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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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单位: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xx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主合同编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xx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达成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项目人身安全和甲方发、供电设备安全。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xx公司和XX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已具备有上述安全文明规定。

3、开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人民币元(¥元)。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收取,并开出收据。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也未发生违反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行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若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因自身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违反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或XX公司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经济处罚,此外,甲方保留向乙方依法追究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4、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对违章行为、不安全现象及不文明行为,甲方任何人员都有权给予纠正,乙方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安监部门申诉。

5、如乙方对违章行为屡教不改或发生严重违章行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进行安全学习,特别严重者可中止合同。

6、如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协力共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的过程如实记录,并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审查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行业和XX公司相关规定时,拒绝签发开工单。

2、根据发包工程特点,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负责提供满足项目施工安全的作业条件,如设备的隔离等。

3、审查乙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必须满足甲方安全生产的要求。

4、审查乙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健康状况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项目安全管理的要求。

5、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对不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拒绝其从事特种作业。

6、对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对考核、考试不合格者拒绝其从事本项目工作。

7、对乙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地、设备分布情况、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等。

8、检查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等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9、指定专人作为该项目甲方负责人,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准入证,办理相应工作票,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护和指导。

10、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违章作业及不文明行为,有权纠正直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承接工程项目前,乙方应确认自身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有效性负责。

2、根据施工安全要求,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对

其正确性负责,并组织落实。

3、所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健康状况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册,注明所有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5、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手续,经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6、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全体施工人员均应熟悉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地、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8、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9、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工并向甲方反映,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负责维护好施工工作区的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及摆放的其他物件,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实施。

11、施工作业人员凭临时准入证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未经甲方有关人员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其他场所。

12、施工使用的临时电源,应从甲方指定开关接引,接引前应了解其允许的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

1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对易燃易爆材料严加管理,在重点防火部位如需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履行动火手续。

14、施工前应了解施工现场设备分布情况,对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禁止盲目、野蛮施工。

15、接受甲方指派的工程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或安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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