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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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团市委,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安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各类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范围列入统筹范围的主要是国家和省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类项目。

目前主要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统筹实施工作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等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日常协调事务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包括统筹协调确定各类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

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市、县(市、区)也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

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要求上报招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项目服务期间高校毕业生工作和生活待遇参加各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现在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可分别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吉人社办字[2010]216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16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吉林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我省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经笔试、面试、调剂及公示,共确定411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为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接收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体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确认和发布的招募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确保我省招募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检费用由被招募人员自行承担。

二、安排培训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通过体检,确认招募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同时,要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使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三、报送信息各地要将最终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数据录入模板(模板请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自行下载),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省厅就业促进处。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第1篇示例:“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定向招募、培训、派遣,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支持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紧紧围绕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计划顺利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

政策明确提出,应该招募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从事支援基层工作,包括农村基层、城镇社区、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同时要求基层单位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政策导向,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和工作需求。

同时应该对招募进来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培养,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培训内容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再次要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要及时关注“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要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推广工作。

政策宣传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认可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内容和实施进展,引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其中。

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意图和价值,支持“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接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接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接
收工作的通知
鄂三支一扶办…20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鄂三支一扶办…2011‟4号)的计划安排,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选派11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2011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青年事务综合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岗位工作,其中支教316人、支农183人、支医137人、扶贫124人、基层计生服务91人、青年事务综合85人、基层人社164人(具体选派人员名单附后)。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要求,及时做好选派对象的接收安置、合同签订、工作分配、生活保障和户档关系接转等工作,严格按要求核定并落实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有关政策待遇。

附件:湖北省2011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青年事务综合和基层人社岗位选派人员名单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自2006年实施以来,选拔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立足自身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科学评估实施工作的方法和规律,以实施效果检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利于促进项目更好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将总结评估和促进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各地在项目实施的政策文件、招募培训、开发设置基层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培养、期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项目实施工作的成效,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及基层岗位需求情况,为更好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此次总结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情况、未来五年基层岗位需求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详见附表)。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闻
�编辑王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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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暨 "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全 力做好 高校 毕业 生就业 工作
5月 5 日,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暨 " 三 支一扶 " 计 划实施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郭兆信 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他说, 高校毕业生是全社会极其 宝贵的财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 让广大毕业生充分发挥 聪明才智, 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的重要基础 , 是转方式 , 调结构 的强大动力, 也是加快推进经济 文化强省建设的迫切需要 .各级 各有关部 门一定要 进一步 增强 紧迫感和责任感, 切实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 , 省政府 的决策上来, 继续将高校毕业生 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 不松懈, 不动 摇, 以更加 坚定的 信心 , 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更加 扎实的工作 , 全力以赴 , 尽职尽 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省 人力 资源社 会保障 厅厅 长董国勋 , 省教育厅厅长齐涛, 省财政厅巡视员阮凤英 , 省军区 副参谋长 寇伸就做 好今年 高校 毕业生就 业工作分 别作了 表态 发言 . 郭兆信指出, 2010 年高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总的要求是: 进一 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健 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 强 化就 业服务, 扎 实做好 " 岗 位拓 展" " 创业引领 " , , " 基层服 务项 目" " 就业服务与援助" , "就业见 , 习与培训" 等五项计划实施工作, 力 争 2010 年毕 业生离 校时初 次 就业率基本稳定, 确保毕业生就 业人数持续增加 , 就业结构更趋 合理 , 到基层就 业 , 自主创 业的 规模进一步扩大, 毕业生就业质 量不断提高 . 当前, 要着力抓好 以下 六项工作: (一) 抓好 " 转方 式, 调结构 " ,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 业 .一要继续实施有利于扩大就 业的发展政策 , 财政政策和货币 政策, 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 业增长机制 .要特别注重发挥投 资 和建设重 大项目 对就业 的拉 动作用, 努力将毕业生配置到经 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 .二要围绕 " 转方 式, 调结构 " , 着力培 育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动传统产 业优化升级, 加快实施技术进步 和产业升级战略, 大力开发智力 密集型就业岗位, 不断拓展高校 毕业生就业的新领域, 吸纳更多 高校毕业生就业.三要统筹推进 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快 新型城镇化进程, 大力发展具有 就业潜力的各类服务业, 特别是 服务外包企业, 尽可能地扩大就 业 .四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和非 公有制 企业, 落实 财税 , 金融 等 扶持政策, 帮助解决发展中的突 出问题,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 . 要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 , 非公有制企业 就业的渠道, 着力解决影响高校 毕业 生到各类 企业就 业的身 份 限制和制度性障碍, 加大劳动保 障监察力度, 依法保障到企业就 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五要继 续鼓 励科研项 目单位 吸纳毕 业 生作为研究助理, 完善科研项目 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加 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 (二 ) 大 力实施 " 创业引领计划 " , 以创业 带动就业.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 负起职责.要将大学生创业工作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现就选拔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性质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身份。

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不得离岗。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占所在服务单位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有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的,需按照招募条件取得相应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

二、招募原则1.自觉自愿,承诺守信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犯罪记录;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充分了解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意义,自愿到基层一线长期服务;6.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我省将继续采取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选拔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一)“三支一扶”2011年应届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进村(社区)”2008年及以后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发布通告5月上旬,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由各市(州)、县(市、区)自定。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

毕业生按照报考条件,自愿选择“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项目。

由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两张照片(近期两寸彩照)到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的招考岗位。

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可以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四)各市(州)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附件2)、《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务办,经省考务办复核后,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发放准考证。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中人社发…2012‟129号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人社分局: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通知》精神。

各人社分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充分发挥村(社区)服务站信息平台作用,做好“三支一扶”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明确政策优惠。

我市生源毕业生成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可根据•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享受政策优惠补贴:参与省“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对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三、报名方式。

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31日前。

凡中山生源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于2012年5月31前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报名,由我局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服务岗位安排。

省“三支一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进行审定,并统一安排服务地点及服务岗位。

联系人:郭金环,陈嘉欣;联系电话:88230672,88230671地址:中山市民生路38号2楼12、13号窗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人力资源毕业生三支一扶△通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共印6份)。

三支一扶个人简历范文

三支一扶个人简历范文
“三支一扶”计划既为基层集聚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解决基层发展的人才短缺问题。

又确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就业观念,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工作。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公告如下:招募数量全省共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各市所辖县(市、区)招募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

招募范围对象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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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1]23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
卫生局、团市委,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
精神,根据中组部等八部委《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
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
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共青团山东省委等有关部门,
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
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
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省扶贫办、团
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
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
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
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今后一个时
期,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
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工
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
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整体工作部
署,在现有“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
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
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
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
(二)扎实做好基层岗位需求统计。要立足“十二五”期间基层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和新形势下基层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大“三支一扶”项目的
覆盖范围,增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岗位细目。要适当增加农业农技、
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要扎实开展基
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确定招募计划,每年3月10日前,各市要将招募计
划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三)统筹开展选拔招募工作。在统筹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服务项目的整体安排下,做好“三支一扶”计划的选拔招募工作。每年招募工
作结束后,各市 “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
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协调办公室。“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
室要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组织好“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的集
中培训,不断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
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积极提供在职培训机会,为“三支一
扶”大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团县(市、区)委要继续做好从接收的“三支
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条件适合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工作,并负责协调
落实相关任职程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
采集、管理、更新等工作。要做好与其他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
目信息库贯通、共享工作。各市要认真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对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锻炼成长中的突出事
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进一步发挥“三支
一扶”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切实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待遇
(一)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加大财政保障
力度,在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基础上,建立工作生活补
贴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关
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9]49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
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
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
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
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二)做好经费申请和拨付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
作经费、服务人员体检、培训费用由各市财政负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
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到财政
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由省财政
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到非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
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数额和实际招募人数
决定具体数额予以补贴。

(三)严格做好经费管理。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托“三
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抓好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严
格资金渠道,不断完善使用管理方式,确保专款专用。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
补助下达前,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
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

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按照《关于开展
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0]52号)规定,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协助有关
单位,合理设置岗位,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
务员工作。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市要按照鲁人
发【2009】3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各类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等服务
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采取
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切实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在实施定向招聘之前,2010年前招募
的大学生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
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服务
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市要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
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按照《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
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等文件要求,将
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信息库,积极帮助落实就
业岗位。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为服务期满人员提
供就业创业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
一扶”大学生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级尤其是
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
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要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
就业援助。

(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
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
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6号)的
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
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五、切实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即将启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抓
紧开展选拔招募工作,按期完成选派任务。按照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计划覆
盖范围的要求,扎实做好基层岗位需求统计。根据省下达招募计划,5月下
旬网上报名,6月上旬组织统一笔试,6月20日前完成面试工作,7月底前
培训上岗。7月31日前,各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将实际招
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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