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态度
从意义理论看反实在论对实在论的反驳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学报 ( 学社 会 科 学 版 ) 哲 笫 2 2卷 第 4期 2 0 0 2年 8月
・
J u n lo iy n a h r l g o r a fX n a g Te c e s Co l e e
与 我 们 的 经 验 无 关 。实 在 论 当 代 的 代 表 人 物 戴 维 森 说 : 我们 在 所 有 的方 面 都 可 以是 实 在 论 者 。我 们 把 “
客 观 的真 值 条 件 看 作 意 义 概 念 的 核 心 , 且 坚 持 认 并
为 知 识 是 一 个 独 立 于 思 想 和 语 言 的 客 观 的 世
真 值 ; 是 否 认 语 句有 客 观 的 潜 在 超 越 证 实 的 真 值 , 此 反 实在 论 提 出 了三 个 基 于语 言 理 解 的 反 二 为 驳 。 反 驳 存 在 的 主 要 不足 是 它假 定 的 前提 仍 需 要 论 证 ; 它从 语 言分 析 入 手 探 究 形 而 上 学 问题 的 该 但 思路和 方法 , 对我 国的 哲 学研 究 无疑 具 有 一 定 的 借 鉴 意 义 。
一
着 独 立 于 我 们 认 识 的 实 体 , 于 它 们 争 论 集 的 陈 述 由 独 立 于 我们 的 认 识 而 或 为 真 或 为 假 。 因而 陈述 的 意 义 与 我 们 对 该 陈 述 的 证 据 或 证 明 无 关 , 与 确 定 它 而 为 真 或 为 假 的方 式 有 关 , 解 该 陈 述 的 意 义 就 是 知 理 道 该 陈述 为 真 或 为假 的条 件 ( 真值 条 件 ) 。反 实 在论 则认 为 , 述 的真值与我们 的认识有关 , 陈 一个 陈 述 为 真 在 于 我 们 知 道 什 么 被 看 作 是 该 陈 述 之 断 定 的 证 据 ; 解 该 陈 述 就 在 于 知 道 断 定 该 陈 述 之 证 据 , 即 理 也 我 们 有 能 力 通 过 特 定 的手 段 来 证 明 它 或 否 证 它 。 因
再议科学实在、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

哲 学 分 析
P ioo hc lAn yi hls p ia a ss l
Vo . 1 3.No 1 . F b .2 2 e . 0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再议 科学实在 、 科学实在 论和反实在论
李 醒 民
摘 要: 实在是 多重 的 , 包括本体 实在 、 常识 实在和理 论 实在 , 是科 学实在 只 但
学 家的 充 满 多元 张 力的 综 合 科 学 实在 论 , 是 这 种 中正 科 学 实在 论 。 就
关键 词 : 学;本体 实在 ; 科 理论 实在 ; 学实在 论 ; 实在论 ;哲人科 学家 科 反
中 图分 类 号 :0 0 文献 标 志 码 : 文 章 编 号 :0 5 0 4 (02 0 — 19 2 B— A 2 9 — 07 2 1 )1 02 — 9
() 1 本体 实在 。本 体 实在也 往往 被称 为外部 世界 、 在世 界 、 外 自然或 自然 界 、 理 物
世 界 、 在 世界 、 观世 界 、 实 客 客观 实 在 、 观存 在 、 理 实 在 ( h s a ra t)L一 不 客 物 p yi l ely c i 3
是 我 本人 意谓 的“ 理 学 中 的实在 ” ra t i h s s 、 在 的 实在 、 实存 在 , 在 物 (ely np yi )存 i c 现 它 其 具 有 独立 于 人 的意 识 之外 而 存 在 ( 实存 或 潜 存 ) 但 并 非不 可 知 的 意义 上 , 当于 、 相 康 德 的“ 自体 ”tig i— e ) 物 ( n —n sl 。本 体 实在具 有 形而 上 学 的性 质 , h f 是无 法用 科 学方 法 证 实 或证 伪 的 , 是它 在科 学 中又 是不 可或 缺 的 。在 科 学 中 , 由此不 是 上行 , 向 但 它 走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作者:张建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08期摘要: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争论是科学哲学的重要发展机制,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科学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
普特南通过“内在实在论”,试图超越传统“真理符合论”,建构起在经验基础之上的真理观。
关键词:实在论;内在实在论;真理观一、实在论西方哲学诞生于古希腊哲学先贤对自然界本原的追问,泰勒斯“水是万物的本原”奠定了西方哲学研究的范式。
对实在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探究,构成西方哲学史的核心部分;对实在性质的分析派生出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争论焦点。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关于实在的内容和性质问题就始终是各派哲学家论战的重要内容。
在中世纪,对实在的不同理解构成了经院哲学中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在近代哲学中,实在概念主要被理解为本体论问题。
在当代哲学中,实在概念被赋予了不同的、更为丰富的含义。
西方哲学中,对世界实在性追问构成本体论的传统;对知识的合理性追问构成认识论传统;对实在性质的分析派生出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争论焦点。
近代自然科学诞生以后,首先成熟起来的是经典物理学,在经典物理学框架内,对实在论的解答围绕强本体论的实在论展开,普特南称之为“形而上学实在论”。
这种观点认为,存在一个独立于主体的外部客观世界,科学家能够通过科学实践活动,客观而真实的揭示出自然规律,对自然规律的正确描述形成科学理论。
科学理论能够正确反映世界,而正确性则由理论与世界的符合加以判断。
因此在经典物理学框架内,世界严格遵循因果关系。
这种理解科学理论的实在论取向,把科学理论当做对客观世界的规律的揭示。
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作为发现者,不会对客观的研究对象的性质造成影响,而且能够客观的挖掘出对象属性的内在本质,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此时的实在论关于认识的观点明显的是真理符合论。
这种强本体论特征的实在观,把科学活动的过程简单化处理,忽视了科学认识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體的对象的重大影响,而且忽视了科学理论的边界以及真理的相对性和历史性特征。
实用主义_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_涂纪亮

收稿日期:2005-04-07作者简介:涂纪亮,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实用主义: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涂纪亮[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关键词:实用主义;实在论;反实在论摘 要: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是众所关注的一个焦点。
实用主义存在于这一论争的思想氛围中,自然不能不受到这一氛围的强烈影响。
本文按历史顺序阐述了从古典实用主义者到新实用主义者对“实在”的各种看法,并梳理这一论争在实用主义内部的演变过程。
中图分类号:B 0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06)02-0003-07 “实在”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哲学概念,在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德谟克利特等唯物主义者把实在理解为物质之物,柏拉图等唯心主义者则把实在理解为精神之物。
在中世纪,唯名论者认为殊相是实在之物,唯实论者认为共相是实在之物。
在近代,培根、洛克等经验论者认为物质实体是实在之物,莱布尼茨、黑格尔等唯理论者认为理性、观念是实在之物。
不论这些哲学家们对“实在”作怎样的理解,他们都从各自的观点提出了各自的实在论。
可是,从19世纪下半叶起,在西方哲学中逐渐掀起一股反实在论思潮,它与反形而上学思潮的出现紧密相连。
叔本华、尼采、柏格森等人是这股思潮的主要倡导者。
其后,反实在论思潮沿着两条路线发展着:一是沿着反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以至当前的后现代主义这条路线;另一是沿着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历史社会学派以及当前的范·弗拉森等人的反实在论这条路线。
在最近一百年内,反实在论不断向传统的实在论发起攻击,以致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持续论争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焦点。
实用主义一百多年来正是在这两股思潮的论争中形成和发展的,因而必然受到这一论争的强烈影响。
粗略说来,皮尔士作为实用主义的创始人,基本上持实在论的立场,其后的实用主义者除刘易斯、塞拉斯、戴维森等人在不同程度上持实在论立场外,其他实用主义者如詹姆斯、杜威、米德、布里奇曼、蒯因、普特南等人虽然有时也自称为实在论者,但他们的基本观点已逐渐背离传统实在论的立场,带有或多或少的反实在论色彩;罗蒂则更明确地以反实在论者自居。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综述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综述摘要: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争论旷日持久且日久弥新。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其根本原因是双方在它们共享的且不可缺少的一些假定承诺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或者在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本文要讨论的基本问题就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形成及其争论的焦点。
关键字:科学实在论反实在溯源争论科学理论真理性问题在哲学界有大量深入的研究,呈现出多元的特征,但是由于真理是客观世界、人与时间之间的一种关系,时间是对真理最严峻的考验,它造成了真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因而出现众多绝然对立的流派和观点,甚至完全否定真理存在,这些都需要我们借助马克思主义的有力武器去剖析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真正确立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从而挽救真理。
20世纪的科学哲学是在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战争硝烟”中走过来的.实际上,在哲学上就有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
形而上学实在论认为事物的存在独立于我们的心灵与认识,主张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性世界,它不是由神创造的,也与人的意愿无关,这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前提。
科学实在论是以形而上学实在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关于这个自在世界的客观描述只有一种,而真理就是我们的观念与客观实在相符合的科学理论,而反实在论对此予以否认。
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两大阵营都有很多哲学家,他们都提出了精致的论证来为自己辩护。
要真正把握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观点,还得去追溯历史的源头.一、争论的历史溯源:回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从历史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19世纪,二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
回溯19世纪,争论应该是从科学实在论的历史先驱一——原子实在论开始。
“原子”在19世纪初就成为现代科学的重要概念,围绕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就产生实在论、非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演进思路。
原子实在论认为原子就像桌子、椅子一样是实在的,反实在论者却不以为然。
19世纪末,马赫、迪昂和彭加勒对原子等理论实体持现象主义、工具主义、约定主义.现象主义基于物理对象可以还原为感觉经验,认为物理对象的描述可以分析为描述感觉经验的现象陈述;工具主义认为,科学理论不是对不可观察对象的真实描述,而是使我们安顿和说明可观察世界的纯粹有用的工具;约定主义认为,科学理论原则上是无法直接证明是对或错的,深层次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在很多可能的理论中选出来,而这种选择依赖于我们的约定,因此,科学理论的选择是科学家共同约定的结果。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焦着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焦着【摘要】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焦着是二十世纪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二者都是探讨科学理论与实在世界之间关系的理论。
科学实在论肯定科学语言意义的客观性,认为其能够指称外部实在。
反实在论则否定科学语言意义的客观性,不认为其能够指称外部实在。
当然,双方的理论都在不断变化改进,发展到现在有的人甚至认为二者间的认识出现了开始融合的趋势。
对于哲学学习来说,审视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会为我们更好地认识理论与实在的本质和关系提供有力的参考。
【关键词】科学实在论;反实在论;科学理论;客观实在二十世纪的科学哲学,可以说是在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走过来的。
真理问题一直是科学实在论者与反实在论者争论的焦点。
近年来,众多的哲学家对这个问题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更是使其成为了科学哲学的核心争论内容之一。
概括说来,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关于科学目的、科学活动、科学理论的本质的元理论。
它以两种预设为前提:预设一是科学的目的是给实在一种为真的概括性描述;预设二是科学理论由它们的正确性和客观性作出评价。
简而言之,可以说科学实在论是科学哲学中探讨科学理论与实在之间关系的理论。
也就是探讨意识之外的“实在”是什么?科学理论与实在世界的关系是怎样的?科学实在论者认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成熟的理论术语能够指称实体。
科学实在论的核心信条是:科学理论中的专有名词有所指称,并且科学理论中的定律近似真理。
科学实在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其哲学理念来源于古希腊的朴素实在论,坚持严格的因果决定论观点,认为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有产生的必然性;科学实在论的科学观来源于19世纪物理学和化学之中兴起的科学原子实在论。
而反实在论的基本立场则植根于洛克、休谟等实证论者的经验主义传统,强调感觉经验的唯一实在性,认定不可观察的理论实体不存在。
近代早期的科学实在论者对不可观察的理论实体的实在性做了假设,他们认为科学理论的客观性就在于其真理性,而其真理性就是理论与外在世界的一致。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辨析

为一 种实 在论 ,道 德律适 用 于每 一 个 自由的理 性 主 体 ,而无 关 于对 它 的信 仰 ,这 种 理解 往 往 将 “先 验 自由”“上 帝存 在”和“灵 魂不 死 ”视 为康 德 提 出 的本 体论 预 设 。l2]以上两 方 面 的争论 包 含 了康 德 对 道德 规范 的论 述 :道 德规 范是 否 依 赖 于 我们 的非 真 实 心 理状 态或 活动 ,康 德对 道德 律 的 阐述是 否 在 于强 调 它 的客观 地位 ,还 是仅 仅 同其他 实体进 行 比较 。
ics are often regarded as anti—realism. Kantian scholars proceed from the relationship of practical reason and realism ,and believe that Kant’S practical reason does not support the view of Kantian ethics Anti—real— 0期 )
中北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版 )
Vo1.34 No.4 2018
JOURNAL OF NORIIt UNIVERSITY OFCHINA(SOCIAL ̄IENCE EDm ON)
(Sum.160)
文 章 编 号 :1673—1646(2018)04—0035—04
Key words:Immanuel Kant;Critque of Practical Reason;realism;anti—realism;practical reason;
practical hypotheses
伊 曼 努 尔 ·康 德 (Immanuel Kant,1724— 1804)作 为 德 国古 典 唯 心 主义 的代 表 ,学 者 对 其 道 德 哲学 的评 价 和 争 议 突 出表 现 在 两 个 层 面 。首 先 ,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否做出了本体论的承诺 。认 为康 德做出本体论承诺 的支持 者往往将康德视 为道德 “建构 主义 ”和 反实 在论 者 。在 康德 道 德 哲 学 中 ,作 为客观有效 的道德最高原则能够被认知 (从而将康 德 的立 场 与非 认 知 主 义 的 反 实 在论 区 分 开来 ),道 德 最 高原则 的有 效 性 从 根 本 上依 赖 于我 们 的信 仰 、 概念或者心理活动 ,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没有 真正 做出本体论的承诺 。[1]其次 ,康德 的道德哲学被视
4-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霸王龙 土地爷 •电磁波 火龙果
• 存在/不存在? • 可观察/不可观察?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 实在论者:不可观察的科学概念所指的对象是
存在的。
• 反实在论者:科学的目的在于对世界的某个特
定部分——“可观察”部分,提供正确的描述。
至于世界不可观察的部分,科学所描述的是真
• 实在论者的回应:一种理论的经验性成功
证明的是,理论就不可观察的世界所述的
内容是近似为真,而不是准确地为真。
不充分决定说
• 1.观察数据构成了关于不可观察实体的论断的证据 • 2.存在的其他可能的解释,这些解释与已有理论相冲突
• ---------------------------------• 所以,观察数据未充分决定科学家们在观察数据基础上提 出的理论
• • • • • • • • 论证: 1. 如果“燃素”不存在 2. 科学获得巨大成功 ------------------------那么,科学的成功是“奇迹” “燃素”不存在 ------------------------所以,“奇迹”论证不成立
“奇迹”论
• 反实在论者的回应:科学史案例。
是假都无关紧要。
“奇迹”论
• • • • • • • • 论证: 1. 如果“电磁波”不存在 2. 科学获得巨大成功 ------------------------那么,科学的成功是“奇迹” “奇迹”发生的概率极小 ------------------------所以,“电磁波”存在
对“奇迹”论的反驳
不充分决定说
• 实在论者的回应:
• 从原则上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于某种特定的观察数据总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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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观Ξ陈 波(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1)摘 要: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辩护等问题上存在着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两种截然相反的逻辑观。
逻辑的实在论观点能说明逻辑真理的客观性、普适性和认识论价值,但需要精致化。
关键词:逻辑真理;实在论;反实在论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287(1999)05-0005-05 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辨护(justifica2 tion)、它们是否具有某种本体论或认识论基础等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由此还派生出逻辑究竟是发现还是发明,究竟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还是一门关于推理的科学的争论。
本文将评述这两种不同的逻辑观,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
一 实在论的逻辑观实在论认为,世界具有独立于有关它的任何知识或经验的特征,世界中事物的存在状况使得述说世界的任意语句必定为真或者为假(二值原则),这一点不以我们是否知道或能够知道每一语句的真假为转移。
这也就是说,一给定语句类中语句的真值条件,可以超越于我们对这些真值条件的识别能力而存在。
将这种实在论观点应用于逻辑,所得出的结论是: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源自于它描述了事物的存在状态或事实的总汇,或者说它描述了与独立自存的实在相关的一类特殊的非经验的事实。
在这个意义上说,逻辑真理是客观的。
由此出发,它还得出以下两个观点:(1)逻辑是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2)逻辑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
弗雷格、早期维特根斯坦、蒯因、戴维森等人是这种逻辑观的代表。
在《算术基础》(1884)一书的序言中,弗雷格明确表述了指导其研究工作的三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
”(弗雷格:《算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7页)他认为,逻辑具有客观性,心理过程具有主观性,逻辑与任何心理过程和心理对象如心象、观念等等无关。
弗雷格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实在论者,相信概念、关系、对象的客观实在性。
他指出,认识是“一种不创造被认识的事物而只是把握存在着的事物的活动。
”(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XⅣ页)这种存在着的事物既包括各种物质性对象,也包括像概念、关系这样的抽象实体。
人们通过语言而与世界发生关系。
名称都有涵义和所指,人们凭借涵义去识别所指,即该名称所适用的现实世界中的对象。
专名指称世界中的个体,概念词指称概念,而对象则隶属于概念;关系词只不过是有多个空位的概念词,它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
语句作为一种复合名称,其涵义是该语句所表达的客观的、公共的、主体间一致的思想即命题,其所指则是该语句所可能具有的真值:真或假。
(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 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Ⅶ页)“我们决不要把语句是可以被思考的和语句可能是真实的这两者混为一谈。
我们必须记住,当我们不再思考某个语句的时候,这个语句并不因此而不再是真实的。
这正如当我闭上眼睛时,太阳不会不再存在一样。
”(弗雷格:《算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Ⅵ页)在弗雷格看来,给出一语句的涵义,就是给出它的真值条件;一语句及复合语句的意义是由其中各构成成份的意义加上起连接作用的逻辑常项所决定的。
这叫做“组合性原则”。
弗雷格由此提出了下述观点:“逻5第20卷第5期1999年10月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X 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Vol.20No.5Oct.1999Ξ收稿日期:1995-05-1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项目名称:现代逻辑中的哲学问题。
作者简介:陈波(1957—),男,湖南常德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
辑以特殊的方式研究‘真’这一谓词,‘真’一词表明逻辑。
”(《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等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79页)也就是说,逻辑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著名的“图象论”,这是关于语言和逻辑的一种实在论观点:命题是实在图象。
命题是我们设想的实在的模型。
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
为要发现图象的真假,必须拿它与实在比较。
命题的意义就是与事态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符合或不符合。
在此基础上,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自己的意义理论和真值函项理论。
他区分了两类命题:基本命题和命题,基本命题的真值条件在于它与事态的存在一致或不一致,命题则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有三种类型的真值函项:重言式、矛盾式和命题。
重言式和矛盾式对于这个世界无所叙说,没有任何经验内容,前者对于基本命题的一切可能的真值组合都真,后者对于基本命题的一切可能的真值组合皆假。
重言式和矛盾式不是实在的图象。
它们没有描述任何可能的情况。
因为前者容许任何可能的情况,而后者则任何情况也不容许。
命题则含有经验内容,在某些真值组合下为真,在另一些真值组合下为假。
据此,维特根斯坦把逻辑(数学)命题与经验命题区别开来,认为前者是空无经验内容,因而是先天必然性的分析命题,而后者则是可错的综合命题。
蒯因在《逻辑哲学》(1970)一书中指出,逻辑是通过语言对世界或实在的研究,真谓词维持了逻辑学家与世界的联系,世界乃是他的注意力所在。
因此,“一旦我们确定了关于一语言的两样东西,即它的语法和它的真谓词,则它之中哪些句子算是逻辑真理也就被确定了,用机械学的术语来说则是,逻辑是两大部件的合成物:语法和真。
”(W.V.Quine,,Phi2 los ophy of Logic,Prentice-Hall,Inc,1970,P.60.)从蒯因的全部讨论中,可以概括出他所理解的逻辑的八大特征:(1)逻辑真理是在行为意义上清楚米的,或潜在清楚明白的;(2)逻辑是题材中立的,它并不偏向于任何特殊的课题和领域;(3)逻辑是普遍适用的,它是包括教学在内的一切科学的工具;(4)逻辑只能是外延的,它允许指称同一对象的单称词项相互替代,允许对于同样对象为真的普遍词项相互替代,允许有同样真值的语句替换一复合句中的成分句,在所有这些情形下,主句的真值必须不受影响;(5)逻辑是本体论中立的,它并不作出任何特殊的本体论承诺;(6)逻辑是可完全的,即能把在一定范围内有效的真语句全部推导出来;(7)逻辑是一元的,即能够用某种方式为全部逻辑真语句划界,划界方式的不同并不是逻辑的不同;(8)逻辑真理根源于实在的某些特征,与经验保持十分间接的联系,因而是可修正的,但让逻辑不受伤害始终是一个合理的策略。
蒯因认为,具有上述特征的只有一阶逻辑,因此其他一切都在逻辑的范围之外,更明确地说,只是一阶逻辑是逻辑,除此之外的都不是逻辑。
应该指出的是,柏拉图主义也是一种实在论观点,西方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所主张的实在论中,常含有许多柏拉图主义成份。
因此,实在论并不等于唯物主义。
二 反实在论的逻辑观坦南特(N.T ennant)在《反实在论和逻辑》(1987)一书中指出:“反实在论是一种关于语言、意义和逻辑的学说。
它以四个强有力的观念为基础:Ⅰ.当我们学习精通语言时,当我们把这种学习成果付诸实践时,我们可资利用的搜集或传达意义的媒介只能是说同种语言的谈话者外显的、可观察的行为;Ⅱ.我们语言中的任何良构表达式之意义都以遵从规则(rule-g overned)方式,依赖于作为其组成成分的简单表达式的意义;Ⅲ.当我们已经精通一种语言时,它的句子对于我们就具有确定的意义;Ⅳ.我们关于那些意义的知识,有能力谈话者适当地运用他也有的认识能力,就能够表示出来。
”(N. T ennant,Anti-realism and Logic,Clarendon Press,Ox2 ford,1987,p.1)达米特(M.Dummett)分辨了反实在论的三种类型:(1)形而上学的反实在论:我们的陈述并不是根据独立于我们的证实(verification)能力的实在为真,实在是相对于我们关于实在的知识而言的。
(2)语义反实在论:语句的意义是由其证实和使用条件确定的。
(3)逻辑反实在论:拒绝接受二值原则和排中律,并且试图修改经典逻辑的规律,特别赞成直觉主义逻辑。
达米特本人就是一位著名的逻辑反实在论者,他坚决反对意义理论中的“戴维森纲领”,即根据塔斯基型的真理概念去解释意义概念,认为这种实在论的真理概念把一语言中语句的真假置于我们对其真假的识别能力之外,把二值原则应用到不可判6 湘 潭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1999年定的命题上面,是行不通的。
达米特主张对上述真理概念进行修正,应把真理仅仅看做是证实的结果,作为我们对世界进行探索过程的结果,以这种方式解释真理便是否定实在论,抛弃二值原则和排中律,赞成直觉主义逻辑,因为后者主张“存在就是被构造”,这与达米特本人所主张的“语句的真假不能超出于我们的认知能力”相合拍。
约定论是反实在论的一种形式。
根据约定论,逻辑真理的必然性并不是由独立自存的实在外加给我们的,而是来自于我们使用我们自己的语言的方式:一个命题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已经决定了将不再把它视为假的,并且把此种意义赋予给它。
更明确地说,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来自于我们所接受的语义约定和我们所遵守的规则,并且最终可以化归于这些约定和规则。
卡尔纳普、后期维特根斯坦等人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
卡尔纳普是维也纳学派的核心成员。
对于他来说,如何既坚持彻底的经验论立场,又说明逻辑和数学命题的认识价值,并把逻辑数学命题与形而上学命题区别开来,始终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
他利用了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的二元区分。
在他看来,分析陈述就是仅仅根据其中所含词项的意义而真的陈述,而综合陈述则是依据语言之外的经验事实而真的陈述。
并且,分析陈述有两种类型:狭义的逻辑真理,如:(1)斐多或者是黑的或者不是黑的。
以及非逻辑的分析真理,如:(2)每一个单身汉都是未婚的。
前者根据其中所含逻辑常项“或者”、“并非”的意义而真,后者则依据其中所含描述词项“单身汉”、“未婚的”的意义为真。
于是问题产生了:我们如何把狭义的逻辑真理与广义的分析真理区别开来呢?卡尔纳普说,(1)是根据逻辑常项“或者”、“并非”在其中出现的那个语言的语义规则为真,在这种意义上(1)是逻辑真,即“在所有可能世界或状态描述下真”。
(2)是根据支配着描述词项“单身汉”理解为“与妻子分居的男人”,则(2)不再为真,因而不是分析真理。
因此,这里一切取决于我们的选择,取决于我们所接受的语义规则或者约定。
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他的语言规则,从而也可以按他所愿意的方式选择他的逻辑,他把这一点称为“宽容原则”。
卡尔纳普关于逻辑真理的约定论或语言学观点,遭到了蒯因、塔斯基、普赖尔(A.N.Prior)等人的坚决反对。
例如,蒯因在《依据约定的真》(1935)、《卡尔纳普和逻辑真理》(1954)、《经验论的两个教条》(1951)、《逻辑哲学》(1970)等论著中,对约定论进行系统批判,从而说明约定论并没有任何解释力,其要点如下:第一,约定论并不能真正将逻辑真理和经验真理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