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检查情况

合集下载

关于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

关于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

《关于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法院近年来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自202x年新xx区法院成立以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审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方面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现将近年来的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审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及时纠正错误生效裁判根据法律规定,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定程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

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法院自己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经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行再审;二是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

202x年以来,我院除根据院长安排复查了24件申诉案件外,还审结各类再审案件43件(含抗诉案件)。

再审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27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5件,因程序事由以裁定方式结案的11件;判决结案的案件中维持原判9件(占33.3%),改判18件(占66.6%)。

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纠纷持续时间长,对立情绪大,往往积怨很深,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再审案件的这些特点,要求我们在处理时不能就事论事、简单地一判了之。

我们在再审案件的审理中强调树立“铁案”意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社会正义、使社会效果最大化,确保再审案件真正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强化“案结事了”意识。

诉讼调解可以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减少申诉信访,减轻执行压力,增加社会和谐。

审判监督庭法官在审理再审案件时能充分认识再审调解的正面价值,对只要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审理的各个环节都积极主动地进行调解,抓住一切可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审务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法院审务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法院审务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近期,我院对审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现将整
改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审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审务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审理周期长、效率低;审判质量不高;庭审程序不规范等。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优化审理流程,加快审理速度;加
强审判人员培训,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庭审程序,提升庭审效率等。

三、整改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整改效果,审理周期明显缩短,效率
得到提高;审判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庭审程序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审务工作的整改力度,继续
优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庭审程序,确保审务工作的高效、公正、规范进行。

五、结语。

审务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审务工作,不断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我院法院审务督察整改情况的汇报,希望得到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共
同努力,推动审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民事审判督察工作总结

民事审判督察工作总结

民事审判督察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民事审判督察工作是司法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就民事审判督察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工作目标民事审判督察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过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督察,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三、工作内容1.裁判文书监督:对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审核和抽查,确保裁判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杜绝违法裁判。

2.庭审现场监督:参与庭审过程,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审判顺利进行,公正和公平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3.听证活动监督:对民事听证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纠正违法行为:发现法官违法行为、滥用职权等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受理投诉与申诉:接受当事人和公众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的投诉与申诉,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四、存在问题在民事审判督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改进:1.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在法律知识储备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上存在欠缺,需要加强培训和提高专业素养。

2.耽误时间和资源:有些督察工作可能耗费过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需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信息共享不畅: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不够流畅,导致督察工作的信息库不够充实,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

4.监督力度不够:对于一些民事审判活动存在的问题,督察力度不够强,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需要加大监督力度。

五、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督察工作,我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提升工作效能。

2.优化工作流程:对督察工作中的流程进行优化,减少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机制,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法院督察情况汇报

法院督察情况汇报

法院督察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最近法院督察情况进行了汇报,现将情况详细说明如下:一、督察目的。

本次法院督察旨在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督察内容。

1. 法官队伍建设情况,对法官的队伍结构、素质和工作状态进行了全面了解,重点关注了法官的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情况。

2. 案件审理情况,对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包括案件质量、审理效率、公正公平等方面的情况。

3. 法院管理情况,对法院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调查。

三、督察发现。

1. 法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部分法官业务水平不够高,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及时,对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盲区,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

2. 案件审理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审理效率不高,需要进一步优化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法院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在一些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四、整改措施。

1.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开展定期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2. 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对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提高审理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审理。

3. 完善法院管理制度,对法院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调整,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督察总结。

通过本次督察,我们全面了解了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措施。

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贯彻整改措施,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的改进和提高,确保法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本次法院督察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审阅。

审判监督调研报告

审判监督调研报告

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012年1月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委主任郭峰林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审议好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对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成效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是提高审判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创新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审判监督工作。

近年来,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工作,将审判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通过推进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为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注重队伍建设,狠抓业务培训。

为了全面提升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多次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会、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为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考评制度。

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推行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方案》、《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考核评估制度,形成了一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审判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注重廉政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为重点,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和作风集中整顿,推行案件风险评估,加强常规案件评查,从不同层面加强廉政监督,促进了工作纪律、审判行为、办案风气的明显好转,为审判监督工作开展创设了良好氛围。

(二)依法审理再审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

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9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理再审案件9件,其中,由法院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4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

民事执行监督情况汇报

民事执行监督情况汇报

民事执行监督情况汇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对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情况汇报。

现将我单位对民事执行案件监督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监督范围。

我单位主要监督的民事执行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执行、人身执行、拘留执行等各类执行案件。

在监督范围内,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对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及时的监督。

二、监督方式。

我单位主要采取了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通过定期检查,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我们能够深入了解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公正。

三、监督情况。

在执行案件的监督过程中,我单位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例如,在某些财产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未能及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导致执行进展缓慢;在某些人身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未能妥善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成果。

通过我单位的监督工作,执行案件的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执行程序更加规范、公正,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执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同时,我单位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扬,为我单位的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五、监督建议。

在执行案件的监督过程中,我单位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例如,执行程序中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导致被执行人对执行程序不了解,容易产生误解和抵触;执行程序中的异议处理不够及时、不够公正,导致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指导,完善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工作,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

同时,我单位也将认真对待上级部门提出的监督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工作,为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了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确保裁判尺度和判决正确,各级法院对审判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加强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职能审判监督是指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包括监督裁判尺度、判决程序、执行程序和裁判提审等各个环节。

审判监督工作旨在确保法官行使审判权的规范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与约束,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裁判尺度。

依法审查和纠正违法判决、解释和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纠正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不作为和失职行为;监督法官在处理案件中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2. 监督判决程序。

监督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进行,公开透明、充分贯彻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监督执行程序。

监督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得以执行。

4. 监督裁判提审。

监督法院对案件的提审程序,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

二、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法院审判监督的主要措施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形式。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法院内部对审判活动进行自我监督和审查,主要包括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质量评查制度、审判标准化建设等。

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主要包括公开审判、律师参与审判、司法舆论监督等。

1. 审判委员会制度。

各级法院都建立了审判委员会,对重大和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对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审判委员会由院长或者副院长负责召集,法官全体参加,在审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难度较大的案件时,特别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进行研究和讨论,对有关问题进行集体决定和商讨。

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审判监督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审判监督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将就我国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简要报告。

一、审判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审判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审判监督权的明确。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以及执行程序中的裁定,都应当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2. 审判监督程序的规范。

我国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采取审查、指导、纠正等方式进行监督。

同时,上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理。

3. 审判监督机构的建立。

我国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等多级法院,形成了完整的审判监督机构体系。

二、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国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判质量得到提高。

审判监督机构对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障了审判质量。

2. 司法公正得到保障。

审判监督机构对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稳定。

3. 司法透明度得到提高。

审判监督机构公开审查、指导、纠正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审判监督工作仍存在问题我国审判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判监督机构的作用有限。

审判监督机构对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但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有待提高。

2. 审判监督程序不够规范。

审判监督程序不够规范,导致一些监督工作难以开展。

3. 审判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审判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够高,导致一些监督工作难以开展。

我国审判监督工作在不断完善和加强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贯彻落实刑事审判法律监督
专项检查活动的情况
市院监所处:
按照上级院的要求,为更好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近期,我们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关于减刑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共有1247名罪犯被沧州市中院依法裁定减刑,我们将减刑裁定书与原呈报减材料进行了对照复核,并有重点地调取了部分档案。

从检查的情况看未发现减刑过程中的违法问题。

关于监外执行检查情况。

目前,运河区共有监外执行人员42人,其中:缓刑31人、保外9人、管制2人。

近期,我们联合运河分局,对本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档案台帐。

我们还会同沧州监狱及早行动,从8月18号开始,对76名保外罪犯(含运河区9人)进行集中复查体检。

通过复查,对其中2名病愈失去保外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对因各种原因没有集中复查的报外人员,我们深入街道、乡村进行考察。

考查过程中坚持“三见面”:一是要与保外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见面。

详细了解保外就医人员的社会表现和管理状况,是否定期汇报,出门是否请假等情况;二是要与其家属见面。

进一步了
解其生活情况,特别是认真查看就医诊治资料是否齐全;三是必须与本人见面,查看其身体状况。

通过三见面掌握情况,依据相关医院证明结合本人病情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存在《监外执行检察办法》规定的脱漏管现象,建议监狱马上采取措施。

今年5月由上板城监狱转来的保外就医罪犯王大可,由于失去联系脱管、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已经通过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运河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