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全称):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原已签订的总包合同(只用于报建)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补充合同。如原总包合同与本补充合同有表述不同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

建筑层数:地上18层,地下1层;

建筑面积:约 29938.74 平方米。(复式住宅只计底层面积)。

1.4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其它任何情况。

1.5资金来源:自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总承包工程:乙方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进行总承包,包括除甲方

分包工程之外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弱电部分只计埋管),由乙方负责总承包

施工。还包括弱电预埋工程、出户管工程(各管线计算至出单体楼外墙面1.5米处)。

其它说明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造价编制说明)。

2、总承包工程范围之内有部分主材为甲供,其种类见专用条款18.4.2“甲供材料”。

3、甲方分包工程:具体项目见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8.4.1甲方分包工程”。

4、对于甲方分包工程,若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乙方需积极配合,结算方式另行商定。

5、凡与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有联系,需乙方配合的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认为

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6、详见工程界面附件

三、承包方式: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等(甲方分包工程的责权见专用条款中“20、总包配合管理费内容”)。

四、合同工期:

4.1本工程总工期为900 个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年8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先于或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

4.2不迟于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个日历天内,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验收。

4.3本合同工程项目设置如下关键节点工期完成时间:

2018年 6月 1日开工;

2019年 8月 15日前主体封顶;

2019年 9月15日前外架拆除;

2019年 10月31日前塔吊拆除;

2019年11月15日前室外电梯拆除;

2020年9月1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020年9月至12月前备案;

2020年12月30日前交房;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所有发包人之相关工程质量规定,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工程安全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陕西省标化工地。

六、本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合计:¥87747803.38元(大写:捌仟柒佰柒拾肆万柒仟捌

佰零叁元叁角捌分整)。

按施工图纸、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

其中:

土建工程含税包干造价¥78022936.28(大写:柒仟捌佰零贰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贰角捌分整),安装工程含税包干造¥9724867.1(大写:玖佰柒拾贰万肆仟捌佰陆拾柒元壹角整)。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颁布相关政策性调整文件,本工程含税包干总造价除以上标注的材料调差外其它造价均不予调整。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和合同附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合同价款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执行顺序。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图纸范围内)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11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西安市高陵县崇皇镇项目现场甲方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

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4工程指令:工程指令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的内容完成后,须办理《工程指令确认单》和《工程指令费用确认表》;《工程指令费用确认表》是工程指令部分在竣工结算时的唯一依据。

1.25工程指示:工程指示是甲方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缺陷的书面文件。工程指示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甲方限价:甲方限价是指由甲方限定材料单价、设备单价或施工单价,由乙方进行施工。

1.26分包:不属于总包范围外的所有工程。

1.27甲供材料:由甲方直接购买的材料,详《专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5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5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

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非甲方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如果为保证小区室外工程顺利进行,甲方要求采用单体建筑外脚手架悬挑搭设,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应积极配合,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

(12)负责基础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墩基础、桩基础等)资料存档。

(13)负责政府招标手续的办理,并承担自身相应费用。

(14)分包工程(除消防工程)的政府报批报建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分包工程单位支付。乙方需按甲方书面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5)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施工单位拿到施工图15日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

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错漏而导致窝工的,甲方不承担费用。

(1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发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发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5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也不能及时整改或返修,影响到顺利交房时间时,发包人有权组织第三方进行整改或返修,所发生费用双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

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0.3 须做好文明施工现场,以配合发包人的销售工作,应配合做好发包人需要的看房通道,并保持整洁。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应由承包人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计划,并且必须真实、准确,否则造成的材料数量失误、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

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完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 站 内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部 分 (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工程 工程地点:泽州县南村镇东常村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除回填土方属于甲方外)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1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一册,总交及屋外架构设备部分,图纸共计20张 2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二册,主控楼建筑部分,图纸共计10张 3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三册,主控楼结构部分,图纸共计11张 4 施工设计照明部分第一卷第二册,照明部分,图纸共计10张 以上四套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雨篷

及钢结构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本合同圈定施工范围以站内外围墙以内(包含围墙)的所有建设项目;如图纸内对于某分项部分未设计详图但是图纸内提到的施工内容也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并要按照本分项工程的国标图集做法施工;所有工程内容乙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验收。 三、合同工期 1桩基工程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 2 主控楼工程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具备安装机电条件; 3 2017年12月20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大包干) ¥:1650000元整(如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奖励人名币壹拾万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916813242.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916813242.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汇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4.合同价款:综合单价: 暂估总价:(以最终决算为准)。 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以下因素造成的竣工日期或施工节点延误,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甲方未按时提供图纸;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以现场签证为准); 4.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停工、缓建; 5.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6.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7.因甲方手续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缓建、停建或导致相关部门处罚影响施工进度; 8.因甲方对材料认质、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 9.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020版)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12年__月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 4.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 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

第五条、合同工期与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体以发包人取得开工报告后具备施工条件后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2013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作相应顺延; 1)、因人力不可违抗因素而延误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日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暂定:___元/平方米,大写:___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及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依据施工图纸,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及非工程实体费用,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土建工程执行《2009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执行《2009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费率标准》按二类工程取费。材料检测试验费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金额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 1)、承包方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担全部承包方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给予各专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运输、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利用等。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内部施工班组分包协议书 甲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班组负责人) 甲方承建的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施工班组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方式 内容: 承包方式:实行质量、安全、工期承包施工,经济独立核算承包。 第三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对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的配备实行监督。 ②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抽)查,如发现乙方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 ③甲方委派代表,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现场施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④配合乙方做好工程所需的各项工作,及时为乙方办理工程款结算业务。 ⑤监督乙方做好内部工程管理工作。 2、乙方职责 1、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和一切承诺。 2、严格按业主合同要求及职能部门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严格做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报建设单位,经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做好施工现场布置。 4、做好文明施工现场范围内各种管线及建筑物保护工作,确保管线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发生费用和责任。 5、在施工中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治安消防等工作。

并经常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做好文明施工及工地整洁,同时做好临时用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执行国家颁发计划生育工作法规、法则。 6、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杜绝因工死亡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确保控制在1‰以下。发生事故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列入项目成本支出,且每起事故处罚1.0—2.0万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惩处3000—10000元。省、市、县各级施工文明大检查应达到合格,达不到合格,通报批评的处以1.0—2.0万元罚款。做好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杜绝民事、刑事案件的发生。 8、对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处理。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处理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省、市、县各级施工过程质量大检查达不到合格,处以3000—10000元惩罚,达到通报表扬以上的给予奖励。 9、施工防护工程需要在施工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并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安全措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按月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如有违约,甲方从工程款或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处以所欠工资2倍的罚款。 11、应积极纳税,并全额承担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金、规费。 12、乙方严格按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条例执行,全力维护甲方公司信誉。 13、由于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项目亏本,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补亏为盈。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乙方保证达到合格。 2、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时间,应在验收前15天内提供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竣工资料,甲方公司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单位进行预验,在预验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纠缺。正式验收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联系,共同协商处理。 4、本工程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经验收单位验收后达不到合格工程,翻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工期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易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020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七、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八、承包人承诺九、发包人承诺十、合同生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 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7.承包人代表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10.进度计划11.开工及延期开工12.暂停施工13.工期延误14.工程竣工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6.检查和返工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重新检验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1.安全防护22.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 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 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 设计变更30.其他变更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 算34.缺陷责任35.质量保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6.违约37.索赔38.争议十一、其他39.工程分包40.不可抗力41.保险42.担保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4.文物 和地下障碍物45.合同解除46.合同生效与终止47.合同份数48.补充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 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7.承包人代表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3.工期延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 与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6.违约38.争议十一、其他39.工程分包40.不 可抗力41.保险42.担保47.合同份数48.补充条款发包人(全称):_________承包 人(全称):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 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资金来源: 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四、质量标准工 程质量标准:_________。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 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 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 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合同 示范文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一 甲方:乙方: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 款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General construction contract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6400

建设工程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时间:年月日 地点: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市卫生局局长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先生(19 年月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 市 在a 国的通讯地址: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学校10000m2 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19 年月 日被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 国部1983 年2 月5 日第 318 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 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市对学校10000m2 的教学楼(该工程 为楼房,包括全套家俱、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 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 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 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 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 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 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 税。(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 天之内完 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 文本(2020)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307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 合同承包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中标的 的施工承建等事项达成协议,为约束双方的责任和权力,双方制定如 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建方式:本合同工程按照工程综合单价形式由乙方负 责具体实施,以甲方与业主所签中标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基础, 乙方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变更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经业主、监理工程 师签字认可的计量产值作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产值依据。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有关国家和湖南省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并经甲方质量检验人员、项目监理人员和业主驻地办验收。 5、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书中的工期执行,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工期变更指令,具体各分项工程进度 计划,在报请业主及监理批准后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 强制效力。 6、工程合同款计(¥万元)暂定,(后附工程量清单),最终结算以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量计量文 件为准。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与权力

1、甲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根据业主对本合同段的要求,享有 对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权;对乙方 进场施工机械及管理人员的核实权。 2、甲方委托或会同乙方核收正式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及业 主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专项技术条款,具体由乙方协调相关事项并 按要求严格执行。 3、甲方配合乙方参加询标会、办理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办 理银行开户、开具外出施工税务证明等一切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 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银行保函押金等)。 4、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到乙方施工现场,负责全面核查、监督 项目工程情况;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完成项 目统计、计量、安全、财务、竣工资料等业内资料的上报和移交。 5、甲方人员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 项进行监管,并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遵照执行。 6、甲方人员可以参与外购材料的洽谈,掌握材料供应来源、质 量情况,到场价格等主要数据、可抽查或参加进场材料的验收,乙方 应主动、及时提供该项工作的相关情况与数据材料。 7、甲方人员可参与劳务队伍的引进及劳务合同的签订工作、有 权对劳务单价、劳务人员的素质和劳务结算与劳务支付进行沟通说明。 8、项目公章由乙方管理,乙方项目部应按本合同要求及相关约定,专人管理,规范使用,记录存档。 9、甲方有权对项目工地的资金支付进行监管,有权拒付存在支 付风险的资金。 乙方责任与权力 1、本工程施工协议由乙方负责人签署;对本项目工程自负盈亏,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在开工前,强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械设备的财 产保险,并将有关保单交甲方备案;项目工程一切人身、设备、环境 等事故和灾害均由乙方负责监管和购买相应的商业险,并承担可能发 生的事故责任和支付费用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编号:FS-DY-20512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19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____市卫生局局长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__先生(19年月日由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出生地:____(国家) 国籍:_____(国家) 总部:_____(国)_____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19年月日被_____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__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市对___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阶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施合字()号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一栋17层住宅楼约10000㎡;一座裙楼约5000㎡;地下室约为5000㎡(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2、工程承包范围 全部工程,(除土方工程和电梯工程外其余所有工程全部总承包,包括公共部位二次装修)。 三、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2015年月日,有效工程工期为365天,以开工令,正式进场算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时间达到一个月,甲方应无条件全部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履约保证金进双方控制账后,甲方确保两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否则甲

方支付按履约金到账之日起每天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工程总造价:概算价格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左右。以竣工验收实际决算金额为准。 五、结算依据 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计价。本合同工程价款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执行;所用定额为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的定额子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费率文件标准计取;工程相关费用及税金(劳保基金计入结算造价)计算工程造价。 2、本合同价款调整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部门、机构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整;材料价格按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和市场推荐价为准,如果信息价没有参照的主材则由发包人提供样板,价格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格经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材料常规检测、工程检测费用按文件办理,该项目不下浮。 3、人工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人工费调整文件标准中最高与最低工资的平均值执行。即(湘建价[2014]112号文件结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同时期建筑工程类定价及长沙市建筑市场价格指导文件)。 4、本项目外的零星项目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施工单位乙方共同签字,一周内报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能有效。 六、付款办法 1、正负零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佰万元(200万元)。乙方在完成商业裙楼主体施工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估价的7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月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仟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