年3万元的收入损失。王先生的家人以王先生 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保险。 (2)与妻子离婚后,在双方对子女监护权协商未 果之时,王先生欲为其子女购买人身保险。 ( 3) A公司为一批进口货物缴付了预付款,货物 在对方国家港口即将启运,提单尚未转手。A公司就 该批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2016/2/28
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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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第一,确认库内车上的6100米涤纶棉布的保险 利益。已经出售验收的棉布,被保险人对其丧 失了所有权,也就丧失了保险利益。但是当完 这部分财产仍有被保险人看管,说明该财产还 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但这不是保险利益。 根据《财产保险综合条款解释》第12条:账外 和代保管财产应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本案被 保险人投保但尚不可能包含着部分财产,所以 被保险人对其没有了可保利益。保险公司不用 赔付。
2016/2/28 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15
案例分析

案例2:张某于1998年2月3日为其妻李 某购买了一份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金额为1万元,合同中指定张某为受益 人。1998年9月1日双方离婚。1998年12月4 日被保险人李某遭遇车祸导致身亡。张某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试分析保险公司应 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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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2)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
案例
2008年上海郊县赵某因患高血压休息在 家,同年8月15日赵某该投保保险金额为20 万元、期限20年的定期寿险,投保时故意 隐瞒了病情。2009年9月12日该妇女病情发 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叶某作为 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按照我国 现行《保险法》的规定,问保险公司是否 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为什么?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 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 益。”
(二)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三)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了解)
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 险费的能力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 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掌握)
一、保险利益及其构成要件
1、保险利益的含义(掌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要件(理解)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案例
某人投保重大疾病终身险。保险代理 人未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 事后也未要求投保人做身体检查。保险期 间内投保人不幸病逝,其受益人要求保险 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 事实为由,拒绝理赔。受益人遂上诉法院, 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法院如何判决
求采取询问告知原则
新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事 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 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 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 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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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期限内的告知——通知(理解) (1)保险期限内风险大量增加的通知
经过几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 告上了法庭。法院如何判决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了解)
各国关于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立法(了 解): (1)利益主义原则
(2)同意主义原则 (3)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1条投保人对下 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 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但以汽车作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
为以防万一,张某要为车辆购买保险,李 某表示同意,2009年9月,双方到保险公司 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 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
2010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 驶不慎发生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 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
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 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保 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 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 非张某所有或使用的车辆,张某对于车辆 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不承担赔 偿责任。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 立法初衷(了解):
(一)弃权: 1定义 2构成弃权的两个要件
➢默示弃权的几种情形(P88)
(二)禁止反言 禁止反言含义
➢保险人在诉讼中被禁止反言的几 种情形(P88和P89)
关于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定主要 源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的 保险实务中没有弃权和禁止 反言的传统,《保险法》对 此也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所认可的,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案例分析:抵押权人对抵押物 是否拥有保险利益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2009年8月李 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 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 并愿意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 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 觉得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保证
1 概念 注意:保证约束的是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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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证的形式(了解)
(1)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分为: 确认保证 承诺保证
(2)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分为: 明示保证 默示保证
默示保证常用于海上保险: 1)适航性;2)不改变航道;
3)业务合法性
案例
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 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 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 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 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诚实 信用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 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 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产生于海上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目的(了解)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 含义 1 Nhomakorabea重要事实
2、告知的形式:在我国,保险立法要
若在案发当日,由于银行在 进行某项公益活动,打电话告知 财险公司需要减少保安值班时间 ,财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则保 险公司是否赔付?
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理解) 1、关于解除保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讲过,见 课本73页) 2、关于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 3、关于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 定 (二)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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