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所需要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所需要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

二、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图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1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 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 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 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 门职权范围的

22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 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

33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 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 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德州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印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4.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6.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名称 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 备注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个体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诞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3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其他类文书格式 2.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2.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2.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2.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2.5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三、税务类文书格式 3.1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018634791.html,)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注销登记前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2、未能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必须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样。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申请类 1.4(共2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4(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6.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 年9 月3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 号公布,根据2014 年2 月2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 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 年8 月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登记 办理。 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

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及年检验照为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公司注销流程

一、财务注销流程 (一)清理顺序 1、7月往来账目在8月登记完毕- 2、8月全部清账完毕- 3、预计9月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 (二)所需准备材料 1.会计账册 2.凭证 3.财务报表 二、税务注销流程 (一)申请顺序 1. 网上税务大厅办理注销申请登记- 2.专管员报道登记 (二)报道登记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金税盘 3. 空白发票 4. 股东会议注销决议盖章原件 5. 注销申请表(专管员提供填写) 三、银行注销流程 (一)申请顺序 1. 注销代发工资\库税银三方\社保公积金代扣功能- 2.归还空白支票注销银行账户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回单箱卡/收款卡

2. 开户许可证原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 印鉴卡 7. 社保\公积金注销协议 四、工商注销流程(咨询电话:64220000*5446)先备案,再注销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

2018年个体工商户条例全文

2017年个体工商户条例全文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下面YJBYS小编为 大家带来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条例,仅供大家参考。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 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总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 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 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 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法院的 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 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 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 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 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 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 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 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最新版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申请类1.2(第3页)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办理公司注销流程

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四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工具/原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步骤/方法 1. 1 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 2 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 3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注销流程

没啥流程的, 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如果刻了公章,带上公章, 到你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 填一份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格, 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交给工商部门, 就完成了注销手续了、 问题补充:税务局还用去注销吗? 答:当然需要去注销。注销的是《税务登记证》, 如果你办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也需要去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的、1、先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你当初办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2、带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上写着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如果刻了公章,需要带上公章,到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地方,填写《注销申请表》,就能办妥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了 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如果刻了公章,还带上公章,(公章上缴到工商局) 到你到处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 填一份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格, 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交给工商部门, 就完成了注销手续了。 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 所需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3)其它有关资料 2. 办理程序: (1)在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核销发票 (3)结清税款 (4)收回有关证件,发放获准注销通知书

3. 承诺办理时限:一般当场办结。 然后,先办工商业执照,再办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完税证明。 说明: 1. 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 时间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 2. 所需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3)其它有关资料 3. 办理程序: (1)在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核销发票 (3)结清税款 (4)收回有关证件,发放获准注销通知书 4. 承诺办理时限:一般当场办结。 按税法规定在月15日之前注销的当月不交税,如果15日之后注销的当月要交税,如4月16日注销那么4月的税要交(当地税务局可能另有规定除外) 注意:一旦注销,未歇业的,被查出是要承担后果的,也就是补税加罚款。定额税太高你可以申请调整。

新版-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新版-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申请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填表范例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350200×××××××××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6.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注:填写出资人名称)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陈XX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厦门市湖里区××服装店(商事主体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商事主体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注:由出资人盖公章) 201X年X月X日

怎么注销营业执照注销

怎么注销营业执照注销 2020年注销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先要去税务拿到清税证明:找到自己地址所管辖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简易注销程序。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进行简易注销程序,公示自己企业注销,公示时间是45天;最后公示时间完了之后就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去工商大厅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工商企业信息查询】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进入。 2、进入公众号页面,找到底部菜单栏。 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2、登入后点击上方的“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填写完后,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承诺书》可以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上传; 5、提交《承诺书》后就进入公司简易注销45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准备办理简易注销材料,完成简易注销。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资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填一份注销营业执照的表格申请,写清事情缘由法定代表人有股东的须股东人员签字 02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档案 03 办理时间为四个工作日费用根据自个省市规定费用 04 注销详细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和附件,税务注销文件,公司的清算 05 到质监局注销同上,如有不同可根据自省市办理流程办理。 06 办理注销窗口要去:市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办理 07 办理时限一般:2个工作日到5个工作日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经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

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

工商执照注销流程

一、个体户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备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 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个体工商户注册要求

敬告:为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报个体工商户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 登记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登记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 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如果申请人拟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或者申请人拟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

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设立登记前向登记机关预先单独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办理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 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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