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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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理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业务所形成的业务档案,公司办理其他鉴证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

可参考本制度。

第三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及其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制定的审计或评估计划、实施的审计或评估程序所获取的相关审计或评估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或评估结论作出的记录。

它是审计或评估证据的载体,是出具报告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____管理第四条本单位由行政总监分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设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调阅、销毁工作。

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完成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

项目负责人(或主审)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业务档案归档过程和归档质量全面负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认真负责,不得将档案外传,不得丢失,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由分管档案的领导监交,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章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第六条凡本单位在工作中出具的审计、评估等业务报告及其为报告所做的工作底稿和附件均作为业务档案。

归档工作由____个步骤组成:整理、登记、装订、装盒及入库码放。

第七条业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业务部门整理(1)项目负责人应在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后____日内将工作底稿、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任何人不得拒绝或据为己有。

(2)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整理底稿,形成相应业务类型的档案。

(3)整理的资料要做到完整有序,索引号要与目录保持一致,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4)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要按照规定做到完整无缺。

(5)整理好的底稿要经过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付给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专职管理人员整理。

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业务档案的内容和底稿中的目录依序做进一步整理。

律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业务档案,包括诉讼档案、非诉讼档案、内部管理档案等。

第三条本所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完整无缺,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

(三)系统化原则:档案分类合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露。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本所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借阅、查询、提供等工作。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律师及助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业务档案。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七条业务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归档:(一)诉讼档案: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等。

(二)非诉讼档案:包括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咨询代理、尽职调查等。

(三)内部管理档案:包括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培训资料等。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一案一卷:每个案件形成一套档案,卷内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二)一卷一号:每卷档案编号唯一,便于查询和管理。

(三)跨年度业务档案,应在办结当年归档。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二)档案应定期进行消毒、防虫处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借阅需经所主任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律师事务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文书和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于检索利用,促进办公效率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规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文书管理第三条文书的定义包括来文、发文、备忘录、会议纪要、合同、法律文书等。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文书的分类、编号、归档和销毁等管理规定。

第五条对于来文,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来文登记制度,及时登记、分发、传阅并进行归档,未被分发或传阅的来文应妥善保管。

第六条对于发文,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发文登记制度,将发文登记册置于主任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登记发文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备忘录管理制度,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备忘录,备忘录应详实、准确,律师事务所应进行存档。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会议纪要管理制度,律师在参加会议后应及时完成会议纪要并进行存档。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签订、执行、归档等过程规范、准确、合法。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法律文书管理制度,对于律师事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对文书进行编号管理,文书编号应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文书归档制度,文书归档后应标注所属档案的编号、名称和所属类别等信息。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文书进行审查和归档整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归档目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文书进行销毁,销毁的文书应记录销毁的原因、时间和方式,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五条档案的定义包括案卷、卷内文件、电子档案等。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档案目录,对于每个档案目录应填写档案的编号、名称、起止时间、负责人等信息。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内所有的业务档案管理与流转。

三、档案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档案部门负责对所有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检索和销毁工作。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业务档案中的法律文件进行评审和确认。

四、档案的保存时间1.委托案件档案的保存期限为案件办结之日起5年。

2.代理案件档案的保存期限为案件办结之日起10年。

五、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档案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和案件类型对案件档案进行分类。

2.档案部门对新归档的文件必须按照文件编码和日期进行记录,并作为档案的基本属性。

3.档案部门对已归档的文件必须妥善标注文件名称、编号和归档日期,并将档案目录交由法律顾问室备案。

六、档案的检索与借阅1.档案部门负责对档案的检索工作,内部人员必须提供档案工作人员所需的文件属性信息。

2.档案部门根据内部人员的申请,对档案进行借阅,并严格记录借阅者、借阅时间、借阅目的和借阅范围。

3.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如需延期,借阅者应提前向档案部门申请,经批准可以延长借阅时间。

七、档案的保管与销毁1.档案必须存放于规定的档案室内,且必须进行保管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档案部门对于保存期限已到的档案,必须履行销毁程序,以保证业务档案的整洁和文件信息的安全。

3.档案部门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并按照销毁情况制作销毁记录。

八、档案的安全措施1.档案室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禁、防火灾器等,并在非工作时间保持档案室门锁闭。

2.档案室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档案部门需定期备份电子档案,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九、附则1.档案部门需制定详细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指南,并进行培训和宣传。

2.离任律师必须对其办理的档案进行移交,确保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案件材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的原则是:规范、科学、系统、保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配备专业的、符合管理要求的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确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业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便捷性。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借阅手续,并及时记录档案的借阅、归还等情况。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和防灾。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每个案件的业务档案按照案件分类和年度归档。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文件编号的原则对业务档案进行标识和归档,确保每个档案都有唯一的标识号。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业务档案目录系统,对每个业务档案进行目录编制和档案描述。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采用分类存放的方式,对业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和标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易于查阅。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方便业务档案的快速检索和利用。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档案借阅和归还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做好借阅登记和归还记录。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定期清理和整理业务档案的制度,清除无效档案,确保档案室的空间和利用效率。

第三章业务档案的保管与安全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业务档案选择安全、干燥、通风和防火的存放场所,并设置适当的防火设施。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档案人员岗位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

档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

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工作;保持库房温度在14℃—24℃之间,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利用制度一、律师因工作需要查阅原办案件档案的,须履行查阅手续,查阅他人所办案件档案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的,须持单位证明,注明查阅范围和用途;报经市司法局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保密档案资料,除承办律师外不得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查阅的,须报经市司法局批准。

四、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损毁档案。

五、归还时,档案员应认真检查被借阅档案有无损坏或缺少情况,如发现应及时处理,对不符合档案查阅条件者,档案室有权拒绝查阅。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____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是对律师事务所行使职业职能的记录和证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价值。

为保证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管理规范和科学性,制定和执行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档案管理的目标1.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2.提高业务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3.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机密,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4.保障业务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三、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档案的合法合规;2.客户隐私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对客户信息和业务档案保密,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3.信息整合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将业务档案整合到统一的管理系统中,方便检索和利用;4.规范管理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5.科技支撑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1.档案管理责任制:律师事务所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组织架构;2.档案管理流程:律师事务所应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3.档案安全管理:律师事务所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4.档案检索与利用: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全面、准确的档案检索系统,方便律师的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5.档案电子化管理:律师事务所应推动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6.档案保管期限:律师事务所应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并按时进行档案销毁。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内部监督: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的自查和评估;2.外部监督:律师事务所应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3.问题处理: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4.持续改进: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案件的安全和合规性,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记录和文件的集合体,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资产,包括案件卷宗、律师工作文件、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管理、利用和销毁等具体工作事项。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合理规划档案空间,提供保密、防火、防潮、防虫等必要的档案管理条件。

第二章档案的组成与归档第六条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案件卷宗:包括律师接受委托书、案件材料、律师意见书、庭审记录等相关文件;(二)律师工作文件:包括承办律师的工作记录、案件研究文件、会议记录和律师函件等;(三)法律文书:包括律师事务所起草的法律文书、法院下发的文书和相关的诉讼资料;(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对业务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完整和易于查阅。

第八条案件卷宗的归档应当按照案件的起诉日期、案号和归档号等信息进行编号和分类存放,同时建立相应的索引和目录。

第九条律师工作文件、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归档应当按照文件的类型和日期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目录和索引。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管理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档案保存期限和档案的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限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条件和防护设施,及时处理档案中的损毁、灭失和遗失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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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理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业务所形成的业务档案,公司办理其他鉴证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

可参考本制度。

第三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及其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制定的审计或评估计划、实施的审计或评估程序所获取的相关审计或评估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或评估结论作出的记录。

它是审计或评估证据的载体,是出具报告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____管理第四条本单位由行政总监分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设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调阅、销毁工作。

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完成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

项目负责人(或主审)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业务档案归档过程和归档质量全面负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认真负责,不得将档案外传,不得丢失,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由分管档案的领导监交,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章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第六条凡本单位在工作中出具的审计、评估等业务报告及其为报告所做的工作底稿和附件均作为业务档案。

归档工作由____个步骤组成:整理、登记、装订、装盒及入库码放。

第七条业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业务部门整理(1)项目负责人应在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后____日内将工作底稿、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任何人不得拒绝或据为己有。

(2)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整理底稿,形成相应业务类型的档案。

(3)整理的资料要做到完整有序,索引号要与目录保持一致,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4)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要按照规定做到完整无缺。

(5)整理好的底稿要经过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付给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专职管理人员整理。

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业务档案的内容和底稿中的目录依序做进一步整理。

如发现底稿中有问题:如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未签字,主要归档材料不全、页码混乱等,要及时将档案退给相关人员,补齐后重做整理归档。

专职管理人员在整理的同时,应填写《业务档案登记表》,登记表上的主要信息应与本单位的发文记录保持一致。

(三)业务档案装订和护封(1)装订。

装订要做到牢固、整齐、美观,不压字,不漏页,不影响阅读。

(2)打页码(3)护封。

业务档案的封面应有本单位全称、业务单位全称、报告文号、卷数、页数、入档盒号、审核人和立卷人盖章、存档日期等。

第四章业务档案的管理第八条业务档案的管理。

业务档案上柜存放的要妥善保管。

为方便使用,不同种类的档案应相对集中存放,档案柜上应注明柜号、档案种类、年号、档号的卡片。

第九条业务档案的借阅与查阅(1)本单位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非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后应及时归还,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2)借阅档案时借阅人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原委托方商业____,也不得外借他人。

(3)借阅人应保持案卷整洁,不得勾画涂改、伪造、拆页,不得擅自抄录复制,确需抄录复制的应取得本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第十条业务档案的归还(1)归还档案时管理人员要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办理退还手续,对于到期未还的档案要及时追索,没有追索到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处理。

(2)归还的档案若出现损坏、涂改、拆页等现象管理人员应要求借阅人恢复原样,借阅人若将档案丢失,应说明原因,由负责人签字,档案管理人员和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归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离职人员档案清理当业务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清理有关业务档案,并在其流程表上签署意见;若存在欠交底稿或未归还业务档案情况,管理人员应催促及时上交,未办理完,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业务档案的销毁(1)自出具报告起,本单位对业务档案底稿至少保存十年,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归档的档案删改或销毁。

(2)保存期满后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提出书面销毁意见,经本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后销毁,并进行监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如未执行本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相应处罚,第一次警告提醒,未改正者罚款50—____元。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二)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____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卷宗材料应按诉讼程序或非诉讼业务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装订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____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在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必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书写、签发,字体应当使用简化汉字并力求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1第十三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十四条卷宗应在结案或非诉讼业务办结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归档。

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综合行政部一律退还立卷人重新整理,涉及国家____和个人隐私案卷应当确定密级。

归档时,应在档案封面左上角加盖密级章。

第十五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六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或非诉讼业务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装订归档。

一般顺序为:诉讼业务档案(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风险告知书;3、收费凭证;4、委托代理协议;5、委托书或指定书;6、____书;7、阅卷笔录;8、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9、调查材料;10、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意见;11、____讨论纪录;12、出庭通知书;13、代理词;14、裁定书、____书;15、上诉书、抗诉书;16、办案小结;17、业务质量监督卡。

(二)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风险告知书;3、收费凭证(本所出具票据的复印件);4、委托代理协议;5、授权委托书;6、____书(或上诉书);7、一审____书(或代理二审时的上诉书);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就此出具的裁定书;9、出庭通知书;10、答辩书;11、阅卷笔录;12、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13、证据材料;14、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15、质证意见;16、庭审笔录;17、代理词;18、____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9、办案小结;20、业务质量监督卡。

非诉讼业务档案(三)法律顾问卷1、聘请法律顾问协议;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3、收费凭证;4、办理各类律师事务(如起草规章、____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5、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6、工作小结;7、业务质量监督卡。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风险告知书;3、收费凭证;4、委托代理协议;5、授权委托书;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可有可无)8、承办律师代理意见;9、____讨论纪录;10、办案小结;11、业务质量监督卡。

第十七条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涉____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卷顺序排列。

第十八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第十九条业务档案填卷宗目录,并使用____伯数字逐页编号、注明页次。

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页号位置位于材料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第二十条承办业务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____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第二十一条业务卷宗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1)破损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2)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3)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4)业务资料卷面为a4纸,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5)卷内的所有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6)不要在卷内资料上人为涂画、标注。

第二十二条卷宗装订可以使用棉线绳装订,也可以使用其他合理美观方式装订。

第四章归档第二十三条本所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并建立业务档案室、档案柜。

第二十四条本所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4(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二)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业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并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权及其他非____息。

不得违反制度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二十五条业务档案在业务办结后一个月内装订完毕,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____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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