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浙人社办函〔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19〕18号各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为做好我省2019年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要求(一)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9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学校和各市、省级有关单位在推荐申报时,对参评人员要更加注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情况;注重教研教改、学校专业开发与建设方面的业绩;注重指导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国技能大赛的能力;注重德才兼备。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程序按《浙江省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点评审办法》(浙人社发〔2013〕62号)的规定进行,各市严格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推荐。
二、评审材料要求(一)评审材料主要包括反映评审对象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体现评审对象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果的佐证材料(评审材料详见附件2),并按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有评审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评审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上报的所有评审材料,都必须在工作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信息公示。
学校应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学校加盖印章。
中专2019年度平时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办法1四季度

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关于2019年第4季度平时考核好等次人员评选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平时考核工作,按照新郑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第1季度平时考核工作通知精神,依据《新郑中专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新郑中专(不含四职高调入人员)2019年第4季度平时考核好等次人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1、平时考核跟年度考核挂钩,平时考核10次良好以上等次且有4次好等次无一般等次、差等次人员可以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借调到外单位(系统外)的人员,需提供借调单位开具的考核结果原件。
3、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平时考核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以处室、专业部为单位,按照分配优秀名额依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考核情况向学校确定本月好等次教师名单。
好等次教师的推荐评选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评选好等次时优先。
4、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奖励严格依据《新郑中专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平时考核奖励细则》执行。
5、2019年度我校月平时考核优秀指标比例40%,10月份参与考核人数是165人,11、12月份参与考核人数是164人。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我校指标分配如下:行管后勤53人:26名好等次指标校级领导3人,办公室3人,教务处4人,学生处团委资助办3人,总务处4人,招生办2人,校企合作办1人,社区学院武装办信息中心1人,实验实训中心2人,党办/督导/工会1人,借调人员1人(由教体局确定)。
专业部优秀指标幼教部15人:6名好等次。
升学部17人:7名好等次。
计算机部8人:3名好等次。
机电部10人:4名好等次。
基础部50人:20名好等次。
7、新郑中专2019年第四季度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詹翔副组长:薛宏敏冯大勇尹西春王松伟纪检人员:冯大勇(纪检委员)、唐慧民(纪检专干)组员:闫继武白淑红朱景周乔永伟冯广宇杨俊峰高净涛刘宏超赵淑娴赵永强任玉兰张保民高志霞王莉8、各处室专业部平时考核结果表格统一于12月26日上午10:00前报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0•【字号】浙教办函〔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2019年我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教人〔2016〕129号)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按需组织、突出重点、分类施训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项目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和计划(一)“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
培训周期2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天。
下达各地推荐名额396名,其中:名师330名,名校长66名。
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
培训周期1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个月。
我省遴选学员29名,其中:教育家型校长(中学)5名、乡村学校校长(中学)6名、高中校长6名、小学校长6名、幼儿园园长6名。
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周期2年,集中培训不少于50天。
我省遴选学员30名,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各10名。
(四)“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项目。
组织中小学校(园)长和教师赴海外培训,包括高中业务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初中英语骨干教师英语教育培训等13个培训项目。
(五)“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等培训项目。
在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格(事业单位)

附件1-2上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1—填表人:联系电话:备注:1.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数按四舍五入掌握;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写明;2.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和审批机关各一份;3.呈报时请附表彰决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2—附件2-22019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审核机关一份,填报单位一份;2. 本表应包含所有在编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对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人员请注明原因;3.身份栏内填写事业干部或事业工勤;—3—附件3-22019年度上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表单位: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所执行的工资标准填报;2.此表一式二份,经批准后,一份审核机关留存,一份返还原单位;3.报此表时,应同时附上“被考核人员简明表情况登记表”和“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4.“总计”=“小计1”+“小计2”—4—附件4-2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单位(盖章):考核期限:2019年度—5—注:1.此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存入本人档案。
培训教育情况,当年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6—附件4-3上杭县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盖章):考核期限:2019年度—7—注:1.此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存入本人档案。
培训教育情况,当年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8—附件4-4上杭县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2019年度)—9—注:本表一式二份,审核机关一份,填报单位一份。
附件5-1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征求意见表(涉及双重管理人员需填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单位(盖章)—10—注:本表填报对象为2019年度考核拟评定为优秀等次且属双重管理或县直部门派驻乡镇非双重管理的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019年河北省“英才计划”实施方案 .doc

2019年河北省“英才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要求,切实促进高校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开发开放,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方式和机制,河北省科协、教育厅继续开展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为“英才计划”)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中学生走进大学,通过著名科学家、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专家教授指导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等活动,使中学生感受名师魅力,体验科研过程,激发科学兴趣,提高创新能力,树立科学志向,进而发现一批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科学志向的优秀中学生,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输送后备力量,并以此促进中学教育与高校教育相衔接,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为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和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范围(一)参与城市(共3个)石家庄市、保定市、秦皇岛市。
(二)参与高校(共3所)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三)参与学科(共5个)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
(四)参与中学(5所)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石家庄外国语学校、保定市第二中学、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三、导师推荐与学生遴选(一)导师推荐参与高校根据“英才计划”实施方案推荐导师人选,经省级管理办公室审定后,正式成为河北省“英才计划”导师,并授予主办单位制作的导师聘书。
导师原则上为院士、长江学者特聘专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者、河北省“百人计划” 入选者、省部级教学名师、燕赵学者、省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或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省级拔尖人才。
导师应对“英才计划”工作有一定了解,对学生培养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耐心,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新秀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邢台市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在编任课教师(含教研员)。
(二)名额学科带头人40名,学科骨干教师60名,教坛新秀100名。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小学学段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岗位学历,中学学段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岗位学历;所任学科上学期期末教学成绩居县统测科目前30%位次以上的、或未参加全县统测但所教科目成绩名列其所在学区前五名的,音、体、美等没有全县统测成绩的学科,可提供县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奖情况进行参考。
近三年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认定相应等次。
原则上县级学科带头人从县级骨干教师或校级名师中推荐产生;县级学科骨干教师从县级教坛新秀或校级名师、学科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县级教坛新秀从校级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中产生。
另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科教研能力,对任教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学科教学初具特色,学科教学质量好,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成效明显。
近5年获得过县局及以上荣誉或奖励;有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至少有一次在县及以上范围内观摩、研讨课,或在县域范围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包括书面经验)。
教龄9年以上,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二)学科骨干教师自觉学习教育理论, 能够系统理解和较好把握教材的知识体系,具有一定的学科教研能力。
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学科教学质量好,和青年教师结对子,在教育教学上进行指导和帮助。
近5年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评优课或其他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或在县及以上范围内开设观摩、研讨课并获得较高评价,或有一次在县域及以上范围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包括书面经验),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9.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水利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水利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三峡工程综合效益显著发挥,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平稳,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水利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水利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实干担当,努力开创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事业新局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处级以下(含处级)单位(部门)、基层组织。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在职干部职工。
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企业在职职工。
以往获得过“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5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1.此次评选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220名。
关于推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的
关于推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的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2013年我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方面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玉发﹝2018﹞18号)要求,为大力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市创建办的有关要求,拟评选命名一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择优推荐一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民小组、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医院、军(警)营、家庭等。
二、推荐条件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事业中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发展成绩突出;(二)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平中成绩突出;(三)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成绩突出;(四)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成绩突出;(五)在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脱贫致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面成绩突出;(六)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成绩突出;(七)在保护、挖掘、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方面成绩突出;(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成绩突出的。
三、推荐要求(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面向基层、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类型进行等额推荐。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doc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泉鲤政教〔2019〕91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鲤城区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各中小学: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进一步增强一线教师开发、运用数字教学资源的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19〕9号)和《泉州市教育关于开展泉州市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泉教综〔2019〕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鲤城区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组织为顺利开展活动,明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工作,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东辉副组长:黄志勇辛建清陈龙斌成员:车卫东陈桦何雅真柯美玉肖传局出庆阳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各中学校长,各实验小学、中心小学校长教育股负责协调各小组工作,处理有关事宜,汇总工作情况。
进修学校会同中学、老城区小学、新区中心校、实验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具体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各校教师优课制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仪器站会同中学、老城区小学、新区中心校分管电教后勤的副校长负责对“优课”拍摄、上传提供技术支持、保障。
二、参与活动对象全区中小学全体教师。
三、活动内容与方式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推荐两个阶段。
1.组织网上“晒课”。
学校应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或者省级平台()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各校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本校(片区)学科任课教师的30%(有条件的学校争取全员参与晒课),并做到学科全覆盖。
各校要在限定时间内将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名单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
2.“优课”评选推荐。
各校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应主动参与“优课”评选。
中学以校为单位、老城区小学(包括三中心、三实小)以校为单位、新区小学以片区为单位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评选和推荐工作,并按分配的名额(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向区教师进修学校推荐评选“优课”。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是关系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宣传和组织报考工作。
二、准确把握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应届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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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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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推荐单位编号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省教育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畜牧业管理局 省气象局 省生态环境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长春海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体育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能源局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总数 5 5 5 5 5 10 10 10 5 5 5 3 3 3 3 3 3 3 3 3 3
201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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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4001 4002 4003 4004 4005 5001 5002 5003 5004 5005 5006 5007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长春轨道客车股分有限公司 吉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 10 10 10 10 15 15 5 5 5 5 5 3
相关说明: 1、表中“省科学技术奖名额总数”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申报数,三者没有比例关系; 2、表中有推荐名额的单位不可占用其它推荐单位名额申报; 3、其他未列入表中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通过所在地方科技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