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摘要:西方发达国家现行的三种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型、福利型和自助型已经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借鉴作用主要表现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保障项目和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和谐社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发展阶段上看,西方发达国家目前的社会保障已经超越以往基本社会保障的原有含义和要求,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在社会的安定、和谐方面起到了“安全阀”的作用。因此,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三种模式

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不同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为缓和工业生产领域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矛盾,德国、英国和瑞典等国家相继通过了一些社会保障法案;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20年代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解决工业生产能力扩张引发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所引起的失业和老年人生活问题,社会保障在欧美各国得到较快的发展。美国1935年8月通过了世界第一个由联邦政府承担义务的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案《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还被用作国家干预、刺激和扩大社会需求、缓和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手段;第三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时期,这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发展和完善时期,此时的社会保障开始惠及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①由于历史的原因,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保障项目和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讲,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保险型、福利型和自助型三种社会保障模式。②

(一)“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在工业化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经济基础比较雄厚的情况下,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便公民在失业、老龄、伤残以及因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等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保障。主要代表国家有德国、美国、日本。这一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社会保障标准不高,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受到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保险型

的社会保障内容涉及生老病残、衣食住行、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集保险、福利和救济于一体。保障的重点在于解决大多数人的基本需要。保障项目的参与实行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那些涉及到人们生存与基本生活需要,如老龄、疾病与失业等项目的保险,出台相关法律强制参与,对于其它保障项目则实行自由选择;在社会保障的管理方面,实行多层管理体系,中央政府主要负责确定保障项目、制定标准、颁布政策和筹措资金等事务,地方政府和基层机构则承担具体的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运营严格分开,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运营活动由专门的经营机构负责。

(二)“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通常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国民生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对每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一切生活困难,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和“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给与生活安全保障。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最初由英国创立,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国家的税收和企业主的缴费,保障标准与个人的收入和交纳的保障费没有必然联系。其基本特征有三:一是保障内容广,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二是保障覆盖面广、惠及全民。三是保障标准高,实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

(三)“强制储蓄型”(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也称作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种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除公共福利与文化设施由国家负责拨款外,国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方式主要由雇主和雇员负担,政府不提供资助。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建立保障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根据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不同,这种社会保障模式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集中管理运营基金模式;另一种以智利为代表的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营基金模式。

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一)“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从“公平”方面看,“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推行多种保险形式来保障社会公平:第一,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给予社会的贫困人群大量的救济金,有效地减少了贫困人口,缓解了收入分配不均和贫富悬殊的问题;第二,社会保障金的缴纳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国家和个人的负担较轻;第三,在保障基金的管理上,国家实行的是财政统一支出和管理,因此,可以比较全面、客观地把握资金的支配和使用,从而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第四,各保障项目的参与采取的是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方法,也使得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这也是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

从“效率”方面看,“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向纳税人收取各种保险税,因此,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和调整社会保障税收方面,非常注意税收政策的适度问题,使税收、保障程度和保障水平相适应,尽量做到既不影响人们的收入水平,又能提高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各种类型的社会保障服务组织发展完善,在管理方式上,又采取了多层次管理的科学体系,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高效的社会保障网络,提高了管理效率;此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运营严

格分开,政府部门只负责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制定、监督监管,保险基金的运营则由专业的经营机构负责,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能够得到较充分的利用,提高了保障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②

(二)“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从“公平”方面看,“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内容多,覆盖面宽,保障水平高,几乎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养老、医疗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多种社会保障,这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状态。此外,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主要由各行业的雇主方承担,雇员或个人基本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同时,社会保障水平也随着社会收入的增长相应提高。

从“效率”方面看,由于过分强调“公平”原则,“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虽然能够有效地降低失业率,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经济稳定增长,但政府和企业的负担过大,降低了企业的后继发展能力。同时,由于人们享受的社会保障标准与个人的交费没有挂钩,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批靠吃社会保障资金度日的“失业者”,一定程度上造就出了社会“懒汉”,遏制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此外,由于政府需承担巨大的社会福利开支,财政包袱沉重,最终导致了巨大的财政赤字,所以不得不扩大发行政府债券或增加税收,这降低了社会“效率”。

(三)“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在公平方面,“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的特点是以储蓄的个人负责制为基础,保障基金的产权明晰,细化到人,节约归己,即雇主和雇员共同交纳社会保障公积金,雇主交纳的部分可以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参加社会保障人们的利益受到社会保障公积金法的保护,公积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转移支付。

在效率方面,“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克服了社会福利的“平均主义”弊端,使社会保障真正发挥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这种模式减少了政府负担和其它社会浪费,避免了社会生产率的下降。在实践上,它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一般不会出现“福利型”和“保险型”两种模式下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经过10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建

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保证了基本民生问题的解决。但是,在取得既有成果的同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制约社会健康发展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开支庞大,容易造成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税收负担过重,社会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必须避免这些问题,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管理体制层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要统一管理,多层次、广覆盖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历史变迁告诉我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要依据社会的现实需要和矛盾,不失时机地通过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社会效率。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主导,对那些生活陷入贫困,不能维系基本生存的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进而达到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目标。从管理层面角度来讲,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通过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系,实现了中央对社会保障事业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地方负责具体实施的合理分工,保证了社会保障管理的有效运行。相比之下,我国在社会保障的管理

体制方面,面临着社会保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政策不统一,极大地降低了社会保障的效率。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设中,特别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的经验、教训,将社会保障纳入法制轨道,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立适合国情和发展趋势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医疗、教育、就业、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保障国民的权益。③要统一管理,多层次、广覆盖,政府要通过立法和宏观调控手段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依法监督社会保障的实施,合理划分政府和各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事务中的职责,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的效率。

(二)保障标准层面:我国社会保障的标准要能够保证参保对象的基本生存

从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经验来看,普遍式的社会福利不仅是社会惰性的温床,而且会产生许多漏洞和不良后果,造成社会效率的降低,使社会保障失去原有的意义。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作为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主要手段,其发展水平不仅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而且具有刚性,某些保障措施一旦出台,基线一旦确立,就只能上升不能下降。任何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的出台和变化都需要考虑由此引发的连带效应和后果。因此,我国政府在既有的条件下确定社会保障水平标准时,要谨慎行事,科学、合理地制定适合具体国情的社会保障政策,避免因保障水平过高或过低造成的经济包袱沉重和民众不满的不利局面。

从保障标准层面来讲,农民和城镇贫困人口是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收入水平很低,享受的社会保障很少或者就没有。由于长期的体制原因,导致这个群体的严重能力偏差,即便给他们公平的机会,很多人也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享有国家工业化的成果,因此,我国社会保障的标准要能够保证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同时,社会保障的建设要真正体现出其原本的初衷,还必须使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与贡献挂钩。在操作上,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发放,应结合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失业者的负担,按失业者失业前实际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发放,避免他们过分依赖社会保障。

(三)资金来源层面:我国社会保障要多方面募集资金,扩大筹资渠道

社会保障基金源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难题在于筹资困难,因此,为了保障社会保障制度正常稳定运行,我国应该建立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个人储蓄性保险和其他渠道(包括福利彩票收入、社会捐赠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相结合的筹资制度。这样既可以调动劳动者的自我积累和自我保险意识,同时又可以降低国家的财政负担。例如,中国自1987年开始发行福利彩票到2007年底,累计发行福利与体育彩票共计1000亿元人民币,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从总体上说,我国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多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努力改善体制和政策环境,促进各类商业保险筹资渠道的发展。此外,还要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土地政策等多种政策手段,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④这里要强调的是,就推进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在操作层面上,关键是做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其中特别是做实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另外,长期以来在中国起很大作用的家庭养老,也就是通过儿孙有赡养老人义务法则来维系的养老保险,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结构的变化也可能难以为继。所以我国社会保

障的资金筹集在坚持基金积累制的同时,既要搞好社会统筹,更要做实个人账户,这是我们解决未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持转型过程中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注释:

①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版,第65页。

②关于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类,学术界流行的分类主要有丹麦学者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rsen)的三分法,以国家与个人责任为依据的三分法和以受保范围和水平为依据的四分法,在本文中,采用的是以国家与个人责任为依据的三分法。

③王思斌:《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版,第56页。

④孙树文:《社会保障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177-178页。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现实生活中,人总会遇到生、老、病、死,以及就业、各种自然灾害等情况,面临这些困难和风险,依靠什么?当学生毕业走上社会以后,作为一名即将从业的人员,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如何保护?作为一名从事社会管理专业的学生,今后的从业领域,发展空间是什么?能干什么? 这些都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结果,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实施的社会政策。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概念(理论概念)的出现,源于1935年的美国颁行的《社会保障法》中的Socialsecurity,通常被解释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在实践中,社会保障源于19世纪末欧洲工业社会,1938年,社会保障一词出现于新西兰的一项法案中,1941年《大西洋宪章》中也使用了社会保障一词,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费城宣言》,国际组织开始正式作用社会保障的概念。1986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社会保障”一词在我国开始广泛作用。经过170多年的发展,现已推行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际性的一项制度,成为各国政府治国安邦的一项基本手段。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障在各国实践中也就有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念义,但综合起来,社会保障有着如下共同特征: (1) 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与政府,需要国家与政府统一管理。 (2) 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稳定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而需要依法实施,体现出强制性。 (3) 社会保障保障采用的是经济或物质援助手段,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确保成员不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并体现公平性。 (4) 社会保障以国家财政为基本经济后盾,其资金来源既有政府财政部分,也有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及社会成员的损赠,社会保障体现经济福利性。 (5) 社会保障的方式是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完成时间 题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分析了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客观要求。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农民是公民成员,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村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体现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不稳,则国家难定”。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还是通过个体的家庭保障来实现“积谷防饥,育儿养老”这般的观念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土地保障为主的农村家庭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完全依靠家庭养老,风险很大。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受到严重威胁,“城乡二元制”的社会保障制度种种弊端不断显现,农民要求建立社会保障的呼声口趋强烈,都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势在必行。通过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无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维持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简答题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并由它组织社会保障活动,以国家法律形式加以保证强制实施,但并不排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是一种经常化的经济安全制度或收入安定的保障计划,以保持任何公民在收入中断或不能工作时,都能得到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费用;社保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工作机会的人和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不至于陷入困境,并通过竞争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 2、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是国家主导的、共担社会风险的社会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是具有福利性的再分配机制;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伟大事业。综上所述,应当全面理解与把握社会保障的多重含义,既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有益经验,又要结合中国国情来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 3、早期空想共产主义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较为全面、系统、深刻地显示了社会保障之光,他们的某些主张和建议对后来唤起人民为争取自由和民主而斗争,推动社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对后来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的主要内容: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在动因与目的;社会保障与两种再生产理论;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及通过再分配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工人最好的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社保是社会改革的配套机制、动力机制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5、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产业革命是社保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和不懈斗争是催促社保产生的动力;各种进步的社会学说是社保制度产生的理论先导。 6、贝弗里奇报告确立的社保原则:福利措施应当不以损害资本增值和资本积累为宗旨,否则就会减少国民收入和社会福利;不论实行直接转移收入还是间接转移收入措施,都要防止懒惰和浪费,一般做到投资于福利事业的收益大于投资于机器的收益;反对实行无条件的补贴,认为最好的补贴是那种“能够激励工作和储蓄”的补贴,在实行补贴时应先确定受补贴者自己挣得生活费的能力再给予补贴。 7、为什么说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公平与效率是社保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社保是为满足社会公平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机制,以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同时社保又对经济效率起着独特的作用,从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保障随经济发展必要的人力要素投入,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保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基本原则。社保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保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归宿。因此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不应当是市场经济所奉行的优胜劣汰原则。社保不能实行“义务—权利”对等原则,理应对弱者、贫者予以优先补偿,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的意义。 8、社会保障的功能:政治功能-稳定社会;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功能-安定生活;调节分配。 9、社保的目的:通过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10、社保的普遍性原则:指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均等的。社保政策和项目是对社会所有成员共同面临的那些风险的回应,而不仅仅是对贫困者、残疾人或那些特殊群体所面临风险的回应。社保目的在于建立各种不同的保障项目,以便对风险做出社会反应,这种但应并不因贫富、性别或其它不同而有所区别;满足这些需求的公共制度或项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摘要:残疾人是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会面对的社会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越来越受到我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因为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不同的福利制度类型。所以本文选取了这三个国家来分析,最后回归到我国,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残疾人;福利内容;国际比较 一、引言 (一)写作背景及目的 随着我国工业社会的发展,机械化生产、交通事故剧增等原因造成我国残疾人数量逐年攀升,使残疾人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亟需建立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所需的福利项目,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本文在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之后,为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二、对残疾人的法律支持 (一)美国的法制建设 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制定了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法律。这些法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对于防止残疾人歧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法律中对于无障碍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环境、信息与交通的无障碍,从法律上保证了残疾人接受社会关照。

1968年,美国颁布《建筑障碍法(ABA)》,为确保这个法案的顺利实施,1973年成立联邦独立机构——无障碍委员会。 (二)英国的法治建设 二战之后,英国按照贝弗里奇报告建设福利国家,于1994年相继通过《残疾人(就业)法案》及《教育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及儿童特殊教育给予法律规定。1946年通过的《国家保障服务法案》及1948年通过的《国民互助法案》,分别对残疾人医疗服务和适用于残疾人的财政做了规定。2004年和2005年先后通过了《反残疾歧视法案》及2005年《反残疾歧视法案》,2006年通过的“残疾人平等计划”,将为残疾人创造平等机会视为所有机构和组织的法定责任。 (三)日本的法制建设 日本于1946年由其社会保障研究会提出了《社会保障法案》。1949 年以后制定并实施了《残疾人福利法》、《社会保障制度建议书》、《残疾人雇佣促进法》、《特殊儿童抚养补助金给予法》,规定了政府应给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强调了残疾人平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并规定了残疾儿童可以领取的“扶助补助金”。 三、残疾人福利内容 (一)对残疾人的教育支持 1.美国的对残疾人各个阶段的教育支持 美国对残疾人的教育包括婴儿早期干预,学前教育服务以及高等教育服务等各个阶段的服务项目。美国1975年制定,2005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国家”思想、公众舆论和政治家俾斯麦 ——近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缘起 人们普遍认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基于工业化带来的社会问题。首先,由于工业技术的进步和城市化的发展,社会失业与流动人口快速增加,贫富分化日益悬殊,社会矛盾尖锐化引发程度不同的社会动荡,这就要求国家发挥社会功能,缓解社会紧张。其次,工业化造就了庞大的产业队伍,导致社会主义工人运动不断成熟和壮大。的确,自19世纪中叶起,欧洲许多国家的劳动者开始建立自己的组织和政党,劳工运动频繁发生,要求改善劳动和社会条件的呼声日趋高涨,也迫使政府将解决陷于危机的政治局势提上日程。德国是西方国家中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先驱,但却不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而且其政治现代化的发展程度也远远滞后于英、法等西欧国家。因此,探讨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除了要关心以上所涉及的共同原则之外,似乎还应该考虑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 任何一项国家政策的制定都有一个非常复杂的思考和论证过程,社会保障政策也不例外,它既要考虑国家的财政预算,平衡各种相互作用的社会和政治力量,也要考虑民族文化、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民族的思想和文化是历史长期积淀的产物,是孕育政府决策的文化土壤,而价值观念和公共舆论则是政府决策的社会基础。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将从德国“社会国家”的思想溯源、19世纪后期德国价值观念的变化以及社会舆论对“国家救助”的关注入手,重新思考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问题。当然,作为官僚国家,政治领袖俾斯麦的个人影响力也将成为考察的内容。 一 “社会国家”① 的思想在德国由来已久。尽管对于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讨论古已有之,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到马基雅维里、托马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等,经典作家对两者关系时有高论,但“社会国家”的思想在德国却有着特别深厚的历史传统。这恐怕正是德国在欧洲国家中首先实现社会立法的思想根源。 在哲学家康德的精神世界中,始终保有国家的一块“圣地”。他在强调和维护个人思想绝对自由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国家的权威和作用。国家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组织,关心的是个人之间的有序共存。它是普遍法则的人格化,在其中个人的自由意志能与其他所有人的意志和谐一致,个人不仅不会丧失自由,而且还会在法律组织的保护下,获得全部的自由。从历史哲学和法哲学的角度出发,康德很早就提出了建立在自由个性基础上的“社会国家”的思想。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的公共权利部分关于“国家的权利和宪法”一节中,他已经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社会福利国家”的具体设想。康德这样说道:“人民已经事实上通过他们的共同意志结合起来成为一个社会,这个社会必须永远保持下去。为此目的,他们就要服从国家对内的权力,以便保存这个社会的成员,甚至当他们无力维持他们生活的时候,根据国家的基本原则,政府有理由并有资格强迫那些富裕的人提供必要的物资,用以维持那些无力获得生活最必需的资料的人的生活。为了这个国家的有资产者的生存,就需要他们服从国家并取得保护,以及由国家向他们提供生存所必需的条件。因此,国家有权对他们加以一种责任,让他们献出财务来维持他们公民伙伴的生存。这件事可以通过向公民的财产或商业资财征收赋税,或者建立基金会从中收取利润来达到。这样做不是为了国家的需要,国家是富足 的,而是为了人民的需要。”② 黑格尔或许是第一个看出现代性是异质性文明形态的人,并对它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由各个“孤立原子”所组成的市民社会——指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正体现了这种异质性,它是唯利是图的社会,不能消除内在的矛盾和冲突,更不能保障和维护社会全体的利益,因此应该由一个理性的国家出面调停。当然,黑格尔心目中的“理性国家”不是作为一种暴力机构和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2-07-26 17:07:33) 转载▼ 标签: 杂谈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王静云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所谓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尤为迫切。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构建和谐社会;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现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滞后。总的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情况并不理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也非常低。由于我国农民基数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以及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格局,成为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人为历史性因素。城市居民享受的国家给予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而这些农民都没有。经过多年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人,其中有财政补贴的约为1000万人。在农村低保方面,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有4291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22.3亿元,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国有543

社会保障制度新旧时代的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摘自人民日报2月24日第七版) 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迄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是“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在城乡二元分割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城镇国有企业改革、劳动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对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产生急切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时期。1986年国务院制定有关待业保险的法规,1994年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作为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5年推动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成就:(摘自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1)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 (1) 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大体经历探索和坎坷,大体经历了以家庭保障特征的初步建立阶段,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阶段,改革初期的家庭与土地保障为主的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探索的阶段的四个发展时期,虽然发展至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但是它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民生活、支撑中国工业化战略顺利推进,作出了较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 一、以家庭保障为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6年) 在漫长的中国农业社会中,家庭既是基本的生活单位,也是基本的保障主体。农民依靠在土地上的劳作保障自己的生活,当遇到特殊的困难时,往往以求助能够帮助自己的对象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传统的保障形式中,家庭保障起到了无以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建立起以家庭保障为主,辅以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农民间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个阶段,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对困难农民的生活给予适当的补

助,但是总体上以家庭保障为主。 由于建国之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以及其他因素,使得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使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就业、粮食等问题,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个时期国家就以法规的形式限制农民进城,划分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有了截然不同的身份待遇,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对农村救济和优抚安置工作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制定了一些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兴办了一些具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建立。虽然这个时期国家已经介入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当时历史条件和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家庭保障为主。 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后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阶段(1957—1977年)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农业高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在中国普遍建立,农村中的个体经济也随之转变为集体经济。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转变为主要以高级农业合作社为单位组织进行。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之后开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财政与金融》(第四版)PPT及教学参考资料 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

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 社会保障制度在西方有上百年的历史,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其核心是社会保险制度。 国外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 1、萌芽阶段 代表国家是英国。16世纪前后,以英国为首的欧洲各国进入工业化早期,伴随着圈地运动后,农民被迫离开土地,部分沦为流民,无家可归,社会矛盾突出,政府被迫考虑救济贫民问题。 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也称旧《济贫法》),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萌芽。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规定政府有义务对贫民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旧《济贫法》确认国家负有救济贫民问题的责任,并形成了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但是救助对象有限,救助水平是低层次的。

代表国家是德国。德国统一后,统治阶级极欲进行对外扩张,但当时国内矛盾重重,劳资关系恶化,产业工人风险突出。当时德国的铁血首相俾斯麦颁布了三项法案:1883年颁布了《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从而完成了当时世界上第一份比 较完备的工人社会保障计划,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这三项法案受到工人普遍欢迎,有力促进了德国经济的发展。 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从性质上看,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保障对象的权利 与义务,从内容上涵盖了疾病、工伤和老年这三项劳动者所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风险,从体制上明确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以交费作为享受保险的条件,保险费用多方共同负担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所具备的基本原则。因此这种社会保险制度比社会救济制度更 具现代意义,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诞生的标志。此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分别建立起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为何经济不占优势的德国会首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为何经济不占优势的德国会首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本文摘自:《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10期,作者:许晓辉,原题:《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先于英国产生的原因探析》 核心提示:自1601年,英国《济贫法》(旧)出台,为国民提供福利救济起始,到1834年新《济贫法》颁布,英国是公认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发起者;然而,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社会保险立法却是诞生于德国的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个中缘由,从19世纪中后期两国的经济、政治、思想理论和工人运动渊源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自1601年,英国《济贫法》(旧)出台,为国民提供福利救济起始,到1834年新《济贫法》颁布,英国是公认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发起者;然而,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社会保险立法却是诞生于德国的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个中缘由,从19世纪中后期两国的经济、政治、思想理论和工人运动渊源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经济方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保障制度必然是经济发展的产物。19世纪第一 次工业革命爆发,英国作为当时最大的最先进的工业国,经济实力在欧洲各国之中遥遥领先,而当时的德意志各邦国还处于分裂割据之中,到了1871年初,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正式即位为德意志帝国皇帝,德国统一终于完成。德意志的统一为帝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虽然德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落后者,但是凭着其严谨务实的民族性格和强劲的钻研精神,重视高科技的研究与应用,德意志帝国一跃成为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领跑者。究其原因; 首先,普法战争的胜利不仅增强了民族团结和发展动力。更重要的是带来了 实在的利益。法国给付的50亿法郎的战争赔款,割据了物产富饶、占据战略要冲的阿尔萨斯和洛林。洛林储藏丰富的铁矿和鲁尔储藏丰富的煤田矿结合起来,成为了当时德国发展重工业的最大基地;阿尔萨斯的钾盐矿,与德国中部的钾盐矿联合,成为了整个德国钾盐矿生产的巨头。其次,德国工业的高速发展。这一点除了归功于统一帝国的有利的经济政策之外,还要归功于英、法、美的影响,外国的技术发明、投资、商业和工业组织范例在德国的工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铁产量是衡量钢铁工业发展的便利尺度,而在当时的重工业为主的经济体 系中,无疑这也将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衡量标准。当时两国经济发展的比较,可以从表1看出。 从上面数据可以分析出,虽然,在1900之前,德国的生铁产量少于英国,这是有原因的,德国刚统一不久,而英国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占尽优势,而且拥有大量的海外殖民地,而德国却没有能够参与到之前的殖民瓜分中去;但是纵向来看,很容易发现,德国生铁产量的增长率是远远超过英国的,而增长率所体现出来的经济优势是要远远大于产量基数的。20世纪初期,德国的生铁产量就已 经超过英国了。此时,美国和德国已经成为了英国最大的竞争对手,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地位已经不保了。在这样的经济支持下德国先出台立法就不足为奇了。 政治因素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既是为增进人民福利的措施,亦是统治阶级内部各个集 团利益争斗的产物。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德意志帝国谋求世界霸权地位的目标稳定了国内局势。

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农业人口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都是我国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社会的稳定。自1996年民政部确定在山东烟台、河北平泉、四川彭州和甘肃永昌进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以来,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探索了11个年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沿海和一些省会城市纷纷建立了起来。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相继出台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各地取得一些经验、条件基本具备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指出,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当前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虽意义重大,却仍存在一些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滞后,一方面受到历史和现实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农村所处的特殊环境密切相关。我国国民经济在宏观上仍然是农村和城镇、工业和农业的二元结构,城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我们通常所提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指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来说,要建立一个类似的社会保障体系,条件还不成熟。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区别来认识: 首先,二者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去甚远。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必须要以完善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为前提。城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国家大部分投资和项目都放在城镇,许多关乎国计民生和实力强大的企事业单位都位于城镇,另外城镇各产业之间的比例结构较为合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这就为社会保障的形成准备了良好的环境。相比而言,在农村,农业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特别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将广大农民都束缚在农业生产上,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社会保障的发展。 再次,从社会保障经费来源来看,在城镇,由于有大量企事业单位存在,它们承担着交纳社会保障费用的义务,而且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无论是绝对水平还是增长速度都高于农民,有能力交纳社会保障费用,据资料,我国城镇居民现阶段按工资的27%交纳,另外,国家财政对社保基金的拨款也主要在城镇,而且形成了完善的收费和管理制度,所以城镇有条件建立规范固定的社会保障基金。农村更多关注的是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生活的稳定,还很少上升到社会保障这样一个高度。 最后,从实行社会保障的后果来看,城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城镇居民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即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复习资料知识讲解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一、名词解释 1. 受益基准制(规定受益制、确定给付制):它是指社会保障组织先规定对受益人的给付水平,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缴费水平的社会保障模式。 2.缴款基准制(规定缴费制、确定缴费制):它是指预先确定缴费水平,再根据基金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给付受益人的社会保障模式。 3、现收现付制:是将一定时期(如1年内)所需支付的费用,分配于各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它预先不留出储备金,完全靠当年的收入满足当前的需要。 4、完全积累制:一种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要求在劳动者整个就业或投保期间,或者在一个相当长的计划期间内,采取储蓄方式积累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 5、部分积累制: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结合。在部分积累制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部分来自于现收现付式的筹资方式,另一部分来自于完全积累式的筹资方式。 6、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 二、简答题 1、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险型模式的特点及代表国家 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点 (1)以劳动者为核心。即社会保险制度面向劳动者,且主要是工薪劳动者,围绕着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设置保险项目。 (2)实行“自助”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且以个人和雇主投保为主,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 (3)权利和义务有机结合: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 (5)社会成员之间统筹使用,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代表国家:德国、美国、日本 福利国家型模式的主要特征:(1)累进税制与高税收(2)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3)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4)强调公平优于效率。代表国家:英国、瑞典 强制储蓄型模式:称公积金模式、东南亚模式,其目标是以自助型为主,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特点:(1) 强调自我负责,缺乏互济性,不具备再分配和互相调剂功能。 (2) 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起到激励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减少政府负担。 (3) 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4) 由雇主、雇员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政府不提供任何资助,管理实行社会化,政府只负责监管。 (5) 在保障内容上主要是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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