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引言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是指通过一系列计划、措施和流程,确保监测过程中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具体措施包括:1. 标准化采样方法: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目的,制定标准采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2. 设备校准和质量控制: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施质量控制措施,例如定期进行空白样品和质控样品的测量,以评估设备性能。
3. 数据质量评估: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排查数据异常,实施数据验证和核对措施,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4. 人员培训和管理:培训监测人员,提高其监测技能和意识,确保监测操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管理,例如制定操作规范和考核制度。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指在监测过程中实施的各种控制措施,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具体措施包括:1. 质量控制样品:定期引入质量控制样品,例如参比样品、质控样品等,进行测量和比对。
通过与质量控制样品对比,评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质量控制方案: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包括质量控制样品的选择和使用方法。
针对监测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偏差,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和纠正措施。
3. 实验室管理系统:确立实验室管理系统,包括实验室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和质量保证体系。
通过监控实验室操作和数据处理过程,确保实验室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环境监测数据采集和管理:利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及时传输。
建立完善的数据存档和查询系统,便于数据回溯和分析。
结论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通过标准化采样方法、设备校准和质量控制、数据质量评估、人员培训和管理等措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通过质量控制样品、质量控制方案、实验室管理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等措施,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度和可比性。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 环境监测质量体系的建立
11)人员
①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人员要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 能力,接受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 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 合格证者,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 持证人员负责。
• 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专项资格确认。
四项任务: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为环 境管理制度服务的监测、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
1.环境监测及其任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2007
-------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 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 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 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2.环境监测质量体系的建立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依据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 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
7.外部支持服务与供应品 19.监测方法确认程序
控制程序 20.开展新工作的评审程序
8.投诉/申诉处理程序 21.数据控制程序
9.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22.期间核查程序
10.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23.设备管理程序
11.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4.量值溯源程序
12.记录的控制和管理程序
25.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26.采样控制与管理程序 27.样品管理程序 28.监测质量控制程序 29.监(检)测报告控制程序 30.对客户的服务程序 3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32.偏离规定的控制程序 33.现场监测程序 34.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程序 35.无菌室环境控制和培养基质量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 简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指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通过合理的措施和方法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一系列工作。
它在环境科学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2.1 质量保证的定义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来确保环境监测过程中的数据准确、可靠和可比性,以及监测仪器设备的可用性和准确性。
2.2 质量保证的原则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标准化:制定标准的监测方法、设备、实验操作等,保证监测结果的可比性;- 规范化: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质量控制体系等,确保监测过程的规范和一致性;- 可追溯性:确保监测数据的来源可查、可信;- 可靠性: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持续性:采取长期监测和定期校准的方式,保障监测过程的持续性。
2.3 质量保证的措施为了实现环境监测质量的保证,需要采取以下措施:2.3.1 标准化监测方法和程序制定和使用标准化的监测方法和程序,确保环境监测的结果具有可比性。
2.3.2 仪器设备的校准和验证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3.3 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使用质量控制样品来检验监测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检验监测设备的可用性。
2.3.4 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估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精确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评估。
3.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3.1 质量控制的定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指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和规定,以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能满足监测目的和要求。
3.2 质量控制的目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目的在于:- 提供准确、可靠、可比的环境监测数据,以支持环境保护决策和管理措施的制定;- 确保监测结果能够满足监测目标和要求,以评估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状况;- 防止误差和偏差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影响,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环境监测是确保环境质量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仪器设备、监测方法和操作流程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控制措施:1. 校准: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校准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程进行,并记录校准结果。
2. 质控样品:在监测过程中加入一定数量的质控样品,用于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质控样品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
3. 质量保证计划:制定质量保证计划,明确各个监测环节的质量要求和具体措施。
质量保证计划应包括监测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数据处理和质量评估要求等内容。
4. 内部质量控制: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培训。
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确保监测过程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是指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保证措施:1. 外部质量评估:定期进行外部质量评估,参与评估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度。
通过外部质量评估,加强监测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并提高监测结果的可比性。
2. 质量控制审核: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定期审核,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整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保证问题不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问题处理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并记录处理结果。
4. 监测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可靠和可追溯性。
数据管理应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分析等环节。
总之,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是确保监测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正确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提高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第一部分任务与目标1. 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确定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目标通常确定为:精密度、准确度、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准确性表示测量值与实际值的一致程度;精密性表示多次重复测定同一样品的分散程度;代表性表示在空间和时间分布上,所采样品反映总体真实状况的程度。
不仅要求各实验室之间对同一样品的监测结果相互可比,也要求同一实验室分析相同样品的监测结果可比,实现时间、空间上的可比性,并实现国际间、行业间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表示取得有效监测资料的总量满足预期要求的程度或表示相关资料收集的完整性。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必须贯穿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即布点与采样、预处理与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等环节。
表1描述了各个环节与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影响关系。
表1 各环节对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影响2.工作计划的制订2.1 监测数据的质量目标一旦确定后,便可编写详细的工作计划,计划应针对以下问题给予明确的规定:2.1.1实验设计2.1.2组织机构2.1.3实验器材的准备2.1.4分析测试2.1.5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评价2.1.6数据质量的评价3.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为了完善全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体系和制度,必须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即评价室内和室间质控效果的量化指标,例如,工作曲线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空白实验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平行双样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标准样品和质控样品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加标回收实验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等。
4.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是贯穿环境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程序,其目的也是为了出具“五性”的环境监测数据。
为了更好的实现全面质量管理,使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刻不容缓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从而使监测数据具有法律作用。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以此体系进行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使整个环境监测工作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下高效、规范的运作。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规范化监测工作:
首先 ,监测工作要按照国家环保局制 定的统一技术规范 、方法的要求 ,依照一 定的程序 ,进行科学的组织与技术上的规 范化管理。
为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五性 ”,监测技 术规范 、采样方法 、分析方法 、测试方法 等均应首选国家方法标准 ,并以最新公布 的版本为准。
环境监测的 “五性”反映了对监 测工作的质量要求!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代表性:
表示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 、地 点 ,并按规定的采样要求采集的能反 映总体真实状况的有效样品。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完整性:
表示取得有效监测资料的总量满足 预期要求的程度或表示相关资料收集的 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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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颗粒物的采样必须按照等速采样的原则进行。 采样位置应尽可能选择气流平稳的管段 ,采 样断面最大流速与最小流速之比不宜大于3 倍 , 以防止仪器相应跟不上流速变化 ,影响 等速采样的精度。 9.在湿法除尘或脱硫器出口采样 ,采样孔位置 应避开烟气含水(雾) 滴的管段。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锅炉颗粒物采样 ,必须多点采样 ,原则上 每点采样时间不少于3分钟 ,各点采样时间 应相等 ,或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 采气量不少于1m3.每次采样 ,至少采集3个样 品 ,取其平均值。 12.用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进行监测 ,仪器 应一次开机测试完毕 , 中途不能关机重新启 动以免仪器零点变化。
各种原始记录与测试结果报告 ,一 律要按国家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空气废气监测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实验室常用质量控制方法及要求

环境监测实验室常用质量控制方法及要求一、质量控制方法1.样品质量控制样品的质量控制是环境监测的首要步骤。
主要方法有:(1)样品收集:采样时要注意避免污染和损失,采样器具要经过严格清洗和消毒。
(2)样品保存:采样后及时进行保存,如需长时间保存,要在低温环境下保存,避免样品分解和挥发。
(3)样品处理:样品处理程序要能保持样品的原始特征,以避免误差。
2.检测装置质量控制(1)校准: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2)仪器维护:及时清洗、调试和更换部件,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
(3)器皿清洗:定期对使用的器皿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残留物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4)仪器精度:仪器在规定工作范围内的精度要符合要求。
3.样品分析质量控制(1)样品分析方法:选择正确的分析方法,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成分分析:确保实验室成分的标准化和标准溶液的准确浓度。
(3)样品分析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分析方法操作,避免误差和污染。
4.数据质量控制(1)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数据误差和丢失。
(2)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和校验,确保数据的正确性。
(3)数据比对:将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对,以确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质量控制要求1.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各项质量控制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控制措施。
2.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对每个质量控制方法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仪器设备的监测和维护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包括定期校准、清洗和更换部件等。
4.样品管理对样品进行严格管理,包括采样、保存和处理等环节。
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实验室环境控制实验室环境要保持清洁,空气质量要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测试结果不受环境影响。
6.数据管理和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环境检测事业单位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环境检测事业单位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环境检测事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环境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事业单位应采取一系列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
本文将就环境检测事业单位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质量控制措施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环境检测的样品采集和保存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基础。
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的采样标准和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在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污染和损失,并确保采集的样品数量足够,以保证后续分析的可靠性。
2. 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与校准环境检测事业单位应定期对使用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校准,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维护包括清洁、检查和更换易损件等,校准则要求单位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并记录校准结果。
只有经过维护和校准的设备和仪器才能保证所测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可信度。
3. 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制定与更新环境检测事业单位应制定适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准确和可操作的原则,并参考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技术进展,以确保测试结果符合行业要求并具有一致性。
4. 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事业单位应在每次检测中加入合适的质量控制样品,并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估。
这有助于判断分析方法的准确性,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分析误差。
二、质量保证措施1. 内部审查和评估环境检测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质量保证机制,进行定期的审查和评估。
审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人员的技术能力、设备的状态和校准情况等。
通过内部审查和评估,单位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环境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外部质量评估和认证事业单位应积极参与外部质量评估和认证工作,以验证其测试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
外部评估和认证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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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第一部分任务与目标1. 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确定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目标通常确定为:精密度、准确度、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准确性表示测量值与实际值的一致程度;精密性表示多次重复测定同一样品的分散程度;代表性表示在空间和时间分布上,所采样品反映总体真实状况的程度。
不仅要求各实验室之间对同一样品的监测结果相互可比,也要求同一实验室分析相同样品的监测结果可比,实现时间、空间上的可比性,并实现国际间、行业间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表示取得有效监测资料的总量满足预期要求的程度或表示相关资料收集的完整性。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必须贯穿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即布点与采样、预处理与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等环节。
表1 描述了各个环节与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影响关系。
表1各环节对监测数据质量目标的影响2. 工作计划的制订2.1 监测数据的质量目标一旦确定后,便可编写详细的工作计划,计划应针对以下问题给予明确的规定:2.1.1 实验设计2.1.2 组织机构2.1.3 实验器材的准备2.1.4 分析测试2.1.5 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评价2.1.6 数据质量的评价3. 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为了完善全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体系和制度,必须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即评价室内和室间质控效果的量化指标,例如,工作曲线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空白试验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平行双样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标准样品和质控样品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加标回收试验质控指标及评价方法等。
4.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是贯穿环境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程序,其目的也是为了出具“五性”的环境监测数据。
为了更好的实现全面质量管理,使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刻不容缓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从而使监测数据具有法律作用。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和《检测和校准实第二部分质量保证(QA)与质量控制(QC) 第一章地表水和废水监测1.1 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扎实的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正确熟练地掌握环境监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熟知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学习和了解国内外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并按照《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要求持证上岗。
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者(如新调入人员、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等),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1.2 监测仪器与设备1.2.1 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校准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应依法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一般按照相应仪器的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实验室须有相应的检定计划);属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应的校准方法自行校准或核查,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1.2.2 仪器设备的核查与维护实验室须制定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期间核查一般1 年至少进行一次,或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至少进行一次),并按计划进行核查,保持在用仪器设备校准(检定)状态的置信度。
期间核查可参考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规程进行,也可自行制定相关的核查方法。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如天平的零点,灵敏性和示值变动性;分光光度计的波长准确性、灵敏度和比色皿成套性;pH 计的示值总误差;以及仪器调节性误差,应参照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定期校验),应制定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使用过程中作好相应的记录,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每台仪器设备都必须有专门的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应有监督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性的权利和义务。
1.2.3 质控检查每两个月(周期可由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由质控部(质控室)进行现场抽查仪器设备的存放、使用及保管等情况。
检查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使用记录是否真实规范。
每季度由质控部(质控室)对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情况进行抽查,确认核查用标准物质有效,核查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程的要求。
1.3 工况核查1.3.1 运行状况核查运行状况核查时,应记录企业生产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监测现场应保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确认生产状况,必要时与企业人员一同确认。
1.3.2 能耗核查1.3.2.1 核查用水量和排水量核实企业总排水量时,应记录企业一个季度(月)内生产计划、实际生产量和当日生产量。
对供水有计量装置的企业,应查看水表,记录用水量;无计量装置的企业,记录新鲜水水泵流量及水泵运行时间,计算用水量。
当企业实际用水量与提供用水量不符时,应现场核实并纠正。
1.3.2.2 核查产量及能耗记录能源(电、煤、油等)、生产原料消耗情况,记录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及产量,核查企业在监测时的生产负荷。
当企业实际消耗与核算能耗不符时,应当场查明原因,及时记录正确信息。
1.4 样品采集1.4.1 监测项目地表水监测项目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6.1 和当地地表水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有关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
1.4.2 监测点位1.4.2.1 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4.1 的相关要求执行。
1.4.2.2 废水监测断面、点位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5.1 的要求执行。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排放口采样。
废水采样点位一般设在排污单位外排口。
原则上外排口应设置在厂界外,如设置于厂界内,溢流口及事故口排水处必须能够纳入采样点位排水中。
采样口若为多个企业共用,则采样点应设在其它企业排放污水未汇集处。
若一个企业有多 个排口,则应对多个排口同时采样并测流量,汇总各排口总量。
如需对废水处理 设施监测,应在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入口和总排口设置采样点。
当有多个入口时, 应对全部入口进行监测。
采样前应检查并确定采样点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并按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5.1.2 和5.1.3 的规定执行采 样点登记与管理。
采样记录中应详细记录采样点位具体位置,绘制采样点位图 。
监测断面及位置一般为:当水深大于 1 米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 水深小于或等于1 米时,在水深的1/2 处采样。
对含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工业废 水,一般采集水面下10~15 厘米处的乳化油水样。
在排水管道或渠道中流动的 废水,由于管壁的滞留作用,同一断面的不同部位流速和浓度都有可能互不相同, 采样位置应靠近采样断面的中心并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92—2002)中6.3.2的要求。
1.4.3 监测频次 地表水监测频次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废水监测频次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1.4.4 采样器具的要求 1.4.4.1 采样器具 采样器具应能够标记采样深度。
采样器的材质和结构应符合《水质采样技术 指导》( G B 12998-91)中的相关规定。
1.4.4.2 采样器具的清洗 采样器具的清洗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 4.2.3.1 的要求执行。
1.4.4.2 采样容器的抽检 采样人员定期抽检采样容器并记录,质控人员随机核查。
每批采样容器抽取 3%,检测其待测项目(不包括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细菌等特殊项目)能否检出 。
存在检出,可根据该项目的分析精度要求确定是否合格。
一旦确定为不合格,应立即对采样瓶来源及清洗状况进行调查,找出原因,给予纠正。
每次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 个。
1.4.5 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和记录样品采集应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4.2.3.2(地表水)、5.2.2(废水)的规定。
采样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9.2 的规定。
样品的保存、运输和记录应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4.2.3.3(地表水)、4.2.3.4(地表水)、5.2.3 (废水)的规定。
其中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测定pH值、COD、BOD5、DO、硫化物、油类、有机物、余氯、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的样品,不能混合,只能单独采样。
测定悬浮物、BOD5、硫化物、油类、余氯的水样不能分样,必须全部用于测定。
1.5 实验室的基础条件1.5.1 实验室测试基本条件应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2002)中11.5 的规定,同一实验室内不得安排对测试项目有干扰的其它项目的分析。
1.5.2 试验用水参照《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1992)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制取和检验,具体要求如下:1.5.2.1 外观分析实验室用水目视观察应为无色透明的液体。
1.5.2.2 级别分析实验室用水的原水应为饮用水或适当纯度的水。
分析实验室用水共分为一级水、二级水和三级水三个级别。
(1)一级水一级水用于有严格要求的分析试验,包括对颗粒有要求的试验。
如高压液相色谱分析用水。
一级水可用二级水经过石英设备蒸馏或离子交换混合床处理后,再经0.2 um微孔滤膜过滤来制取。
(2)二级水二级水用于无机痕量分析等试验,如原子吸收光谱分析用水。
二级水可用多次蒸馏或离子交换等方法制取。
(3)三级水三级水用干一般化学分析试验。
三级水可用蒸馏或离子交换等方法制取。
1.5.2.3 技术要求分析实验室用水应符合表2所列规格:表2 分析实验室用水的技术要求1.5.2.4 特殊要求的实验用水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用水,常需要使用相应的技术条件处理和检验,如无氯水、无氨水、无酚水等可参照《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四章(实验室用水的制备)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制取和检验。
1.6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1.6.1 分析测试方法分析人员在承担新的分析项目和分析方法时,应对该项目的分析方法进行适用性检验,n行二次稀释,以减少过程误差。
对于必须逐级稀释的高浓度样品,应在稀释前制定逐级稀释的操作方案。
1.6.2 实验室内质量控制1.6.2.1 全程序空白 每批次监测应做全程序空白(溶解氧、pH 值等特殊项目除外)。
若全程序空白样品有检出,应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可根据分析方法的需要,在分析结果中 扣除全程序空白值对监测结果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