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和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的区别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和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的区别
篇一: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一.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
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2015年05 月25 日
篇二: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承诺书
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致:XXXXXX
我公司在近X年承揽的工程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若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篇三: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致:(招标人)
我公司在近三年承揽的工程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
(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浏阳市五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