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定义性质与特征1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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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基础 之 一到三章(精编)

政治学基础 之 一到三章(精编)

第一章概论一、政治学概念:古希腊时期:公共生活的领域:城邦;政治——公民参与城邦管理的活动;政治的目标:追求善,实现一种道德的生活。

古罗马时期:公共生活的领域:共和国;对政治的理解:人民参与共和国内部事务的活动;政治的目的:追求统治的正义性。

中世纪:政治上主要表现为:封建割据君主制(君主与封臣之间的关系)。

政治不再追求善和道德,成为了一种利益关系,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近现代:政治的变化:从独立意义上的活动变成社会的功能之一现代政治的概念:为了获得、保持和巩固政治权力而展开斗争的活动。

二、狭义上的政治指国家的活动及其形式和关系。

广义的政治指围绕社会公共权力而展开的活动、形式和关系。

政治学就是研究政治活动的学科。

第二章政治学核心概念一、正义:一般的把“正义”做两种划分:(一)“程序性”的正义和“实质性”的正义是常见划分。

“程序性”的正义指的是形式的正义,即产生结果的方式和支配人们行为及相互作用的规则的公正性。

“实质性”的正义指的是真实的(或内容的)正义,即它关注结果本身(要求结果相同或相等),通常在“量罪定刑”的思想中得到体现。

犯什么样的罪,就该给什么样的惩罚,同样的罪行,给同样的惩罚。

(二)“法律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是正义概念的另一种划分。

法律的正义指的是根据错误行为特别是违法行为的结果来实施惩罚。

所以我们经常说司法机关是正义的化身。

社会的正义指的是社会价值如财富、收入、社会地位等实现公平分配。

许多人把社会正义概念应用于社会平等方面,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原则。

二、权利:(一)权利被认为是做某种事情的资格或正当性。

(二)权利一般被分为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

法律权利被归结为正式的法律和行为规则,具有强制性;道德权利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的主张或哲学观点。

人权和早期的自然权利均属于道德权利的范畴,尽管现在也经常被引申为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内容。

(三)认识权利的两个角度积极的权利观念和消极的权利观念1、消极权利观念:划出一个行为不受限制的领域,约束他人尤其是约束政府不要侵占“我”的领地,那是“我”的权利范围。

权力的定义性质与特征1

权力的定义性质与特征1

•权力(power)一词,现在同阶级、性别、种族等一起成为社会学一般理论的基本范畴。

对权力的讨论至今为止分歧百出,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说到底,这是由于"当我们从理论上讨论权力时,我们其实是在论述整个社会世界的运作方式"。

因此,对权力的不同论述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学理论流派的基本观点。

早期的人们常常自然地使用"权力"一词,而没有企图去阐明它。

对权力进行奠基论述的是韦伯和马克思。

从20世纪开始,批判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功能主义、功利主义等对权力皆有过精辟的论述。

下面我将结合各派主要观点讨论一下权力的基本含义。

•一、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类型划分对权力作出最有影响定义的是韦伯。

他是这样定义权力的,一个行动者能够任凭反抗而贯彻其个人意志的可能性,而不论这一可能性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

[1] 这个定义强调了两点,第一,权力是一种能力,包括实际能力和潜在的能力;第二,强调了权力拥有者的主观意图。

韦伯将权力划分为强制和支配两种类型,其中,支配又分为合法支配(即权威)和凭借利益格局中垄断而取得的支配。

合法支配有三种,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传统型(t raditional domination)、克里斯玛型(charismatic domination)、个人魅力型(rational-legal domination)。

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划分是与其行动理论相关联的,不是从宏大的社会结构入手而这是马克思以及后来的批判结构主义者所持有的观点。

马克思对权力并没有作出单独的、系统的论述,但是探讨国家问题、社会管理和统治时不时地提到权力、权威等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料的斗争,特别是生产资料。

权力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附属品,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实体拥有权力。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划分为两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是统治阶级,因此,运用权力、体验权力的不是特定的个人,而是各个阶级和群体。

高一政治必修一:重点知识点总结

高一政治必修一:重点知识点总结

高一政治必修一:重点知识点总结1. 政治的定义和性质- 政治是指人类社会中关于权力的组织与运行的活动。

- 政治具有阶级性、国家性和社会性等特点。

2. 国家的基本特征- 国家是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

- 国家具有人口、领土、主权和政权等基本要素。

- 国家的权力是合法的、专断的和强制的。

3. 国家的职能和目标- 国家的职能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等。

- 国家的目标包括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公正等。

4. 的历史和性质-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 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

5.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消除剥削、实现共同富裕。

6.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和指导原则-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原则包括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优先等。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路径是经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级阶段逐步实现现代化。

以上是高一政治必修一的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对你的研究有所帮助。

政治12单元知识点总结

政治12单元知识点总结

政治12单元知识点总结第一,政治权力的来源和性质。

政治权力是指一定范围内,能够强制实施或影响他人行为,并将其视为合法的权力。

政治权力的来源可以是自然的、宗教的、传统的、法律的或合法的权威。

政治权力的性质包括专制和集权两种。

专制是指政治权力的集中在一个人或一小集团手中,集权则是指政治权力的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第二,国家的产生与发展。

国家是现代政治组织和权力机构的最高形式,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国家的产生与发展主要经历了城邦、城邦国家和封建国家、君主国家和绝对国家、民主国家和现代国家四个阶段。

国家的产生与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产物,它在促进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政治制度和政治结构。

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和运作的基本方式和规则,包括宪法、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和职能。

政治结构是指国家政权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政治制度和政治结构是国家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政权机构和运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政治行为和政治文化。

政治行为是指政治参与者在政治活动中表现出的行为特征和规律,包括选举、游行、示威、政治运动等。

政治文化是指政治制度和政治运作所产生的文化形态,主要包括国家法规、政府行政和司法体系的文化以及政治制度和体制之间相互关系的文化等方面。

第五,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证研究方法和理论研究方法两种。

实证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实验、问卷调查等手段,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学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

理论研究方法是通过逻辑推理、比较分析等方式,来研究政治学理论和政治学的方法。

第六,政治体制和政治发展。

政治体制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包括执政党体制、议会体制和法院体制等。

政治发展是指国家政权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领域发展变革的历史过程,是国家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的不断完善和推进。

第七,政治研究的新趋势和新课题。

政治研究的新趋势主要包括全球化和地区性研究、跨学科研究、政治改革和转型研究等。

政治分析:权力与责任

政治分析:权力与责任

政治分析:权力与责任在政治领域,权力与责任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

权力通常指的是个人或集体在社会中拥有的控制和影响他人的能力,而责任则是指伴随权力而来的义务,要求权力的持有者对其行为和决策的后果负责。

权力的来源多种多样,可以是法律赋予的、传统习俗形成的,或者是通过个人魅力和领导能力获得的。

在民主社会中,权力往往通过选举和法律程序来分配,以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民众的同意。

然而,权力的行使如果不受到适当的制约,就可能导致滥用和腐败。

因此,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是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的关键。

责任则要求权力的持有者在行使权力时必须考虑其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

这意味着领导者需要倾听民众的声音,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并在决策时考虑到长远的后果。

责任还涉及到透明度和问责制,即权力的行使应该是公开的,并且当权力被滥用时,相关责任人应该受到追究。

在政治分析中,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经常被用来评估一个政府或领导者的效能和道德性。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会确保其政策和决策符合公共利益,并且在出现问题时愿意承担责任。

相反,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可能会忽视民众的需求,追求短期利益,甚至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

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当权力被正确行使,并且责任得到履行时,社会秩序得以维护,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得以促进。

然而,当权力与责任失衡时,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不公正和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在某些情况下拥有巨大的权力,但它们的责任却往往不明确。

这就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建立全球性的规则和标准,以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全球公民的利益。

总之,权力与责任是政治分析中的核心议题,它们的关系对于理解政治体系的运作、评估政府的表现以及推动社会正义和进步至关重要。

行政管理学课后答案1-8章

行政管理学课后答案1-8章
行政权力:一种公共权力主体——国家行政机构职能——执行国家意志作用方式——强制性地推行命令客体——社会团体公众
职能:指人事物机构的职责和功能
行政职能:政府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和促进社会发展,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它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内容、过程和方式
.行政主体:政府基本内涵
政府的一般内涵:广义内涵——泛指一切国家政府机关,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切公共机关狭义内涵——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
弗雷德里克·W·泰勒《科学管理原理》亨利·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马克斯·韦伯《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
2.行为理论发展阶段(20世纪30—60年代)特点:主张“人群关系”行为科学对行政管理学影响大包括观念组织权力人事管理方式重视组织人员意见沟通个人需要满足重视激发人积极性民主管理重事到重人过分强调人的行为因素忽视组织结构法律和环境影响
第2章行政组织定义: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组织结构:指构成行政组织各个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具体指一个行政机关内部是指各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的权限,对其所属部门、下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设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行政权力的特点:1内在特征:阶级性社会性渗透性有限性2、外在特征:运行的方向与轨道运行的层次运行的时效运行的统一运行中的权力膨胀
行政权力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区别:1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A权力功能不同:立法权力功能是法律行政权力是执行法律B权力作用范围不同:立法的是全社会性其法律对全社会有效,立法机关本身对行政机关也有效;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只是行政权力的所属范围其命令指示规定只对行政机关所属系统有效2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二者都属国家权力)区别:A权力发生作用性质不同:行政权力在发生作用时表现为积极地去实现国家意志积极执行法律性质是积极主动的;而司法权力发生作用时通常表现为消极地去保障国家意志实现不受干扰,法律部受践踏,性质是消极被动B权力发生作用方向不同行政权力作用方向垂直自上而下司法是横向平行各级权力有独立性不受外界干扰

自考领导科学考题(1)

自考领导科学考题(1)

00320领导科学(1)领导认识的特征答:(1)原则性;(2)超前性;(3)综合性;(4)创造性;(5)系统性。

领导的特征答:(1)认识特征:①原则性;②超前性;③综合性;④创造性;⑤系统性。

(2)实践特征:①权威性;②依附性;③目标性;④组织性;⑤协调性;⑥超脱性;⑦服务性领导者的特征答:(1)拥有职权;(2)负有责任;(3)提供服务;(4)富于创新;(5)多重角色。

被领导者的特征答:(1)服从性;(2)受动性;(3)对象性;(4)源泉性;(5)不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较低领导职务。

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答:从性质上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额制约。

其关系主要是:(1)相互信任;(2)相互促进;(3)相互支持;(4)相互转化;(5)相互监督。

被领导者正确对待上级领导的要点答:(1)服从领导;(2)支持领导;(3)监督领导。

被领导者的地位及作用答:被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处于重要地位,并发挥者基础作用。

(1)被领导者是领导者的对应面。

(2)被领导起着产生与选择领导者的根本作用。

(3)被领导者对领导者效能起决定作用。

领导科学的范围和特点答:(1)范围:①领导本质的理论;②领导观念的理论;③领导职能的理论;④领导体制的理论;⑤领导者素质与修养的理论;⑥领导方法、艺术、作风的修养;⑦领导绩效考评的理论。

(2)特点:综合性;应用性;社会历史性。

领导职能在领导活动中的地位答:(1)领导职能是确定合理的组织机构实现领导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2)领导职能是领导活动科学化的依据。

(3)领导职能的实现情况是检验领导活动结果的依据。

领导的一般职能答:(1)引导;领导者最基本的职能。

正确地规划目标是引导的核心。

正确地提出任务是实现领导的中心环节。

科学地制定领导方法是引导的重要内容。

(2)指挥;领导者权力的突出表现。

一般可采取命令、说服、示范等三种方式。

(3)组织;实现领导任务的可靠保证。

《宪法学》 基本权利总论:概念、历史、特征、主体、类型、人权-V1

《宪法学》 基本权利总论:概念、历史、特征、主体、类型、人权-V1

《宪法学》基本权利总论:概念、历史、特征、主体、类型、人权-V1
宪法学基本权利总论:概念、历史、特征、主体、类型、人权
概念:
基本权利是指人类生存、发展和尊严的基本保障,是宪法保障的核心和灵魂。

基本权利是国家和社会对每个人的约束和保护,是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的体现。

历史:
基本权利是长期以来从人类文明中第一次形成的法理。

从公元前500年雅典的“民主”的宣言,到1789年的《人权宣言》和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颁布,再到如今全球范围内对基本权利的广泛认识,基本权利从未褪去其重要价值。

特征:
基本权利具有普遍性、先进性、不可侵犯性、不可让步性、不可分割性的特征。

主体:
基本权利的主体是人民,不是政府和法律。

人民的自由和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

类型:
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自由权、平等权、政治权等多种类型。

其中,人权被认为是最基本的权利。

人权:
人权包括自由权、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等各种领域的权利。

自由权主要包括表达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组会自由、移动自由、结婚自由等。

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权、新闻自由权等。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障权、养老权、教育权等。

综上所述,宪法学基本权利总论是宪法法学中重要的概念,其概念、历史、特征、主体、类型和人权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

我们必须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为人类的自由、尊严和光明的明天构建坚实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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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power)一词,现在同阶级、性别、种族等一起成为社会学一般理论的基本范畴。

对权力的讨论至今为止分歧百出,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说到底,这是由于"当我们从理论上讨论权力时,我们其实是在论述整个社会世界的运作方式"。

因此,对权力的不同论述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学理论流派的基本观点。

早期的人们常常自然地使用"权力"一词,而没有企图去阐明它。

对权力进行奠基论述的是韦伯和马克思。

从20世纪开始,批判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功能主义、功利主义等对权力皆有过精辟的论述。

下面我将结合各派主要观点讨论一下权力的基本含义。

∙一、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类型划分对权力作出最有影响定义的是韦伯。

他是这样定义权力的,一个行动者能够任凭反抗而贯彻其个人意志的可能性,而不论这一可能性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

[1] 这个定义强调了两点,第一,权力是一种能力,包括实际能力和潜在的能力;第二,强调了权力拥有者的主观意图。

韦伯将权力划分为强制和支配两种类型,其中,支配又分为合法支配(即权威)和凭借利益格局中垄断而取得的支配。

合法支配有三种,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传统型(t raditional domination)、克里斯玛型(charismatic domination)、个人魅力型(rational-legal domination)。

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划分是与其行动理论相关联的,不是从宏大的社会结构入手而是从行动者入手讨论的,表明了个体行动者的目的性和意向性。

这种权力观点与马克思和帕森斯观点的对立,刚好表明了社会学理论中行动与结构的对立。

二、权力是物质资料占有关系的一个面相这是马克思以及后来的批判结构主义者所持有的观点。

马克思对权力并没有作出单独的、系统的论述,但是探讨国家问题、社会管理和统治时不时地提到权力、权威等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料的斗争,特别是生产资料。

权力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附属品,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实体拥有权力。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划分为两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是统治阶级,因此,运用权力、体验权力的不是特定的个人,而是各个阶级和群体。

由于资本主义社会里财产完全可以让渡和私有化,导致权力趋向集中。

批判结构主义者们发挥了马克思的观点,主要根据对物质占有的社会结构来说明权力。

他们主要观点有两个:(1)唯一真实的权力形式涉及各经济阶级围绕所有权的斗争;(2)诸如国家或政治这样明显的权力复合体也可以化约为这种阶级斗争。

[2]对权力的宏观角度的讨论可以解释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活动,但同时也淹没了每个具体的个人,尤其是个人的主观意志。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行使权力的个人由于主观意愿的不同而采取的不同行动导致的不同后果。

这是宏大的理论结构所无法解释的。

三、权力是行动权而非控制权如马克思及其后来的追随者这样把权力是为社会关系的一个面相,这种权力观点被其他学者称为"控制权"的观点,即强调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斗争和支配。

而帕森斯则认为权力应当是行动权,而非控制权。

行动权是指即定的有组织的权力结构可以作为"集体资源"发挥作用,是的有可能达到有益于全社会的、包括权力结构本身的下级成员的目标。

[3] 也就是说,权力应当表述为"做......的能力"而不是"对......的权力"。

权力本身是一种资源,同时也是一种一般化交换媒介(其他还有货币、影响和认同)。

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政治系统运用权力将决策要素(贡献、命令和合法化价值)组合起来,以增强转换能力,达到政治系统的平衡、和谐。

这是从功能论的角度来探讨权力的性质和作用。

同批判结构理论一样,两者都是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来探讨权力,所不同的是,前者视权力为物质资料所有的一个结果,后者则将权力本身视为资源;前者以冲突的观点看待权力的拥有和行使,而后者则以统一的、和谐的观点来看待权力的作用,视权力为社会整合的途径。

这种过分强调和谐统一的功能论看到了权力行使的社会管理的一面。

如马克思论述的,当权力政治化之后,其冲突的、控制的一面便很快地暴露出来了。

四、毛细血管状的权力将权力的结构解构、从微观上考察权力、将之描述为毛细血管状,这就是福科的权力观点。

福科是这样论述权力的:"在分析权力时,必须把它当作某种循环流动的东西,或者更准确地说,当作某种仅以链状形式发挥作用的东西。

它从不会单单积聚在什么地方从不掌握在哪一个人的手中,从不会像一种商品或一份财富那样被占用。

权力通过一种网状组织被使用和实施。

个体不仅仅只是在权力的经纬网循环流动,他们总是处于同时经受这一权力和运用这一权力的位置。

"[4]他认为权力具有以下几个一般性特点:权力是种种变动布局的不平等关系的一个面相。

权力是包括非政治关系在内的所有关系的一个面相。

重大社会支配也植根在日常的关系当中。

权力是一种有目的的、主观的关系。

任何权力关系都包含有反抗。

同批判结构主义相同的是,福科也将权力视为控制权,强调使用者与权力受力者之间的冲突。

但他显然扩大了权力作用的范围,消解掉宏大的结构,深入到结构的下面去考察融入日常社会生活中权力的微观的运作方式。

一方面,他认为权力是社会关系的属性,是无法消除的;另一方面,权力有其积极的一面,权力塑造了社会个体,没有权力就没有个体的存在,个体可以充分利用其先赋的权力。

五、交换和理性选择理论视野里的权力有一种观点借用经济学的交换和理性选择理论,将每个个体视为理性人,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围绕着权力的支配和对权力的反抗,持续地进行竞争和斗争,导致种种权益性结盟、操作性和解、实利行联合以及其他交易。

其代表人物达尔认为权力的定义应包括以下三要素:行动——某甲必须有所作为,而谋乙必须有所反应;关系——行动必须针对某乙;行为主义——不涉及主观意义,仅涉及个体满足。

以上是对权力一些基本概念的讨论,涉及了不同学派对权力不同的观点。

综合地来说,对权力概念的讨论都必须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权力是严格限于权力的使用者A对受力者(或潜在的受力者)B一种特定形式的影响,还是凡在A对B有某种影响的场合都使用了权力。

(2)A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由此,可以建立关于权力概念的四种模式(参见《社会科学百科全书》"power权能"部分):1、不区分A对B的影响是有意还是无意,也不把权力这一术语局限于A对B的特定的某种影响。

福科对于权力的讨论可以归为这种类型。

2、当A以违背B的意愿、利益、需要等等方式影响B时,A就对B行使了权力,但是这并不要求A有意影响B,也不要求A能预见B的影响。

这一模式抹去了个人的主观意愿,对应的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的观点。

3、只有A有意影响B的情况下才有权力,但它没有对A影响B的方式设置任何限制。

它把找重点从A对B的权力转向了A为实现某些目的而行使的权力。

这个模式与强调行动的韦伯的权力观点相一致。

4、A使得B去作A希望的但B本不会去做的事情。

它强调了权力的实际影响而不是潜在影响,最有希望制作成为模型。

交换和理性选择理论力图将权力专注于这个模式,并希望建立相应的科学模型。

但它忽视了一点,A对B的潜在能力。

实际上这种潜在能力比A对B施以实际影响更能表现出A的权力。

在这里,对权力的讨论只是限于对其涵义的概念性阐述,这是因为对权力的概念已经有诸多分歧以至于无法进行进一步的建设性的讨论。

不同的社会学流派对权力的讨论代表了各自所持的基本立场,表现了结构—行动、主观—客观的根本性对立。

权力的特征权力作为政治学和法学的重要概念,是一种政治上的强制力和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反映了权力的所有者特别是代理者(使用者)对于权力资源的使用方向、使用规模(或流量)、授受循环情况及其内部的相互分工、制约、平衡和闭合程度。

权力主要具有三大本质特征。

(1)权力的独占性权力是决定利益分配的稀缺资源,以人和意志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给人带来地位、荣誉、利益等。

因而,权力的主体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不论是领袖还是一般官员,都具有自然的冲动性和内在的独占性。

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其意志和利益,既有法律赋予的不容许侵犯、挑战和分享的占有、支配地位和强制力量,形成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同时,“经济人理性”和公共需求的膨胀,导致权力主体的“经济人”冲动和利益膨胀,加剧了权力的独占性特征,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授受、制衡与回归关系断裂或虚缺,形成非理性、非制度化的独占、支配地位,甚至权力盗用、滥用、专制、极权等腐败现象。

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的,国家及其公共权力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页。

特别是在专制社会和威权时代,形成一种自身惯性和内在逻辑,执政时间越长,权力的高度越高,权力加速集中、独占垄断的倾向就越明显。

如秦始皇虽然开创了皇帝亲掌决策权、宰相行使执行权、御史握有监督权的三权分立雏形,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始终是皇权独大的权力结构,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苏东共产党在“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和等级授职制用人机制的强控制下,权力呈现过分且加速集中于党委的趋势,不搞权力分工,不搞监督制衡,高度集中一切权力,强力整合一切资源,“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形成“权力过分集中”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9页。

即党权独大体制。

在横向上,党委不仅独占(“一元化领导”)了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而且独占(“一元化领导”)了苏维埃(议会)权力、政府权力、司法权力、军警权力、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权力等一切权力;在纵向上,上级和中央领导机关集中垄断和支配独占(“一元化领导”)了基层、下级的权力。

越是远离基层实际和第一线的上级和中央,越是管了很多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其权力支配的高度、独占的宽度和垄断的长度就越大,“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弊端就越严重。

(2)权力的扩张性“三权分立”理论的杰出代表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明确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84页。

英国思想家罗素指出,权力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掺杂着私欲的成分;“动物只要能够生存和生殖就感到满足,而人类还希望扩展”〔英〕伯特兰?罗素:《权力论》,吴友三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页。

德国历史学家费里德里希的话更为经典:“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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