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用于支持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扶持新兴、边缘、交叉性学科的建设,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工作。

第三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突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努力拿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我省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凡有条件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是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办事机构,它的职责是:

、制订和发布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和推广。

、组织对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优秀成果进行评奖、表彰。

、组织本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评选、出版。

、具体管理和筹措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基金。

、负责本省优秀青年社科理论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的评选、宣传、培育。

、负责本省重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评选、管理。

、检查研究课题实施情况,交流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和管理经验。

、建立我省社会科学规划网页,逐步建立与全省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网络联系。

、组织本省社科研究专家、科研管理工作者开展境外、国外学术交流活动。

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协助管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进行如下工作:

、代为受理本省申请人递交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书;

、代为检查本省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组织本省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优秀成果奖;

、参与组织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

第三章选题、申请和评审

第六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选题工作,主要以发布研究课题指南的方式进行。

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如确有必要,经省社科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少数急需的重大课题和不宜公开进行招标、投标的课题,经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单独立项。

第八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受理期限为二个月。开始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可向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索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申请人应按申请书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并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申请书寄送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迟于规定截止日期寄送的申请书一律不进入当年评审。

申请人寄、送申请书时,应按规定同时向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汇寄或面交课题评审补偿费。凡只寄送申请书而未交评审补偿费的,一律不予评审。

第九条填报申请书时,如有多人参加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主要负责人。申请书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名报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承担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课题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高级专业职称或党政机关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人员申请,须经两名研究员(或相当

于研究员)书面推荐。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未正式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课题。申请人应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确有科研能力,真正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的人员。

第十条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的研究工作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十一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收到申请书后,负责组织对申请资助课题的评审。

应按下列要求对申请资助课题进行评审:

、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论证;

、有利于弘扬民族文化和振奋民族精神;

、论证充分,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承担者具有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

着眼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未来和发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青年学者承担的课题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

第十二条课题评审设立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百人工程”项目、一般资助项目、经费自筹项目,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均聘请专家严格按照评审原则和程序评定。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领导、工作人员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时,应采取回避的办法。

经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通过的课题,交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发布。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每次课题评审时,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资金来源提出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

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按批准的金额,编制开支计划。

第十四条资助经费开支限于:

、为课题研究服务的资料费和计算机使用费;

、国内调研差旅费;

、必要的小型会议费、适量的管理费;

、研究成果的鉴定费和出版补贴费。

第十五条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记帐,使用合理。要充分利用所在单位和协作单位的现有设备和资料等条件。不得把资助经费用于工资福利、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以及与完成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第十六条资助经费拨至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代管并负责监督。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提取代管经费的%作为管理费。

第十七条在财务制度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课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课题组全体成员均应自觉接受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监督。对无故不完成科研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的课题,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或部分经费,对其中因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贪污挪用等而被撤销的课题,应由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并偿还全部不合理开支。

第十八条对协作单位有经费保证的课题或课题负责人可自筹经费并同意立项不资助的课题,如符合申请、评审、立项的各项要求,可给予省级课题立项,但不另给资助。

第五章检查和验收

第十九条经审定立项的课题,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批准立项的课题通知书分别寄送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申请人,并委托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对课题的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及时通报课题的实施情况,交流信息和经验。

第二十条课题主要负责人每年年终应提出课题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交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工作单位,接受检查。课题进行中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对研究计划、课题组成员作调整变更或要求中止课题者,须由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出专门报告,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对违纪使用经费,或无故延长课题研究期限,或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撤项,撤项课题负责人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社科基金项目。

第二十一条立项课题完成后应进行鉴定和验收。课题的鉴定由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组织—名专家学者进行。专家鉴定劳务费每人元—元。

第二十二条鉴定的一般标准和内容:

、项目研究成果是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否遵循党的基本路线。

、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项目申请书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建议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和科学性。

、项目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是否准确和完整。

、项目研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项目研究成果有哪些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达到何种水平,能够取得怎样的综合效益。

、项目研究尚存在哪些不足,该领域尚有什么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今后需要朝什么方向努力等。

对上述标准和内容应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正确掌握和运用。

第二十三条课题通过鉴定后,课题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出结项申请,并报送结项成果的全套资料(含《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结项审批书》份,成果简介份,结项成果份,专家鉴定意见套等),省社科规划办验收合格后发给课题结项证书。

第二十四条项目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课题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鉴定仍不合格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要求退还或赔偿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申请省级社科基金项目。

第二十五条课题主持人应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超过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超过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撤项课题负责人年内不能申报省社科基金课题。对没有按时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管理单位,按相应数目扣减下年度配套奖励的省社科基金课题。

第六章成果的推广和评奖

第二十六条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推广和使用,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对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并有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的成果,课题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和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责任向有关各界广泛推荐,促其发挥效益;对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课题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和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责任向有关出版部门联系、推荐出版。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要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成果及其转化后的效益,扩大其社会影响。

第二十七条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最终成果正式出版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第二十八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程序推荐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优秀成果参与全国和全省的评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年颁发的《湖南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面上项目,也叫一般项目,照顾的面比较大,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最基本的资助项目类别,其经费额约占科学基金总额的60%。包含项目(1)自由申请项目,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体,占面上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80%以上。每年集中受理、评审一次;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选题和申请程序上与自由申请项目相同,但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工作者;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这是为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和科学基础薄弱地区所属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而专门设立的基金。目前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已有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十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xx年起,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面上项目,不是面下项目,当然也不是面子上的项目,具体正规解释如下: 面上项目(Surface project)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总体要求 本表用于项目申请时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二、编制内容 本表所指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申请基金资助的各项费用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与项目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金采用成本补偿式,其他各类项目资金采用定额补助式。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项目资金来源编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含)以上设备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新设备用途、新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价5万元(含)以上设备应提供三家以上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公司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 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 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 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 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 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 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 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 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 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 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 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面上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申请;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批准资助项目; (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面上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第七条申请面上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为申请人同年申请面上项目限为1项; (二)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面上项目的,不得申请; (三)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面上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 (一)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二)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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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面上项目)模板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面上项目) 项目名称: 申 请 者: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依托单位: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制 二○一四年

填表说明 一、填报申请书前,请登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查阅市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 管理规定。请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填写时须注意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达明确。外来语应用中文和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A4纸版面,申请书正文要求宋体5号字,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 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报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三、简表说明 1、简表内容: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字填写。 2、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字数最多不超过30字(60字符)。 3、单位代码是申请单位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并经确认的代码;项 目指南代码见项目指南;其余代码使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 4、依托单位: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5、依托实验室:系指研究项目将利用的实验室,仅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或部、委、北 京市批准的部门开放实验室。 6、申请金额: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取两位。 7、起止年月:起始时间为申请的次年1月,项目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参加单位数:指研究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合作者所 在单位),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合作单位系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在研究内容、方法及目标等方面,进行科技互补和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不包括一般的技术性协作单位。 9、项目组主要成员:指在项目组内对学术思想、研究方案的制订、理论分析及项目的 完成起重要作用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和参加项目组成员每人须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

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 调整。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调整项目都必须符合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的 规定。 第八条对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中止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确认,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财务处冻结支出账户,并追回项目已支付的劳务费。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项目的预算经费严格实现预算内经费报账制,超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项目进行项目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 监察工作。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本章所列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仅限于项目建设需要而且列为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基本建设经费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12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编制说明 本管理办法及流程主要通过编制项目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来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总体管理、预测和控制。项目资金总控计划依据项目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概算,并结合项目资金支出控制模型,按项目实施过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形成从拍地成功到项目交付为止的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支出计划。项目资金总控计划应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财务中心应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支出的支付条款上进行介入,加强总体控制,并将支付条款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体现在招标结果上。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是一种额度控制。若项目建设、销售策划、销售回款无重大变化,则不得突破;若按合同规定达到工程进度,但未按合同支付或少支付的部分,应每月动态调整以后各月的资金计划,结转到以后各月支付。项目资金总控计划通过对支出项目的支付时间、比例的计划,配合销售回款计划,从项目总体上控制现金支出节奏。 通过对项目现金流的管理、控制,将使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节约项目资金投入量,从而达到现金流连续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的目的。

正式项目 项目 施工 制 现金流量 第二章 项目现金支出控制模型 主 出控 拍

第三章 项目现金支出管理及流程 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业务流程 工作要求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责任部门业务流程工作要求项目进度及支出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控制内容

业务流程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开发环节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doc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一、项目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按类别分为国家项目、部级 项目、省市项目、其他项目。 国家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 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部级项目: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规划或专项任务项目。 省市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社 科规划基金项目、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经学校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其他省市政府部门项 目。 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纵向项目。 二、项目等级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级 别及经费额度等因素,分为A、B、 C、 D、 E 五类。 A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②教育 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30 万元及以上的纵 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 项目 B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重点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及

以上) ③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研究项目 ④可支配经费达2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⑤年度到款达3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C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其他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以下) ③教育部社科研究其他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5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1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D类项目:①吉林省社 科基金项目②吉林省软 科学项目 ③可支配经费达 2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④年度到款达 5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E类项目: 其他校外项目及学校项目 国际合作及港澳台项目按项目来源渠道及所获得的经 费额度分别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确定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7年模板

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4.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4. 其他。

(完整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 规定和政策,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和协会财务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率。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一条协会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 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 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条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认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第三条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种过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

内部加工、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运营管理等。 第四条协会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协会会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第一条专账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账,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经营管理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第二条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内容、规模、标准。 第三条专班负责:项目的实施由各项目小组执行,协会秘书长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实施等各环节。 第五条内部监督:协会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均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协会定期或项目完工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第六条外部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发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

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三章支付流程 第八条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 (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 (3)监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 (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 (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工程进度审批流程(附件1) (1)每月28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3),同时附进度款结算各项资料(电子版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严格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式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

工程款项支付办法(新)

义乌市建设工务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作 效率,特制定本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一)建设资金的管理 1.工程必须实行预算控制管理。每项工程必须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审定。 2.月度建设资金由财务人员会同工程科根据工程预算和工程进 度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领导审定后统一安排,以确保建设资金的正常供给。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应认真负责,切实可行,以防因多报计划而增加资金成本,或少报计划而影响工程进度。 3.财务人员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资金。因工程需要临时增加的大额资金支出,需编报追加计划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审定。 (二)首次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首次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时应附相应的测绘、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由相关单位合同签定人(或法人)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专人负责工程款项的结算。委托书应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工程款项转入的银行及账号(与合同相符),并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书须有委托人签字。 (三)工程进度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管理 1.合同范围内工程款项支付操作程序 (1 )施工或供货单位填写《工程建设付款审批表》(附件),经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

工程科负责人签批。监审部 门负责人签批。财务负责人 签批。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签批。财务人员凭有效 发票付款 (7) 2.合同范围外款项支付操作程序 (1)合同范围外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原则上不支付,待工程完成并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2)合同外的施工若因工程设计等变更,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签定补充合同,并按合同范围内款项支付操作程序办理支付工程款。未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共同签字确认,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分包项目的付款,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再进行上述程序。 4.进度款的控制 在工程完工初验时,原则上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 80 %,材料设备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90 %。 5.工程进度款及材料预付款的支付,须按签订合同单位和合同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汇付,有帐号变更须开具签订合同单位证明。 (四)工程变更管理 1.因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按以下原则确定: (1)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对工程变更价款有约定的,按约定组价。 (2)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3)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2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2017版)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可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相应的资助期限)。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注意符合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及正文面上项目相应部分的要求,请认真阅读。 2.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2017版) 面上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正文、个人简历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 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主要参与者和项目资金预算表,填写时应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项目资金预算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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