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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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做好各类办公文稿的起草、校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上传下达工作;

三、收集、整理全馆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做好目标任务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

七、做好后勤服务和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八、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文化馆工会工作;

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馆内财务工作,做好日常收入、支出账目,按《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建账,依法核算;

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开支;

四、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好财务分析,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六、协助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对文化馆的图书、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进行建档、归档,加强档案的收入、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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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文化馆各部门、各专业艺术培训、大型文化活动档案的建档和移交,分类归档,并准确填写所属年度、移交时间、数量、责任人等;

三、做好职工档案的基本情况统计、建档,每年年终对在岗职工全年的工作考勤、工作总结、工作成果、奖惩情况汇总备案;

四、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核对,严禁弄虚作假,随时掌握和补充档案变化情况;

五、案卷的销毁、损毁、遗失必须经领导批准或文字证明再进行登记处理;

六、各部门职工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要具备相关手续,如需借阅带走需经馆领导签字同意;

七、外单位来人查阅和借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和借阅;

八、借阅档案者不得遗失档案,并保证档案的整洁、清洁,切忌折卷、勾画、涂改、折叠。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活动辅导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美术、书法、摄影、非遗等艺术展览交流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

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协助创建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和各类文艺活动室;

四、负责各业余文艺社团和各文艺协会的联络、辅导、

组织;

五、负责文化馆直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的管理和辅导,

开展系列排练、创作及演出活动;

六、负责组织全市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

学、曲艺等多种形式的文艺辅导培训活动,培养文艺骨干,多出作品,力出精品;

七、负责组织安排业余文艺团体、艺术骨干人员参加文

艺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八、负责各类文化活动和培训活动数据、资料、图片、

档案材料的收集、建档、归档;

九、负责活动期间演出设施、设备、服装、道具的管

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发放、回收;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策划部工作职责

一、策划、实施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二、负责各类艺术展览交流活动的策划、实施;

三、协助馆领导和各部门策划和实施各类文化艺术培训;

四、协助馆领导开展文化市场调研,拓展群众文化事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

五、负责文化馆开展有偿服务的策划、实施;

六、负责非遗研究、征集、传播、展示、交流活动的策划实施;

七、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前期相关筹备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征集、研究和咨询工作;

四、编制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五、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拟定保护计划;

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巩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少年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活动。

七、利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策划及实施开展国内国外的展示和文化交流活动。

八、打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项目,加强项目的传承、保护和推广工作,努力探索项目的生产性方式保护。

九、协助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舞蹈音乐工作室职责

一、根据舞蹈、音乐(声乐、合唱、器乐)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馆办各类舞蹈、音乐团体的培训辅导、演出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舞蹈、音乐创作、培训辅导、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舞蹈、音乐社团及省市舞蹈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舞蹈、音乐排练、演出、培训、辅导、讲座、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舞蹈、音乐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

乡镇指导开展专业活动,每年下基层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学工作室职责

一、根据文学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文学创作、培训辅导、活动组织工作;

三、负责业余文学社团、省市作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文学培训、辅导、讲座、交流等活动;

四、负责文学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五、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专业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

六、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七、完成《西**文学》一年4期的编辑、出版任务;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术工作室职责

一、根据美术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美术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美术创作、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美术社团、省市美术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美术培训、辅导、讲座、展览、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美术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美术辅导、展览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书法工作室职责

一、根据书法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书法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书法创作、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书法社团、省市书法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书法培训、辅导、讲座、展览、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书法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书法辅导、展览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摄影工作室职责

一、根据摄影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摄影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摄影创作、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摄影社团、省市摄影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摄影培训、辅导、讲座、展览、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摄影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摄影辅导、展览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演艺厅文明须知

一、自觉遵守演艺厅场馆规定;

二、室内观看演出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影响妨碍他人观看演出;

四、切勿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五、爱护厅内设备,不得随意动用厅内灯光、音响;

六、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踩座椅,不在建筑物或桌椅上涂写刻画;

七、严禁吸烟,确保厅内人员、设施安全;

八、请自行保管好私人物品,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综合排练室管理制度

一、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排练室;

二、排练室钥匙统一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

三、进入排练室需检查室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解决;

四、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移动室内设施设备;

五、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六、活动结束检查室内设施、设备,与管理员作好交接手续;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美术书法培训室管理制度

一、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培训室;

二、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在设备、设施上乱涂乱画,不得随意倾倒颜料、墨汁;

三、严禁将室内物品随意移动和外借使用;

四、培训室钥匙统一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

五、私人物品,不得乱堆乱放,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六、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综合教室管理制度

一、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排练室;

二、教室钥匙统一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

三、进入教室需检查室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问题及时报告

管理员解决,

四、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移动室内设施设备;

五、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六、活动结束检查室内设施、设备,与管理员作好交接手续;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爱护室内的公共设施、设备;

二、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三、室内严禁吸烟;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五、书籍、报刊均登记造册、分类陈列,阅后请放回原位;

六、严格遵守借阅管理制度,凡需借阅务必进行签名登记;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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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功能室管理规定

幼儿园功能室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西湖幼儿园功能室管理制度美术室管理制度 1、美术室由专人(李维老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要摆设整齐。幼儿使用的橡皮泥、彩色卡纸、油画棒等等及时添置。 3、轮到活动的班级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幼儿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开放的时间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4、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室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5、师幼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随意乱堆放。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幼儿园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结束,各班保育员要搞好室内整洁,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幼儿图书阅览室由专人(陈柳志老师)负责管理,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并在书柜摆放整齐。

3、轮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幼儿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4、室内图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需向管理员登记。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要喧哗、打闹,不要乱丢纸屑、杂物,不要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教师要加强指导,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培养幼儿的归位意识。 7、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科学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李维老师)负责管理。 2、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3、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较贵重,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生活访管理制度 1、生活坊有专人(杨兰老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各物品应规范摆放整齐。

学校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二、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六、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七、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八、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保管,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科学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

【管理制度)文化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文化馆管理办 法

文化馆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文化馆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文化馆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保障人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馆是指县级之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包括省、地区(市)、县(市、区)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文化中心。 第四条县级之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馆的建设和监督管理,且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文化馆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文化部负责全国各级文化馆的监督管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馆工作,且对本级文化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上级文化馆负责对下级文化馆开展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分别制定全国各级文化馆建设规划和标准,且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县级之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行政区域分级设立文化馆。 第四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文化馆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且保证文化馆建设用地的需要。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馆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的布局和规模,应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确定,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文化馆建设标准。 第六条文化馆的建设选址,应符合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方便群众参和的条件。 文化馆的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本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文化馆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应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壹致):多功能厅、展览厅、宣传廊、培训教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舞蹈(综合)排练厅、资料室、老年人活动室、文艺创作室等,以及管理用房、辅助用房。有条件的应建有小型剧场和室外活动场所。 第八条文化馆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关联文化资源,且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第九条文化馆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关联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因城市建设需拆除文化馆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于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且征得上壹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各功能室管理使用要求

安定区内官营学区 各功能室管理使用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均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将学校各功能室的管理使用要求如下: “九室”即: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心理辅导(咨询)室、卫生(保健)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 一、实验室的管理使用 1、小学科学、中学物理仪器室:一卡两账十二表(单)三上墙。 一卡:仪器陈列卡(每个仪器柜外必须有仪器陈列卡) 两账:仪器明细账、总账。 十二表(单):借还登记表、实验登记表、设备报损表、实验通知表(单)、仪器维修记录表、仪器报损登记簿、自制教具登记表、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教研活动登记表、课外科技活动登记表、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登记表、危险品领用登记表。 三上墙:《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实验室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2、小学科学实验室六上墙:实验目录、实验课程表、学生分组实验名单、《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同时还要不学生实验报告。 3、中学物理实验室:一帘七上墙。

一帘:光学窗帘。 一电:电到桌。 七上墙:实验目录、实验课程表、学生分组实验名单、《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操作挂图。同时还要不学生实验报告。 4、中学化学、生物仪器室:一卡一扇两账十二表(单)三上墙。 一卡:仪器陈列卡(每个仪器柜外必须有仪器陈列卡)。 一扇:仪器室有换气扇。 十二表(单):借还登记表、实验登记表、设备报损表、实验通知表(单)、仪器维修记录表、仪器报损登记簿、自制教具登记表、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教研活动登记表、课外科技活动登记表、实验室对学生开放登记表、危险品领用登记表。 三上墙:《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实验室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5、中学化学、生物实验室:一扇一水七上墙。 一扇:学生实验室有换气扇。 一水:化学、生物水到桌。 七上墙:实验目录、实验课程表、学生分组实验名单、《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操作挂图。同时还要不学生实验报告。 二、图书室的布置:四簿四上墙 四簿:图书登记簿、图书借阅登记簿、图书损失登记簿、图

文化馆工作岗位职责

文化馆工作岗位职责 为使全馆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岗位责任目标如下: 馆长工作职责 负责文化馆全面工作。主抓本馆人员业务理论和专业学习事宜,主抓业余文艺作品和演出业务的辅导工作,搞好本人文艺作品创作、编导,同时抓好对本馆人员及基层群众文艺骨干的作品创作。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本馆全年工作进度和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主抓本馆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督办各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搞好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测重抓好年度文化广场活动事宜,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文艺辅导员工作职责 做好文化馆文艺主导工作的参谋作用,抓好文化馆小品、戏曲、舞蹈等辅导工作,进一步更新思想,不断学习业务,招展文艺培训,侧重做好文艺作品创作学习;做好各种文艺活动的节目筹划、人员安排、节目编排等事宜;主管广场业余文化活动具体事项,深入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抓好农村文化站、文

化室业务人员及各业余团队各基层单位余业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培训,搞好组织协调。 美术辅导员工作职责 负责本馆美术、书法方面的创作、培训辅导工作,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同时努力生产艺术精品;负责我市的各种美术、书法、摄影的作品收集工作,做好举办美术书画展览和展室的布置事宜;负责做好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活动;负责文艺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工作;认真地协助做好本馆各种文化活动,尤其是做好目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图文收集和整理工作。 摄影辅导员职责 负责本馆摄影创作和辅导工作,善于收集和扑捉艺术镜头,以便做好文化艺术宣传图片的发表和展示。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更新摄影专业知识,以适应摄影科技的更新换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进教学和创作水平。

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语言实验室是进行语言教学与训练的场所,需要设专人管理,按规定建立财产账。 二、语言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慎防损坏。 三、遵守纪律。学生进入语言实验室要按教师规定的位置对号入座,不得携带食品及其它与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室内。室内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四、正确使用设备,使用耳机时应轻取轻放。如故意或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五、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在桌椅或设备上乱刻乱画,禁止在室内吸烟,定期进行清洁。 六、上课前,学生应检查耳机及设备,如有损坏,须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下课时,学生要把耳机挂好,并在使用登记表上登记。教师要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七、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修,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情况的记录。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和用电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1、电脑室由上电脑课老师负责管理。 2、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教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3、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入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4、爱护室内仪器设备,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5、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教师处理。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取用磁盘或开启打印机,更不准把非本室软磁盘放入软驱内。 7、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室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启使用。 8、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教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由上自然课教师负责管理。 2、未经室负责管理人员允许,其它人不得私自进入室内,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3、室内仪器、药品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提出,由学校负责购置和研究实施,并做好添置登记。 4、使用仪器,均先填好报告单和预先做好准备,仪器使用完毕,及时放回原处。 5、仪器、药品应分类合理放入仪器柜,做到摆放整齐、清洁,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报告单,记帐报损。 6、教学仪器借出,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要按规定时间归还,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认真做好各类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各功能室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各功能室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美术教室规则 一、美术教室是开展美术教学活动包括美术兴趣小组活动的专门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挤占美术教室。 二、学生进入美术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工具及材料。 四、使用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工具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五、听从老师指挥,服从管理,正确使用美术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要爱护器材,爱惜材料,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由教师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整理好器材、工具、材料和设施设备,做到“三净”即桌面净、器材净、地面净,经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美术教室。

小学美术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器材室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材料。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设备、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器材、设备入库,要凭意气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账物相符。 四、每学年结束前,应清点结存器材、设备,编制申购计划,并与财产账对账,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五、按照学校美术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由组长负责领用活动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六、出借器材、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七、报废报损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九、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准备器材、设备、材料;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十、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严禁在器材室吸烟、用食、会客。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员检查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十二、管理员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文化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做好各类办公文稿的起草、校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上传下达工作; 三、收集、整理全馆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做好目标任务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 七、做好后勤服务和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八、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文化馆工会工作; 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馆内财务工作,做好日常收入、支出账目,按《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建账,依法核算; 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开支; 四、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好财务分析,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六、协助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对文化馆的图书、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进行建档、归档,加强档案的收入、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做好文化馆各部门、各专业艺术培训、大型文化活动档案的建档和移交,分类归档,并准确填写所属年度、移交时间、数量、责任人等; 三、做好职工档案的基本情况统计、建档,每年年终对在岗职工全年的工作考勤、工作总结、工作成果、奖惩情况汇总备案; 四、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核对,严禁弄虚作假,随时掌握和补充档案变化情况; 五、案卷的销毁、损毁、遗失必须经领导批准或文字证明再进行登记处理; 六、各部门职工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要具备相关手续,如需借阅带走需经馆领导签字同意; 七、外单位来人查阅和借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和借阅; 八、借阅档案者不得遗失档案,并保证档案的整洁、清洁,切忌折卷、勾画、涂改、折叠。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活动辅导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美术、书法、摄影、非遗等艺术展览交流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 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协助创建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和各类文艺活动室; 四、负责各业余文艺社团和各文艺协会的联络、辅导、 组织; 五、负责文化馆直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的管理和辅导, 开展系列排练、创作及演出活动;

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小学美术教室规则 一、美术教室是开展美术教学活动包括美术兴趣小组活动的专门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挤占美术教室。 二、学生进入美术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工具及材料。 四、使用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工具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五、听从老师指挥,服从管理,正确使用美术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要爱护器材,爱惜材料,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由教师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整理好器材、工具、材料和设施设备,做到“三净”即桌面净、器材净、地面净,经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美术教室。

小学美术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器材室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材料。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设备、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器材、设备入库,要凭意气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账物相符。 四、每学年结束前,应清点结存器材、设备,编制申购计划,并与财产账对账,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五、按照学校美术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由组长负责领用活动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六、出借器材、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七、报废报损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九、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准备器材、设备、材料;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十、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严禁在器材室吸烟、用食、会客。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员检查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十二、管理员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建标136-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文化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0〕13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文化部负责编制的《文化馆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文化馆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馆建设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要求,依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7〕144号)的要求,编制《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包括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选址、用地与总体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室内外环境,建筑设备。 《文化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化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20。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鹿勤詹雪红张全李湉王亮 王亚青李家志王明田龚道孝王贝妮 李潇 技术顾问:冯守仁韩光宗李建军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书刊资料供本校教职工阅览。 二、入室请将自带书刊、讲义等物放在指定的地方。 三、本室报刊仅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阅后请自觉归还原处。 四、爱护报刊,不得圈点、撕页和夹带资料离室。 五、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教师资料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单行本杂志,仅供本校教职工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二、部分合订本杂志,实行开架借阅,教职工每人限借4本,借期二周。 三、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刊上任意圈点、批注、涂改、撕页和污损。 四、不得携带笔记本以外的东西入室。 五、不得将小孩及校外人员带入室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 六、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读者凭学生出入证进入本室阅览。 二、读者进入阅览室,只限携带个人笔记本和文具,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三、本室内的书刊只能在室内阅览,请勿携带出室外。 四、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后仍放回原处。 五、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阅览结束,请把椅子轻轻放回原处。 书刊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私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 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四、教师每人可借图书14册(其中教学用书10册,其它书4册)、期刊4册;学生可借图书2册。不得请他人代借。 五、借阅时间:教师教学参考书为一学期,其它书为两周,期刊为一个月,学生借期两周。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 六、借阅证遗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暂停借书。 七、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书刊赔偿、注销规则 一、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必须负责赔偿。 二、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书刊抵充。 2、一般书刊以原价的2倍赔偿;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3倍赔偿;孤本,绝版或参考价值高、又无法购到的图书,按原价4倍赔偿。 3、遗失期刊单行本按原价赔偿,遗失合订本按全套价2倍赔偿。 4、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 5、书刊借出后,因读者保管不当造成污损等情况(包括圈点、加批、划线、撕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群发[199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现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下简称两馆)的建设,增加两馆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馆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第三条两馆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两馆事业发展的渠道,以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要理顺内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活力,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科学管理机制。 第二章机构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州、盟)、地级市设立群众艺术

馆。 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文化馆。 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当设立文化馆分馆,属文化馆派出机构。 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系。 第六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政府编制部门,以两馆性质、任务、所在地区经济人口等状况和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为依据,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两馆的编制标准,确定各馆编制数额。 第七条两馆内部机构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两馆是独立的预算会计单位。 第三章性质 第九条两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 群众艺术馆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第四章任务 第十条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影视录相发行放映、图书报刊、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两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群众艺术馆侧重组织具有示范性的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逐步走向高层次。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1.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 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 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 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 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 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 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美术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 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 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 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 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日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 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音乐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帐目清楚。

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XXX学校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由美术科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登记、使用登记,流动画架、美术台椅、标本、实物、教器要摆设整齐。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许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许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恰当使用电脑平台,音响设备,灯光,风扇设施。洗涤台要保持清洁。 五、师生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放,乱张贴。 六、每次书写、画、制作完,搞好室内整洁,关闭电脑平台、音响、灯光、风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2011年2月

XXX学校美术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美术室由美术科教师负责管理。 二、做好室内的校产登记工作,与学校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填写好《功能室使用登记表》。 三、管理人员要认真把流动画架、美术台椅、标本、实物、教器摆设整齐,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 四、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许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许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恰当使用电脑平台,音响设备,灯光,风扇设施。洗涤台要保持清洁。 六、师生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放,乱张贴。 七、每次书写、画、制作完,搞好室内整洁,关闭电脑平台、音响,灯光,风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2011年2月

XXX学校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二、爱护室内设备设施,钢琴、台椅、实物、教器要摆设整齐。 三、进入音乐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活动前检查设备设施、器材的安全性,教育活动者做好活动前准备运动,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文明礼让,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在馆内严禁吸烟,不许喧哗、打闹、追逐,不许随地吐痰、乱扔碎纸、杂物,保持场内整洁。 六、人人爱护室内设备,不得擅自玩弄,使用者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体育馆内设施、设备或器材的,照价赔偿。 七、每次上课、训练后,要把后器材放回原处,摆放整齐。最后离开音乐室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人走熄灯、锁门,如因没有做好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2年2月

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

平顺县文化馆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对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 第三条文化馆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四条依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职责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向县政府申请,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

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向县政府申请,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六条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 第七条文化馆文化设施建设不得侵占或改变其用途。 第八条建议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 建议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学校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安源区第一中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室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7、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教学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器材,检查安全设施,关闭电源、门窗。

安源区第一中学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 二、非美术课学生禁止入内。 三、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簿、画台要摆放整齐。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 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堆乱放。 七、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 偿。 八、每次书写,作画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关闭门窗。如有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安源区第一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二、进入本室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三、在学生活动前,管理人员必须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必要的条件,针对每次活动特点,开放实践活动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提出活动安全的要求,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保持实践活动室整洁有序,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用完各种工具,要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 五、实践活动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践室。 六、认真做好器材的保养、维修、报损工作,不随便借出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器材,保持常用设备完好无损。 七、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电源总开关和门窗。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 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音乐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 室。 5.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 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 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 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 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 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 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美术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 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 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 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 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日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 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音乐室管理人员职责

文化馆管理办法

文化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馆扶植和治理,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办事体系扶植中的感化,保障人公平易近根本文化权益,根据《公共文化体育举措措施条例》及国度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馆是指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设立的、供给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办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包含省、地区(市)、县(市、区)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文化中间。 第四条县级以上处所当局文化行政部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馆的扶植和监督治理,并督促下级人平易近当局和有关部分实施文化馆扶植和监督治理职责。 第五条文化部负责全国各级文化馆的监督治理。各级文化行政部分负责治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馆工作,并对本级文化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治理。上级文化馆负责对下级文化馆开展营业指导和指导。 第二章筹划和扶植

第五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分组织分别制订全国各级文化馆扶植筹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处所人平易近当局应按照行政区域分级设立文化馆。 第四条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当局应将文化馆扶植纳入本地公平易近经济和社会成长筹划,并包管文化馆扶植用地的须要。 各级人平易近当局应对少数平易近族地区、边远贫苦地区的文化馆扶植予以重点搀扶。 第五条文化馆扶植的构造和范围,应按照本地经济社会成长水平和人口数量肯定,并相符国度规定的文化馆扶植标准。 第六条则化馆的扶植选址,应相符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利群众介入的前提。 文化馆的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本级文化行政部分的赞成。 第七条文化馆根本功能空间应包含(应与文化馆扶植标准一致):多功能厅、展览厅、宣传廊、培训教室、信息资本共享办事室、跳舞(综合)排练厅、材料室、老年人活动室、文艺创作室等,以及治理用房、帮助用房。有前提的应建有小型剧场和室外活动场合。 第八条文化馆应设备开展公共文化办事必须的设备、器材和相干文化资本,并有筹划地予以更新、充分。

幼儿园各功能室的管理规定

幼儿园各功能室的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幼儿园功能室管理制度 (初稿) 一、美术室管理制度 1.美术室由专人(姓名)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要摆设整齐。幼儿使用的橡皮泥、彩色卡纸、油画棒等等及时添置。 3.轮到活动的班级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幼儿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开放的时间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4.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室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5.师幼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随意乱堆放。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幼儿园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结束,各班保育员要搞好室内整洁,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二、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幼儿图书阅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并在书柜摆放整齐。

3.轮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幼儿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4.室内图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需向管理员登记。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经管领导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要喧哗、打闹,不要乱丢纸屑、杂物,不要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教师要加强指导,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培养幼儿的归位意识。 7.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三、科学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姓名)负责管理。 2.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严格执行计划,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3.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较贵重,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四、生活坊管理制度 1.生活坊有专人(姓名)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各物品应规范摆放整齐。

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子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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