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监管协议书(三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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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本协议由下列三方订立: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名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监管部门名称)鉴于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一、账户开户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农民工开设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开户行为乙方。

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手续。

1.3 农民工名单需提供号码、工资卡号及工资发放周期等详细信息,乙方应在开户时核实信息后录入系统。

二、资金存管2.1 甲方应将农民工工资提交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动将资金划入农民工专用账户。

2.2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2.3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不得与甲方自有资金混合使用,主体账户只作汇款用途不得收取利息。

2.4 农民工工资应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至其工资卡,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工资发放。

三、账户管理3.1 乙方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银行要求的账户管理制度,完善账户安全措施,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账户信息、密码等,如遗失、泄露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出处理。

3.3 乙方应定期向监管方报送账户信息及资金流向情况等必要数据。

四、协议期限及约定4.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周期。

4.2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产生争议,涉及仲裁或诉讼的,由协议下方主体行政区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2、农民工名单3、资金流向情况汇总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指在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上,按照规划和设计图纸,采用建筑、土木、安装、装饰等工程技术和方法,经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供社会能够利用的房屋、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水库、水利枢纽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其它土木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丙方(开户银行):银行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专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的管理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资专户设立1、乙方在丙方处设立工资专户,用于存储甲方拨付的工人工资专项资金,专户账号为:_____ 。

2、工资专户仅用于支付本项目工人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将工人工资款项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不得拖欠。

2、有权监督乙方和丙方对工资专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整改。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收集、核实工人身份信息和工资数据,并及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使用工资专户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3、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保存相关资料,以备甲方和有关部门检查。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1、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资专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2、确保工资专户资金安全,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资表,及时将工资款项发放至工人个人银行账户。

3、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工资专户资金收支情况报表。

五、工资支付流程1、乙方根据工人考勤和工作量等情况,编制工人工资表,并经工人本人签字确认。

2、乙方将签字确认后的工资表提交甲方审核。

3、甲方审核无误后,将相应的工资款项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

4、丙方收到甲方拨付的款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资表,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至工人个人银行账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授权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授权书

尊敬的XX银行: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授权贵行代为收取并管理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授权事项1. 我公司自愿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贵行,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

2. 贵行在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管理:(1)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确保资金安全;(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3)按照约定的支付期限,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给农民工;(4)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授权期满后,如需继续收取和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公司将在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向贵行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签署授权书。

三、违约责任1. 如我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贵行有权按照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并追究我公司的法律责任。

2. 如我公司擅自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贵行有权按照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并追究我公司的法律责任。

3. 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法支付,贵行有权按照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并追究我公司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我公司和贵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为准。

特此授权!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合规操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仍屡见不鲜。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保障其权益,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一、协议参与方本协议的三方监管参与方包括:工资支付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所在银行及农民工本人(以下称为“甲、乙、丙三方”)。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和保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使用,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安全和及时支付,加强对账户资金流向的监管,同时提高账户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三、协议内容1. 工资支付单位职责:(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将农民工的工资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其专用账户中。

(2)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延误或错误支付。

(3)严禁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作为其他用途的资金流转渠道。

2.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职责:(1)为农民工开立工资专用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账户证件和密码。

(2)建立健全账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向农民工提供账户的余额和流水信息。

(4)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账户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

3. 农民工职责:(1)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材料,配合开户银行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个人账户证件和密码,确保账户的安全。

(3)主动关注工资支付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开户银行和工资支付单位沟通解决。

四、资金监管措施1. 工资支付单位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专门存放农民工工资款项。

工资支付单位的其他资金不得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进行混淆。

2.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并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开户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账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账户余额和流水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提供给农民工查询。

建筑工程款三方监管支付详细合同书(2024版)版

建筑工程款三方监管支付详细合同书(2024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工程款三方监管支付详细合同书(2024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2 适用法律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 合同主体2.1 甲方(建设单位)2.2 乙方(施工单位)2.3 丙方(银行)3. 工程款支付方式3.1 支付账户3.2 支付比例与时间3.3 进度款的支付3.4 竣工结算款的支付3.5 质量保证金4. 三方监管支付流程4.1 甲方支付指令4.2 乙方提交支付申请4.3 丙方审核与支付4.4 支付凭证的提供5. 监管账户的管理5.1 账户的开立与销户5.2 账户资金的管理5.3 账户的监管与审计6. 违约责任6.1 甲方违约6.2 乙方违约6.3 丙方违约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7.3 仲裁7.4 诉讼8.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与期限10.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3 合同的失效条件11. 其他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修订12. 合同的签订地点与日期12.1 签订地点12.2 签订日期13. 甲方(建设单位)签字盖章13.1 甲方代表签字13.2 甲方盖章14. 乙方(施工单位)签字盖章14.1 乙方代表签字14.2 乙方盖章15. 丙方(银行)签字盖章15.1 丙方代表签字15.2 丙方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2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的附件;(3)本合同的补充协议;(4)本合同的谈判记录;(5)其他双方认为应当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最新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最新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样本)甲方(工资保障金管理方):人社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工资保障金存储方):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丙方(工资保障金监管方):银行地址:电话(传真):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监管账户乙方需在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乙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唯一专用账户,并将其作为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以下称监管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该账户不能进行通存通兑、不允许开通网上银行。

监管账户资金的划支和返还需甲方审批同意。

第二条监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通知书》将规定金额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次性存入监管账户,为保证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监管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资金,甲方及丙方监管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监管权利及义务(1)甲方对工资保障资金数额的确定、资金的使用和返还具有审批权。

保障金监管账户资金的支取和返还需得到甲方审批同意。

具体要求如下①保障金的支取:乙方未按甲方管理要求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等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取相应数量的工资保障金,用于垫支农民工工资。

提取工资保障金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支取保障金的书面通知,丙方按书面通知要求对保障金予以划支。

②保障金的返还:乙方按甲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符合返还工资保障金条件时,应向丙方出示本协议书和甲方出具的《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通知书》及银行支付凭证。

缺少上述要件的,丙方不得为乙方办理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支取手续。

2、丙方的监管权利及义务(1)丙方有权对监管账户的资金的使用和返还进行监管,审核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和返还手续是否经过甲方审批同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红色字体为备注注解内容,签约前请自行删除)甲方:(工程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程总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专用账户开设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责任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责任书编号请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索取。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每月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支付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账号用于“智慧住建”工薪保障平台根据来款账号识别人工费所属项目。

如不填写,甲方须在支付工资款时备注安全责任书编号,“智慧住建”也可根据安全责任书编号识别人工费所属项目。

二、乙方在丙方开设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或劳务费支出,专用账户中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时,丙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工资代发手续,如需进一步明确乙丙双方代发义务及责任的,可另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工资代发协议以丙方版本为准。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红色字体为备注注解内容,签约前请自行删除)甲方:(工程建设单位)乙方:(工程总包单位)丙方:(专用账户开设银行)工程名称:安全责任书编号:安全责任书编号请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索取。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 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每月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支付账户名称为:,账号:。

甲方账号用于“智慧住建”工薪保障平台根据来款账号识别人工费所属项目。

如不填写,甲方须在支付工资款时备注安全责任书编号,“智慧住建”也可根据安全责任书编号识别人工费所属项目。

二、乙方在丙方开设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户”),账号:,用于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或劳务费支出,专用账户中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时,丙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工资代发手续,如需进一步明确乙丙双方代发义务及责任的,可另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工资代发协议以丙方版本为准。

三、该项目中标价为:元,其中人工费为:元,人工费占比: %。

工程开工后,甲方于次月开始,每月日前,将上月完成工程量的 %作为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户。

如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支付预付款,甲方在支付预付款时,将预付款的 %作为预付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户。

约定支付的人工费比例不得低于中标价中人工费占比。

四、专户资金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如同一甲方下属的多个项目同为乙方承包,或甲方从非本协议明确的来款账户支付人工费的,需在汇款时注明款项所属项目安全责任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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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监管协议书(银行三方版)
甲方: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
乙方:(建筑业企业)
丙方:(保证金经办行)
根据《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号)和《关于做好<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甲方受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保证金进行监督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委托监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负责对保证金账户进行管理。

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为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账户号为):。

二、丙方应按照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通知单》,按要求及时为建筑业企业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办理存储或保函,并出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开立和资金入账确认书》或保函(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建筑业企业各一份)。

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
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应及时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必须以转账方式退回乙方企业账户。

三、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乙方在丙方办理的保证金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计息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乙、丙双方自行商定。

若乙方解散、破产、合并、分立或被注销核准后,其保证金及利息作为乙方资产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启用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时,丙方必须根据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划拨通知书》的要求,将保证金按时足额划拔至甲方的“农民工工资应急专户”,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保证金被启用后,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责令调整保证金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足。

五、乙方的保证金账户接受甲方的监管。

未经甲方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保证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在保证金业务监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及本协议条款进行监管,如有违约或违规操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如三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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