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员工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嘉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包括临时用工)。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三条获得突出贡献奖的条件:

(一)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率先采用新技术、新成果,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地增加;

(二)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程序,使工作效率有较大地提高;

(三)及时避免重大恶性事故(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报损、火灾等导致公司严重损失)发生;

(四)为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其它行为(如重大改革、融资、引进项目等)。

第四条员工的突出贡献奖由集团的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评定。集团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副总裁、公司总经理组成。

第五条每年度评选一次突出贡献奖。

第六条突出贡献奖推荐评审程序:

(一) 凡符合第三条所述条件的员工,均可由集团各级领导提名推荐或自荐;

(二) 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于每季度末的10个工作日前将《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交至集团综合部;

(三)集团综合部对申请突出贡献奖的原因进行核实,将《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递交至集团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由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确定获得突出贡献奖人员名单,并决定奖金等级。

第七条突出贡献奖的奖励办法:

(一)以全年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 %作为当年突出贡献奖的奖金;

(二)突出贡献奖的奖金分为四个等级,以获奖本人的月工资额(不含各项奖金)为基数;

1、特别奖

由集团总裁确定。

2、一等奖

(1)由于工作中积极创新,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增加在10万元以上;

(2)因避免重大恶性事故,挽回公司损失在10万元以上;

(3)为集团融资50万元以上;

(4)引进项目,年产值在30万元以上。

一等奖金:为本人月工资额的300%。

3、二等奖

(1)由于工作中积极创新,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增加在6万元以上;

(2)因避免重大恶性事故,挽回公司损失在6万元以上;

(3)为集团融资30万元以上;

(4)引进项目,年产值在20万元以上。

二等奖金:为本人月工资额的200%;

4、三等奖

(1)由于工作中积极创新,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增加在3万元以上;

(2)因避免重大恶性事故,挽回公司损失在3万元以上;

(3)为集团融资10万元以上;

(4)引进项目,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三等奖金:为本人月工资额的100%。

(三) 突出贡献奖为一次性发放奖金,随员工工资一同发放。

第八条获得突出贡献奖的员工,其《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罚则

第九条集团各级领导营私舞弊,把其他员工的突出贡献成果据为己有,或恶意隐瞒员工的突出贡献成果,一经核实,按照《异动管理制度》中辞退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综合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 天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 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 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 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 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 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 ;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 〕号160 号文件)规定执行。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药行业和管理及投资等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委员会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意见。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联系和筹备会议,协助委员会跟踪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 (三) 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主要包括: (一) 协助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国内同行业发展动向等资料; (二)协助联络、组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或专项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论证; (三)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组织审核、评估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起草拟审议文件,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 (四)完成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程序如下:

岗位津贴制度

蓬莱市虎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津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2006]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 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30元/工; 2、井下辅助工: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 10元/工; 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 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 (一)、通讯信息费: 1、发放范围。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 1、发放范围。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蓬莱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蓬莱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 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3、享受通讯费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属下列人员之一者,从当月起停发津贴补贴 1、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董事与股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投资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公司投资评审小组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干部管理条例

干部管理条例 1 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干部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干部的培养发展和自我提高,特制订本条例。 1.2适用范围 本条例参照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制订,适用于公司在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指:公司现行组织机构中,一级组织架构所对应部门的(副)部长、(副)主任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 2 工作纪律作风建设 2.1基本要求 2.1.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1.2发扬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识大体、顾大局,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 2.1.3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1.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积极宣传、推行和不断实践企业文化,努力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 2.1.5遵守国家、公司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员工反映的问题有权向组织部门说明和申辩。但不得刁难、打击报复反映意见的员工,否则,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理乃至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2.2遵守考勤与休假制度 2.2.1自觉参与考勤,严格按照作息规定按时上下班。

2.2.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学习或会议,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2.2.3因公外出或出差前,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或《出差登记表》,按以下层级履行报告程序: a.公司总经理因公出差或离开本市区,出行前需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出行,回司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总经理外出,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临时主持工作。 b.公司副总经理因公外出在本市区内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因公外出离开本市区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由总经理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回司后均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c.公司中层干部因公外出,本市区且1天以内的,出行前和回司后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出1天以上(含1天)或离开本市区内的,须向总经理报告。 违反上述报告程序者,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若对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其本人相应责任。 2.2.4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期间,行程安排变化或差旅地点发生移动时,应报告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由主管领导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或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2.2.5领导干部个人请假,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领导干部节、假日及休假期间,离开本市区的,需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去向。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的,一经查实,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时扣罚当事人2-5分。 3 工作考核与评价 3.1工作总结与汇报 3.1.1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一9:00前须将本部门上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计划发送人事行政部,并抄送主管领导。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合伙企业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有限合伙企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合伙协议》、《基金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代表5人,普通合伙人委派3人,外部专家委员3人。外部专家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 (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参与拟投项目的投资表决,但对拟投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以上表决通过,每届任期3年。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或基金合伙人退出基金,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补选新的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投资决策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经投资管理部门审议通过的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审批通过投资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对投资产品研发、投资方案和投资策略等进行审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投资分析和跟踪检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版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 版

干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打造职业化管理团队,为企业发展培养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阿波罗公司及旗下所辖所有分子公司。 三、管理职责 1、董事会:负责本制度审批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执行; 2、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执行; 3、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和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 4、各级管理干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执行各项工作。 四、定义 干部是指在工作中履行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控制和激励等职能,对其它员工进行管理,并对部门的业绩进行直接负责的管理岗位人员。在公司职级中,具体指主任级及以上岗位人员。 五、具体内容 1、选拔及任命 1.1干部队伍的选拔严格按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进行,并按对应流程进行 综合评估后才可定为候选人; 1.2干部候选人在筛选时,须严格对其价值观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估,价值观和 职业素养不匹配的,严格拒绝录用; 1.3 干部候选人正式任命前需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 审团对其进行评估;

1.3干部的任命须经综合管理部综合评估后,提报副总经理审核,经董事会批 准后正式任命。 2、培训 2.1培训作为组织的发动机,是保证员工胜任工作岗位的有效手段之一,管理 干部既是受训者也是培训讲师,承担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2.2管理干部须主动担任公司培训内训讲师,积极主动分享管理经验和知识、 技能,并积极收集培训素材、开发培训课件; 2.3 管理干部须根据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级培训,应达到岗位要 求的培训积分值; 2.4 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体系构建和培训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干部的培训档 案(培训积分卡)。 3、目标制定与结果提报 3.1目标制定。干部人员每月28日前,须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月工 作目标和计划,详见附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3.2干部人员的工作总结和计划须与直属上级进行沟通,结合公司阶段性工作 目标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原则上,工作计划须包含部门重点例行工作和专项改进工作; 3.3干部人员的《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须提报直属上级、综合管理部总监、 副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其中副总经理《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可直接提交董事会成员; 3.4 逾期未及时提交《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由稽核部进行稽查,对当事 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告;

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股东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并进行决策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为公司股东会成员。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由公司监事担任。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股东任期一致,期间如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新公司股东补任。 第六条公司设评审委员会由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及外聘专家组成,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向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评审情况,负责决策委员

会的资料准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战略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全体员工切实执行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 对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进行决策。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由公司有关部门将需决策委员会审批的投资、融资等项目的可行性调查报告、风险审查报告等资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在接受申请后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向决策委员会主任报告,并提出会议安排。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主任根据评审委员会主任的提议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向决策委员会介绍决策项目的基本情况、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供参会决策委员讨论决策。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讨论,提出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对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由该项目的主管或有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应该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为全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信息。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思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的质量,依据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一、班主任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工作 1、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政治学习或班会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班级稳定。做好本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在军训、实习、就业等各阶段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使本班成为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2、认真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班级凝聚力。 3、加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安全事故的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4、班级无恶性事件发生(主要指恶性打架、打群架、或因其它构成刑事案件的)。 (二)班级管理 1、班级档案齐全(含花名册、考勤表、学生住宿情况及联系方式、学籍卡、课程表、班级各层次学生干部及党员、入党积级分子、团员名单和相关考核材料、评优及处分文件材料等),记录详细准确。 2、学生流失率、交费率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要求。 3、经常下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巡视检查课堂、升国旗、课间操、宿舍卫生、早操及晚自习情况,每周检查早操、课间操、晚自习,学生宿舍各不少于二次。对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学生能够及时教育、批评处理。 4、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评定及学校布置的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学生各学期、各学年鉴定。 5、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无弃权。 6、经常深入课堂,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班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注意优秀生的发展与培养,对学习差的学生进行督促和帮助,指导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高班级的学习成绩。 (三)其他 1、积极参加班主任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通过各种方式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交换学生在校的学习、思想情况,密切家长和学校的配合,共同开展对学生成长进行教育。 二、专兼职班主任月考核 月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安全考核两项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 1、日常工作(满分100分) (1)两操:要求专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5次、出课间操5次,每次得1分(周10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2次,出课间操3次;每次得3分(周5次得15分;按月4周得60分)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没有出操时,班主任也要求签到。 (2)晚自习:专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2分(周5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3分(每周2次得6分;按月4周得24分)。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加强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北京市有关政策和资源,充分尊重各学院意见并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贴发放既要惠及全体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有关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全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经费来源

自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为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54所高校按年度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中央在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北京市与中央高校共建经费中列支,按年度拨到学校。北京市按照每200个学生设立1个辅导员岗位,每个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下拨辅导员岗位补贴。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及分配方案,在对辅导员进行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发放至辅导员。 四、发放范围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辅导员岗位的界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范围为: 1、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者,包括学院等基层单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院还可包括从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日常管理的党务秘书; 2、学校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学生党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 3、根据工作需要,由学院聘请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人员; 4、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备案,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在校学生; 5、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 五、发放方式 学校将每学年辅导员岗位补贴总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辅导员岗位补贴,占当年度北京市下拨经费额度的

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落实和执行《干部管理条例》,特制订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管理干部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30%绩效工资,第二次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三次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1、出现迟到、早退、无条(证)外出,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者; 2、在上班时间内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睡觉、玩手机、打游戏、吃东西、无故离岗、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和视频者; 3、对本部门员工假期、加班申请、考勤记录审核不严; 4、酒后上岗者(除陪业务客户或经领导批准外); 5、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者 6、因本人原因工作未及时交接到位给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者; 7、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的有垃圾的; 8、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 9、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出现打电话、说话、看电子书、打游戏、睡觉等扰乱活动纪律行为者;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培训活动或累计两次无故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 11、不服从上级管理,用言语顶撞上级者,或是用冷暴力消极怠工者; 12、集团经理办公会、生产管理会议安排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者; 13、一个月内不组织召开部门例会或车间晨会者; 14、利用职务影响力,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5、监管不严,部门出现失盗,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6、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出现批量废品,一批次价值在3000元以下者; 17、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复采购,给集团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8、审核、把关不严,经手签字事项出现问题,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19、部门间协作出现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者; 20、部门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额在1000元--3000元者;

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XXXX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本司发展战略需要,增强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投资决策的管理、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直接进入委员会。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适宜任职或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订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事规则; (二)组织制订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提出意见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对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报董事会; (五)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六)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后报董事会;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收集或委托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行业发展动态及监管动态; (二)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报告及发展规划; (三)本司经营状况分析报告; (四)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析报告;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组织调研、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保持与经营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及时掌握本司经营发展动态,对本司经营管理及客观基础环境有清楚的认识。 第十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办公室、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报告、意见,以及掌握的本司经营管理信息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决策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称“园区”)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园区国有企业效益,增强园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国有企业经营风险,确定园区国有企业的发展规划,完善园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园区工委、管委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决定园区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及行业布局方案,对园区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进行指导,对园区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决策和监督,审查园区国有企业投资策略和规范程序。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暂定五人,由园区工委、管委会任命,条件成熟时,聘请2名外部专业人士作为独立委员参加

委员会。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审议确定园区国有企业发展战略; (二)审议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 (三)对园区国有企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 (四)对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园区国控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园区国控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受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的企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重组、分立或合并、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 (五)对国有企业发展中其他重大的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园区工委、管委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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