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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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北京市为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中心,控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为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提供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京建发〔2018〕397号)。当存在本导则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本导则,本工程可能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见下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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