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常见离岸公司 进出口操作模式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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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出口四种模式

soho出口四种模式

1代理出口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SOHO(所在的外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工厂:与代理公司之间为内贸关系;2离岸出口(目前外贸SOHO最流行的出口方式)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工厂:与代理公司之间为内贸关系;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

代理公司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服务费用。

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这时代理公司将退出历史的舞台看我们表演啦。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小结:这种模式最为安全,整个局势自己控制,除了货代没有第三双眼睛的存在,目前大多数香港公司及海外公司都是按此种模式操作,利用“离岸公司”作为三方转口贸易的桥梁。

在单据处理上,工厂整套报关资料反映为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但货代必须是我们自己控制,出货后给一份PS过的提单复印件(shipper为工厂,Consignee为离岸公司)于工厂作核销退税之用,再制作一整套抬头为离岸公司的清关资料和正本提单给客人清关。

对外贸易的模式有哪几种(一)2024

对外贸易的模式有哪几种(一)2024

对外贸易的模式有哪几种(一)引言: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进行商品、服务和劳动力的交流和交易的经济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对外贸易的模式不断发展和变化。

本文将介绍对外贸易的几种常见模式,并以五个大点的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一、直接贸易模式1. 出口贸易:企业直接将产品出口到海外市场,与海外买家进行交易。

2. 进口贸易:企业直接从海外采购产品,进口到国内市场进行销售。

3. 商贸代理:企业作为代理商,代表国外客户或供应商进行贸易活动。

二、间接贸易模式1. 批发贸易:企业通过批发商等中间商将产品进行批量销售。

2. 零售贸易:企业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3. 分销贸易:企业通过建立销售网络,将产品分销给特定地区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4. 中转贸易:企业在两个国家之间作为中间商,对商品进行买卖和转运。

三、双边贸易模式1. 自由贸易区: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签署协议,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2. 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通过共同设立关税和贸易政策来加强贸易关系。

3. 经济合作区:成员国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来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共同发展。

四、多边贸易模式1. 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协商与会员国降低贸易壁垒、规范贸易行为。

2. 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例如欧盟、东盟):成员国之间通过共同经济政策和规则促进贸易合作。

五、跨境电子商务模式1. 境外购: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直接购买海外商品。

2. 跨境电商进口:电商企业直接从海外采购商品,通过快递方式配送给国内消费者。

3.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直接将产品出口到海外市场,与海外买家进行交易。

总结:对外贸易的模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双边贸易、多边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优势选择适合的贸易模式来开展对外贸易,以实现市场拓展和经济增长。

详解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

详解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

详解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是指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中所采取的商业策略和运营方式。

一个成功的贸易企业应该能够有效地引进和销售产品,同时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

下面将详细解释贸易企业的几种常见经营模式。

1. 代理经营模式代理经营模式是指贸易企业作为产品的代理商,代表生产商或供应商进行销售。

代理商负责市场开发、推广和销售,而生产商则负责生产和供应产品。

这种模式可以降低贸易企业的风险和成本,同时也能够利用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知识。

2. 进出口贸易模式进出口贸易模式是指贸易企业作为中间商,从国内购买产品并出口到国外市场,或从国外购买产品并进口到国内市场。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直接进口或出口、代理进出口或跨国贸易等方式进行。

进出口贸易模式能够帮助贸易企业实现国际贸易的规模化和多元化。

3. 批发和零售模式批发和零售模式是指贸易企业通过批发渠道将产品销售给零售商,然后由零售商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贸易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强大的分销网络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来提高产品的销售效率和市场覆盖面。

这种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的贸易企业,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4. 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模式是指贸易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销售和交易。

贸易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电子商务模式具有低成本、便捷和全球化的特点,能够帮助贸易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增加销售额。

5. 跨国投资模式跨国投资模式是指贸易企业通过在国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合作的方式进行国际贸易。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贸易企业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国外市场,同时也能够分摊风险和成本。

跨国投资模式适用于有一定实力和资源的贸易企业。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贸易企业经营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场景和优势。

贸易企业在选择经营模式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调整,以取得更好的经营效果和利润。

国际贸易流程以及四种国际结算方式LC、DP、DA、TT的区别

国际贸易流程以及四种国际结算方式LC、DP、DA、TT的区别

国际贸易流程以及四种国际结算方式-LC、DP、DA、TT的区别国际贸易流程一、推销进出口商要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必须先开拓市场,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

可以通过寄送业务推广函电(Sale Letter)或在计算机网络、国外杂志、报刊上刊登产品广告来推销自己,同时也可通过参加商展、实地到国外考察等途径来寻找交易对象,增进贸易机会。

二、询盘又称为询价。

进口商收到出口商的业务推广函电或看到广告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有意进一步洽商的出口商予以询盘(Inquiry),以期达成交易。

三、发盘又称为报价。

出口商按买主来函要求,先向供货的工厂询盘,然后计算出口报价回函给进口商。

这期间可能需要函电多次往返接洽,最后得到关于价格条款的一致意见。

四、签订合同国外买主与出口商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正式签订外销合同(Contract或Agreement)。

外销合同可以由出口商起草,也可以由进口商起草,注意起草与确认合同时双方都需填写预算表。

五、领核销单为保证企业严格按照正常贸易活动的外汇需要来使用外汇,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规定企业对外付汇要通过国家审核,实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进口商须在开证前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其他结算方式下则在付款前领此单。

六、申请开信用证进口商填妥付汇核销单后,再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七、开信用证开证银行接受申请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经返还进口商确认后,将信用证寄给出口地银行(在出口国称通知银行),请其代为转送给出口商。

八、通知信用证出口地银行填妥《信用证通知书》(Notification of Documentary Credit),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

常用外贸出口成交方式

常用外贸出口成交方式

常用外贸出口成交方式目前我市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的定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FOB(离岸价格),CIF(成本,运费加保险),C&F(现在改为CFR,称作成本加运费)。

其实这是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确定卖方与买方贸易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的三个不同术语。

FOB (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该术语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

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

CFR (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 ):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支付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 CFR+I= CIF。

卖方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还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这三个贸易术语都是在装运港(地)交货,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风险划分均以船舷为界,即卖方将货物装过船舷即不再承担所销售货物的风险,在装船后那一刻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而CFR和CIF与FOB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地)交货后,还要负责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地)到目的港(地)的运输事项,并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卖方所收价款中都包括运费,CIF下,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所收价款就包含了保险费。

可见,三种术语下,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风险划分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则是在目的港(地)。

就是说,卖方虽然在CIF和CFR方式下承担了从装运港(地)至目的港(地)的运输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但是,他并不承担从装运港(地)至目的港(地)的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灭失及延误的风险。

国际货运的成交方式

国际货运的成交方式

国际货运的成交方式国际贸易中如果确定货物要出口,可以把货运的相关事宜交给货代,首先得了解国际货运几种比较常见的成交方式。

1、FOB船上交货价格通俗点讲就是国外的客户已经指定了货代,只需要发货方安排起运港的拖车和报关。

也有EXW 出厂价直接在工厂交货或者客户指定地方交货拖车报关都是客人安排,客户自己提货,工厂交货就可以了。

2、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港(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费)现在一般说的不含保险,客户要求买保险的按货值计算,也可以用术语CIP只是CIF 一般只在海运中使用,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比如空运。

3、DDU双清未完税交货DDP即双清完税后交货(含税)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门,经常说的双清一条龙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目的港清关,需不需要送货上门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DDP必须提供货物的货值因为缴税要根据货物的价值。

所以向货代询价的时候,最好先说明是FOB/CIF/DDU/DDP等。

如果是FOB,需要提供:货物品名/柜型/数量/重量/装货地址/起运港/买单or单证。

当然,也可能是散货,不用提供柜型只需要提供数量:几个方。

买单报关与单证报关的区别有出口权的企业/工厂才有单证,单证报关需要提供一整套的报关资料给货代/报关行。

国家激励出口,对有出口权的企业进行退税所以,单证报关的企业主要是可以申请退税具体退多少取决于货物对应的国家政策。

买单报关指的是没有出口权的企业,借助他人的单证进行报关,所以买单报关不需要提供单证当然,也不享有退税的权利。

CIF需要提供:货物品名/柜型/数量/重量/装货地址/起运港/买单or单证,还有目的港DDU/DDP则需要根据客户具体的要求,在CIF信息的基础上,可能需要提供货值/目的地详细地址/收货人信息等。

当货代接收到以上信息时会给发货人(客户)报价确认报价后接单,一般需要客户提供:装箱单/提供录舱单给客户填写信息与客户确认无误后(包括装箱单信息/船期等)以CIF为例:货代向船公司订舱安排拖车(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船公司下发SO(订舱单/提箱单)将提箱单给拖车司机,司机拿着提箱单去堆场打单,打单之后,会拿到一份“设备交接单”(一式多联)和一个铅封司机拿着资料去指定的堆场提空柜,接着到工厂装柜,工厂装好货之后,用铅封把箱子封上(一般会拍照取证)再将封好的货柜拉回码头。

对外贸易成交方式解读

对外贸易中几种成交方式的解读几种成交方式:FOB、CIF 和CFRFOB ,也称“ 离岸价”按FOB 成交, 由买( 外) 方负责运输货物,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 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 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 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CFR ,也称“ 成本加运费”按CFR 成交,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 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由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 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 ,也称“ 到岸价”按CIF 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与CFR 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办理货运保险,交付保险费。

运保佣费用:指外贸企业进行出口业务时发生的境外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和向外商(包括代理商)支付的一种价外报酬。

是对服务贸易的补偿,用外币结算,直接抵减出口销售收入。

运保佣单证及内容:国外运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或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上所注明的海运费、空运费、陆运费。

国外保险费:保险公司开具的出口运输保险单、保险费结算清单等单证上注明的保险费。

国外佣金: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和付佣方式支付的明佣和暗佣。

关于佣金我国的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 暗佣" 。

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 明佣" 。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

根据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以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为计税依据,若以其他价格成交的(CFR或CIF),应按出口发票上的金额作为出口销售收入,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时,在取得发票和支付凭证的当月,汇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利用香港离岸公司做进口生意怎么操作

建议找个出口的合作伙伴,这样他接受外币,而要汇出外币,以后来往合作都很方便。
这样解决了的进口问题,也解决了他的结汇问题。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广泛,税种也很少,账户资金进出自由,后续管理也很简单
香港公司做进口
注册香港公司,
然后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向国外客户采购产品,
客户将货卖给香港公司,
然后找内地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帮进口货物。
所有或公司账户转款到香港公司账户,然后付款给客户那边。
如果公司账户开在香港本地,就可以现存现取。也可以通过网银转账。

进出口货款结算

进出口货款结算进出口货款结算是指国际贸易中双方进行货物交付的过程中,货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进出口货款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资金安全。

本文将从结算方式、结算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进出口货款结算方式1. 预付款:买方在货物发货前,提前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给卖方。

这种方式适用于买方信用较差或交易风险较高的情况。

2. 托收:卖方通过银行向买方开具出口汇票,提交给银行进行托收,银行按要求向买方收取货款,并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这种方式减少了买卖双方之间的直接联系,增加了信任和安全性。

3. 信用证:买方在银行开设信用证,以保证卖方能按时按量交付货物,并通过银行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最常用的进出口结算方式,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

4. D/P:即付款交单,买方在承兑卖方的提单后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对买方信誉要求较高,但可减少结算的时间和成本。

5. D/A:即承兑交单,买方在卖方依约交单后延期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对买方的信誉要求更高,常用于长期合作的买卖双方。

二、进出口货款结算流程1. 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确定货物交付和货款结算方式后,签订进出口合同,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2. 出口程序:卖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准备妥当,并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运输公司进行运送。

3. 运输和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购买相应的保险,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4. 报关和报检:卖方按照国际贸易和海关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报关和报检手续,确保货物顺利出口。

5. 收汇和结算: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或托收、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给卖方。

6. 进口程序:买方根据合同要求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

7. 结算和付款: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三、进出口货款结算注意事项1. 了解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特别是货款结算方式、支付期限和费用承担等方面。

进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是有哪些

进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是有哪些大家知道进出口贸易都是有哪些方式吗?进出口的贸易是怎么进行的?店铺把整理好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进出口贸易方式1.一般贸易2.补偿贸易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4.进料加工贸易5.寄售、代销贸易6.边境小额贸易7.加工贸易进口设备8.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9.租赁贸易10.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11.出料加工贸易12.易货贸易13.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14.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15.加工贸易16.境外贸易加工1. 一般贸易(代码"10")一般贸易是指我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

货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自行收购产品出口,宾馆饭店进口的餐饮食品,供应外籍船舶或飞机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境外劳务合作项目中以对方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我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部分带出的设备、物资等,均按一般贸易统计。

2. 补偿贸易(代码"13")补偿贸易是指由境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境外出口信货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我方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货款本息的交易形式。

如经批准,也可以使用该企业(包括企业联合体)生产的其他产品返销对方,进行间接补偿。

3.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代码"14")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对方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形式。

4. 进料加工贸易(代码"15")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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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常见离岸公司进出口操作模式浅谈
1. 代理出口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虚拟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外币货款打给代理公司外币账户,代理公司核销后结汇为人民币,国家退税人民币也到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付人民币货款给工厂公司账户,工厂开增值税发票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剩余货款及退税扣除代理费后以人民币结算给SOHO,如果是付现钞或汇私户SOHO需提供相应金额发票,没有发票代理公司还将扣除相应税点。

小结:客人和工厂被有效的隔开了,但作为操作资金流的代理,即使SOHO在单据上做技术处理,从收汇和打款环节也不难知道工厂与客人的大致信息,只能说,代理一般不会第三者插足,较高的风险成本与挖墙脚的收益不大相匹配,同时SOHO应避免让代理摸清自己与工厂及客人的关系,必要时可以多抛抛烟雾弹,另外邮件地址是个非常敏感且具有诱惑力的东西,望各位朋友好好运用。

2. 离岸出口
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

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

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这时代理公司将退出历史的舞台看我们表演啦。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
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小结:这种模式最为安全,整个局势自己控制,除了货代没有第三双眼睛的存在,目前大多数台湾及香港公司都是按此种模式操作,只不过人家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岸公司”。

在单据处理上,工厂整套报关资料反映为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但货代必须是我们自己控制,出货后给一份PS过的提单复印件(shipper为工厂,Consignee为离岸公司)于工厂作核销退税之用,再制作一整套抬头为离岸公司的清关资料和正本提单给客人清关。

3.买单出口
卖单公司:除了提供给SOHO核销单之外,还包括与核销单抬头一致且盖有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 SOHO拿到报关资料后,只需把整套报关资料交到报关行或者货代, 货物报关通过,顺利放行, 买单报关的过程就算是完成了。

至于卖单公司怎么核销,怎么收汇退税,我们不管。

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要加以考虑。

另外,客人货款可以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者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增票。

有人又要举手了:客人能打到国内公司账户上吗?我想这人没有好好听讲,答案当然是可以,问题是谁愿意用公司的账户去帮你收一笔没有经过他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呢?
小结:这种模式优点是简单安全,成本低廉,缺点是没有退税,适合有离岸账户或小金额的,且无退税产品的出口操作。

4.工厂出口
这实在是SOHO最无奈的选择。

当由于客人在包装或产品上坚持要留下自己的品牌等重要信息,或其它某些原因造成客人不可避免地与工厂接上头时,SOHO只有唯一的选择——借花献佛,并向两方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如无特殊情况,SOHO应有自己随时被两边抛弃的心理准备。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直接打款给工厂美金,工厂收汇核销退税,工
厂向SOHO支付人民币佣金,客人向SOHO私户支付外币佣金。

如有离岸账户最佳,客人将佣金及工厂货款直接汇入离岸账户,双方佣金留在账户,剩余金额打给工厂,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

小结:地位被动,全局不受控,个人利益实现风险较大。

SOHO 应加强与工厂和客人的沟通,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化降低自己被抛弃的可能。

如有离岸账户,则需要工厂配合出具两套金额不同的单据,一套用来工厂自己报关,一套用来给客人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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