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血液制品使用规范

一、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本办法仅指血浆源医药产品,即血液制剂。
二、为保证我院使用的血液制剂的质量,凡在我院使用的血液制剂,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
1、购进血液制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进行,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医药公司购进。
2、从医药公司购进的血液制剂其运输设备、记录必须符合血液制剂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3、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血液制剂检验报告书,《药品注册证》及血液批签发文件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剂除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索取相关证照外,还应提供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
三、严格执行生物制剂的入库验收制度。
入库时应对血液制剂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批准文号、配送公司及入库数量进行登记、核对,并对药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四、入库血液制剂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
对热不稳定的血液制剂,运输和贮存都应有专门的设施,贮存温度为2-8℃,严防冻结。
应严格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五、临床使用血液制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
六、加强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监测,对使用血液制剂进行有效地的药物警戒。
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
并注意血液制剂中的防腐剂、稳定剂等辅料的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如血浆蛋白制品中含有硫柳汞,稳定剂对血浆源医药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等。
如发现和确认为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或突发性的群体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就地封存药品,及时上报昆明市卫生局及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通报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加强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并根据本院“血液制剂临床使用指南”、“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促进、指导、监督血液制剂临床合理使用。
血液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绥阳县人民医院THE PEOPLE' HOSPITAL OF SUIYANG制品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血液制品使用管理制度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临床应用血液制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品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2、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3、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1、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来源管理医疗机构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输注前经过交叉配血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前交叉配血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血液制品的管理,保障用血安全和患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血液中心和相关单位的血液制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血液制品指的是从人体血液中提取的各种制品,包括全血、红细胞、血小板、白蛋白、凝血因子等。
第四条血液制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理、规范”的原则,加强信息化管理,保持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血液制品管理应当与临床使用紧密结合,加强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六条各级医疗机构和血液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和规范,保障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血液制品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和血液中心应当加强员工的血液制品管理培训,保证员工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血液制品的采集和保管第九条血液制品的采集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采集程序和要求,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采集血液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血液受到污染和感染。
第十一条采集后的血液应当立即送往血液中心进行处理和保管,确保血液制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血液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血液制品保管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冷链运输和储存条件,防止血液制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第十三条血液中心应当定期检查和监测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血液制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当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相关规定进行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血液制品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和控制数量。
第十六条使用血液制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术前讨论和审查,确保患者真正需要使用血液制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血液制品使用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使用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血液制品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临床医生和护士对血液制品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液中心的血液制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患者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制度

患者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制度1. 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患者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依照标准操作程序执行,确保血液及血液制品的正确使用。
2. 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范围2.1 掩盖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包含自体输血和异体输血。
2.2 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种类:本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和血浆蛋白等。
3. 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3.1 严格的库存管理:—建立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准确库存量,每日盘点。
—确保血液及血液制品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变质和交叉感染。
—定期检查血液及血液制品的有效期,对即将过期的产品及时处理。
3.2 定期检验和筛查:—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需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包含传染病筛查、ABO血型和Rh血型鉴定等。
—每批次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需进行检验并记录在案,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患者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使用流程4.1 患者需求评估:—临床医生应对患者的血液需求进行评估,并综合患者的病情、病史和试验室检查等因素,推断是否需要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患者需求评估应在医疗团队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和审批:—临床医生依据患者需求评估结果,向医院血液库提交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申请。
—医院血液库应依据患者需求评估和库存情况,进行审批并供应合适的血液及血液制品。
4.3 输血操作规范:—执行正确的输血操作流程,包含血型核对、双人核对、如实记录等。
—输血前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血型、RH血型,并将记录填写在输血单上。
—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需全程监护,定时察看患者是否发生不良反应。
4.4 输血反应处理:—如显现输血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刻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医务人员必需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5. 质量掌控与风险防控5.1 质量监控:医院应建立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的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移植物抗宿主病易感人群
免疫功能低下: 先天性免疫缺乏 早产儿、新生儿 接受大剂量化疗、放疗旳肿瘤患者
近亲输血(有血缘关系) 输注大量“热血”和新鲜血旳患者
输血有关移植物抗宿主病旳诊疗
病史、输血史 经典症状 试验室检验:找到异体淋巴细胞 发病率:0.1-1% 死亡率:90-100%
浓缩红细胞或红细胞悬液:
应用:手术失血性输血 多种慢性贫血 CO中毒 高钾血症 老年、小朋友 肝、肾功能障碍
洗涤红细胞:
应用: (1)血浆蛋白过敏旳贫血病人 (2)本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高钾血症 (4)心、肝、肾功能障碍者
冰冻红细胞
加入冷冻保护剂甘油后使红细胞长久冷冻 保存,保存期可达23年。主要合用于
推行免费献血 (安全性增长5-10倍) 严格筛选血液 提倡科学合理用血 社会保障制度
根本对策
血液制品病毒灭活 血液制品替代品-人造血旳研究
临床输血原则
1.能不输血,尽量不要输血。 2.可不输全血旳,不输全血。 3.可不输新鲜血旳,不输新鲜血。 4.大力开展成份输血、本身输血,
做到科学合理用血。
成分输血
(3)施行干细胞移植旳患者,预防白细胞抗原 致敏;
(4)预防血小板无效输注,输入滤除白细胞或紫外 线照射过旳浓缩血小板能够明显降低HLA免疫 性血小板无效输注。
少白细胞红细胞旳可能优点和缺陷
可能或次要优点。
减轻机体免疫系统克 制
降低手术后感染率、 降低肿瘤复发 降 低 TA-GVHD 旳 发
血小板输注剂量
视病情而定,成人一般每次至少10个单 位,严重者可一次输注20-30单位。
血小板旳寿命为8-12天,但输注间隔要 根据病情决定,严重出血可每日或隔日 一次,出血较轻或预防性输注可每七天 1-2次。
完善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完善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医院血液制品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有效管理和利用血液制品资源。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试验室技术人员、药房管理人员等。
1.3 全部使用、管理血液制品的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违反制度规定的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1.4 医院将建立健全血液制品管理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血液制品的分类和管理2.1 血液制品依据其用途和特性,分为红细胞制品、血浆制品、血小板制品和冷冻血浆。
2.2 医院将设立特地的血液制品管理中心,负责血液制品的管理、储存和分发工作。
其中,血液制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培训证书。
2.3 血液制品管理中心将依据血液制品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清楚的责任分工,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2.4 全部血液制品必需先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审批手续,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5 对于过期、破损、污染或者存储期限超出规定的血液制品,一律禁止使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2.6 医院将建立完善的血液制品使用登记和追溯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使用情况能够得到有效监控和追溯。
三、血液制品的储存和运输3.1 医院将建立特地的血液制品存储区,设置符合要求的温湿度监测仪器和报警系统,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3.2 血液制品的存储设备和容器必需经过专业检验和消毒处理,确保无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3.3 血液制品的存放位置必需明确标识,依照不同种类分开存放,避开混淆和交叉污染。
3.4 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血液制品,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的温度要求进行存储和运输,防止过高温度或低温度对血液制品质量的影响。
3.5 医院将建立血液制品的运输规范,确保合理包装、适当保不冷不热安全运输,避开血液制品的破损和污染。
3.6 运输途中如发现血液制品的破损或温度异常,必需及时报告,并依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和记录。
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计划

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1 提高用血医生和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科学合理使用血液制品,提高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建立规范的用血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用血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1.3 提高用血者对用血相关知识的认知,增强用血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培训内容2.1 血液学知识培训(1)血液的生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知识(2)常见的血液疾病和用血指征(3)血液制品的种类和用途(4)用血前的检测和筛选2.2 用血操作技能培训(1)用血前的准备工作(2)血液制品的存储和输注方法(3)用血后的观察和处理2.3 用血质量管理培训(1)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2)用血记录和报告的管理(3)用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和报告2.4 用血风险管理培训(1)用血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措施(2)用血患者的特殊情况和处理(3)用血后的护理和随访三、培训方法3.1 理论教学通过专业讲座、学术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理论教学,使学员对血液学知识有全面的掌握。
3.2 实践操作通过模拟操作和实际操作的方式,培训学员掌握实际用血操作的技能,提高操作水平和处理能力。
3.3 现场指导在实际用血环境中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学员掌握实际操作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提高操作效率和质量。
3.4 认知培训通过讲座、宣传和培训手册等形式,提高用血者对用血相关知识的认知,增强用血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培训评估4.1 知识考核通过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的方式,对学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评估,确保培训效果的达到。
4.2 技能评估对学员在实际用血环境中的操作技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学员提高操作水平和处理能力。
4.3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跟踪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五、培训实施5.1 培训对象面向医院内的用血医生和护士,以及其他与用血相关的医护人员。
5.2 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周期和时间安排,确保培训效果的达到。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是我国血液制品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国家公民的生命健康而设立的。
它对血液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旨在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本文将从该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制定背景在我国,血液制品在临床治疗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救治疾病、手术手段等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血液制品的生产和管理环境比较特殊,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为了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2005年国家卫生部出台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二、主要内容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管理: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血液制品生产记录和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质量管理:条例对血液制品的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生物学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等方面。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血液制品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和质量控制。
3.流通管理:规定了血液制品的流通环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要求企业建立起完善的流通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制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害。
4.使用管理:规定了血液制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医疗需要和规范,禁止乱用和滥用血液制品。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血液制品使用记录和规范使用程序,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对血液制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要求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力度,对于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和处理。
三、实施效果自《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血液制品行业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一方面,血液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得到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有效保障了患者的治疗需求。
另一方面,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避免了因血液制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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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 TRALI )
发病机理
激活的白细胞粘附于肺毛细血管内皮,释放炎 性介子吸引粒细胞导致肺循环粒细胞不断聚集释放ROS、 蛋白水解酶、血管活性物质及PAF引起血管收缩、血管 壁通透性增加,末梢血管堵塞, 引起肺水肿、肺组织 损伤。
预防
输注不含抗白细胞抗体的血液 输注滤除白细胞的血液 体外循环中加设白细胞滤器
治疗:无特定治疗方法,以支持治疗为主。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移植物抗宿主病易感人群
免疫功能低下: 先天性免疫缺乏 早产儿、新生儿 接受大剂量化疗、放疗的肿瘤患者
近亲输血(有血缘关系) 输注大量“热血”和新鲜血的患者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的诊断
病史、输血史 典型症状 实验室检查:找到异体淋巴细胞 发病率:0.1-1% 死亡率:90-100%
红细胞
CPD中保存35天, ACD中21天
血小板
12小时大部分失去活性
白细胞
8小时后丧失功能
V或VIII因子 1-3天仅剩20%以下的活性
成分输血的优点
提高疗效 有效成分浓度高、纯度好、体积小,可针对患
者不同病情缺什麽、补什麽。 有利于各种成分保存
4℃只适合红细胞保存,血小板在4℃全血中只 能保存24小时,而浓缩血小板在22℃振荡可保存 5天,不稳定的凝血因子如VIII因子在4℃保存3天 失去活性,而在-30℃下可保存一年。 成分输血比输全血安全,副反应低
50%。 输血相关性肺损伤:
(6)紫癜和出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出血(库血缺凝血因子)。
( 7 ) 移 植 物 宿 主 病 ( GVHD) 死 亡 率 高 , 约 0.1%
发生率。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异体输血给人体造成的重要危害
(8)其它副作用: 抗凝剂过量:出血。 低钙惊厥:手足搐搦,抽风,脑缺氧。 高血钾: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 ,心跳
钾、氨和枸橼酸盐等有害成分含量低、疾病的 传播机会低,变态反应少。 合理使用,节约血源
可使目前宝贵血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2000年10月1日卫生部颁布实行《临床 输血技术规范》,严格规范了临床输血治疗, 为科学合理用血提供了依据。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制品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 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可配晶体液 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贫 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 等因素决定
异体输血给人体造成的重要危害
血浆蛋白有100多种,其中白蛋白有25种 类型,血清蛋白有20多个血型系。 各种酶和抗体也有各自的异质性。 总计:全血抗原表现型约1017 人类除单卵双生外,几乎无完全同型者 每一种抗原可能使输血者产生相应抗体 引起输血的免疫反应。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异体输血给人体造成的重要危害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确保临床输血治疗安全有效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异体输血给人体造成的重要危害
血液成份多样性、复杂性(目前已知) 红细胞血型26个,抗原400多个 白细胞除与红细胞有相同抗原外,粒细胞、
淋巴细胞都有各自不同的抗原。 血小板亦有多个特异血型系统和不同的抗原。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受带有活性白细胞
的血液制品,以及接受组织型(HLA)相合者(常
为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提供的血液。输入大量新鲜的、
含有活性淋巴细胞的血液制品。 >107/kg(+) 若<105/kg(-)
症状和体征:移植物抗宿主病一般发生于输血 后10-12天,其特有表现为:发热、皮疹和脱屑、腹 泻、肝炎、全血细胞减少。
骤停。 酸中毒:对各重要脏器都有损害。 心衰,肺水肿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输血中的白细胞免疫反应
含白细胞(淋巴细胞)对病人不利 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FNHTR) 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TRALI) 血小板输注无效 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输入白细胞和恶性肿瘤的关系
复发率增高 可能是促进肿瘤生长的因素 输入白细胞和细菌感染并发症的关系 减少此类不良反应相关技术: 血液制品滤除白细胞和辐照技术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现行对策
推行无偿献血 (安全性增加5-10倍) 严格筛选血液 提倡科学合理用血 社会保障制度
根本对策
血液制品病毒灭活 血液制品替代品-人造血的研究
临床输血原则
1.能不输血,尽量不要输血。 2.可不输全血的,不输全血。 3.可不输新鲜血的,不输新鲜血。 4.大力开展成分输血、自身输血,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
尽可能不输新鲜血 不用、慎用亲缘关系的血液 r射线照射,去除淋白细胞活性 血液制品滤除白细胞和辐照技术 自身输血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 TRALI )
症状及体征 输血后1—4小时出现急性呼吸衰竭伴 发热胸片示肺部弥漫性阴影,心脏不扩大, 血管无出血
1、输血反应: (1)免疫抑制作用:抵抗力 感染率 癌瘤复发
率,生存率。PEG↑,IL-1↓ (2)发热反应:高烧、寒颤、头痛、呕吐 (3)过敏反应:荨麻疹、支管痉挛、休克、死亡 ( 4 ) 溶 血 反 应 : Hb 尿 、 黄 疸 、 贫 血 、 肾 衰 、 DIC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 5异)体微输聚血物给肺 栓人塞体和造A成RD的S:重A要RD危S 死害亡 率
浓缩红细胞或红细胞悬液:
应用:手术失血性输血 各种慢性贫血 CO中毒 高钾血症 老年、儿童 肝、肾功能障碍
科学合理使用各种血液制品
洗涤红细胞:
应用: (1)血浆蛋白过敏的贫血病人 (2)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高钾血症 (4)心、肝、肾功能障碍者
做到科学合理用血。
成分输血
成分输血就是把血液中的各种细胞成分、血 浆和血浆蛋白成分用科学的方法加以分离、提 纯,分别制成高纯度、高浓度、低容量的制剂, 根据临床病情需要缺什麽、补什麽的原则输用。 三级甲等医院成分输血率要求大于70%。
全血不全
血液中的各种主要成分在4摄氏度条件下,在
ACD或CPD保养液中的存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