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寻租现象分析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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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公共财政支出框架还有待建立,而政府预算作为年度政府与纳税人之间资金分配的蓝本,其编制环节还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漏洞,编制程序也不够规范,同时相关的财政监督、激励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对官员利用职权大量设租也缺乏必要的制衡。

这种情况下,在政府预算管理中就产生了寻租现象。

寻租现象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或攫取利益的行为。

因此,正确认识与分析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对于完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寻租现象产生的制度分析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制度不完善,导致预算编制质量较低,这不仅影响了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为预算单位争取预算最大化而采取寻租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空间。

下面就从政府预算编制管理的制度入手,分析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政府预算编制管理范围狭窄、内容不够全面。

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范围仅限于预算内资金,而各类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基本上由部门和单位自主安排收支,这样就脱离了预算的监管。

从财政角度看,根据国家发展计划编制的预算主要包含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而部门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取得的收入(如收费等)游离于预算之外。

从部门来看,不仅拥有预算安排的大量资金并享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而且想方设法通过建立各种收费、基金,形成预算外资金。

另外,现行政府预算编制中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程度较低,造成了部门间经费水平也因预算外收入能力不同而苦乐不均。

这种情况下,就容易造成各部门突破预算管理的限制对自身经济利益进行追逐,加之财政难以实施有效监督,这就为寻租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政府预算编制与管理缺乏细化,约束力不强。

目前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中,往往缺乏详细具体的明细资料,没有将预算指标细化到部门和具体支出项目,存在着预算编制粗糙、内容简单的问题,因此无法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审查监督作用的发挥。

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及其对策探讨

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及其对策探讨

价格月刊!""#年第$"期热点聚焦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以确定、规范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工程、服务的行为。

我国从$%%&年开始政府采采购的试点工作,由于开展的比较晚,相关的管理和监督体系还没有建立,虽然《政府采购法》从!""!年开始实施,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府官员的权力依然很大。

在激烈的竞争下,没有突出优势的企业往往会游说、贿赂采购官员来获得采购定单,从而产生寻租行为。

一、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产生至今只不过!"余年的时间,然而其影响力非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这样一条长长的委托代理链。

纳税人是初始委托人,它是政府采购资金的供给者,采购官员是最终代理人。

在这个委托代理链中,作为初始委托人的纳税人实际上并无行为能力,它既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决策,签订契约,也不能从中获益。

因此,在这个链条中,起决定作用的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是理性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政府、财政部门、专门采购机构、采购官员及供应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供应商、采购官员、财政部门官员合谋来最大化实现自己利益的情形,从而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最终,寻祖行为不可避免产生,纳税人和社会承担了全部成本。

二、对寻租行为的分析’一(寻租行为的产生分析员可供选择,企业就没有必要选择低学历的,这就无疑抬高了职业的进入门槛。

而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教育发展非常缓慢,目前正值壮年的一代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没有得到公平的高等教育机会,但改革的浪潮却把他们又推向了市场,这一部分人的就业机会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提升,反而由于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工作岗位。

二、政策建议转变观念,变经济增长为经济发展。

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活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交易成本极高的复合博弈,具有巨大的外部负效应,如果不加以控制,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寻租破坏了社会公平的基本原则,腐蚀了干部队伍,引起了政府官员的腐败,造成了部门与行业的不正之风,破坏了社会稳定。

要消除寻租行为就必须从政府入手,将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施行等全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使得政府的有关采购政策公开化、科学化,从而使寻租者难以寻到政府的庇护,寻租的成本加大,寻租行为得不偿失。

标签:政府采购寻租博弈论一、引言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作为非关税壁垒还可以起到有效保护民族产业的作用。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财政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 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根本政策。

无论在任何国家, 经济租金和寻租行为都是普遍存在的。

因为只要有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或者垄断行为, 影响资源配置, 都会产生经济租金,有经济租金存在, 就会有寻租行为(Rent-seeking activities) 发生。

正确分析和认识寻租存在的原因, 有利于有效防止寻租和腐败行为发生。

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进行研究,以期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调查,总结各方面的经验,对寻租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二、寻租的定义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看,人类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性的增进社会福利的活动,即人们通过正当的生产经营手段而取得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超额收入的活动,亦可称为寻利活动。

例如人们从事的生产活动、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买卖等。

另一类是非生产性的、有损于社会福利的活动,它们白白地消耗了社会经济资源,亦可称为寻租活动。

例如,个人或利益集团为了牟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者或政府官员以钱权交易等方式施展影响的活动等。

所谓寻租是指那些借助于权力的力量,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造成资源浪费的非生产性活动。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提要]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然而其天价采购暴露出了其中的寻租问题值得关注。

本文据此阐述政府采购及其寻租相关概念,分析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产生的制度缺陷、委托代理关系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原因,并据此探讨相应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在我国铁路系统招标过程中,动车组洗手间的一个纸巾盒1,125元、坐便器16万元,其中爆出的天价采购问题着实令人震惊。

除了中央政府采购问题,各级地方政府的采购事件屡见不鲜:抚顺市财政局采购七部iPad4当作U盘,苏州交警部门采购iPhone4用作监控设备,黑龙江公安厅采购价值超过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这种“只买贵的不选对的”天价采购,引发了人们对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的思索。

这个问题由何而来、因何产生、如何应对,成为当下值得关注与研究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政府采购,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及其相关机构为了体现政府职能、追逐公共利益,通过对公共资金的使用而获得产品和服务的过程。

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理论上其具有天然的“防腐性”,相关官员则生活在“金鱼缸”之中,作为纳税人的公民无不关注与审视政府的采购行为。

然而,在我国政府采购实际中,寻租行为屡见不鲜,其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利与经济资源之间的交换,并以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为赖以存在的前提。

一方面政府官员为了获得潜在垄断者的支出不断努力产生“政治创租”所需费用;另一方面寻租结果所造成的垄断和资源配置的扭曲也是社会福利的净损失,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是直观可见的,其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过程,是一种社会交易成本极高的“负和博弈”,由其引发了社会资源浪费、经济效率下降、有损政府信誉等一系列问题。

依据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表现,需要追根溯源、认真分析产生此类现象的原因。

二、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一)制度缺陷。

首先,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政府采购出现寻租行为的诱因之一。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提要本文介绍了寻租行为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概念,对政府采购寻租行为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健全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等对策。

关键词:寻租;设租;政府采购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一、寻租行为及政府采购相关概念(一)租金。

租金的涵义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深入的发展,它的外延所指也在扩大。

现代经济学中的租金指的是缺乏供给弹性产生的差价收入,但此时供给弹性的缺乏是由权力的干预造成的,而不是由单纯的自然性质的生产要素造成。

同时,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了“准地租”,将租金的涵义外延到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租金,指的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在其他可选择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大款项的那部分收入,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

另外,租金的涵义为政府利用权力干预,造成供给弹性缺乏,最终形成垄断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或者价差收入。

由此我们得出,政府采购中的租金是指因政府采购机构或人员的采购行为所形成的超额利润。

(二)经济租金。

所谓经济租金,就是要素资源所有者实际最终获取的收入与市场交易客体——该商品的一般租金之间的差额。

(三)寻租。

完全市场经济下,不存在政府利用权力干预等制度性阻碍,市场可以自发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自然就不存在寻租。

然而,市场是不完全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化配置,只有通过政府行为来协调配置,而想追逐更多利益的人便会去寻租,寻租由此产生。

美国经济学家塔洛克指出,只要存在官方限制,人们就总是要投入资源来获取事实上由于官方限制才得以被保证的边际利润;另外,经济学家克鲁格也指出,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

因此,寻租是在体制漏洞下的非正常经济活动,不能创造社会财富,却耗费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这种非竞争性的、追求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活动是真正意义上的寻租活动。

张卫东教授在他的文章《寻租理论分析》文章中给寻租下了一个初步的定义:“所谓寻租,就是寻求经济租金。

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与探讨

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与探讨

摘要: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施政府采购以来,此项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地发展,并且对于国家的公共财政框架、宏观调控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这并不表明政府采购就一劳永逸,没有任何问题。

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一些腐败行为慢慢浮现。

文章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产生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及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设租;防范对策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已有近二十年了,这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需求,也是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但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导致了寻租行为时有发生。

我们只有正确地认识寻租现象及它存在的原因,才能找出相应对策防止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政府采购和寻租行为的相关概念(一)寻租的内涵租即租金,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等。

寻租就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在完全市场经济下,不存在政府干预等障碍,市场可以自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在此种情况下不存在寻租行为。

然而目前市场还是不完全的,资源也就不能实现最优配置,只有通过政府来协调。

于是追逐利益的人就慢慢走向寻租。

寻租行为总是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但不合理,而这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社会动乱之源。

(二)政府采购的含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它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产生及其表现政府采购行为从管理到采购执行、付款、验收使用整个过程,涉及四方面的利益,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计算中心和物品使用单位。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通过购买、付款、验收使用的三者分离,构成相互牵制的机制,可以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

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行为经济分析

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行为经济分析伴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也日益成为寻租活动的高发领域。

本文研究的主题即是通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的研究,力图揭示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的经济学本质标签:政府采购寻租一、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的概念政府采购寻租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方和供应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以损失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为代价的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1.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概念的一般理解单从寻租的基本概念出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寻租是特指政府采购市场中采购方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或形成的“租金”的追求。

在这里,政府采购寻租行为分为“寻租”和“设租”两个过程,“寻租”过程是政府采购方对政府采购中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固有的租金的追求。

随着“寻租”过程的发展,逐渐出现了“设租”过程。

这里讲的“设租”是指采购方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供应商设置关卡和障碍,“逼”其交纳“过路费”。

任何在某一交易或活动中居于优势地位的人都可能有“设租”,其特点是“强者”利用权力向“弱者”发动攻势,最终获取非法收益,简单地说也就是以权谋私,这种寻租过程与腐败息息相关。

2.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寻租概念的广义理解通过对政府采购中“租金”流向的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同时也扮演着寻租者的角色。

对于供应商来说,参加寻租活动必然提高其收益,而这一部分收益的增加也是通过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实现的,即供应商通过参与寻租活动从政府采购方获得某种垄断特权而取得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这部分利润的增加来自于政府采购寻租成功后采购方所获租金的分享。

也就是说,在政府采购寻租过程中政府采购方和供应商“瓜分”了租金。

这时整个政府采购寻租活动的实质是采购方和供应商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双向寻租”,即在采购方进行寻租的同时,供应商也在寻租。

本文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后者,即广义的政府采购寻租行为。

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分析

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分析现代政府预算作为一种民众监督政府活动的制度,其所体现的政治色彩与政策倾向是相当明显的。

立宪政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历史。

在经济学的视野中,预算活动在作为政府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手段的同时,也体现为预算资金使用者竞争有限预算资源的互动博弈过程。

在这一竞争过程中,由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信息分布存在着非对称性,使得预算管理活动中诱发某种形式的“设租”与“寻租”行为成为了可能。

通过对预算管理中的“租金”价值加以适当的界定,分析预算管理寻租活动的运行机制与特征表现,比较不同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下抑制寻租行为的路径选择,提高公共预算资源的配置效率,自然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预算管理“租金”含义的界定通常意义上,政府预算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将预算管理这种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与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与国内学界往往视同于“腐败”的寻租活动联系起来,似乎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其实,腐败与寻租之间存在着诸多区别,我们对政府预算管理寻租行为的分析,也主要就其中合法性的寻租活动加以考察。

租金,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学范畴,最初是专指地租而言的。

近代以来,其概念不断拓宽,往往泛指各种生产要素的租金,即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在其他可选择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大款项的那部分收入,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

寻租经济学中,租金进一步被用来表示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导致垄断而形成的超额利润或价差收入。

就预算过程中的寻租活动而言,其租金的表现形式则显得相对隐蔽与复杂。

由于预算资金使用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与收益衡量具有相对模糊性,各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往往与公共利益相互叠加而难以区分。

按照传统财政学的分析范式,或许难以准确揭示预算活动中的租金价值。

然而,在具体实践和常识层面上,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确实存在。

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指出的,来自政府预算的资金流量是一笔被搜寻的奖金,能够从中获益并决定这项资金流量分配的人明白这个事实,因而展开寻租活动。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提要政府采购是当今世界各国管理社会和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的表现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监控中图分类号:F063.1文献标识码:A我国于2002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据粗略估计,在一般情况下,政府购买性支出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

寻租是指社会中人类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的非生产性活动,主要表现为非法的权钱交易。

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正在向着成熟与完善的阶段推进。

但是,由于目前政府采购制度化、法制化的水平还不完善,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寻租行为时有发生。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设租是从“权”到“钱”,寻租则是从“钱”到“权”。

政府采购是世界各国寻租行为发生频率较高的领域之一。

一、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具体表现我国政府采购中涉及的部门主要有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需求单位、财政部门和供应商,这五个部门贯穿整个采购过程。

下面以五个部门为对象,分析政府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

1、政府采购中心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之间的寻租行为。

政府采购的采购制度、程序、范围和采购限额标准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定。

政府采购中心为了降低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采购范围,增加自身权力,可能产生事前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寻租的行为。

其目的在于干预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的出台,使得政府采购中心有更大的采购权利,手中握有更多向供应商设租的砝码。

2、采购需求单位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之间的寻租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将以前的分散采购变为集中采购,必然要触及某些部门的既得利益,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巨大阻力。

没有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前,采购需求单位对本部门使用物品的采购,拥有对供应商设租的条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大部分物品的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极大的“侵犯”了采购需求单位的部门利益。

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研究

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研究作者:欧阳倩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7年第02期摘要:政府采购中寻租现象逐渐增加,导致资源配置不平衡,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文主要对政府采购寻租现象的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

提出规范采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健全法制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政府采购主体素质等措施,以便抑制政府采购寻租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内涵信息系统采购制度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行为得到了规范,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升,但是随着采购难度增加、新采购方式出现,在采购过程中的寻租问题也日益严重。

对政府采购寻租问题的探讨已成为必然。

一、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内涵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主体为了寻求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物品供给,通过税收等公共资金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过程。

我国现实的政府采购过程中,极易出现寻租行为,政府寻租是指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之间通过贿赂等手段实现各自的利益,其实质是资源与权力之间的相互交换。

采购主体利用权力对市场活动进行干预获取寻租的机会,以便从产品供应者中获取经济利益,供应商通过寻租获取资源的垄断供应权。

寻租将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扰乱市场秩序,从而导致政府信誉损害和腐败等一系列问题。

二、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原因分析1.政府采购主体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

政府采购寻租是权利和经济利益的交换,政府行为理论在前期都基于政府永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是人民的公仆,为公众谋取利益这一假设进行研究。

随着研究不断深入,人们意识到政府采购主体作为经济人,同样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政府采购原本是为了满足公众需求,但是政府既是采购政策的制定者,也是采购政策的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顾及个人或团体的利益。

当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采购执行情况时,采购主体会趋向迎合主管部门的行为。

满足这一目的后,采购主体便很可能利用手中权力和各供应商相互勾结,获取有利于自身的经济利益。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采购官员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两者逐渐趋同,构成了政府采购寻租行为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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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第2 2卷第 5期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社
Vo. 2N . 12 o5 Sp 2 0 e. 0 7
20 0 7年 9月
J U N LO EJN E H O O YA DB SN S N V R IY S C A CE C 1 O R A FB I GT C N L G N U I E SU I E ST (O ILS IN E I
大 多 由集 中采 购机 构代 理 采购 ,但这 并 不意 味着
购机 构 , 这对 物 品使用 单位 的部 门利益是 削 弱 。 物 品使 用 单 位 希 望 能 通 过 向政 府 采 购 主 管 部 门 寻 租 , 高采 购 限额标 准 , 小采 购 范 围 , 者 变集 提 缩 或 中采购 为分 散采 购 。其 目的都在 于尽 可 能维 护 自
1 物 品使 用单 位和 采购 主管 部 门之 间的寻 租 .
《 政府采购法》 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将 以前 的分
散采 购变 为集 中采 购 。没有 实行政 府 采购制 度前 . 物品 使用 单 位掌 握着 采 购本 部 门使 用 物 品 的绝对
提出采购计划 , 在经过批准得到资金支持后 . 由政 府集 中采 购机 构 负责具 体 采 购 ,货物 由使用 单 位
程 和可 能产生 寻 租 的各 个 环节
法, 但权 力 的运行 不可避 免地 伴有 权力 的寻租 。政 府 采购 中 的寻租 包 括设 租 与寻 租 .实 际上 是 一个 过程 的两 个方 面 。 是一 种 “ 一钱 ” 易过 程 . 都 权 交 设 租是 从 “ ” “ ”寻租则 是从 “ ” “ ” 权 到 钱 . 钱 到 权
推 行 也 将 是 一 个循 序 渐 进 , 需要 逐 步 完善 的 过 程 。 当前 种 种 不 健 全 因素 的存 在 , 致使 政 府 采 购 中还 存 在 许 多寻 租 现 象 。 此 . 为
只有充分认识政府采购 中寻租行 为的表现形式和产生环节 , 才能采取有效措施 , 进一步减 少寻租行为发生。
政府采购的寻 租现象分析及 政策建议
姚 立 , 吴 霞
( 京 工 商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北 京 1 0 3 ) 北 0 0 7

要 : 0 3年我国《 自2 0 政府采购法》 开始施行 , 政府采购工作开始 由分散走 向集中。 与其他改革类似 . 政府采购制度 的
吴 霞 (9 5 , , 17 一) 女 河南信阳人 , 北京工商大学 o 4级硕士研究生。 l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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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0 0 7年
第 5期
后 .物 品采购 的大 部分 权力 要 转移 到政 府集 中采
4 供应 商 和物 品使 用单 位之 间 的寻租 . 《 政府 采 购法 》 中规 定 物 品使 用单 位采 购 活动
和高效 , 防止不 良行 为 的产生 。
但 在 具体 操作 中 ,由于 现 行政 府 采购 管理 水
平 、 管 力度 与我 国市场 经 济发 展 的实 际情 况 . 监 使 政 府 采 购 在 执 行 过 程 中常 常 与 原 始 意 图发 生 偏 差 , 在着 一些 不容 忽视 和亟待 解决 的问题 。 图 存 从 1中我 们可 以清 楚地 看 到 政 府集 中采 购 的具 体 流


政府 采购 中可能产 生 寻租行 为 的环 节
20 03年 1 1日我 国《 府 采购 法 》 行 , 月 政 施 明
确提 出了政府 集 中采 购 的概 念 .政府 采 购 逐渐 从
分散 走 向集 中 。按 照 《 政府 采 购法 》 的集 中采购 模 式 , 府 采购行 为 从 审批 、 购 执行 、 收 、 款 整 政 采 验 付
关键 词 : 府 采 购 ; 中采 购 ; 租 政 集 寻 中 图分 类 号 :2 0 F 1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 9 6 1 {07 0 — 0 — 5 1 0 - 16 2 0 )5 13 0
政府 采购 是指 各 级 国家 机关 、事业 单 位 和 团 体组 织 ,使用 财政 性 资金 采 购依 法 制定 的集 中采 购 目录 以 内 的或 者采 购 限额 标 准 以上 的货 物 、 工
收稿 日期 :0 7 0 — 8 2 0 — 4 1
权 力 , 有对 供应 商 设租 的条件 ; 行 政府 采 购法 拥 实
基金项 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研究项 目。
作者简介 : 立 (9 1 )男 , 姚 15 一 , 江苏镇江人 ,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 院副教授 :
验 收。使用 单 位检 验货 物符 合合 同规定 . 以接受 予
后 , 算 中心才 支付 货款 。 样就 形成 了一 种相互 结 这
制 约机 制 , 而保 证 采 购 行 为 的公 开 、 平 、 范 从 公 规
程和 服务 的行 为 。寻 租是 指那 些 借助 于 权 力 的力
量 , 追求 自身经 济利 益 的非生 产性 活动 。寻 租活 来 动 不 仅会 造 成 寻 租 行 为 本 身 的资 源 非 生 产 性 消 耗, 而且 通过 引起 经济 扭 曲而导致 效 率损 失 政 府 采 购本 是 政 府 利 用 权 力 管 理 社 会 经 济 的一 种 方
个 过程 , 涉及 到 四个 方 面 的利益 , 即政 府 采购 主 管 部 门( 财政 部 ) 集 中采 购机 构 、 品使 用 单位 和供 、 物
图 1 政 府 采 购 流 程 图
应 商 。政府 采购 制 度通 过购 买 、 收 、 款 的三者 验 付
分 离 , 成相互 制衡 的机 制 构 政府 采购 行 为 的流程 一 般是 由物 品使 用 单位
己对物 品 的采购 权 ,增加 自己对 供应 商 和其 他 部 门设 租 的机会 。 在实 际运行 中 , 府集 中采 购 目录 政 和限额 标准 的颁 布很 不规 范 ,随意性 很 大 ,许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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