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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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

ZHCADC-PCW-2010

(第一版)

2010年1月11日发布 2010年1月20日实施庄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

ZHCADC-PCW-2010

(第一版)

编制人:于进勋等

审核人:于德和

批准人:许华伟

发布日期:2010年1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0日

持有人签字: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本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和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第一版),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ZHCADC-PCW01-2010~ZHCADC-PCW28-2010(第一版),经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20日起实施。

中心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正确领会,全面掌握,严格执行,确保所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中心主任: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目录

ZHCADC-PCW01-2010 实验数据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ZHCADC-PCW02-2010 实验室保证和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程序ZHCADC-PCW03-2010 实验室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ZHCADC-PCW04-2010 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程序

ZHCADC-PCW05-2010 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和离岗程序

ZHCADC-PCW06-2010 实验室人员培训与考核程序

ZHCADC-PCW07-2010 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

ZHCADC-PCW08-2010 实验室试剂、耗材、个人防护装备采购程序ZHCADC-PCW09-2010 实验室计算机数据资料的管理程序

ZHCADC-PCW10-2010 实验室门禁卡管理程序

ZHCADC-PCW11-2010 实验室生物因子危害程度风险评估程序ZHCADC-PCW12-2010 实验室样品检测检验程序

ZHCADC-PCW13-2010 实验室良好内务行为规范程序

ZHCADC-PCW14-2010 实验室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程序ZHCADC-PCW15-2010 实验室接触生物源性材料的安全工作行为规范ZHCADC-PCW16-2010 实验室记录管理程序

ZHCADC-PCW17-2010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管理程序ZHCADC-PCW18-2010 实验室制定所有使用材料的安全数据单(MSDS)ZHCADC-PCW19-2010 实验室菌(毒)种管理程序

ZHCADC-PCW20-2010 实验室气溶胶污染控制程序

ZHCADC-PCW21-2010 实验室废弃物及污染物处理程序

ZHCADC-PCW22-2010 实验室消毒剂的使用和配制程序

ZHCADC-PCW23-2010 实验室消毒程序

ZHCADC-PCW24-2010 实验室防止高风险和危险材料失窃的程序ZHCADC-PCW25-2010 实验室安全计划制定程序

ZHCADC-PCW26-2010 实验室安全检查程序

ZHCADC-PCW27-2010 实验室控制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工作的程序ZHCADC-PCW28-2010 实验室意外事件(故)、职业性疾病控制程序

1 目的

保护实验室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2 适用范围

2.l实验数据的保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2 委托方要求保密的有关信息。

2.3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有关信息。

3 职责

3.1 分管副主任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并把这种责任有效传达至全中心所有人员。

3.2 实验室检测人员负有对检测数据及客户机密信息的保密责任。

3.3 实验室负有对档案及检验报告的保密责任。

3.4 样品管理员和各实验室负责样品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3.5 质量负责人负有对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活动的监督检查责任。

3.6 全中心人员确保自身工作符合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规定要求。

4 过程要求

4.1 样品管理员接收客户的样品时、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全过程中接触客户的样品时,均应对样品及其所含机密信息加强监管,防止泄密。所有样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检测无关人员展示。

4.2 对客户各种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检测样品和客户提供的企业标准、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等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技术资料。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查询他人技术资料。如遇特殊情况(如执法机关取证),须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经生物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询。

4.3 所有检测过程均对外保密,非客户单位的外来人员未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检测现场。

4.4 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记录在原始记录表上,不得随意记录,不准以任何形

式外传。

4.5 本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为客户保密,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检测报告转交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检测结果。当客户要求用电话、图文传真或其它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时,应在委托检测协议书中约定,经委托方签字后,由实验室进行传送。

4.6 保存有客户机密的计算机应使用设置密码的屏幕保护功能,屏幕保护时限设置不得超过2分钟。密码由专人掌握并经常更换,不得外泄。

4.7 本中心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工作由分管副主任实施并考核,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按《保护客户机密检查和考核记录表》予以记录。

4.8 质量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进行纠正。相关活动按《保护客户机密检查和考核记录表》予以记录。。

5 相关记录

5.1 ZHCADC-PJL-005 保护客户机密检查记录表

5.2 ZHCADC-PJL-031 外来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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