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主要参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以及西安市的地方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详细内容:1. 建筑外墙保温:建筑外墙保温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用保温材料进行外墙保温,保温层的保温性能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2. 采光设计:建筑采光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在满足室内照度要求的前提下,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
建筑的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供暖系统设计:建筑的供暖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设备,如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
供暖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热负荷计算和供暖温度要求。
4. 供冷系统设计:建筑的供冷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供冷设备,如冷凝水回收利用系统、太阳能制冷系统等。
供冷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冷负荷计算和供冷温度要求。
5. 空调系统设计:建筑的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空调设备,如变频空调、节能型新风系统等。
空调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热负荷计算和室内温湿度要求。
6. 照明系统设计:建筑的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如LED灯具、光感控制系统等。
照明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照度要求和照明能效要求。
7. 智能控制系统设计:建筑的智能控制系统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控制技术,如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空调控制系统等。
智能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节能要求和舒适性要求。
8. 建筑隔热设计:建筑的隔热设计要采用高效隔热材料和隔热结构,减少热量传递和能量损失。
建筑的外墙、屋面、地板等部位的隔热性能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9. 水热系统设计:建筑的水热系统设计要合理,包括供水、排水、给水、热水等系统。
水热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节水要求和热水供应要求。
10. 建筑节能监测与管理:建筑应配备节能监测与管理系统,通过能耗监测、节能控制和能源管理等手段,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上是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用途和规模有所不同。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
现阶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我们国家现在刚好是以24m作为标准,当建筑物小于等于24m时,规范就把它定位多层。
当建筑物大于等于24m是规范就定它为高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 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新建遮建筑)1、《物权法》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 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 小时的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 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
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 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 3 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 1 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
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 1 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 1 小时的标准。
房屋的采光权受到侵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doc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在进行采光计算时,对于以晴天居多的Ⅰ、Ⅱ、Ⅲ类光气候区,北向房间除应考虑GB/T 50033-2001中规定的各种计算参数外,还需要考虑由对面建筑物立面产生的反射光增量系数。
侧面采光的北向房间,当室外对面建筑物外立面为浅色时,反射光增量系数Kr值可参照表4,并加在GB/T 50033-2001的5.0.2条侧面采光的计算公式中。
7.1.2 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O.80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2 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1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3 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50倍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7.1.2 第1款保留原条文,将原规定0.50m改为0.80m,因为《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中将民用建筑采光计算工作面定为距地面0.80m,低于该高度的窗洞口在采光计算时不考虑。
第2款原标准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对本条均作了相应规定,故此条文保持不变。
第3款平天窗采光与侧窗采光相比具有较高的采光效率,按照窗地面积比表1对平天窗和侧窗采光所需的窗地面积比进行比较,可以得出:Ⅰ、Ⅱ、Ⅲ、Ⅳ、Ⅴ采光等级所需的侧窗面积分别为平天窗的2.4、2.4、2.2、2.6、2.3倍。
这说明在达到相同采光系数的情况下,所需的平天窗面积比侧窗小,即平天窗的采光效率高,平天窗与侧窗相比较,取2.5倍的有效窗面积比较合适。
7.2 通风7.2 通风7.2.1 建筑物室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口或洞口,否则应设自然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7.2.1 建筑物室内的CO2、各种异味、饮食操作的油烟气、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等在室内积聚,形成了空气污染。
室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有甲醛、氨、氡、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细菌、苯等,这些污染导致了人们患上各种慢性病,引起传染病传播,专家称这些慢性病为“建筑物综合症”或“建筑现代病”。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20j813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20j813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用建筑的数量和质量也在不断增长。
为了保证民用建筑的设计和建设质量,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J813。
本文将就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标准20J813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
标准所覆盖的范围包括建筑的结构设计、空调、采光、消防、排水、电气、排风等方面。
这些方面的设计都需要遵循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指标。
标准20J813在民用建筑设计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对于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求结构稳固,还要求材料环保、耐久。
标准还对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要求建筑内有足够的通风、采光、使用者的安全性等。
在某些特定的场所,标准20J813要求建筑物必须满足特殊要求。
例如在教育机构建筑中,标准要求学校建筑应有安全通道和出口,以及防火设施和疏散设施。
在医疗机构建筑中,要求建筑内的空气质量、照明、消防设施等都要满足一定的标准。
这些要求的实施为人们提供了更安全、更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此外,标准20J813还对民用建筑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提出了要求。
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物理力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确保建筑的使用寿命长,并减少维修和改造的频率。
标准还要求建筑物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建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J813的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规范了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标准的实施还提高了建筑的品质和使用价值,为人们提供了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然而,标准20J813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各地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以便能够适应不同地区的建筑特点。
三级采光标准

三级采光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
4.0.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4.0.2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
4.0.4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lx。
4.0.6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4.3.3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主要房间平均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的规定。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07
4.2.7 观众席和运动场地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小于
20lx。
4.2.8 体育场馆出口及其通道的疏散照明最小水平照度值不应小于5lx。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2011年版)
8.3.2
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颜色相混。
8.3.4 旅客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候车区(室)、售票厅(室)、集散厅应设疏散和安全照明;重要的设备房间应设安全照明。
2 各出入口、楼梯、走道、天桥、地道应设疏散照明。
室内采光检测标准

室内采光检测标准
室内采光检测标准通常与建筑设计和室内照明有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室内采光检测标准:
1. 国际标准组织(ISO):
- ISO 8995-1:2013是关于室内照明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对于室内采光的要求、测量方法和评估准则。
2. 美国建筑工程师协会(ASHRAE):
- ASHRAE 90.1是美国建筑工程师协会制定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关于建筑物能效的要求。
其中涵盖了关于室内采光的要求和设计指南。
3. 国家建筑标准(建筑设计)(GB 50096-2013):
- 中国的建筑标准中也包含了关于室内采光的规定,其中涵盖了采光等级、采光面积和采光设计要求等内容。
这些标准一般会提供建议和准则来指导建筑物的采光设计,包括采光面积、采光效果、遮阳措施等。
具体的室内采光检测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项目中应遵循相应的当地标准和规定。
建筑师、设计师或者照明工程师通常会参考这些标准来进行室内采光设计和评估。
采光系数标准值

采光系数标准值采光系数是指建筑内部自然光线的利用率,是衡量建筑采光性能的重要指标。
随着人们对建筑舒适性和节能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采光系数标准值也成为了建筑设计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将就采光系数标准值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指标。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采光系数的定义和意义。
采光系数是指建筑内某一点的水平面天空照度与室外水平面天空照度之比,用来描述建筑内部自然光线的充足程度。
采光系数标准值的设定,可以帮助设计师在建筑设计初期就充分考虑到采光问题,从而避免后期的改动和调整,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使用价值。
其次,采光系数标准值的制定依据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国家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文件中对采光系数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次是建筑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和日照情况,不同地区的采光需求会有所不同,因此采光系数标准值也会有所差异。
最后,还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和使用要求,不同类型的建筑对采光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如办公建筑、住宅建筑、教育建筑等。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些常见建筑类型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以办公建筑为例,一般要求采光系数在0.5以上,以保证办公空间充足的自然光线。
而对于住宅建筑,采光系数标准值一般在0.4左右,因为住宅对采光的要求相对较低。
教育建筑则可能会有更高的要求,因为良好的采光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健康。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在实际设计和施工中如何保证采光系数标准值的达标。
首先是在建筑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建筑的朝向、窗户设计、采光天窗等因素,尽量利用自然光线,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
其次是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窗户的质量和密封性,避免漏光现象的发生。
最后是在建筑竣工后,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的采光设施,确保采光系数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综上所述,采光系数标准值是建筑设计和评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性能。
因此,设计师和施工方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重视采光系数的计算和达标要求,从而为人们营造更舒适、更健康的建筑环境。
囯家工程建设平房通风采光标准

囯家工程建设平房通风采光标准一、采光权法律规定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二、采光权侵权的认定1、新建筑物使在先相邻建筑物采光低于国家日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2.采光虽合乎国家日照标准,但新建筑物使在先相邻建筑物的采光低于原标准,亦属侵权。
三、影响采光的事实认定1、双方协商认可;2.双方委托鉴定机构鉴定;3、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组织司法鉴定。
四、采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1、赔偿与补偿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低于《规范》规定的标准的,由侵权人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虽被遮挡,但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高于上述标准的,由侵权方对被侵权方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2、赔偿内容和原则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采光时间、居室(客厅)受光面积,对于阳台、厨房、厕所等则不应计算在采光面积内。
3、赔偿数额的计算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
我倾向下面的计算方式(王者洁郭号林:对采光权侵权及补偿的法律思考):可以先行确定受侵害房屋每平方米每小时采光的赔偿基数(N元),然后乘以受到侵害的建筑面积、每天的受害的小时数、再乘以不动产未来的使用寿命,此外再加上因采光权被侵害而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就可以得出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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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是指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和人员活动特点等因素,规定建筑内部采光条件的标准。
其要求建筑在白天有足够的自然光线,同时也要保证晚上有适当的人工照明。
民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采光面积:根据建筑的用途和功能,规定采光面积的大小,通常采光面积应达到建筑使用面积的15-20%。
2. 采光方向:根据建筑的朝向和周围环境,确定采光方向,以确保充分利用自然光线。
3. 采光比例:根据建筑的不同区域,规定采光比例,例如,对于住宅,客厅的采光比例应达到30-40%。
4. 采光亮度:根据建筑内部活动的需要,规定采光亮度,例如,图书馆的采光亮度应达到500-700lux。
5. 遮阳措施:为了防止过度的阳光照射和妨碍视线,需要考虑遮阳措施,例如,安装百叶窗或者窗帘等。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是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够保证建筑内部光线的舒适度和健康度,提高建筑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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