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及相关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起诉状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起诉状逾期利息引言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往来方式。
然而,由于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通常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具体数额,因此在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时,产生的逾期利息问题成为了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本文档将介绍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一份示例起诉状,供借款人在起诉借款人时参考。
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借款人有义务支付逾期利息。
具体的逾期利息数额,一般可以根据几种方式确定:1.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逾期利率;2.根据银行当前同期贷款利率确定的逾期利率;3.根据当地人民法院确定的利率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逾期利率,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未借款人和出借方提供公平、合理的利率计算方式。
起诉状示例是一份起诉借款人逾期利息的民事起诉状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人民法院:原告(借款方):X住质:X联系方式:X被告(出借方):X住质:X联系方式:X案由:借款合同逾期利息纠纷案号:X原告X与被告X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X元,借款期限为X日,利率为每年X%。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被告有义务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然而,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被告未按时归还借款,导致借款本金和利息形成了逾期金额。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由于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鉴于当前的同期贷款利率为每年X%,被告应支付的逾期利息为X元。
在此,原告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逾期利息X元,并要求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签名)日期:年月日结论在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问题是一个常见而重要的争议点。
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方,都有权利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文提供了有关逾期利息法律依据和一份起诉状示例,希望对您在处理民间借贷逾期利息问题时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抵押房屋起诉状

民间借贷抵押房屋民事起诉状模板原告: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_____________%计算,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___的房产,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基本事实1.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_____%。
2.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被告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的房产(产权证号:_________)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并与原告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号:_________)。
3.原告已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民间借贷合同起诉书7篇

民间借贷合同起诉书7篇篇1原告:[XXXXX](以下简称原告)性别:[X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族住址:[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代理人:[XXXXX](填写相关代理人信息)被告:[XXXXX](以下简称被告)性别:[X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族住址:[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信息应一并标注)案件背景描述及争议概述:本案系原告与被告因借贷事宜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
因被告(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到期时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
一、借款事实及证据: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整,借款期限为XX 个月,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同时约定了借款利率为年利率XX%,还款方式为每月付息,到期还本。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借款本金。
但被告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
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
二、诉讼请求:鉴于上述事实和证据,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整;2. 判令被告支付借款利息(具体数额按照合同约定计算);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4.(如有其他要求可在此添加)三、事实和理由: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证据清单及来源:1. 借款合同;2. 银行转账记录;3.(如有其他证据可在此列出并简要说明)五、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承担:原告认为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违约方即被告承担。
民间的借贷起诉状(3篇)

民间的借贷起诉状(3篇)民间的借贷起诉状(精选3篇)民间的借贷起诉状篇1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莆,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2、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应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首先是自己约定利率,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就以四倍起诉)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为由,分_____次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总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第一次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如不止一次,继续列);被告_______________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
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间的借贷起诉状篇2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__年_月_日生,农民,住定西市__区_镇__村。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起诉状原告:张三被告:李四恭敬的法院:我是原告张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并就此向贵院提交如下起诉状:一、案件基本情况1.原告张三,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 市XX区XX街道XX号;2.被告李四,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 市XX区XX街道XX号;3.借款事实:原告张三于2022年1月1日向被告李四借款人民币100,000元;4.借款用途:原告张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
二、事实经过2022年1月1日,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达成口头借款协议,约定被告李四向原告张三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双方约定,借款用于原告张三购买房屋。
根据约定,被告李四于2022年1月1日将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直接转账至原告张三的银行账户。
原告张三收到借款后,按照约定购买了房屋。
然而,自借款之日起至今,被告李四向来未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张三多次与被告李四沟通催讨借款,但被告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归还借款。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原告张三特向贵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李四归还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2.判令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的诉讼费用。
四、证据及证据来源原告张三将提供以下证据予以证明:1.借款协议: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口头借款协议;2.转账记录:原告张三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李四已向原告张三转账100,000元;3.通信记录: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证明原告张三多次催讨借款;4.其他相关证据:如有需要,原告张三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
五、诉讼费用原告张三请求被告李四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七、审判建议鉴于被告李四明确承认借款事实,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2024年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一、起诉原因【原告姓名】和【被告姓名】在【日期】签订了【借贷协议合同】,约定【金额】元,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本金和利息。
但是自借款协议签订时间后,被告一直没有偿还协议中所约定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而且一直以来避而不见,并拒绝与原告沟通协商,因此,原告不得不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刻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诉讼请求1.被告应立即支付借款本金【金额】元和利息共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2.被告应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1.原告与被告在【日期】签订了《借款协议合同》;2.借款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金额】元,利息为【年利率】%。
被告应在【日期】之前偿还完毕,但被告一直推迟偿还时间,故违反了借款合同协议;3.原告多次约束被告偿还借款本息,但被告始终置之不理,无视原告的合法请求;4.为了解决纠纷,原告曾经多次尝试与被告进行谈判,但被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实现债务履行;5.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借款协议的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合法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证据1.合同文本的复印件一份;2.财政局出具的证明原告无欠税款、无不良财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3.征信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原告有良好的还款记录;4.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短信、邮件等多种凭证;5.现场勘查报告。
五、诉讼费用和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权利义务告知1.原告获得胜诉后,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若被告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裁判法》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本诉状及其他诉讼材料中所陈述的事实和证据均系事实真实、证据充分,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七、代理人特别委托律师【代理人姓名】为本案的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出庭应诉、查看卷宗、发表代理意见等一切必要的法律行为。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文本】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XXX,现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贵院提起民事起诉,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交以下事实和证据,希望贵院依法处理此案。
一、基本事实1. 原告XXX是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2. 被告XXX是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3.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X元;4.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5. 原告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借款金额及利息按期支付给被告;6.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二、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X元;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因此次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3. 其他原告认为应由被告承担的损失和费用,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证据1. 借款合同正本及复印件;2.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支付凭证;3.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通信记录、短信记录等;4.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
四、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被告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已经构成违约行为。
原告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期支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支付相应的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原告在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原告因此次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五、诉讼费用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民间借贷起诉状 要求支付律师费 起诉状

民间借贷起诉状 要求支付律师费 起诉状以下是⼀个关于⺠间借贷起诉状要求⽀付律师费的模板,其中包含了横线填空部分,供您参考:⺠间借贷起诉状原告: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职务:_被告: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职务:_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即偿还原告借款本⾦______________元,并按照合同约定⽀付利息⾄实际清偿之⽇⽌(利息暂算⾄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元);2.判令被告⽀付原告因此次诉讼产⽣的合理律师费______________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笔借贷关系。
根据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被告向原告借款______________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还款义务,但被告置若罔闻,拒不偿还借款。
根据《合同法》及《⺠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借款⼈未履⾏还款义务,导致债权⼈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时,债权⼈有权要求借款⼈⽀付相应的合理律师费。
原告因被告未履⾏还款义务⽽不得不委托律师代为提起诉讼,产⽣了合理的律师费⽤。
根据律师费相关规定及双⽅借款合同的约定,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付原告因此次诉讼产⽣的合理律师费______________元。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
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贵院,恳请法院依法⽀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付借款本⾦、利息及律师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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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X ,男,汉族, X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 ,手机: 被告: XXX ,男,汉族, X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住莆,身份证号码: 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XXX 元; 2、从 XXX 年 X 月 XX 日(应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 息(首先是自己约定利率,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就以四倍起诉) 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XXX 元);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 XXX 因 XXX 为由,分 X 次向原告 XXX 借款总共人民币XXX 元,第一次 于 XXX 年 X 月 XX 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XXX 元,(如不止一次,继续列);被告 XXX 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 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____年__月__ 日 /
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 年 3 月 15 日)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 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 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 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 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 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 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 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住手 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 /
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 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 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 允许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1999 年 2 月 13 日) xx 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 (1998)192 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 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 〔一九九一〕二十一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 办理。
此复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年 7 月 2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第 502 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 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 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 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 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 于催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8 条的规定,应要 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 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 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 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 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 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 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份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 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 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 6 条规 定计息。
9.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 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 率计息。
10."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 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 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 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 134 条第 3 款及《关于贯彻执 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试 行))第 163 条、第 164 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1 2."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 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 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
1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 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4."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 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5."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 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 6."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 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 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允许而重新对偿 还期限或者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再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 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 (试行)第 108 条、 109 条、 110 条的规 定处理。
17."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 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 89 条第 2 项以及《意见》 (试行)第 112 条、 113 条、 114 条、 115 条、 116 条的规定处理。
1 8."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 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 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 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 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