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外宣意义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外宣意义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外宣意义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外宣意义

09012117周桐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人之为人,人类的本质规定性及其体现,就在于以其创造性实践,建设一个文化世界。在某个当下看文化,就是审视以往文化形成的某一群体的“文化遗产”,即某种活态的文化模式。文化遗产是人类活动的信息资料库,是展示人类文明的卷轴。

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而且包含未来发展趋势的某种启示。保护文化遗产,在文化意义上体现着人类对主体性、主体间性与历史性的自觉。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大会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直接的全球行动。这个文件把世界遗产分为自然的和文化的两大类。文化遗产,是指那些从历史、艺术、科学或审美、人种学、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各类文物、建筑群、遗址。自然遗产,是指各类从审美、科学、保护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自然面貌、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分为受威胁的动植物生态区和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自然遗产也具有充分的文化意义,可以视为广义的文化遗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狭义的文化遗产又分为两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前者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后者则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方式、知识、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第一,国家高度重视。2006年2月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护文化遗产的通知》。第二,全民初步趋向共识。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

星期六成为“中国文化遗产日”。第三,组织机构已经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于今年9月14日挂牌正式成立。第四,专门法律正在酝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规划。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展开,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专业人士和民众积极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项稳健发展的事业。相应地,加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对外宣传,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利于展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激扬民族精神

中华文化、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史上独特的风景线。其绵延五千年,博大精深,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自我更新的能力。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中华民族创造了极为灿烂的文化,为世界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例如在体育文化方面,古希腊和西方文化孕育了奥林匹克运动,而中国传统体育竞技健身运动像太极拳、武术、杂技、“蹴鞠”、“博克”,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哲学化的体育竞技和理念、以和为贵的伦理观、刚健自强的人生信条。正是这样的文化遗产加强了中华民族在世界体育史上的地位。正是凭借这样的精神财富,中国申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才有取胜的王牌。

中国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据前不久文化部公布的数字,中国大陆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近40万处,可移动馆藏文物2000多万件,全国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103座历史文化名城。这些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明和对人类文化的巨大贡献,树立起中华民族奋发有为的世代风范。

通过保护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回溯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考察中华文明的历史与前途,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与时俱进的紧迫感,振奋民族意志,激扬民族精神。对外宣传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就是展现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的辉煌绵长的文化创造,展示我们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在世界上高扬中国人的精神旗帜。

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利于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社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这是在科学技术革命和市场经济机制双重作用下人类进步的表现。但是,现代化和全球化也并非通向完美的世界大同,它最初宣扬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和谋求西化世界体系,这里的主要理论观点是:“传统”和“现代”互不相关,截然对立;社会总体发展趋势是沿着共同的、直线式道路向现代化演进;发展中国家能够通过与发达社会的交往而加速前进;西方发达国家是发展序列中的最高阶段,其历史经验展现了通往现代性之路。1

在实践中,西方强势文化在其经济实力的推动下,日益向外扩张,进逼弱势文化,向落后国家渗透价值观,播撒种族文化优胜论,歪曲科学的历史观和发展观。

通过世界文化遗产的保存、整理和检录、分析,总揽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生命延续活力和方式,比较各种文化模式的特点、向度和功能,就能够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坐标中,给予它们合理定位,促进各种文化和平共处和相互学习借鉴,倡导一种多元共进、和谐发展的文化观念和文明关系。

以文化底蕴而论,国际上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人们从民族主义的意义上认识文化遗产,把文化遗产与民族国家、民族身份紧密结合,文化遗产成为政治认同的表现形式之一。第二个阶段,人们开始超越民族性、民族认同的立场,调整文化民族主义与文化全球主义的关系,并向世界性、全人类文化遗产的认识转变。第三个阶段,在认识到文化中心主义的学理缺陷和实践危害之后,多元文化主义兴起。人们认识到,不管一种文化有怎样的特质,它必然会有某些人类共享的成分。产生于不同文化和社会体制历史中的多样文化,是启迪人们的思想,促进文明发展的重要源泉。

文化模式决定了各民族国家不同的发展路径,不同的发展道路为文化多样性所体现。文化多样性在现代社会中彰显为不同的现代化模式,因此不同的现代化模式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据。这种深刻历史文化根据,体现在现存的文化遗产方面。保护文化遗产,就是链接本

民族的发展路径,展示自己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也就是向世界说明中国现代化道路和文化样式的特色所在。在中国,这就落脚在通过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我们社会主义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与和平发展的文化底蕴。

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利于展示中国的科学发展观

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文明的符号载体,是其原生时代人类活动的客观记载,具有稀缺性、唯一性、不可再生性。文化遗产必须得到有效保护,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然而,为发展经济而漠视甚至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却屡屡发生。

《1996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列举的五种“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现象中,无根的增长(rootless??growth,即毁灭文化,降低了人们生活质量的经济增长)和无未来的增长(futureless growth,即造成资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经济增长)就是对不顾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一味以牺牲环境(历史人文环境)降低人们生活质量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的批评。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如何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正在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中国较早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加强了保护和收藏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了从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后增添了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再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目前,中国正着力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包括技术、法制等方面的一整套措施,其宗旨在于处理好历史与发展的关系。

文化遗产最为有价值的遗留是它的活动主体与表达方式同时存在,人们可以直观地、统一地看到一个文化生命现象——一个活着的文化。人们可以通过与传承者对话、交流、参与、体验、学习等来理解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从中得到真切的感受、教育和感悟。

“历史精神的本质并不在于对过去事物的修复,而在于与现实生命的思维性沟通。”2这就是在理想状况下文化遗产业的基本社会功能,也是我们必须对其真确性加以保护的意义所在。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为了使人类的生活更加幸福,使人类创造出更多、更高级的文明。这也是中国当前倡导科学发展观应有之义。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要正确估计文化遗产自然损毁程度,正确测算环境的合理承载能力,正确评估发掘文化遗产的技术要求,有计划地、科学合理地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使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以此具体地对外宣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可以把我们这样的科学发展观直观地展示于世界。

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利于展示中国和谐的民族与国际关系

文化相对稳定的存在形态是文化模式,文化模式的主体则是某个特定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可以折射为文化关系。通过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可以再现中国多民族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从而体现中国多民族的且与国际不可分割的文化渊源。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榜上有名。前者分布在中亚、南亚、西亚、北非19个国家和地区。作为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的结晶,它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人群乐舞文化间相互传播、交融的历史。“蒙古族长调民歌”承载着蒙古民族的历史,是蒙古民族生产生活和精神性格的标志性展示。作为现存的跨境分布的文化形式,是中国首次与外国联合申报的文化遗产项目,是中蒙两国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

目前,中亚五国已表示愿意将“丝绸之路”作为联合申报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丝绸之路”东起中国古都长安(今西安),在中国境内有4000多公里,西经南亚、中亚直达欧洲,总长达7000多公里,是沟通古代东西方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把古代的中华文化、印度文化、波斯文化、阿拉伯文化和古希腊古罗马文化连接起来。沿着这条通道,中国的造纸术、印刷术和火药传到西方,西方的数学、医药和天文学传入中国。对于这样一条重

要的“文化线路”应该加强保护,“丝绸之路”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应是当之无愧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官员也说,对于人类有普遍意义的世界遗产应是超越国界的。

通过对外文化交流,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间的沟通了解与合作信任,是对外宣传的一项重要职责。对外宣传文化遗产保护,也是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一项任务。几年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展了“感知中国”主题活动,将中国大量的优秀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介绍给了世界各国公众。这其中包括中国最珍贵的文物,如乐器编钟、青州石刻、青铜器艺术,还有中国的京剧服饰、民族服装服饰、工艺美术等传统艺术,以及从功夫、戏剧、音乐、舞蹈、杂技到社火等表演艺术。“少林功夫”、“云南映象”、“内蒙古无伴奏合唱”、“历代民族服装服饰”等著名节目,都参加过“感知中国”主题活动。这既展示了中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丰富的传统文化,又促进了国际对中国的进一步了解和中外友好关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M],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2. [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都知道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滔滔大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两个,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呢?要怎么保护呢?其实总共有52个各种各样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中国人,肯定要对这些遗产有所了解才不失为一个中国人,更要细心保护他们。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文化遗产? 结合文化遗产清晰条理的向我们说明了这个问题。文化遗产主要分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法律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仅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即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不会保护其中的糟粕。 ▲二、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文化遗产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即历史之见证、身份认同的纽带、文化多样性之体现、创造力之源、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涉及不同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正当利益和不同文化遗产权益和文化遗产权益与其他正当权利 之间可能发生冲突三个方面向我们展开。这三个方面向我们展示了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重大意义与其保护过程中有诸 多问题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的解决必然需要法律的保障。 ▲三、怎么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国内到国际两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目前用于保护文 化遗产的法律。就国内而言,目前我国已经在宪法第22条、文化遗产基本立法、其他相关立法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立法和部门规章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而国际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1954年颁布的《关于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公约也都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理依据。 ▲四、公众如何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就目前中国文化遗产多的现状,王教授指出,只是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我们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来。我们可以通过捐资募资、文物认领、文保义工、志愿活动等多种方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调查报告.doc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 及建议-调查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保存着浓郁古朴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目前,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州级民族村寨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个。**县从2006年开始“非遗”普查工作至今,已普查到资源总量120项,其中:民间文学27项,以苗族《刻道》歌、苗族《古歌》、苗族十二路《大歌》和苗族十二酒歌等高坡苗、河边苗等传统的叙事民歌为主,忠实记录了古代苗族的历史风貌、风俗和进化过程;民间音乐19项,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的“飞歌”、“情歌”和“游方歌”,其价值主要表现为以歌动人、以歌传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民间舞蹈8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的芦笙舞、板凳舞、踩鼓舞和捞虾舞,是集祭祀性、欢乐性、参与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舞蹈,是苗族群众精神上的释放和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民间美术5项,分别是苗族服饰、银饰、挑花、刺绣和剪纸;民间手工艺15项,以苗族服饰制作、苗族银饰制作和苗族织锦制作为代表,代表苗族最古老的民间艺

术之花;民间曲艺2项,分别是苗族便哦和苗族嘎百福;传统戏剧1项,是当地汉族群众在春节前后表演的一种传统剧花灯;民间竞技5项,目前保存较好的端午节龙舟竞赛和苗族斗鸡、斗牛、斗鸟;民俗29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姊妹节、独木龙舟、二月二架桥和祭桥、丧葬、****地区玩水龙等5项,展现了**祭祀文化和民间崇尚;传统知识11项,主要是***境内民族医药,多数具在自己的特色。 2、传承与保护现状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实社会,**非物质文化也承受着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首先在民文学方面,除苗族《刻道》歌已得到专项保护外,其余的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其次在口述文学方面,40岁以下的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如何讲述那些美丽的故事,动人的歌谣,富有哲理的谚语。三是多数民间音乐和舞蹈将面临失传的危险。如苗族的许多古歌,60岁以下能传唱者已寥寥无几。民族舞蹈除板凳舞、芦笙舞和踩鼓舞仍在节日活动中进行表演外,其余舞蹈大多数没人会跳了。四是民族民间美术的传承面临诸多困难。由于南下打工潮流的影响,2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都不愿意刺绣、挑花,因为手脚慢的几年才绣好一件,不如去打工挣钱,待钱凑够了,直接买一件穿在身上。五是民间手工艺老年的传承人所剩无几,中年的传承人相对稳定,但后继的传承人有很多不愿从事此项工作,传承前景令人担忧。六是民间曲艺和传统戏剧已后继无人,面临消失的可能。七是民间竞技和民俗具在很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能适应不同时代,普遍保存得比较好。八是民族医药为主传统知识方面,因自古以来都比较保守,一般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部分已经正在消失。

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及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d9136677.html, 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及建议 作者:周双鹤 来源:《神州·上旬刊》2017年第10期 摘要: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借鉴各地成功经验,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可谓大势所趋。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建议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我们不得不认识到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正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 许慎,东汉著名经学家、文字学家。他历近三十年编撰了世界上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使中华汉字的形、音、义趋于规范和统一,被后世尊为“字圣”、“字学宗师”。许慎文化园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许慎墓规划建设而成。全园在形式上是一组汉代风格的建筑群;内容上以展示汉字文化为主,以儒家文化为补充,集经典文化教育、励志进取教育、崇文尚贤教育于一体。 一、许慎文化园概述 许慎文化园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又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在开发利用园区资源同时,也要做到充分的保护园区文物。许慎著世界上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在汉字、汉文化、文物古籍的宣传、实践、保护、利用上,许慎文化园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1.学术科研 许慎文化园每五年一届(2015年后每三年一届)的许慎文化国际研讨会,从许学、经 学、说文学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各位专家学者提交了相关的学术论文,并编印成册,促进了与会专家学者的交流切磋,也增强了许学爱好者坚持做学问的信心。 科研成果的取得离不开书籍的收藏、研究。许慎文化园资料中心是园区的心脏,现藏书万余册,同时立足于建成全国最大的许学资料研究中心,以满足广大许学爱好者的科研需求,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兼利用的作用。 2.场馆及库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的现实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的现实意义从1998年起, 文化部就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国内外立法调研的基础上, 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2003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我国于2004年8月正式加入该公约。为借鉴该公约的基本精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也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2011年6月1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历史上和文化法制建设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拥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至今的各种神话、歌谣、谚语、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礼仪、节日、民族体育活动,如百花争艳,似群星灿烂。它们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中国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高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通过立法设定相关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从1998年开始,全国人大、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就开始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题调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终于在2011年2月25日经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论中国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

圆明园祭 ——从圆明园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300年的岁月,对于浩浩汤汤,蔚为壮观的中国历史来说只是过眼云烟,然而对于一座园林,却可能是不能承受之重。三百年的雕琢,三百年的洗礼,于圆明园,即如此。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震撼于她的华美和无双,震撼于她沧桑的历史变迁,更震撼于这其中的巨大失落。曾经的万园之园,曾经的文化集萃,如今却只剩下残垣断壁,怅惘低回。 圆明园,这个五世皇帝的御用之园,经历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发展和经营。每一朝,从帝王到臣民,都对她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感情。尤其是皇帝们,他们亲自参与园林的设计,亲自督察施工情况,为每一处景色取名、题词。乾隆将他钟爱的南方园林创造性地复制到圆明园中,帝王们将中国无数的稀世珍宝藏于此园中,一年中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在此度过。因此圆明园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一座园林了,于当时,她已俨然成为了中国政治文化的又一中心,于今,她是一座文化宝库,不仅体现着清国帝王们的审美情趣和政治抱负,更体现出一种凝练和集萃,凝练出中国园林艺术的精髓和我们整个民族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核心,集萃中华民族灿烂夺目的艺术成就。 圆明园的美不仅得到国人的称赞,也让外国人惊叹不已。当时一批批来自英国、俄国的使者,视其为仙境和梦幻之所在。然而他们带来的不仅是这些,从那些来自西洋的贡品中早已透露出这样一个讯息:西方文明正在迅速崛起。但我们的天子们并未从那些精致的马车、大炮中读出更多的东西,却依旧沉迷在圆明园带给他们的安逸与平静中。 1860年10月6日,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一天。圆明园被英法联军入侵,惨遭洗劫与焚毁,并由此开始了她坎坷曲折而悲壮的命运。一切的荣耀、骄傲与奢华在大火中化为乌虚,在洗劫中粉身碎骨,帝王将相,君臣百姓无不失声痛苦。整个民族在滴血! 尽管皇帝太后们想通过修复的方式竭力挽回,然而对正处于刀尖上的中国来说,这已成为不能承受之重。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期,八国联军又给了原本脆弱的圆明园一致命的一击。 军阀混战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国,都有太多的无奈。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已无力保护这座在风雨飘摇中挣扎的万园之园,尽管她已经面目全非,满目疮痍。园内的石块、木材、华表、碑帖、砖瓦…甚至是土地——这个稀世之园的仅存,仍被无情地掠夺与侵蚀着。而这个过程,长达六七十年之久。至此,她已失去了最后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朱兵 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在今天愈来愈成为一个浪潮。出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就是说,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这种重要性除了体现在一般的文化意义上外,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民族、国家文化主权等等方面。文化的问题、文化遗产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全球所关注。 第二个特点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的程度在不断加深。用今天的观念看,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主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来进行的。就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从我国来说,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从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的保护扩展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保护,又扩展到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村镇、城市的保护。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突破了传统范畴。

第三个特点是随着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历史年代再也不是一个绝对尺度。“保护”一词的内涵不断扩充,它不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物质形态的“保存”,还包括研究、利用、宣传、传承与弘扬。其意义除了“保存”本身之外,更多地体现在与当代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等的相互关系之中,并成为国家、民族现实生活、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这些变化可以说既是全球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具体缩影。 一、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特点和构成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形成和特点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既要保证国家权利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同时又照顾各地不同的需要,确立了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它包括了具有不同层次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了不同层次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机关还实行立法监督制度,上级立法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规规章。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

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闽南师范大学 课程论文 马克思主义精神与文化遗产保护姓名:黄红林 学号:1203030126 系别:政法系 专业:行政学与政治学 年级:12级 指导教师: 2013年11月

目录 摘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社会的重要性 (2) 1、文化遗产保护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化精神 (2) 2、文化遗产保护与马克思主义精神 (2) 3.文化遗产对社会的作用 (3) 三、如何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 (3) 四、结论 (4) 五、致谢 (4)

摘要 人类文化遗产被破坏的事件历历在目,无不让人心痛惋惜。而我们该怎么去保护现存的文化遗产,才能避免上述悲剧重演?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与马克思主义精神都肯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与重要性。保护文化遗产,必须从基础做起,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传承与创新,让传统历史文化遗产继续绽放华彩。关键词:文化遗产;三中全会;马克思主义;创新 前言 新浪网报道2012年1月26日,原本计划恢复原貌的“梁林故居”现已基本被拆掉,只剩门楼旁一小间。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此前并不知晓故居被拆一事,已责成东城区文委调查。目前考虑的方案是复建故居,但最终方案还未出炉,整个复建工程需等住户全部搬走才行。对于这个问题,网上争议不断,在现代化的今天,难道一切都得现代化?发展就是要破除一切旧事物?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 所谓文化遗产,是指人们所承袭的前人所创造的文化或文化的产物。就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言,它集中地表现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及我们今天所必须面对的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这些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收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当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仍面临文化生态、政策环境、行业自身等多方面问题。1而相关行业与政府部门对文化遗产的重视意识与保护力度的薄弱更让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 譬如漳州版“三坊七巷”——文川里走过数百年,而今却面临拆除的危险。虽然在报道后政府部门有效地将之保护起来,但这件事无疑是反映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不足。梁林故居,林白水故居、赵萝蕤与其父亲长住过的四合院遭遇危机,最终都被粗野的推土机连骨带肉全吞噬了。,到了2005年,北京的名人故居,全市308处,有189户暂未 1 节选自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新华社北京2月8日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有哪些: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有哪些|保护文化遗产的 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了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文化遗产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产物,它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通过对文化遗产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及其重大。 在现代国际竞争和地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各国都把经济的增长放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只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才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拆旧建新的趋势日益加快,各种古老的建筑物、遗址被现代化的机械夷为平地,各种文物被无情的摧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文化遗产也被商业化的操作,把经济利润的最大限度的获得看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在许多旅游地,商家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过量的游客蜂拥而至,这不但改变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更为严重的是给文化遗产带来极大的负担,常常遭至遗物的破坏,加快了遗存的损耗速度,缩短了文化遗产的生命。这主要还是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合理、正确的保护,加大对文化遗产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内容丰富多彩。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分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doc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 策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XX市文化局局长XXX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可珍惜的宝贵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我们的文化基础,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XX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XX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XX地处金沙江、岷江汇合处,是长江正源的起点,有“万里长江第一城”的美誉。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筠连县巡司镇拱猪洞发现了距今4万年的古人类臼齿化石,翠屏区、XX县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石器,部分带有云贵高原史前文明特征,证明这里曾是古代文明交汇和融合的地方。西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XX筑僰道城,迄今已有2180余年的历史。同时,XX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有古语言文字、口述文学、传统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6大类,90多个项目,其中屏山县的“金江号子”、江安县的“竹簧工艺”、翠屏区的“面塑”和XX县的“小彩龙”等均有较高的知名度。由于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5月,市境内共保存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僰人悬棺、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旧州塔、大观楼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云南会馆、武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北岩寺、叙府会馆等)。另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翠屏区李庄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江安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屏山县龙华镇),历史文化古街区1处(冠英街)。文博单位共收藏有石器、铜器、陶器、字画等各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草案都强调责任与义务,却没有有效解决公众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所应获得的对遗产的实际认识与认同,并进而阻碍了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本文正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民众对于非遗情况的认知以窥探保护的效果与现状,并就一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态度;法律保护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为此本课题组特组织了在宁波与温州两地向市民发放并收集调查问卷进行调研。 在其他国家,早已开展了相关的保护工作,据我们采访过的专家介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则起步较晚。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韩国也于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一些国家如突尼斯、玻利维亚、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开始在国内层面采取了版权法或者准版权法的模

式(quasi-copyright framework)为其本国的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民众对于其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可程度也较高。 在立法上,我国也已经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立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现已更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有望在今年进入人大常委会议事议程并很有可能获得通过。《草案》将法律的保护范围界定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国家保护:(1)濒危的古语言文字;(2)口述文学和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杂技、木偶、皮影、剪纸等;(3)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4)传统礼仪、节日、庆典和游艺活动等;(5)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6)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而对于此,许多市民其实并不清楚,他们或则没有听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或则不明其义,或则不知其所指。当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寡闻并不是我们担心的关键,最为关键的是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对于一些传统文化的渐行渐远。 浙江省在XX年年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且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开展了一些保护、抢救工作,但是由于保护才刚刚开始,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 20世纪后期以来,受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时代潮流的猛烈冲击,人类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正遭受着日益严重的吞噬,保护和拯救它们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人民和政府必须面对的一项繁重而严肃的课题。1972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第17届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该组织于1997年又通过了建立保护“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这两项重大决策,标志着人类已经从惨痛的历史教训中警醒,开始自觉地保护千百年来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和亿万年来大自然创造的美妙景观,追求人与自然的共处并荣、文化与环境的和谐一致,从而跨进一个新的文明时代。 我们必须看到,威胁世界遗产生存的因素,不仅有自然灾害的频仍、经济开发的过度、环境污染的加剧和武装冲突的升级,还有文化霸权主义的横行。 在当今世界上,关于人类文化的发展,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试图凭借强大的经济、科技乃至军事的力量,铲除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以实现全球单一化。持这种观点国家,出于一已私利,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发展模式强行推销,买他账的,便视为朋友;不买他账,就视为异类。对异类,他横加指责,肆意干涉,甚至不惜动用武力,非消灭人家不可。这是一种十足的文化霸权主义,是违背时代发展潮流的。另一种观点是主张世界各民族各国家一律平等,承认各民族各国家在文化上独立性、差异性,允许世界文化多样性,主张世界文化“和而不同”。道理很简单,各民族各国家的自然环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发展历程,千差万别,各具特色,这是一个任何人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正是这些差异,才使得我们的世界多姿多彩。这种观点才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 保护世界遗产绝不是仅仅关于某项具体自然或文化遗产生存的问题。我们必须站在时代的顶峰上,放眼全球,充分认识保护世界遗产和进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教育的战略价值和意义。 从民族的角度看,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已被物化为恒定的形式,表现为历史的、静止的、不可再生的,它的精神蕴涵隐藏很深,已远离它的生态环境,如果没有相应的文化修养,不能潜心感受和解读,是很难把它全部激活、接受和传递的。例如古代玛雅的象形文字,当西班牙殖民者把最后一位祭司杀死以后,再也没人能够释读。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则是具体的活动过程,表现为现实的、活跃的、不断生成的,同时它就植根于民众真实生活之中,是民众日常经验的一部分。其精神蕴涵有如空气和阳光,可以直接被人们所吸收,并在经常性的活动中世代传承。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更强烈的唤醒和强化民族意识的作用。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是她独有的民族精神全民性的活的记忆,是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是维系民族存在的一条生命线。这条生命线一旦遭受破坏,民族文化的基因及其生命链将出现断裂变形,民族的存在随之发生危机。在人类历史上,因为自身文化的失传或被强行割断而解体乃至消亡的事实,就深刻地说明了这个道理。像璀璨的古代玛雅文明,灭亡了几个世纪,直到近代才被人们重新发现,然而我们已经无法使其复活。 从国家角度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维护国家独立。国家作为多民族共同体,广义地讲就是一个大民族,所以也称民族国家。一个大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根本标志是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而文化遗产突出地反映着民族神精和文化传统。它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深入脊髓的文化积淀,也是它独特文化身分、文化个性的确证。据此,民族国家的自尊、自信才能确立,才会形成最深沉的凝聚力。在正常的状态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价值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价值意义 文化遗产的定义, 与“文化遗产”的“泛概念”不同, 从保护的角度看, 一般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从1972 年到现在, 一直在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保护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72 年开始到现在, 以实践《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建立“世界遗产名录”为主的、偏重于物质文化的保护; 第二阶段, 从1989 年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开始到现在, 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主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文件及其背景来看, 这两个阶段的保护, 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经济、文化发展趋势紧密联系, 具有高 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影响世界文化走向的深刻意义。 一、物质文化保护的背景及其意义(1972 年———现在) ( 一) 世界遗产保护的提出和经济文化背景 20 世纪是科技革命的辉煌世纪, 也是“全球化”重新启动 的世纪。世界各地为了发展经济, 攫取资源, 破坏自然, 正如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在地球上许多地区, 我们可以看到周围有越来越多的说明人为的损害的迹象: 在水、空气、土壤以及生物中污染达到危害的程度; 生物界的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和不适当的扰乱; 一些无法取代的资源受到破坏或陷于枯竭; ??”*)。另一方面, 经济建设对文物的破坏, 比战争更为恐怖。比如60 年代, 埃及在尼罗河上修建了阿旺斯水坝, 致使两座千年神庙毁于一旦。据统计, 当时所毁掉的文物古迹数量大大多于两次世界大战所破坏数量的总和。人类为了自己这一代的所谓“幸福”, 恣意蹂躏自然、毁灭文物。面对残酷的事实和严峻的局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发布的5 个月之后, 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08 ( 二) 世界遗产的分类与价值 《公约》规定保护的对象是“文化遗产”和“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是: 文物、古建筑群、历史遗址, 这些显然是物质的。后来在实践中又添加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显然是从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角度提出的。凡是有条件评 上的, 都收入《世界遗产名录》。我们平时所说的“世遗”, 指的是 这类名录。以下对世界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 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文化景观的性质、价值作阐释。 1.世界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三方面。如我国被列入的有拉萨布达拉宫、安徽古民居建筑、苏州古典园林、曲阜孔府、孔庙、孔陵等, 这是属于建筑群;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龙门石窟、敦煌莫高窟等, 这是属于遗址、文物;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属于历史遗址。这些文化遗产, 无论是雕塑、雕刻、建筑, 都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 都是人类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从历史、文化、艺术或科学角度看, 都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历史遗址则有人类学、人种学的价值。世界遗产委员会对莫高窟作了以下的价值评价: 莫高窟地处丝绸之路的一个战略要点。它不仅是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 同时也是宗教、文化和知识的交汇处。莫高 窟的492 个小石窟和洞穴庙宇, 以其雕像和壁画闻名于世, 展 示了延续千年的佛教艺术。 敦煌壁画是世人公认的“墙壁上的图书馆”, 丝绸之路是“和平”之路。“中国威胁论”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和现在, “文明冲突论”也不是世界文化发展的趋势。 2.世界自然遗产指具有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自然遗产的保护具有保护物种、地理地质结构价值, 还有自然审美价值。例如中国的九寨沟、武陵源、黄龙风景区等。自然遗产保护区包括: 国家公园和其他早已指定的物种保护区。 3.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满足上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方面条件的, 可列为“双遗产”。“双遗产”深刻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文化和谐的价值观念。《公约》中本来没有“双遗产”,“双遗产”是我国泰山的自然美和我们祖先智慧相结合而对世界遗产作出的贡献。1987 年, 中国泰山申报世界遗产, 5 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然遗产协会副主席卢卡斯先生来泰山考察, 发现山上名胜古迹众多, 有古建筑群20 多处, 历史文化遗迹2000 多处, 还有 福

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调查报告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安阳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调查研究 班级:12届工程管理 组长:张建华201204020087 电话:183******** 组员:翟帅克201204020090陈翠萍201204020091陈童201204020092陈晓玉201204020093 吴海洋201204020094林瑞琪201204020095 陈文超201204020096陈壮壮201204020097 许帅201204020098 指导老师:王夏冰 实践实践:2013年4月14日——5月16日

关于安阳文化遗产保护的调查报告 (工程管理2班张建华吴海洋陈童翟帅克等) 摘要: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历史上无数闪亮的瑰宝,那么面临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到底怎样呢,政府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需要做些什么工作呢,安阳又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古都,有着各式各样的文化遗产,对于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通过对安阳文化遗产的现阶段保护情况,分析了公民在本地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公民对政府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是否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同时也通过问卷调查询问群众认为应该开展怎样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调查对安阳本地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以及积极的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为安阳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安阳市文化遗产保护 调查目的 了解安阳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以后发展的对策。 调查对象 安阳工学院学生、社会群众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实地考察等方法。 本论文通过对学生及社会群众进行抽样调查的方法来分析安阳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的了解、及今后的对策等。结果表明只有3%的对本地区文化遗产较了解,只有26%分人会积极主动去参加一些文化保护的活动,为文化遗产保护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一、安阳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 报告

编号:FS-DY-2040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草案都强调责任与义务,却没有有效解决公众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所应获得的对遗产的实际认识与认同,并进而阻碍了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本文正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民众对于非遗情况的认知以窥探保护的效果与现状,并就一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态度;法律保护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为此本课题组特组织了在宁波

与温州两地向市民发放并收集调查问卷进行调研。 在其他国家,早已开展了相关的保护工作,据我们采访过的专家介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则起步较晚。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韩国也于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一些国家如突尼斯、玻利维亚、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开始在国内层面采取了版权法或者准版权法的模式(quasi-copyright framework)为其本国的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民众对于其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可程度也较高。 在立法上,我国也已经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立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现已更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有望在今年进入人大常委会议事议程并很有可能获得通过。《草案》将法律的保护范围界定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国家保护:(1)濒危的古语言文字;(2)口述文学和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杂技、木偶、皮影、剪纸等;(3)传统工艺美术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意义 文化遗产,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世界文化遗产是我们先人留下来的具有重大价值意义的遗产,它们都是非常可贵的,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保护它。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各国又是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保护文化遗产呢?法国,具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之一,它有着举世闻名的名画《蒙娜丽莎》等各种文化遗产。早在1830年,法国就有文物保护方面的立法。100多年来,法国形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以有法可依,依法进行。法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许多保护性的条例与法规,著名的如法国的“马尔罗法”通过相关法律确定了政府这一主体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绝对保护权。且为了保证保护区的地位,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分级别的列入保护名录,针对不同级别的文化遗产,在保护、改造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也各不相同。如巴黎的第一个保护区马雷街区,在对建筑进行登录时,就分为文物级和历史名录级,而对于较高级别的文物级,政府要求业主与其之间遵守特定的协议,且在维护补贴、税收等方面也与历史名录级享受不同优惠政策。 除了有完善的法律保护之外,我个人认为法国的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保护得那么好,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大部分群众都有着一颗保护文化遗产的心。在对文化遗产地区进行旅游规划和开发管理时,常常有各种民间保护力量的参与,如民间保护组织、投资者、学者、当地社区居民、手工业者等。这些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往往在前期规划与后期的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共同形成的组织也可以站在多个利益群体的角度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综合保护和开发,最大程度上减少各方利益冲突。例如埃菲尔铁塔的修建以及卢浮宫的金字塔形透明屋顶,在建造时就受到群众的很大意见及反对。在修建埃菲尔铁塔时,甚至有人扬言如果埃菲尔铁塔真的修建好,他将永远离开这座城市,但事实上那人并没有离开,反而每天都去塔上的咖啡厅喝咖啡。卢浮宫的金字塔形屋顶也受到人们的很多争议,他们普遍认为在卢浮宫这样古色古香的建筑旁建起这样具有现代特色的东西根本是不可理解的,但最后这个的建起却给卢浮宫的人流控制等作出了巨大贡献。还有法语是被誉为是最美的语言,法国人都很重视法语,如果外国人地法语说得不好,他们可能会认为你在侮辱他们。从上面我们看到,虽然人们的反对并不是完全的正确,他们反对的东西的建成却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好处,但是我们应该从中学习他们这种保护文化遗产的精神,又从中反思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情况,然后进行学习改进。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还比较健全,管理部门也很权威,如文化局、规划局等。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存在两个差距,一是理念的差距,一是做法的差距。理念的差距尤其表现在我国在对文化遗产改造利用中常常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在遗址基础上进行重建时也是坚持修新如旧的原则。无论是修旧如旧还是修新如旧,都是作假,因为无论是现代的材料、工艺还是工匠都无法与古代相提并论。修新如旧常表现在外观形象上的如旧,这从短期来看,可以营造文化环境,吸引游客,增加经济收入。但是从长期来看,从文化的保护角度,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是对后人的欺骗,对历史的欺骗。同时,这些原则也限制了当代人的创新和发展。同时国家也没有大力的将保护文化遗产这一意识灌输到人们中,造成观念上的缺失,同时某些地方政府为了一时的利益,毁坏文化遗产建筑等,建立商业区,修建住房等,从而获取利益。 因此,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负的义务,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记载,为我们下一代对历史的了解,以及对以后的人生的启发具有重要意义,它们能够让我们了解到其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