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法制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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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案例分析范文

人权法案例分析范文

人权法案例分析范文人权是指每个人都有的基本的、不可剥夺的自由和尊严。

保护和促进人权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为了保护人权,各国都制定了人权法案,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在本文中,我将对一些重要的人权法案进行案例分析。

一、南非宪法的人权保护南非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性别、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宪法。

在1996年通过的宪法中,明确禁止歧视,并规定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这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保护了南非各种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个体的人权。

案例分析:在这个法案通过之前,南非的同性恋者经常面临歧视和迫害。

但是,宪法的通过为同性恋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平等权利,使他们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自己的人权。

这个法案的成功实践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先例和参考。

二、美国《民权法案》的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在美国通过,禁止了在任何公共场所和赞助的活动中进行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歧视。

这个法律对于推动美国的种族平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案例分析:《民权法案》的通过消除了美国国内的种族隔离和歧视现象,使美国成为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这个法案的通过也标志着美国开始全面重视和保护人权,同时也对全球人权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中国《婚姻法》修订案中国的《婚姻法》修订案在2024年通过,将保护女性权益和促进婚姻平等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这个法案禁止家庭暴力、强制婚姻和虐待妻子或丈夫。

案例分析:《婚姻法》修订案的通过为中国社会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护,尤其是针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此外,这个法案还鼓励了男性和女性在家庭生活和职业发展中的平等地位,促进了性别平等。

综上所述,人权法案对于保护和促进人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的人权法案不仅体现了各国政府对于人权的重视程度,也对全球人权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权意识的提高,人权法案也将继续发展和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人权。

国际人权法论文

国际人权法论文

“他们”会有明天?!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

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病学会颁布《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不再把同性恋统划为病态。

从这一年起,同性恋不会再被视为病态的必然,这对中国广大同性恋者来说,无疑是个飞跃性的进步。

对于中国同性恋者来说,精神病学会为宽容消除了一个关键性障碍。

1997年,中国的刑法改革取消了流氓罪,而同性恋行为在以前就是在这个罪项下受到惩罚。

然而,要同性恋受到社会的接受,仍然面临着很多障碍,因为即使现在,还有很多人称同性恋为变态,视他们为不正常。

在当代中国社会里,同性恋已经不是合法与否的普遍行为规则的问题,而是已经转化为主流与边缘或者多数与少数的关系问题。

在这样的关系中,多数的歧视、排斥代替公权机关的强制惩罚,成为同性恋者所面对的主要压力和威胁。

更何况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思想还残存的国家,普通民众仍视同性恋为变态,人们的歧视还是相当的严重,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人知道身边有同性恋,并且那些本不适合按传统形式结婚的同性恋都进入了婚姻的牢笼。

没有人理解他们,他们也不会公开寻求自己的权利。

正象有的同性恋这样说:“我们白天是人,晚上是鬼啊?我们永远要戴上那个沉重的面具,以防被别人发现自己真实的身份。

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别人根本体会不到作为同性恋的苦。

同性恋群体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无论是在精神文化生活上还是在物质生活上都会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甚至遭到侮辱白眼,有的同性恋人也被一些企业而拒之门外,对于这些影响,对于同性恋这个弱势群体来说,中国13亿多人应该去体谅同性恋群体,最起码在法律层面应该给与相应的支持,这不但是社会的进步,更是同性恋群体的福祉。

选择爱情是每个人都向往的,选择合适的爱情更是一个家庭的必需,组建一个家庭我们要有真正的爱才能正常地维持下去,才能给孩子一个健康温暖的归宿,我们可以看到,迫于社会的压力以及家庭的压力,一些同性恋人会去选择异性婚姻,他们只是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为了给自己父母一个交代而却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甚至会毁掉这个强迫组建的家庭,每个孩子都是希望自己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们不想看到自己的父母各分两边,他们希望的是完整的父爱,他们需要的是全部的母亲的关怀。

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演讲稿

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演讲稿

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当今世界,人权保障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而法治建设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的一些看法。

首先,人权保障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人权是每个人生而拥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没有人权保障,就不可能有公平正义,也不可能有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国家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其次,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一切权力行使的约束和规范,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人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因此,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建设,保障法律的公平公正执行,使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享有自由和权利。

最后,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

人权保障需要法治的保障,而法治建设也需要人权的保障。

只有在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法治才能得到有效建设;而只有在法治得到有效建设的基础上,人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国家要在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上取得平衡,使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国家治理的进步。

总而言之,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不断加强对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的重视,积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人权意义论文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人权意义论文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人权的意义【摘要】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被称为小宪法。

两次人代会审议最终通过,对于过去十六年的法律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大规模修改。

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议论。

本文在阐述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宪法人权等内容,重点阐述新修订的法条对人权保护的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被害人;律师一、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候,应当保证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实践中,未被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传唤和拘传中,总是受到不公的待遇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也是精神上的折磨。

刑诉法吸取了律师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一改原来公诉案件中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能更好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简易程序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更加重视了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的权利,保证了庭审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障律师的权利第三十一条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权利。

将行诉法中的权利保障机制引入。

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律师可以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在侦查期间介入案情提供服务。

省去了身份转变的手续。

第三十八到四十条,律师可以主动申请司法机关调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证据资料。

律师的主动性增强,变被动为主动,在实际操作中,律师的尊严也得到了维护。

律师的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并且律师的书面意见应当附案。

移动案件,判决书送达的同时,司法机关都应将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律师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受重视程度越高,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才能更加得到保障。

三、保障相关案外人的权利援引民诉的制度,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保护了相关其他案外人的权利,商业秘密得到合理保护。

在对待没收财产上,法院重视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其可以参加诉讼,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证人的在守法义务之外还规定了应当出庭的条件,以及其他人报复证人及家属的保护措施,证人的经费是单独从司级政府支出。

论法治与人治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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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与人治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推荐文章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书热度: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热度: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论文范文热度:新闻优秀道德论文热度: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热度: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

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法律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论法治与人治,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论法治与人治全文如下:【摘要】法治和人治的争论由来已久,古代西方和中国对法治和人治都有各自的论述,他们之间有许多相同的理念,也有许多差别,比较中西方关于法治与人治的思想,得出法治内含的平等、正义、自由等社会价值。

通过分析法治与人治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吸取其法治精华成分,借鉴人治中的“德治”思想,通过当下发生的几起引人深思的案例,分析德治发展的社会基础,以及对现代中国法治进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 人治; 德治; 品德教育。

一、古代西方的法治与人治思想。

在西方,“法治”观念源远流长,系统的法治理论也有悠久的历史。

至亚里士多德时代已经理论化,柏拉图的人治思想被学生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考所否定。

古罗马的法学家、思想家同样主张“以法为据”,他们除制定了完备的法律,尤其是反映发达的简单商品生产关系的私法之外,在法治理论上也颇有建树。

古希腊、罗马的法治思想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资产阶级法治理论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古代法治思想传统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 一) 柏拉图的“人治论”( 哲学王统治) 与“金质的法律纽带”。

柏拉图是西方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在生命的大部分时间对法律治理社会持否定态度,而竭力主张贤人统治。

这主要是受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影响。

根据苏格拉底的说法,知识在政治法律领域则表现为他的这样一句政治论理格言:“进行统治的应是有知识的人。

人权法论文

人权法论文

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人降生伊始,其生存能力并不比动物优越,但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具有区别于动物的潜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育。

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

而且,随着各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关注的重心也在逐渐上移,起初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权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在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拥有初中等水平的知识即可适应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如今拥有高层次的知识不仅成为发展的前提,而且正日渐成为生存的前提。

这种社会需求激发起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渴望,催生了各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出现了普及化)趋势。

如果说,在这种精英教育模式下,接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专利,高等教育被视为一种特权,还没有产生将其平等化的意识,因此不存在高等教育权之争,那么,当高等教育过渡到大众化时代,大学不再是神秘的象牙塔,接受高等教育成了大众改善生存状态的一种有效方式时,人们必然会对高等教育权利投以更多的关注。

在受教育权被愈发关注的同时,教育权受到侵害的人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

国际人权公约论文: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关系与落实

国际人权公约论文: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关系与落实

国际人权公约论文: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关系与落实摘要:国际人权公约是指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拒以确定其相互间在保护人权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国际人权公约旨在世界范围内保护普遍人权,人权的保障和和实现都离不开一国的宪法和宪政制度。

可以说,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在保护人权这一价值目标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二者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的。

因此,如何处理好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之间的关系,关系到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出二者在人权保护上的巨大作用。

关键词:国际人权公约宪法一国际人权公约与宪法之关系的法理分析在当今世界,国际人权公约是实现国际人权保护最主要的国际法。

而国际人权公约要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必定需要有转化成国内法这一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它与具有国内法最高效力的宪法之间的协调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和值得研究。

要对二者的关系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笔者在这一部分中,试通过法理的角度来分析二者的关系。

(一)从国际法角度看国际人权公约与宪法的关系1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学说关于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问题,主要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理论:(一)、国内法优先理论该理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国际法的效力依赖于国内法才能获得,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

(二)、国际法优先说该理论认为国内法与国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国内法的效力低于国际法,因此国内法要绝对服从与国际法(三)、国际法与国内法平行说该理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互不隶属,地位平等2 国际人权公约与宪法在法理上的辨证关系西方国家的理论虽然都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二者的关系,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

从辨证的角度来看,国际法与国内法应该是紧密相连的,相互补充的。

首先,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该要充分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

其次,在实施国际法时,也必须尊重他国的合法主权和国内的法律体制。

因此,作为国际法的国际人权公约与作为国内法的宪法之间应该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具体来说,宪法在制定有关人权保护的条文时,可以参照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而国家批准和实施国际人权公约时,也要充分地考虑本国宪法的权威性。

法律与人权保护议题演讲稿

法律与人权保护议题演讲稿

法律与人权保护议题演讲稿尊敬的各位嘉宾、评委和观众们:首先,我想询问一下,在座的各位是否知道人权?人权是普世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是每个人所享有的,不分种族、国籍、性别、语言、宗教信仰等因素。

人权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一个社会进步和繁荣的基石。

然而,虽然人权具有普世的性质,但其保护却常常受到法律的限制。

今天,我将演讲关于法律与人权保护议题。

作为法律的代表,我们时刻关注人权的保护,但也必须承认,法律并非完美,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在演讲中,我想分享一些关于法律与人权保护的问题以及应对之道。

首先,法律的制定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权为出发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的制定往往受到一系列的制约因素,例如政治、经济、文化等。

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法律可能无法全面保护人权。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研究和修订,确保法律能够与时俱进、保护人权的核心价值。

其次,法律的执行也是人权保护的关键。

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也只是纸上谈兵。

对于那些违反人权的行为,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司法独立,减少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对司法的干预,从而提升人权保护的效果。

再者,法律的适用范围和灵活性也需要我们关注。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历史、文化、价值观等差异,法律的适用也会有所不同。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权,我们需要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考虑到多元文化的特点,尊重并包容不同的观点和需求。

同时,在法律的适用中,也需要灵活处理,确保法律能够真正为人权保护服务。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人权是普世的、不可侵犯的。

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权的工具和手段,必须始终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推进法律的完善和人权的保护。

只有通过法律的不断创新和实践,我们才能为人权保护搭建起更加坚实的桥梁。

在这个演讲的过程中,我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对法律与人权保护的关注。

法律与人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来保障人权,也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守护人权,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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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法制之我见
走丢了的那些人你们的未来在哪里?
摘要: 中国有7亿农民,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还比较低,跟古代的仕进一样,现在的考大学
也是大多数农村子女追求他们向往生活的主要方式,有时候甚至也是唯一的方式。一个个在
高中,在初中以天之骄子形式出现的他们,到了大学过的好嘛?他们能实现他们曾今的梦想
嘛?他们也许真的永远的离开了农村,但是他们真的走进了城市嘛?本为将以我身边的那些
例子,来还远真实的农村大学生的大学生活。
关键字:农村子女 大学生 迷失 未来 关注

“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寒门出状元”,“十年窗下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从小
我就被父母教育,我们不应当在意自己的出身,要好好学习,跟别人比明天。作为农村出身
的我也一直信奉着这个理念,一路闷头苦读,考上一所好大学,希望过上我都不知道是什么
样的“好生活”。当我真正的明白“好生活”是什么样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已经晚了。
在很多人脑子中肯定有一段这样的剧情:某某学生,家境贫寒,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
了一所很好的大学,最终过上了很好的生活。
真的有这样的剧情吗?家境贫寒的农村子女走出来的大学生在大学过的还都好嘛?
我来讲述几个我身边的农村同学的大学生活。
A,甘肃人,1987年出身,至于为何到现在还跟我一个91年出身的同级,我没有细问。出
身农村家庭,高中入党,性格木讷寡言(也许以前不是这样的)。高中就可以入党的他,抛
开地域政策因素,相信他在高中肯定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考上了同济大学。从甘肃考
进同济,也是很不容易的。我想说的是他的大学生活。留级。因挂科超过25学分而留级。
我有一天问他为什么会留级?平时不上课?不上课做什么呢?他的答案让我很吃惊。睡觉,
睡醒了吃点东西,继续睡,还跟我开玩笑说,人越睡越想睡。我没有再问下去,我不敢再问
下去,你的上进心呢?你的自尊呢?你的追求呢?一个品学兼优的人,为何刚进大学就变成
了这样?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留级意味着什么?如果他被退学,那又将意味着什么?无
法想象。
B,是我同学,但是没有交流过。据同学说家境贫寒。大一即挂科接近25学分,主动要求
留级,我们搬来嘉定的时候,他留在了本部。留了一年之后升大二,第一个学期,挂科达
30个学分。第二次留级,还是超过25个学分,只有最后一次机会了。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
么样?
C,福建人,性格温和,很喜欢打篮球。但是几乎不去上课,仅有的几次上课,也是在看一
些文学性质的小说,练练字,不听课。课余也不玩游戏,不睡觉,但是时间就在游荡之中一
点点的逝去了,挂科10个学分,这个学期结束之后,我想这个数字还会涨吧。
D,每天都去上课,每堂课都做最后一排,玩着手机。挂科,最近刚刚重修考试考完。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很多,我认识的所有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没有一个成绩好的。大多数都身
背好几门挂科,甚者超过25学分,留级。他们的生活模单调而简单,吃饭,睡觉,玩游戏,
闲逛,整天宅在寝室中。他们这样的生活还在继续。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心理状态?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生活模式?
我们来简单的分析一下。能在高中崭露头角,冲破重重阻隔考上好大学的农村子女,绝大多
数都是花了非常大的精力在学习上,性格沉默寡言,不擅言辞的。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支持
我们奋斗努力到今天的信念被打碎。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比出身,不比父母,比明
天。但是当他们走进大学的第一天,学生会招人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被甩开了,学校里的各
种各样的活动,跟什么文艺特长而又沉默寡言的他们永远没有关系,虽然他们也想去尝试那
些丰富的课余生活,但是学生会已经间接的将他们拒之门外。我想对于从小没有受过什么打
击,一直都在“努力拼明天”的理念支持下,顺利走过来的他们,这一点就已经足以让们迷
茫好一会儿,自尊心在此刻被冲击,他们却无能为力,这些不是努力看书,可以赢回来的。
也许他们开始尝试去接受很多很多他们从来没有碰过的新鲜事物,去玩游戏,出去玩,逛,
看看大上海的绚丽的生活。他们很开心的玩着,并且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但是他
们往往不能很好的把握学习与玩乐之间的度。大多数就在玩之中迷失了自己,学习拉下了,
也发现玩乐并不能他们真正的融入那些城市子女的生活之中。更为悲剧的是,当他们认识到
这一点的时候早就已经拉下了太多,原本他们仅有的赖以支持他们前行的唯一动力的学习已
经走的很远了。本来就不擅言辞而又有着一颗很强的自尊心的他们,开始忍受不了别人的目
光,逃避他人。不去上课,宁愿待在寝室中无所事事。从第一次无可奈何的挂科开始,他们
开始习惯了别人的嘲讽,习惯了他们认为的“他人的歧视”。麻木了,生活就这样的慢慢继
续着,恶性循环着,就这样慢慢的迷失了。。。
上大学是为了什么?我们的未来在哪里?上了大学之后,我时时刻刻不在问自己这样的
问题。作为农村出身的我们,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接受过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教育。
在家乡,我们是第一代从农村走向城市的人,我们自己的未来不是兴国安邦,不是治国平天
下,我们能做的,或者说只能做的就是修身,齐家。在城市立足是我们的唯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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