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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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城镇地区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征收的一种财政税收。

它的根据在于城镇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发展,确保城镇地区规划发展的合理性、可持续性,以及公共服务供应的公平性。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1、土地价值。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价值,这里指的是土地实际功能价值及其使用者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

2、土地建设及使用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土地计税金额也可以根据土地获取者所付费用调整。

3、土地开发程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金额还可以反映土地开发的程度。

4、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

对于非居民和个体户等土地使用者,其所得税状况也会是计税依据之一。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1、占地面积与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法。

这种方法是按占用土地面积和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确定税额,适用于证载覆盖度最大的城镇地区。

2、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

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是指根据城镇地价标准对土地的估价结果乘以纳税比例来确定税额的计算方法。

3、以所得税状况法求税额。

在某些地区,根据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如果土地使用者不缴纳所得税,则采取按百分比计税的方法。

4、以调查法求税额。

这种计税方法是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根据对城镇地区实际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税额,以反映城镇地域利用及发展状况,是当前比较常用的计税方法。

三、结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城市发展稳定、资源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计税依据多种多样,计算方法也十分复杂。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办理缴税时,应注意土地计税政策和标准,以免给自身以及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PPT课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PPT课件

举例:
1.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 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03年)
A.0元 B.2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注意: 1.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在内 3.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缴纳 举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范围的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的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1、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测量的,但有土地证的,以土地证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证后再作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第四节 税收优惠
这一节是本章的重点 总原则:非经营性的免税(可以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结合起来) 一、免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营业单位的经营用地,纳税。
举例: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 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最低 税额的20%。(×)(2006)

第9-13章土地使用税PPT资料65页

第9-13章土地使用税PPT资料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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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管理学院会计系 陈淑贤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城镇土地 使用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P212) ——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 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节不同地区的土地 级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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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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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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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8.企业(集体、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其用地能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反之,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纳税。
10.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土地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1000-1000) ×3 ×(5000-2000)/5000
=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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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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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五、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出租、出借之次月起 (4)新征耕地与非耕地:满一年起/次月起
一、纳税义务人
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集体和个人缴纳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组织测量:证书确认面积
(3) 尚未核发证书:申报面积
2.税率(考试提供)
大城市1.5-30元
中等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一、计税依据:
1.根据土地权属,计算纳税人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纳税人自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况,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合同等证明来计算面积。

2.根据租赁协议,计算纳税人租赁的土地面积。

对于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可以根据租赁协议上的面积信息来计算。

3.根据土地登记信息,计算纳税人使用的土地面积。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土地登记系统来确定土地使用者和面积。

二、计税标准:
三、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面积×计税单价
其中,计税面积是指根据前述计税依据计算得出的使用土地面积,计税单价是根据地方规定的计税标准确定的每平方米每年的价格。

四、优惠政策:
1.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比如农业、林业等,可能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或退还的政策。

2.对于困难地区或者特殊情况下的纳税人,可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减免或者折扣。

3.对于大规模的城镇土地使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收调整,以平衡土地资源的利用。

总体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纳税人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地方确定的计税标准进行计算的。

具体计税依据、计税标准和优惠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纳税人需要根据地方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国务院令(2006年4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2006年4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成文日期:2006-12-31《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2006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标准版文档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标准版文档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适用税额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适用税额求得,其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计算公式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一)纳税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 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 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8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税法》

➢ D.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 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代管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析】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
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故正确答案为A、B项。
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 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 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 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 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 别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具体如下:
(三)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三北”地区(我国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供热企业,自2016年1 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 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 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 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 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
各方分别纳税。 ➢ (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
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 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地使⽤税计算⽅法在我国,税收具有强制性,也分了很多的税种,其中⼤家⾮常熟悉的⼀项就是⼟地使⽤税。

那么,⼟地使⽤税计算⽅法是什么呢?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地使⽤税计算⽅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地使⽤税计算⽅法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城镇⼟地使⽤税采⽤定额税率,即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中、⼩城市和县城、建制镇、⼯矿区分别规定每平⽅⽶⼟地使⽤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三)⼩城市0.9元⾄18元;(四)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

⼤、中、⼩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农业正式户⼝⼈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在50万以上者为⼤城市;⼈⼝在20万⾄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在20万以下者为⼩城市。

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地使⽤税含义⼟地使⽤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范围内使⽤⼟地的单位和个⼈,以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种税赋。

由于⼟地使⽤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地使⽤税城镇⼟地使⽤税根据实际使⽤⼟地的⾯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般规定每平⽅⽶的年税额,⼤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税和城镇⼟地使⽤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法。

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北京城镇⼟地使⽤税如何计算?北京市城镇⼟地使⽤税的六个纳税等级具体为:每平⽅⽶年纳税额⼀级⼟地30元、⼆级⼟地24元、三级⼟地18元、四级⼟地12元、五级⼟地3元、六级⼟地1、5元。

谈起城镇,可能⼤众都不太明⽩。

城镇⼟地使⽤税其实是⼀种以⼟地为征税对象的资源税,全国各地都要征收,但是具体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那么在我们⼨⼟⼨⾦的⾸都,城镇⼟地使⽤税如何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

⼀、城镇⼟地使⽤税的征收前提现⾏《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地使⽤税暂⾏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范围内使⽤⼟地的单位和个⼈,为城镇⼟地使⽤税(以下简称⼟地使⽤税)的纳税义务⼈(以下简称纳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地使⽤税。

纳税义务⼈1.拥有的单位和个⼈是纳税⼈。

2.拥有⼟地使⽤权的单位和个⼈不在⼟地所在地的,其⼟地的实际使⽤⼈和代管⼈为纳税⼈。

3.⼟地使⽤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为纳税⼈;4.⼟地使⽤权共有的,共有各⽅都是纳税⼈,由共有各⽅分别纳税例如:⼏个单位共有⼀块⼟地使⽤权,⼀⽅占60%,另两⽅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地使⽤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地。

从2007年7⽉1⽇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地也要征收城镇⼟地使⽤税。

城镇⼟地使⽤税的特点1.对占⽤⼟地的⾏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差别幅度税额。

⼆、北京市城镇⼟地使⽤税的计算⽅式北京市⼟地使⽤税的征税范围为北京市城区、近郊区⾏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和建制镇、⼯矿区。

城区、近郊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均以北京市⼈民政府确定的⾏政区划为依据。

根据北京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北京市城镇⼟地使⽤税等级分为六级,⾃2007年1⽉1⽇起每平⽅⽶各级⼟地税标准为:⼀级⼟地30元;⼆级⼟地24元;三级⼟地18元;四级⼟地12元;五级⼟地3元;六级⼟地1.5元。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推动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征收对象及税率1.征收对象:凡在贵州省城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单位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2.税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进行划分,具体如下:-住宅用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年10元的税率征收。

-商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年20元的税率征收。

-工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年30元的税率征收。

-旅游用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年15元的税率征收。

-其他用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年5元的税率征收。

三、税费计算1.税费计算基数: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基数为用地面积乘以相应税率。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每年的3月1日前向税务部门报送土地使用信息,并在4月1日前缴纳上一年度的土地使用税。

3.免税政策:以下情况免征土地使用税:-个人自住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企事业单位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其他由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四、征收程序1.登记申报: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土地使用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计税确认:税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核实土地使用面积和税率,并做出税费计算确认。

3.发送通知:税务部门应在计税确认后向纳税人发送土地使用税通知书,并告知纳税期限和征缴方式。

4.纳税缴款: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将土地使用税款项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并保存相关缴款证明。

5.监督检查: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的土地使用信息和缴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纳税人依法支付土地使用税。

五、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具体如下:-未按时申报土地使用信息的,每延迟一天,处以罚款100元。

-未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款的,每延迟一天,处以罚款200元。

六、附加条款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税征收。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贵州省税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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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有 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 准为每平方米。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 际占有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定额税率,即 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 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 方米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
二、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 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二)房产部门在房租调整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 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四)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 福利工厂用地。 (五)集体和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 儿园用地。 (六)基建在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国家产业政 策支持),可减免。
第二节
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 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 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集中,符合 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指国家制定 的用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与缴纳 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 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 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 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 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承担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一)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 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面都是纳税 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9-1:设在某城市的一个企业,使用土地面
积为10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 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 请计算其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 =10000×4=40000 (元)
第四节
税收优惠
一、 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法定减免)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的土地。 (三)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 土地。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 ( )。
A.建筑面积 B.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C.使用面积 D.居住面积 答案:B
2.下列占用土地的行为,应征收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是( )。 A.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 B.公园自用的土地 C.军队办公占用的土地 D.企业内绿化占用的土地 答案:D
(十二)经贸仓库、冷库征税。 (十三)房产管理部门对经租的住房减免税照 顾。 (十四)物资储运企业,经营情况好的,可征 税,无力承担的,免税。 (十五)向居民供热并收取取暖费的供热企业,暂 免征收。
第五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 土地所在地缴纳。 三、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 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 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二、多项选择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和纳 税人包括( )。
A.占用或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 B.国有土地 C.不包括农业用地 D.政府办公用地 E.拥有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 BC
2.下列占用城镇土地的行为中,需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有( )。 A.军办企业的用地 B.机场飞行区用地 C.水利设施及管扩用地 D.水电站发电厂厂房用地 E.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答案: CDE
三00平方米,其 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绿化区,企业子弟 学校占地1000平方米。另外,该企业出租土地 一块计2000平方米给其他单位使用,还借1000 平方米给部队作训练场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 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 地使用税为( )元。 A.50000. B.40000 C.36000 D.32000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用地 免征。 (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 园用地,能与企业的其他用地区分的,免征。 (九)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免征。 (十) 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 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十一)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 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 源用地(16项)特殊用地给予一定的照顾。
答案: AD
3.下列单位和个人,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的有( )。 A.占有国有土地的外资企业 B.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C.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D.所有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 个人 E.实际进行经营活动未确定国有土地 权属的我国公民 答案: ABCE
4.下列各项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 A.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B.企业厂区内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 C.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D.供(配)电、供排水、防风、防沙等设施 用地 E.各种采油(气)井、注水(气)井、水源井 用地
答案:C
1、城市 大城市:1.5---30元
中等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2、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 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 税率求得。其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有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七)城镇内的集市用地由各地方税务局决定征 收或免征。 (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用地,原则上 应征,但有困难的,地方税务局可决定减征、免 征或缓征。 (九)原房管部门代管的私房,可减、免征。 (十)对各类危险品仓库等所需的防火等安全防 范用地暂免征税。 (十一)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 内的荒山等未利用的土地,免征。
3.下列表述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规 定的是( )。 A.企业内的广场、道路、绿化等占用的 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也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如公安等),应征土地使用税 D.对已经完工或已经使用的建设项目, 其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案:D
4.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 表述正确的是( )。 A.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 单位或个人缴纳 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的暂不缴纳税款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 按其使用面积纳税 D.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按实际 使用面积纳税 答案: C
5.某生产企业坐落在某县城,经有权部门核 定2007年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5000平方米, 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子弟学校占 地1500平方米、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该 地每平方米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元。该企 业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 A.31500 B.37500 C.42000 D.45000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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