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定

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定
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定

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5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市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基础教育科协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

第三条学业考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学业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试题命制、进行命题研究,组织考试、阅卷、统计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并管理考籍,处理考籍变更,组织实施考试。

第二章考籍注册与管理

第四条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新生入学,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考试资格。

第五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采集考生学籍信息,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形成考籍数据

库。

每年学业考试前一周,由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信息数据库编排考场,打印、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并将考场编排情况报市基础教育科。

第六条初中在校学生本市内转学须重新建立考籍;初中在校学生转往市外、退学或死亡,经转出(原就读)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注销考籍;初中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原注册考籍,学生复学后随复学年级重新注册考籍,休学前已取得的学业考试成绩有效,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第七条考生考籍一经变更,原考籍号作废,不得重新启用。

每年4月30日前,各区县组织完成学业考试前考籍变更并组织学业考试报名,直至本次考试成绩下发前,不再办理考生考籍变更手续。

第八条未进行过考籍注册或者不符合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要求的学生不能办理考籍变更。

第三章学业考试

第九条初中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10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

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查安排在初三学年末进行;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

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或测试安排在初四学年末进行。

各学业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分值或结果、考试时长参照当年高中招生政策执行。学业考试的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学业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实现由考查知识为主向考查能力为主的转变,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适度,体现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

第十一条学业考试试题的命制和题库建设,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协同相关科室和部门共同负责。市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及相关课程内容的命题和题库建设,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技术命题和题库建设,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命题和题库建设。体卫艺科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体育与健康教学实际,科学制定体育与健康测试办法。

建立并完善学业考试题库和试题审评制度,逐步实现学业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建立命题专家库和命题人员工作纪律和命题安全保密措施,建立试题印刷、保管工作守则和信息技术考试用加密狗使用管理规定,与相关人员共同签定?初中学业考试试题保密责任书?。

第十二条文化课考试以区县为单位混编考场,信息技术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以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考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安排在初中学校,其中文化课考点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相对集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和理

化生实验操作考点原则上设臵在初中本校,不具备考点设臵条件的学校,由区县按照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各科室和单位指导区县按照学业考试各考试、考查和测试科目的考试组织特点、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和保密要求,制定科学、严密的考试实施程序、考务工作管理细则和考试工作人员职责,层层签署考试工作责任书,严密考试组织流程管理,切实保障学业考试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维护学业考试的严肃性。

第十四条为保证学业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向各区县派遣巡视员,区县向考点学校派遣检查员。巡视员、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区县及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考务和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

第四章评卷及成绩管理

第十五条学业考试成绩评判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课协同相关科室和部门共同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市教研室具体负责,全市集中,统一实行网上阅卷;信息技术考试评卷工作由市电教馆具体负责,采取上机考试形式,由程序自动判定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评判由体卫艺科具体负责,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评分、现场宣布考生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评判由市教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采取现场评分、现场确认成绩方式进行。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阅卷工作人员标准、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制定统一的考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并严格组织实施。

各学科考试、考查和测试科目评卷工作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单位须将评卷结果及时进行汇总,成绩上报实行分层负

责制,由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最后由市基础教育科进行汇总,统一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各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级形式公布。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除体育与健康测试外,其他科目按分数划定等级时,如果A 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5%、20%比例划定。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学校课程等科目的考查结果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第十七条学业考试成绩管理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网络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当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通过区县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将考试成绩单及时发给考生本人。此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生考试成绩和有关信息。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等形式免费查询各科目的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第十八条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原籍时,应由就读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接收的市内转入考生,由接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成绩转移申请,参照本区县相应学科等级范围重新确定其学业考试等级。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考查

或测试,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第十九条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学业考试后,任何区县、乡镇、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各级教研部门应建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估、分析制度,发挥学业考试对教育教学的诊断评价和指导功能。

第五章义务教育证书

第二十条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方可获得初中义务教育证书。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第二十一条?初中义务教育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加盖区县教育(体)局公章后有效。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证书发放。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55号)、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考试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淄财教…2012?27号)文件规定,由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合理测算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本,按照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分工,将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

实施。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与初中学业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初中学业考试工作奖惩制度。每年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全市学业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在学业考试工作中,如发生试题泄密、考场舞弊、监考人员违纪、考试纪律混乱等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义务教育段初中学校。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开始实行。

附件:1.学业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

2.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1:

学业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

第一章考生违纪作弊情节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二)未经批准在规定的座位以外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体育测试中故意犯规者;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它作弊行为。

第三条考生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有下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它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经教育无效者;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经教育无效者;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它考生;

(四)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学业考试,由市学业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考籍。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它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作弊情节及处理办法第六条学业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本次、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学业考试工

作,并由考试管理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二)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三)提示、暗示或协助考生答题的;

(四)在监场过程中有擅离职守、为考生通风报信、睡觉、看书、谈话、携带通讯工具等行为之一的;

(五)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六)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七)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八)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九)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十)其它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学业考试工作,由学业考试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具备参加学业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五)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六)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七)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八)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十)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第八条因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学业考试的资格。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学业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泄密,密封时丢失考生答题纸和答题卡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学业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在职人员及其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业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他人参加学业考试的;

(三)参与或者组织他人进行考试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

第三章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检查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二条学业考试管理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县级学业考试管理机构,由市级学业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在考点、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情况或者需要对教育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情况下,应当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学业考试管理机构在对考试违规的个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被处理人受到停考、取消考籍处理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第十六条被处理人因受到停考、取消考籍处理要求举行听证的,参照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附件2

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 每科开考30分钟(信息技术科开考10分钟;英语考试开考前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方可离开考场(信息技术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3. 考生入场,除考试必须的文具如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查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4.考生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只能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考试号、座位序号、考试科目、卷型等,不得在答题纸、答题卡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信息技术考试前5分钟内登录考试系统,确认自己的考试信息,等待正式考试。)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考生在答题卡和答题纸规定地方作答,否则,一律无效。卷一要求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卷二要求用0.5mm黑色签字笔答卷。考生要注意保护答题卡和答题纸,不得污损、折皱、粘连。

7. 考试期间因病或上厕所需暂离考场的,应先举手请示,经主监批准后,由备用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9.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纸、答题卡。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信息技术考试中如遇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时,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续考或换场重考。

10.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纸、答题卡反扣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将答题纸、答题卡等收齐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考区逗留、喧哗。不准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立身为公,学以致用。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平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课程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能加深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提高课程基本知识的应用能力。为规范学校本科课程设计工作,提高课程设计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课程设计的目的 课程设计是根据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将一门或几门课程中有关知识综合运用,对学生进行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设计能力。其目的是: 1.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 2.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备)设计、工程(工艺)绘图、运用标准与规范、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培养学生查阅文献、分析资料和撰写论文的基本功。 第二条课程设计的要求 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课程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应科学、合理,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的资格:指导课程设计的教师应接受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指导教师资格。 2.指导教师的职责:(1)认真选择题目,确保题目质量;(2)对学生出勤、课程设计完成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3)指导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课程设计;(4)组织对学生的课程设计进行考核。 第四条对学生的要求 1.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课程设计报告书)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意识。 3.扎实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设备或装置等)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准,课程设计报告书撰写规范。 第五条对课程设计指导书的要求 课程设计指导书选用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可由教师编写,也可选用外校现有的。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和方案比较等内容。 第六条课程设计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并

本科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课程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达成的重 要手段。为推进理论课程考核改革、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提升课程考核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理论课程均应进行考 核。课程考核方式应多元化,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生应用所 注重对学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测 评。课程考核分为试卷考核和非试卷考核两种形式。 第三条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业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在 总评成绩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30%,且平时成绩记载不得 少于三次。4 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应当有期中考试成绩。 第四条课程考核应加强学生学习效果的过程考核,平时成绩应由课前预习、课堂讨论、实验操作、课后作业、随堂测验、阶段测验、期中考试等组成,强化课程平时考核,防止课程结业

一考定成绩”的考核弊端。 斥氏—-、—PL 、卜 第二章试卷考试 第一节命题与审核 第五条命题与试卷审核是课程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由课程负责人或系(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的试卷由开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既要注重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又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给学生发挥创造性留有空间,以鼓励、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 (一)命题应力求题型优化、结构合理,试题用词用语要力求规范、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闭卷试题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一套试卷的题型应当多样 化。主观题所占分值原则上应不低于50 分,并合理设置单题分值。 开卷试题应以综合分析题、综合应用题为主,且不能在学生携带的参考资料中找到完整的考题答案。 (二)命题应当题量恰当、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应使大部分学生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不得出现考试 时间未过半而完成答卷的学生已过半的情况。学生卷面成绩应基本呈正 态分布。 (三)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考试试题与最近三年考试试题内容重复 试卷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 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 (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 (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项目合同或协议; (八)业务需求说明书; (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 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及有关档案,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项目审查内容: (一)功能检查: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东北电力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电力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课程设计的管理,不断提高课程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 课程设计旨在加强学生对本课程及相关课程理论及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训练并提高其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资料文献查阅、运用相关标准与规范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为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设计内容要求 课程设计的内容,要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特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设计工作程序 1、各院(系)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并组织实施。 2、指导教师要明确课程设计任务及日程安排,指导并保证《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填写质量;学生按照《课程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完成课程设计各项任务。 3、成绩评定。按照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上报成绩。 4、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一周内将《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成绩考核表》、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报告)、图纸(作品)等资料整理,统一装入课程设计资料袋,送承担课程的院(系)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四、课程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监控 1、为确保课程设计质量,各院(系)应选派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教风严谨的教师作为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 2、课程设计的选题要把握好其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大小,原则上相对稳定。同时,要考虑科技发展、生产实际等的进展适时予以更新。 3、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自然班配备的指导教师人数应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要保证足够的在岗指导、答疑时间,及时解决学生在课程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中,要因材施教,鼓励创新,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4、各院(系)要安排好课程设计场所、时间段,以便于教学和督导。 五、课程设计考核办法 1、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格、规范。根据学生设计方案、说明书、图纸、程序、计算、作品等的完成质量及答辩(口试)情况,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院政办[2006]94号 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绩考核的目的、范围 .考核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部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的程度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应当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 .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学院制定的“ ”形式进行,“ ”是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次数。针对每门课程, 不小于 且不大于 。“ ”中的“ ”是课终考试,另一个“ ”是课堂笔记。具体课程考核方法由各部(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考核方法分为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结合三种。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及班级大小确定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笔试口试结合的方式。考查主要是指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习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调查报告和平时测验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必要时也可采取笔试、口试或操作考核方式进行。 .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放假前两周进行,考试科目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以不超过四门为宜。在学期中间结束的考试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安排考试。考查一般在学期期末考试前结束。 .课程考核日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或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各部(部)自行安排。课程考核日程应于考核前两周向学生公布。 .考核日程一经公布,未经教务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 .考核前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漏试卷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安排 .考核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教学部 部 共同负责组织与实施。 .依据当年校历安排,原则上课程结束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课中考核各部 部 负责组织实施;期末考试在学期的最后 — 周进行。考试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进行其它方式考核的课程由部 部 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期间,由院领导、院教学督察、教务处等行政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院巡考组,负责对全院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察;由部 部 领导、系部督察组成员等组成部 部 巡考组,主要巡视本单位各考场情况,加强考试督导与检查。 .考生在 人以下的考场,安排 名监考, 人的考场安排 名监考。各部

[管理制度,大学生]现代大学生管理制度

现代大学生管理制度 加强学生管理制度构建,关键在于理解现代学生观的内涵,改变传统的学生管理观念。 一、现代学生观的基本内涵 学生观是指高校教学工作人员对大学生所持有的一个基本看法和观点。所谓“现代学生观”,指与传统相对的,在时代中不断发展和更新的观念。学生观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部分: 1.师生之间的地位观。 在我国的传统教育观念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不民主的思想,认为师生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在这样的关系下,学生受到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教师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当前,我们应该重新审视这种师生关系,打破不合时宜的陈腐观念,建立一种新型的平等的师生关系,主张学生和老师之间能够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将这种平等交往的模式不断推行下去。教师除完成自身的日常工作以外,还应该与大学生和睦相处,及时解答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多和学生交换看法和观点。 2.学生的发展观。 传统观念认为,对学生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是环境、遗传及基因。现代观念则认为,除上述原因外,学生的发展还会受到实践活动以及自身的主观努力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所说的三个基本因素,只有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体现出来。学生取得知识的途径不仅有书本,也包括实践。学生学习的任务不是死读书,而是要学会自我控制和管理,提高自我的组织能力,增强自身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只有让学生自己参与管理的活动和过程,才能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3.学生的利益观。 传统的学生利益观认为,大学生就应该服从国家的要求,不应追求自己的利益。现代的学生利益观则认为,大学生开始自主缴纳学费,就要开始设想和考虑自身的利益。在新的环境下,学生才是社会的主体、高等教育的主要参加者,更需要得到领导和政府的关心,当然也应考虑自身的利益。 4.学生的学习观。 传统的学习观认为,学生是被动接受学习的,教学主要是让学生对书本知识进行记忆,不关注学生有没有参与学习,也不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现代的学生观则有了很大的转变,认为学生必须在教师的引领下自由、自主地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则是教育的关键,在教育过程中必须要关注学生参与的积极程度。 5.学生的评价观。 过去高校仅注重学生的成绩,教学评价不够全面。对学生进行评价,需要对大学生有一

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测试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测试验收管理办法 1.文档准备 系统建设完成后,项目承建方要依据项目合同的交付部分向应用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交付,但交付的内容至少包括: 1)制定的系统交付清单,对交付的设备、软件和文档进行清点; 2)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要求系统运维人员能进行日常的维护; 3)提供系统建设的过程文档,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记录等; 4)提供系统运行维护的帮助和操作手册 2.确认签字 系统交付要项目实施和应用主管部门的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3.专人负责 系统交付由项目应用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必须安照系统交付的要求完成交付工作。 4.测试方案 应制定投产与验收测试大纲,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

目应用主管单位和项目开发承担单位共同组织进行测试。在测试大纲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安全性测试和评估要求: 1)配置管理:系统开发单位应使用配置管理系统,并提供配置管理文档; 2)安装、生成和启动程序:应制定安装、生成和启动程序,并保证最终产生了安全的配置; 3)安全功能测试:对系统的安全功能进行测试,以保证其符合详细设计并对详细设计进行检查,保证其符合概要设计以及总体安全方案; 4)系统管理员指南:应提供如何安全地管理系统和如何高效地利用系统安全功能的优点和保护功能等详细准确的信息; 5)系统用户指南: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它必须解释那些用户可见的安全功能的用途以及如何使用它们,这样用户可以持续有效地保护他们的信息;其次,它必须解释在维护系统的安全时用户所能起的作用; 6)安全功能强度评估:功能强度分析应说明以概率或排列机制(如,口令字或哈希函数)实现的系统安全功能。例如,对口令机制的功能强度分析可以通过说明口令空间是否有足够大来指出口令字功能是否满足强度要求; 7)脆弱性分析:应分析所采取的安全对策的完备性(安全对策是否可以满足所有的安全需求)以及安全对策之间的依

项目管理课程设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项目管理课程设计报告 题目大哥明休闲会所项目设计与管理 专业物流工程 小组组长尚柯阳 小组成员孟然、宋修诚、刘龙飞、屈兆明、粱远星 二О一五年6月16日

项目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对项目管理的定义是:指在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项目能够在有 限资源限定条件下,实现或超过设定的需求和期望的过程。项目管理是对一些与成功地达成一系列目标相关的活动(譬如任务)的整体监测和管控。这包括策划、进度计划和维护组成项目的活动的进展。 项目管理方法是关于如何进行项目管理的方法,是可在大部分项目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有:阶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三个方面。 而按项目管理传统的做法,它需要几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实现目标。每一个项目需要一个团队的支持,我们需要在时间,成本,质量,风险,合同,采购,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优化。 项目管理是全新的管理方法,学习项目管理可以开阔思路和视野,能培养我们的系统思维习惯,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的管理方法;能教 会我们养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根据老师要求,我们利用项目管理方法对我们的休闲会所进行项目细化。。 组员分工: 梁远星、屈兆明:课程设计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 宋修诚、刘龙飞:项目的经济性评价,敏感性分析 孟然:项目识别和构思,课程设计报告,课程设计总结 尚柯阳:,项目的经济性评价,规划和整理课程设计报告

1 课程设计任务书????????????????????? 3 1.1 课程设计目的?????????????????????????? 3 1.2 课程设计任务?????????????????????????? 3 1.3 课程设计要求?????????????????????????? 4 2 课程设计报告?????????????????????? 4 2.1 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4 2.2 项目前期策划的过程??????????????????????? 4 3 项目识别和构思????????????????????? 5 3.1 前期策划???????????????????????????? 5 3.2 项目实施的环境与风险?????????????????????? 6 3.3 制约和限制条件???????????????????? 6 4 项目可行性研究?????????????????????7 4.1 项目名称与背景????????????????????7 4.2 组织结构与消费人群??????????????????9 4.3 营销及宣传渠道???????????????????10 4.4 盈利模式与未来规划?????????????????11 4.5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2 4.6 研究结论与建议???????????????????12 5 项目的经济评价????????????????????13 5.1 项目经济评价的意义与经济评价层次?????????? 13 5.2 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14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校的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制订有关规定,对考核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系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三条 各专业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每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时,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原则上考试的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二,考查的科目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四条 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案例分析、实验操作、技能演示、艺术创作、表演等形式。 第五条 考核形式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来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真实地检测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三章 考核资格的审查 第六条 凡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在籍学生(或经学校办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核。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一)未选课者; (二)未完成规定的作业、实践环节或教师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者; (三)旷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四)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 对第(二)、(三)款的情形,教师应于考核周前两周将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各系教学秘书。 对第(四)款情形,由各系部负责人考核前两周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第八条 对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各系部要于上报前告知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第九条 学生如对取消考核资格存在异议,应于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映到相关系部。相关单位2天内认真核实后作出明确答复。 第十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由本人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证明,经所在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重考一般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名单由相关系部于考前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在登录该生成绩时注明“缓考”字样。 第四章 笔试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试题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织命制。 第十二条 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考虑全面系统地考核

信息系统测试验收过程管理规定

测试验收、交付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化项目的测试验收组负责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项目的测试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测试验收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发现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应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由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条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测试验收方案 第一条在测试验收前制定测试验收方案,测试验收方案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定。 第二条根据不同的测试单元制定不同的测试验收方案。 第三条测试验收方案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工程概况 (二) 建设依据 (三) 验收的组织 (四) 测试时间、范围、方法和主要过程 (五) 验收检查的质量指标与评定意见

第四条严格按照测试验收方案规定的范围、项目、流程、方式、方法进行验收。 第五条对测试验收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进行明确规定。 第六条测试验收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测试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确定方案的可行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在测试验收过程中所做的一切操作,应先报告后实施。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人员泄露测试验收相关的信息资料。 第三章单元测试验收 第一条测试验收组应根据信息系统设计方案与合同进行功能性测试。 第二条委托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测试报告,安全测试至少包括: (一) 对组成系统的所有部件进行安全性测试; (二) 对系统进行集成性安全测试; (三) 对业务应用进行安全测试等。 第三条测试验收组对信息系统进行集成测试。 第四条测试验收组视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压力测试。 第四章测试验收报告 第一条详细记录测试验收的每个步骤的实施情况和结果。 第二条详细记录测试验收每个步骤的参与人员,参与时间。

学院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

为加强课程设计管理,规范课程设计教学,提高课程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目标 1.使学生掌握一般设计方法及步骤,得到较为系统的工程设计初步锻炼,提高专业基本技能、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 2.使学生初步掌握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撰写科技论文的初步能力。 4.培养学生全面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认真的设计态度、系统科学的设计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二、教学管理 1.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由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共同负责,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 2.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的宏观管理,包括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审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协调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检查等。 3.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制(修)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的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专业系部负责课程设计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设计任务书与指导书的审定、课程设计教学的过程监控等。专业系部应选派教学质量优良、工作作风严谨、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课程设计指导教师。

5.原则上每名教师同时指导课程设计不应超过两个自然班。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认真准备、科学选题、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 6.课程设计的全部教学资料(包括学生课程设计成果、课程设计成绩单等存档材料)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三、教学要求 (一)选题与内容要求 1.课程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大纲要求,使学生得到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 2.提倡结合生产实际、围绕工程应用进行选题,鼓励体现多门课程或本门课程多个知识点的综合性选题。 3.设计任务书的制订要结合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实际,工作量饱满,难度适当。 4.课程设计教学原则上应一组一题,每组学生数一般为5~8人。5.课程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拟定,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课程设计选题需经系部主任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指导教师职责 1.课程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及教学大纲要求师进行选题。所拟定的课程设计题目应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和工程实际,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并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可供参考。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衡水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修订) 院政发〔2006〕34号 为了优化考风、学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课程考核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考核的目的及作用 第一条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对学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通过考核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知识,督促学生更加注意学习的质量,同时起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双重检查作用。 第二条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有导向性作用。教师通过考核内容和手段的改革以及科学的命题,可以引导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学习质量,使学生更加注重学习方法和效果。 第三条通过考核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做出鉴定,考核的结果是学生毕业和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通过考核,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使教育及其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 第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室)具体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考核的有关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全院考核工作计划,审核协调各系(部、室)的考核安排; 2、对考前动员、命题和审题、考场管理、考试纪律、评卷、补考、成绩登统等进行督促和检查; 3、安排院级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4、提出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提出因学习成绩

小型公司管理系统C++课程设计(含源代码)

C++程序设计课程设计报告 课题: 小型公司工资管理系统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评阅意见: 评定成绩: 指导老师签名:

目录 1.设计系统的目的意义 (1) 2.系统需求、功能分析 (2) 3. 数据结构表 (3) 4. 数据测试表 (5) 5. 运行和调试 (7) 6. 课程心得体会 (16) 参考书目 (17) 附录 (18)

课程设计报告内容: 1、设计系统的目的意义 本次课程设计所编辑的C++程序是为了建立“小型公司工资管理系统”。 通过对该系统的建立进一步掌握面向过程和面面相对象程序的设计的几本方法和编程技巧,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一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熟悉C++中类的概念、类的继承、抽象类、虚函数、虚基类、多态和文件的输入/输出等内容的实现方式。了解系统开发的需求分析、类层次设计、模块分析、编码测试、模块组装与整体调试的全过程;逐 步熟悉程序设计的方法,并养成良好的编程习惯。

2、系统需求、功能分析 A、公司主要有四类雇员:经理、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销售经理。要求储存雇 员的编号、姓名、性别、所在部门、级别等信息,并进行工资计算。 B、工资的计算方法 (1)经理:领取固定月薪,固定月薪5000元; (2)技术人员:按小时领取月薪,工作时间*小时工资(80元/小时); (3)销售人员:按巩固销售额领取月薪,0.33*销售额; (4)销售经理:既拿固定月薪也领取销售提成,0.33*销售额+固定月薪(5000元)。 C、功能分析 (1)添加功能:程序能够任意添加上述四类人员的记录,可提供选择界面供用户选择所要添加的人员类别,要求员工的编号要唯一,如果添加了重复编号的记录时,则提示数据添加重复并取消添加。 (2)查询功能:可根据编号、姓名等信息对已添加的记录进行查询,如果未找到,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果找到,则显示相应的记录信息; (3)显示功能:可显示当前系统中所有记录,每条记录占据一行。 (4)编辑功能:可根据查询结果对相应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时注意编号的唯一性。 (5)删除功能:主要实现对已添加的人员记录进行删除。如果当前系统中没有相应的人员记录,则提示“记录为空!”并返回操作;否则,输入要删除的人员的编号或姓名,根据所输入的信息删除该人员记录,如果没有找到该人员信息,则提示相应的记录不存。 (6)统计功能:能根据多种参数进行人员的统计。例如,统计四类人员数量以及总数,或者统计男、女员工的数量,或者统计平均工资、最高工资、最低工资等信息。 (7)读取功能:可将保存在文件中的人员信息读入到当前系统中,供用户进行使用。 (8) 退出功能:退出程序。

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既反映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又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应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是教学质量评价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评定学生成绩和检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课程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力度,规范课程考核行为,严肃课程考核纪律,维护课程考核秩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XX〕1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教学规章制度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原有《XX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所有课程考核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课程考核是指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第五条本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应当参加所修各门课程的考核,并得到相应的考核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学分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学校、院(部)两级组织与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教学单位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在课程考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长负责的课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督查督导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课程考核工作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定;负责检查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考场安排情况;巡视考风考纪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 第八条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课程考核工作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加强对课程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负责归属本单位各门课程的考核组织工作。 课程考核工作组的具体职责是: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考查、考试课程和考核形式;审批各门课程的考核改革方案;指导各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命题;负责落实监考人员;落实并检查本教学单位考试组织工作;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大会进行考前培训、动员;负责巡查监考教师监考和考风考纪情况,

大学生班级管理制度

_______大学____学院 _____________班班级管理制度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把班级建设成为优秀文明的团结向上集体,现结合我班的具体情况,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5.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 督。 6.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 生活环境。 7.切实执行学院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8.注重个人卫生。 9.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 进的班级体。 10.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 的荣誉拼搏。 11.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河南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具体同学日常评分见班级 学生考核条例)。 2.推荐党校学员依据同学们的平时表现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 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 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 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 8.请假的同学需出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9.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10.每周由纪律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 为期末评优参考。 三、班委管理制度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 团支书:负责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负责团员教育、评议、推优工作,鼓励同学向党组织靠拢;负责团日志的记录;构思、筹划、举办每学期的团日

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公司验收管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过公司立项审批确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系统采购与集成、软件应用系统开发、新业务新技术研发、网络工程建设、机房建设工程、光缆敷设工程、新建楼宇住宅布网工程、网络改造工程、线路迁移和维护工程及楼宇和住宅布网安装工程等项目的验收。 (二)承建项目有建设方验收的,视项目具体情况,可引用建设方验收结论作为公司验收结论。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项目验收的组织或实施委托验收工作; 负责协调组织制定报验项目的技术标准、测试方案,负责审核验收资料; 负责项目验收资料的存档工作。 (二)财务资产部负责审核报验项目的财务情况。 (三)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参与制定报验项目的技术标准、测试方案;协助验收小组进行待验收项目的测试; 负责提供验收资料; 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接受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质询。 (四)项目接收部门参与制定报验项目的技术标准、测试方 案;负责参与项目验收工作;承担部分项目的委托验收工作。 (五)技术委员会负责参与相关项目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案的预审,以及项目验收工作。 (六)项目验收小组是为具体项目的验收而组建的一次性工作组

织,负责具体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建设部门、项目接收部门、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技术委员会等相关人员组成。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验收小组须有项目建设部门及项目接收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四、验收工作程序 (一)项目验收类型及阶段分类 经过公司立项审批确定的所有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及建设周期。项目验收类型分为工程施工类、系统建设类及综合类,工程施工类是指涉及土木及管线工程等建设的项目,系统建设类是指各类软硬件及系统平台等建设的项目,综合类是指包含工程施工及系统建设的项目。项目验收阶段分为初验、终验及一次性验收。 (二)各类验收的报验条件及申请报验须提交的材料: 1 、初验是对安装调试后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之前进行的全面测试检查的过程。申请初验时需提交的报验材料(书面文档1份,电子文档1份)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必选); (2)项目立项审批表(必选)、可行性报告; (3)项目内容介绍(必选); (4)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其电子档、评标纪要(必选); (5)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审批表(必选); (6)项目软硬件设备到货清单、采购入库单及设备检验测试记录(必选); (7)项目建设方案和图纸、设计方案和图纸; (8)项目验收标准、测试方案、测试记录和测试报告(必 选);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2005-09-12 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课程知识来研究、解决一些具有一定综合性问题的专业课题。为加强全校课程设计教学管理,提高课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通过课程设计,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使用文献资料、及进行科学实验或技术设计的初步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打基础。 (二)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这几项内容:①题目;②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③工作量;④工作计划;⑤指导教师与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和课程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 (三)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 对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设计图纸一般不少于1张A1图(或折合为A1图),另有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一般不少于3000字);对文管类的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要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二、课程设计选题 (一)选题要求 1. 课程设计的内容应属课程范围,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 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应每年更新,不得重复使用。

3. 课程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二)课程设计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组织管理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院(系)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宏观管理,制定课程设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 组织编写和审查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审查课程设计计划; 3. 组织课程设计教学检查以及协调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院(系)工作职责 1. 组织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等; 2. 及时处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3. 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4. 经常组织研讨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三)教研室工作职责 1. 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材或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2. 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3. 组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工作; 4. 考核全室指导教师的工作; 5. 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6. 教学文档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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