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标识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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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标识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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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Q/GDTF-204005-2015

前言

本办法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修订编写的。为提高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适应集团公司“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五个国电实现一个目标”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本办法由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提出。

本办法由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汪成祥胡亚军

本办法会审人: 孙玉忠杨珂珂尚雄英陈国富张元奎孙跃发孙公俊吉殿平何少华谷卫士周燕群孙秀玉

本办法审核人: 姚志宏

本办法批准人: 郑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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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TF-204005-2015

(试行)

为提高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适应集团公司“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五个国电实现一个目标”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明确了标识牌悬挂和管理的分工,对污损、丢失标识牌的考核办法,以及对新设备标示牌的考核办法。

1、标识牌悬挂和管理的分工

1.1 生产区域的标识牌悬挂由运行部、设备部、辅控部和安监部按各自分工负责,各部门将所需标识牌统计好后交由运行部统一报经营计划部招标后制作。

1.2 炉、机、电、化、灰硫各专业设备标识牌以及管道介质流向均由运行部负责悬挂和管理。

1.3 现场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及压力开关、流量变送器、液位变送器及液位开关、料位开关等热工设备的二次隔绝门及二次隔绝门以后的阀门(包括排污阀等)的标识牌由设备部负责悬挂和管理。

1.4 电气设备的开关柜、保护柜、控制柜、检修盘、照明盘内外的设备功能标识以及电缆号牌、端子号牌、电气二次设备标识牌由设备部负责标识牌统计、悬挂和管理。

1.5 辅控部所辖输煤设备(含电气设备)的标识牌由辅控部负责悬挂

和管理。

1.6 安全标识牌由安监部和运行部、设备部、辅控部安全专责按各自负责区域负责标识牌统计、悬挂和管理。

2、污染、丢失标识牌的考核办法

2.1 运行部发现所辖区域标识牌受到二次污染或丢失的,应对设备部提出考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部;未发现二次污染或丢失的标识牌,或发现后未提出考核意见的,考核运行部。

2.2 辅控部发现所辖区域标识牌受到二次污染或丢失的的,应对设备部提出考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部;未发现二次污染或丢失的标识牌,或发现后未提出考核意见的,考核辅控部。

2.3 设备部和安监部发现所辖区域标识牌受到二次污染或丢失时,应及时补报重新制作,并考核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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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现安全标识牌损坏或受到二次污染时,如安全专责未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安全专责每块100元,并由安全专责及时按期整改。

2.5 每发现一块设备名称标识牌和管道介质流向标识牌受到二次污染或丢失时,考核100元。

2.6 每发现一个阀门标识牌或其它较小的标示牌受到二次污染或丢失时,考核20元。

2.7 标识牌检查作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运行部门交接班管理,运行中发现标识牌丢失,应及时记录。

2.8 检修工作票开工前,应对工作范围内标识牌全面检查,作为交底内容之一,检修结束后标识牌完好性作为运行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3、新系统标识牌的考核办法

3.1 新系统的设备、阀门的临时标识牌必须在设备移交运行前2天标示到位。新系统投运时每差一块临时设备标识牌或管道标识牌,考核设备部100元;每差一块临时阀门标识牌或其它较小的标示牌,考核设备部20元。

3.2 新设备投运后三个月内,由运行部门悬挂正式标识牌。三个月后,每差一块正式设备标识牌或管道标识牌,考核运行部门100元;每差一块阀门标识牌或其它较小的标示牌,考核运行部门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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